『壹』 養老金可以被法院執行嗎
【法律分析】
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退休金或者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可以作為被執行的標的,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法院要求提取被執行養老金賬戶的金額時,社保中心應當予以配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貳』 養老金能執行欠款嗎
【法律分析】
可以,但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債務人坐牢但有退休金,能夠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會凍結債務人的退休金的。如果債務人有需要撫養的人,法院在凍結時會為債務人撫養的人預留一部分生活費;如果債務人無需要撫養的人,法院會全部予以凍結。如果債務人還有其他財產和收入,法院同樣會查封和扣押,不會因為債務人服刑,就停止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叄』 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可以強制執行嗎
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可以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後,或終審判決作出後,未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並進入執行程序的當事人。在法院對於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後,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判決書上所規定的賠償金額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賠償,該被告為本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勞動者未履行法院判決養老金可以被強制執行。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人民法院受理執行申請的,第三人或者被執行人對強制執行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執行異議,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會撤銷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如何取消失信被執行人
取消失信被執行人的方式:1、被執行人對失信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糾正。有關部門在15個工作日進行審核,申請成功後將在3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被執行人;2、被納入失信人名單的期限為2年,情節嚴重則延遲1到3年。期限屆滿以後,在三個工作日內會被撤銷;3、失信人為未成年人的,不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肆』 農村養老金法院能執行嗎
法律分析:農村養老金法院可以執行。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進行辦理。社會保障機構作為養老金發放機構,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在執行被執行人的養老金時,應當注意向社會保障機構做好解釋工作,講清法律規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絕協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伍』 養老保險能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根據當地水平養老金明顯超出的部分是可以強制執行的。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可以作為被執行的標的,但是在凍結以及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法院要求提取被執行養老金賬戶的金額時,社保中心應當予以配合。在執行被執行人的養老金時,應當注意向社會保障機構做好解釋工作,講清法律規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絕協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陸』 養老金能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可以強制執行。 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柒』 養老金一般不會執行
養老金屬於被執行人的收入,屬於被執行人的財產,依法應當可以強制執行。
法條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能否要求社保機構協助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問題的復函》第一條: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捌』 強制執行可以執行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退休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必須履行,不能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
離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其固定合法收入,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撥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中所提到的社會保障基金的性質是不同的。
對於作為被執行人的離退休人員,在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時,人民法院有權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要求作為離退休人員統一發放機構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依法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合法收入即離退休金、退休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