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閩侯縣社保中心為什麼每月退休金都得延遲幾天才下發
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從辦理退休手續後的次月發放養老金。
具體情況你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局
B. 福州閩侯退休金跟福州市區有區別嗎
福建省早在九十年代末期就已經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省級統籌,在福建省內任何一個地方,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計算辦法完全相同,對同一勞動者而言,在福州市閩侯縣和市區退休,基本養老金完全相同。
福建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僅限於1995年底前參保人員)。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3、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3%。
福建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
《福建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實施意見》
一、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參保人員,2006年1月1日起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表示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十個人賬戶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不含廈門,下同)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累計月數的尾數為6個月及以下的按0.5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1年計算。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確定。計算公為: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為:
退休年齡應以周歲為標准確定計發月數。
二、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的月標准按參保人員1995年底前的繳費年限
每滿一年,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3%計發。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3%。
C. 福州市閩侯縣社保到退休年齡但交的年限差幾個月可以一次性補繳嗎
現在不能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而必須是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再辦理退休手續。
D. 閩侯縣公務員退休有多少人
公務員達到退休條件後,除一部分暫緩退休需報請國務院批准外,一般由其所在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決定。
1.退休的程序因退休方式不同而異
符合強制退休條件的,無需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和任免機關為其辦理退休手續。符合自願退休條件的,由達到條件的公務員本人主動申請辦理退休手續,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報任免機關批准,再通知本人。
2.公務員退休的審批
審批由任免機關進行,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公務員退休事宜。任免機關在審批時要審查退休條件和退休理由,並在一定期限內予以答復。對批准退休者,要確定其待遇,頒發退休證書和落實安置地點。
3.退休公務員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在達到退休條件的前1個月,公務員將被通知;退休手續在達到退休條件後隨時可以辦理,並應在1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完相關手續。
公務員退休,是指公務員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為國家服務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殘喪失了工作能力,離開了工作崗位,依法辦理退休手續,由國家給予生活保障,並給予妥善安置和管理。這是公務員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保持公務員隊伍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重要措施。公務員退休制度是指由國家制定並頒布實行的關於公務員的退休條件、待遇、安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的總稱。
我國公務員退休制度繼承和發揚了黨和國家幹部退休工作的優良傳統,總結吸收了幹部退休制度改革的經驗,同時也借鑒了國外公務員退休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中一些有益的做法。
1.嚴格堅持到齡即退,實現公務員退休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公務員達到規定的最高任職年齡,規定「應當」退休,並在具備退休條件的當月辦理退休手續。每個公務員必須自覺遵守,依法退休。同時,還規定了不到最高任職年齡的,本人提出,經組織批准,也可以提前退休。
2.公務員退休金計發辦法和標准,突出了公務員的特點,符合分類管理的原則。退休金計發辦法根據公務員工作性質和工資結構特點確定,與企事業單位區別開來,可減少互相攀比,有利於公務員保障體系的建立。
3.與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公務員退休制度注意與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機結合,明確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金的基本原則,為下一步建立適合公務員特點的養老保險制度打下了基礎。
4.重視對退休公務員的管理。堅持退休養老保險費用管理與人員管理統籌考慮,有利於減輕原單位的負擔,為向社區化管理過渡創造條件。
退休不同於離休。離休是指新中國成立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國家規定的年齡,或者雖未達到規定的年齡但因身體健康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要求離休,經組織審查並確定離休的待遇,批准離職長期休養,並給離休榮譽證,落實安置地點的制度。離休是我國實行的一種特殊的退休制度。離休幹部的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還要略為從優。離休制度是服務於我國幹部隊伍革命化、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這一戰略目標的,僅為一種過渡性措施。
退休也不同於退職。退職是我國曾經實行的一種特殊的退休制度。它具體是指幹部達到了退休年齡但未達到退休的工作年限,或者非因公喪失工作能力,而離開工作崗位,享受低於退休待遇的一種特殊的退休方式。建國以後,我國一直實行幹部退職制度。隨著公務員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公務員將實行養老保險金制度,按照公務員的工作年限等情況確定不同的養老保險金,因此不需要再分為退休、退職兩種制度。從現在的實際情況看,一般也不會出現參加工作幾年就到退休年齡的情況,突然喪失工作能力的現象也只是極少數。因此,退職作為單獨制度存在已失去了其實際意義。
公務員退休條件,是指公務員獲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權利應該達到的基本要求。退休條件主要包括年齡因素和工作年限(工齡)兩方面。其他條件如身體欠佳、勞動環境惡劣等,可以通過降低最高退休年齡的方式使其提前獲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權利。
新中國成立後,在幾次頒布的退休規定中,所確定的退休年齡條件與工齡條件差異較大,充分體現了適合當時需要的特點。隨著社會的發展,對其進行適當的修改是必要的。
我國公務員制度規定公務員應當退休的條件有兩種:一是年齡條件,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二是身體條件,即喪失工作能力的。凡是符合這兩種條件之一的公務員,都必須退休,並享受規定的退休待遇。
我國公務員制度規定公務員自願退休的
條件為:①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②工作年限滿30年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退休。這項規定明確指出,
具備了上述條件就已經獲得了享受退休待遇的權利,而是否立即行使這一權利,則必須充分尊重本人的意願。但是否能夠實現退休,最終還要經任免機關的批准。
E. 閩侯退休後怎麼把折改成卡
朋友您好,退休後是可以把存摺改成卡片的,你只要到您的存摺的那個銀行去更換就可以了
F. 在省事業單位交社保,但戶口在閩侯農村,退休工資按什麼標准拿
退休工資跟戶口沒有關系,你按什麼標准交納社保,就按什麼標准領取退休工資,你是在事業單位交的社保,當然是按事業單位的標准領取退休工資。
G. 閩侯退休教師領回公積金需什麼手續
閩侯退休教師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退休證。
1、購買自住房屋時需提取公積金的,應當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或收據、供樓銀行存摺)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或有關證明、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需要申請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規定程序,憑結婚證或戶口簿及上述有關證明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或收據、供樓銀行存摺)、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3、交房租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戶口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4、離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
6、戶口遷出所在市、縣的,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戶口准遷證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簿、出國護照及簽證。
7、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的,需提供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證明或者遺贈書、裁判文書等。
8、非該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時應提供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H. 在福建閩侯繳納I5年9個月,今年辦退休能拿多少退休工資
我有你好,退休工資主要是跟你的社保繳交年限和繳費基數有關系的,另外還有跟退休後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有關系,是屬於一個不定數
I. 閩侯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怎麼樣電話號碼告訴我
在當地打114查詢具體位置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企業退休人員待遇結算、調整、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配合局有關科室制定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具體實施市級統籌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算,擬定三縣養老保險征繳工作目標,協同做好市本級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參保登記等。 (
二)負責制定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農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負責對縣區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檢查考核;負責農村養老保險費的匯集、上繳和使用;承辦市本級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的具體登記、檔案管理、帳戶處理、待遇核定和發放等工作。
(三)負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審核、接收、移轉,接收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指導督促區街居做好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統計上報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礎數據;建立健全退休人員檔案庫,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保管和使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對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化管理服務;配合開展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對領取養老金資格進行認證;積極開展和推進「銀發幫扶工程」等。
(四)負責新批退休人員的待遇核定;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的結算;在職、個體繳費人員死亡及繳費不足十五年人員帳戶一次性返還結算;負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日常管理;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工作。
(五)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市級統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反映和監督基金及各項資產的運行狀況,及時編制各項會計報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