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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養老金享受比例

發布時間:2022-07-16 06:33:41

Ⅰ 深圳退休金計算標准

法律分析:深圳退休金計算標準是統籌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享受比例;調節金為每月300元。月基本養老金=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 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調整。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定額加發60元。,(二)掛鉤調整1.與本人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由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四捨五入」,以元為單位計算,下同)。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15年)×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的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Ⅱ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若干實施規定

第一條為了貫徹《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1996年7月1日以後調入本市的員工,其養老保險費個人帳戶部分的補交標准為:調入時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11%×1992年8月1日至調入時的實際工作年限。第三條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補交標准為:調入時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補交比例×超齡年限。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35(工人身份調入)或45(幹部身份調入);補交比例:30%+超齡年限×1%。第四條按《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應補交養老保險費的員工,其轉入的在市外繳交的養老保險費退還給調入單位,用於繳納應補交的養老保險費;繳納後尚有剩餘的,剩餘額放入個人帳戶。調入前曾參加本市養老保險,且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未轉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和退回本人的,該繳費年限,不再補交養老保險費共濟基金和個人帳戶。第五條《條例》實施以後安置到本市的復員、退伍、轉業軍人,其養老保險費個人帳戶部分的補交標准為:安置時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11%×1992年8月1日至安置時的軍齡。第六條遷入本市的人員,其遷入前的連續工齡不計算為繳費年限,轉入的養老保險費放入個人帳戶。遷入前已參加本市養老保險的,其在本市的實際繳費年限可合並計算。第七條《條例》實施前應參加養老保險而未參加的企業和員工,按下列規定補交養老保險費及利息:
(一)屬於1992年7月31日以前欠繳的,固定職工、合同制工人的月養老保險費補交金額為418元×19%;臨時工的月養老保險費補交金額為150元×19%;
(二)屬於1992年8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間欠繳的,員工的月養老保險費補交金額為:員工當月繳費工資×21%(其中16%計入個人帳戶,5%計入共濟基金);
(三)屬於1996年7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欠繳的,本市戶籍員工的月養老保險費補交金額為:員工當月繳費工資×19%(其中13%計入個人帳戶,6%計入共濟基金);非本市戶籍員工的月養老保險費補交金額為:員工當月繳費工資×10%(其中7%計入個人賬戶,3%計入共濟基金);
員工月繳費工資不得低於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屬於1992年7月31日以前欠繳的,應補交的利息從1992年8月1日算起;屬於1992年8月1日以後欠繳的,就補交的利息從欠繳之日算起。應補交的利息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第八條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標准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用員工自1990年1月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每月繳費指數(其中,1990年1月至1992年12月的各月繳費指數均按1計算;1992年8月1日後調入、安置到本市的,其1990年1月至調入、安置前的各月繳費指數均按1計算);然後,將員工自1990年1月至退休時的歷月繳費指數相加,除以其1990年1月至退休時繳費月數,得出平均繳費指數;再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
享受比例的確定辦法:1992年7月前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1992年7月前繳費年限×1.2%;1992年7月前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30%+(1992年7月前繳費年限-25)×1%。第九條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享受過渡性補貼:
(一)1994年7月前參加工作的固定職工、合同制工人;
(二)退休後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過渡性補貼標准,按原房補標准從養老保險共濟基金中支付。第十條退休前非因工死亡的員工,死亡前因失業等原因而導致死亡時上年度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撫恤金以死亡時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第十一條員工退休時的身份(幹部或工人)認定,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企業辦理養老保險登記及參加養老保險時,為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人員補交養老保險費的,其養老保險費應補交至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止。對符合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社保局從受理後的下月開始按以下辦法支付養老保險待遇:員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的月養老保險待遇標准+員工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受理以前的不予補付。《條例》實施前已發生的此類情況,仍按有關規定處理。

Ⅲ 深圳 養老保險 比例

深圳社保繳納比例:個人承擔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1%、醫療保險2%;單位承擔部分:養老保險20%、工傷保險0.6%、生育保險0.8%、失業保險2%、醫療保險8%。公積金比例在5--12%之間,單位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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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深圳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1、拿到深圳戶口不足8年,每個月322元。2、拿到深圳戶口滿8年的次月起,每個月483元。除了領取養老金之外,參保人去世還有5000元的喪葬補助金。深圳市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深圳的社會養老保險包括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其中,在深圳用人單位工作的職工,包括戶籍人員以及異地來深的勞務工,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深圳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也可自主繳費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凡年滿16周歲,不符合職工養老保險參保條件且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可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居民養老保險實行按年繳費,並設置了10個繳費檔次,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參保,並享受相應的政府補貼。近日,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廣東省政府有關精神,深圳市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在調整個人繳費檔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建立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便民利民等方面都有新突破。
此次調整適當提高了繳費標准和擴大不同繳費檔次之間的差距,將原個人繳費標准每年100元至1000元十個檔次分別提高到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按年度方式繳費,鼓勵參保人多繳多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Ⅳ 2021深圳市養老保險撫養比

深圳市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擬由13%上調至14%。
國務院將實現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從2018年7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第二步,從2021年1月開始實施省級統籌。第三步,從2022年1月開始實施全國統籌。根據我省相關方案,單位繳費比例為13%的市,2020年底前要將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為14%,以增強養老保險制度統一性和公平性。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

Ⅵ 基礎養老金按什麼比例支付

基礎養老金按比例支付詳情:
1、機關事業單位,單位20%,個人8%。繳費基數:單位以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基數,個人以本人工資為基數;繳費基數上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繳費基數下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
2、企業,各省市實際情況不同,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依據本地規定執行。例如深圳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1%,單位繳費13%,個人繳費8%。例如上海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9%,單位繳費21%,個人繳費8%。繳費基數:單位以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基數,個人以本人工資為基數;繳費基數上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繳費基數下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或最低工資標准。根據當地養老保險規定執行。
3、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100%為基數計算繳費,繳費比例為20%,其中8%部分入個人賬戶,12%部分入社會統籌基金。累計繳費15年,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135.50元/月的40%-100%之間選擇,繳費比例為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Ⅶ 深圳交滿15年社保後能領多少退休金

繳納社保有檔次之分,同時也有年限之分。繳費檔次越高,年限越長,待遇就會更好。根據你的繳費情況分析,月薪只會在1000元以下!相關的信息你可以直接到社保局退休辦咨詢。

Ⅷ 深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總和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本人上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8%。職工本人工資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確定。職工本人上月工資超過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職工本人上月工資低於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Ⅸ 深圳社保交夠15年可以領多少錢

法律分析:每月到手的養老金=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賬戶養老金。1.月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的余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本市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一)按照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為本市;(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三)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

《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的具體計發辦法如下:(一)統籌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計算;(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三)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未超過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乘以百分之一點二;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超過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減去二十五後乘以百分之一,再加上百分之三十。(四)調節金:每月三百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職工參加工作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之和,除以繳費年限的月數,乘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每月繳費指數的計算辦法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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