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社部最新退休規定79號文件
今年人社保的文件抄才發到20幾號,還沒到79號呢,以往的79號文件也沒有關於退休規定的,你這文件號肯定輸錯了
人社部發[2015]79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4]79號文件<做好國有企業招聘信息公開...>
Ⅱ 關於人社部對企業自動離職員工到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內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容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Ⅲ 關於人社部針對退休相關政策
2019年人社部出台了一個94號文件 ,在人社部網站可查到,上面有新的明確規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發布日期:2019-10-10 來源:養老保險司 列印本頁瀏覽次數:13955
人社廳發〔2019〕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加強人社系統行風建設,提升服務水平,更好保障流動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權益及基金安全,現就進一步做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參保人員跨省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對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簡稱部規5號)實施之前發生的超過3年(含3年)的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簡稱轉出地)應當向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簡稱轉入地)提供書面承諾書(格式附後)。
二、參保人員跨省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對在部規5號實施之後發生的超過3年(含3年)的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由轉出地按照部規5號有關規定向轉入地提供相關法律文書。相關法律文書是由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等部門在履行各自法定職責過程中形成且產生於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之前,不得通過事後補辦的方式開具。轉出地和轉入地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審核相關材料的規范性和完整性,核對參保人員繳費及轉移信息。
三、因地方自行出台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政策或因無法提供有關材料造成無法轉移的繳費年限和資金,轉出地應自收到轉入地聯系函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參保人員,並配合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發生地(簡稱補繳發生地)妥善解決後續問題。對其餘符合國家轉移接續規定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資金,應做到應轉盡轉。
Ⅳ 人社部最新退休規定79號文件
今年人社保的文件才發到20幾號,還沒到79號呢,以往的79號文件也沒有關於退休規定的,你這文件號肯定輸錯了
人社部發[2015]79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4]79號文件<做好國有企業招聘信息公開...>
Ⅳ 人社部對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有什麼新規定
下崗職工退休年齡現在仍沒有新的政策出台,下崗職工的退休年齡仍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
Ⅵ 人社廳發2018年54號文:關於全面取消退休人員集中認證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全面取消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集中認證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54號)要求;
從7月1日起,我縣全面取消企業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集中認證,今後企業退休人員不再到縣人社局集中進行認證。全面取消集中認證後,我縣將推行手機APP遠程認證、信息比對和上門走訪等新模式進行認證。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行手機APP遠程自助認證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採用人臉識別認證,主要通過手機「老來網」APP進行認證。手機「老來網」認證步驟為:在手機網路中下載「老來網」進行安裝---新用戶注冊---點擊社保認證---選擇甘肅省平涼市---輸入身份證號---點為誰認證---根據提示完成認證---查詢認證結果(如認證失敗請重新認證)。
二、全面開展信息比對認證。
充分運用全民參保、異地就醫、聯網監測等數據資源,按月開展數據比對。積極探索與公安、民政、衛生健康、交通、旅遊等部門開展業務協作,通過加強大數據分析和應用,核實參保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
對於信息比對不能確認待遇領取資格、疑似冒領的人員,結合全民參保計劃和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等工作開展認證信息核實。需進一步核定的,將通過街道社區、村居委會全面核查。對行動不便者可通過QQ、微信視頻或上門認證。
三、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對確認失去待遇領取資格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停發社會保險待遇。發現冒領社會保險待遇的,責令退回,並按《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處以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涉及違法犯罪的,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
(6)人社部關於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擴展閱讀
「所謂集中認證,是指離退休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規定的地點集中進行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認證。全面取消集中認證,就是離退休人員按照自己的認證周期,選擇自己方便的任意一種認證方式進行認證。」省社保局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處長李明亮介紹,「全面取消集中認證,並不是不要認證了。」
下一步,我省將以現行的網上自行認證、經辦機構認證、社區認證、銀行認證、單位認證、手機自行認證、傳統認證等7種認證方式為重點,並積極推廣社區上門認證,探索政府部門信息共享輔助認證辦法,做好我省認證工作。
Ⅶ 人社部關於退休公務員刑滿釋放後的養老金和醫保規定
已經退休的公務員判刑入獄的,出獄之後,不再享受退休待遇和醫療待遇。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7)人社部關於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九、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可由單位和個人按其退休時的繳費基數一次性繳費(含職業年金)至滿15年後,按本規定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十、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出工作崗位,按國家和我省規定享受相應的保障待遇。
十一、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按照管理許可權,經批准延長退休年齡參保人員,繼續參保繳費。其中,年滿70周歲仍繼續工作的,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費,也可以選擇不再繼續繳費,待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十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月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沖減。調整基本養老金時,按本人退休時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占月基本養老金的比例計算個人賬戶應支付金額,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按月扣減。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或退休後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的全部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
Ⅷ 人社部最新退休決定
一直備受關注的抄延遲退休方案將在襲今年對外公布。記者從人社部高層人士處獲悉,延遲退休方案中,一直讓設計者糾結的問題是公務員與企業職工之間的不同需求。「很多公務員能夠接受延遲退休,但是企業職工不願意延遲退休。」
不久前,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對外表示:「現在已經有了一個延遲退休方案,但是我們還要按照相關的程序,報經批准以後才能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原來我們說過時間表,今年我們會拿出方案。」
Ⅸ 人社局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最新政策規定包括哪些
提前退休政策規定有提前退休條件和退休年齡。
一、提前退休條件:
根據1999年,勞動保障部發出《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
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
1、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業單位標准核定養老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在法定退休年齡內,領取離崗時的基本工資,檔案工資享受在職人員的增資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齡,一並計算工齡,計發退休費,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
醫療保險享受原單位待遇,住房公積金以離崗時的標准工資為基數進行交納。
3、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女性工人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二、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9)人社部關於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擴展閱讀:
一、退休後的相關福利:
事業單位的工資待遇,主要由事業單位崗位等級指定,崗位等級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是息息相關的。具體說來分為三類:
1、專業技術類人員,分13級;
2、管理類人員,分10級;
3、工人類,分6級(即工勤人員,多為軍轉幹部安置)。
事業單位的工資待遇就是依據及崗位類別和級別的不同而定,其職級間相差較為明顯。
參加機關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福利待遇包括兩項:
一是由機關養老保險按月發放養老金;
二是辦理醫保在職轉退休手續後,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未參加機關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其退休人員待遇由事業單位依據政府之前的文件執行。
二、退休後的工資計算: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
參考資料:
網路-提前退休-退休年齡、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