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徽省2006年度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法
昨天,省政府正式下發了《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文件規定,我省從今年起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擴大保險覆蓋范圍,同時調整和做實個人賬戶。從2006年1月1日起,全省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當期儲存額統一調整為本人繳費基數的8%,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2005年12月31日以前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維持不變。
非在編人員納入養老險
此次文件擴大了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與機關、事業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非在編人員首次明確被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
文件規定,我省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從業人員,社會團體、基金會聘用專職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非在編人員,均須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落實社會保險繳費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等困難人員以及自謀職業的殘疾人,按政策給予養老保險繳費補貼。
應參保未參保的企業,自本決定實施起2年內,應主動辦理參保並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基數原則上為從補繳之年起的歷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補繳費率為單位20%、個人8%。補繳時間以不影響個人賬戶建立為前提,不得早於1996年1月1日,1996年以後成立的單位從成立之時起補繳,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已經參保的企業和個人不得採取補繳養老保險費的辦法,提高本《決定》實施以前年度的繳費基數。
參保企業要應繳盡繳
企業以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參保人員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原則上為20%,目前高於20%的地區要逐步降低比例,最終達到20%。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超過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單位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全部參保職工當期個人繳費基數之和。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依法代扣代繳,職工本人每年要對單位為其申報的繳費基數予以確認。未經本人確認,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無法補繳,造成職工個人損失的,由用人單位予以一次性補償。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統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有用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僱主和僱工共同繳納,僱主繳納12%,僱工本人繳納8%。上述人員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繳確有困難的,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100%之間,由本人自主申報確認繳費基數,在5年內繳費基數達到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
文件強調,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養老保險費征繳的稽核與監察,監督參保單位按時足額申報、繳費,對拒報、瞞報和少繳、拒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和稅務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企業破產、改組、改制時,要保證優先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含15年,下同)以上的,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其中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間退休的人員,另發給調節金。200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員,仍按原規定數額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企業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基礎養老金:以參保人員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指數為:本人各年度月平均繳費基數(1991~1995年為標准工資加統標補貼),與各相應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991~1995年為標准工資加統標補貼)比值的算術平均值。
點評
據介紹,以前基礎養老金統一按照參保人員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計發,此次改革把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都算進去了,這意味著今後養老保險繳費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大,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數額將越多。
△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執行。
點評
以前個人賬戶養老金統一按照本人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算,現在將計發月數細化,與退休年齡掛鉤,若50歲退休,則計發月數為195;55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70;60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39。以前50歲和60歲退休的計發月數都是相等的,此次改革將意味著退休年齡越遲,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越大。
△過渡性養老金:依據職工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視同繳費每滿一年,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3%。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3%×視同繳費年限
職工在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制度以前從事有毒、有害、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種的,按國家規定可以折算的工齡(最長不超過5年),應作為計發過渡性養老金的繳費年限,但不計發基礎養老金。
△調節金:2006年退休的每月發給50元,2007年退休的每月40元,2008年退休的每月30元,2009年退休的每月20元,2010年退休的每月10元,2011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
點評
以前調節金的發放統一為每月發給50元,此次改革將在5年內逐步取消調節金。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間退休的人員,實行5年過渡。按有關規定計發基礎養老金和計算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封定在2005年,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指數計算至2005年。過渡期內按本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按皖政辦[2002]30號文規定計發標準的予以補齊,高出部分按以下比例發給:2006年退休的(下同)發給高出部分的20%,2007年發給40%,2008年發給55%,2009年發給70%,2010年發給85%。2011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全額發給。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根據本人工作時間、累計繳費年限,按以下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一)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1996年1月1日,行業統籌單位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無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二)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含1996年以後參加工作,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除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其中201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另發給調節金。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2006~2010年)
(三)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的全部養老保險費(含個人賬戶利息)全額支付給本人或法定繼承人,但不再根據繳費年限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記者 夏麗霞)
❷ 安徽省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皖有關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掛鉤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在基本養老金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仍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主管部門初審後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其中省管幹部的審核事項,按現行規定辦理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文章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500366.html,轉載請保留此鏈接!。中央駐皖機關事業單位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繫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平穩進行;要嚴格按照省統一規定,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其中,企業退休人員要全部足額落實發放。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❸ 安徽省二0一五年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您好!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員,都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養老金金額,調整的幅度是在2015年的基礎上平均上調6.5%,不管什麼時候發放,都從2016年1月份起補發。上海市已經於2016年6月15日發放到位,北京市已經在8月31日發放到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已經在2016年6月底之前把實施細則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後,最遲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發放到位,從2016年1月份起補發。安徽省也不例外。謝謝閱讀!
❹ 安徽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人均增加了多少
據報道,近日安徽抄省發布通知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我省201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人均月增加143元。
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安徽以後將逐步統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傾斜調整標准,實現兩類人群調整基本養老金政策的完全一致。
❺ 2017安徽省事業單位退休漲工資嗎漲多少
安徽省人力資源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皖人社發〔2017〕3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部分。
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 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5%(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90元、140元、180元。2016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所需資金仍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中央駐皖機關事業單位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繫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平穩進行;要嚴格按照省統一規定,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7月底前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基本發放到位。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2017年7月12日
❻ 安徽省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調資怎麼調
安徽省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安徽省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中,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❼ 今年安徽退休人員長工資標準是多少
安徽退休人員今年2018年繼續上調退休工資,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實施細則還要等待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及早出台上調方案。
❽ 安徽退休調資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方案
最近又有十多個省公布了養老金調整方案,安徽可能稍微慢了一點,但估計也很快就會公布的,再耐心等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