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和孩子分戶怎麼申請
和孩子分戶怎麼申請
和孩子分戶怎麼申請,分戶指的是子女成年或者成家以後,從父母的戶口裡面獨立出去另立戶。尤其是結婚的新人想要開始一個全新的生活,於是便從分戶開始,以下和孩子分戶怎麼申請。
一、申請分戶的流程
(一)准備好需要的材料
需要分戶的農民,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另外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在農村目前很多人還沒有辦理房產證,但是有的也需要提供。
(二)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信息
拿到申請表後,農民根據表上內容要去填寫對應的信息,然後提交給村委會審核,通過之後要到當地派出所蓋章。
(三)最後相關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批
以上流程之後,相關部門會依據戶籍政策規定,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批否可以分戶。
二、申請分戶的條件
1、生活上必須已經脫離父母,擁有自己的住所;
2、非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子女家庭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因此不可以分戶的;
3、申請分戶的當事人必須年滿18周歲,經濟和生活上自給自足;
4、感情破裂之後依法離婚分戶的。但如果是為了達到分戶目的,「假離婚」一經查出,將會受到嚴厲處罰。
三、以下5種情況可以申請分戶
1、夫妻離婚三年以上,且未共同生活或離婚後另一方又結婚的,可以進行分戶。
2、農戶有兩個以上兒子,其中一人成年可單獨申請分戶,其中父母應隨一方子女,不得單獨分戶。
3、一戶村民有兩塊或兩塊以上宅基地,但面積總和未超過宅基地標準的,可以認定為一宅。
4、四代同堂或三代同堂的第三代(其中第三代為兒子)符合結婚條件的,同住一宅且現有住房佔地面積少於最高限額的,可以申請第二宅。
以上就是找法網我為您詳細介紹關於申請分戶的流程的相關知識,通過上文可知,分戶需要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填寫申請表、申報、審批。
分戶怎麼辦理自己的戶口本
(一)分戶辦戶口本需要滿足的條件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二)注意事項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一般來說家裡的戶口本是不會發生什麼變化的,而且戶口本是長期有效的,只要家裡沒有出現什麼人員的變動便不需要對戶口本進行任何的操作。當需要進行分戶的時候,就需要重新辦戶口本,而且如果出現一戶人家都將戶口遷出的時候還需要進行銷戶
一、農村結婚後戶口本怎麼分戶
在農村分戶要求得是家庭關系,想單獨生活並且滿足條件,可以申請。眾所周知,在農村生活在一起的,是被視為一戶的。只有諸如子女結婚,分開居住,才可以申請分戶。
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雙方結婚後,非農業戶口人員可以投靠農業戶口的配偶落戶,但是戶口性質保持原戶口性質。
農村結婚後戶口本分戶詳細流程:
農村結婚後戶口本分戶流程有以下幾點。
1、准備好需要的材料
分戶的農民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另外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在農村目前很多還沒有房產證,但是有的也需要提供。
2、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信息
拿到申請表後,農民根據表的要去填寫對應的信息,之後提交給村委會審核,通過之後到當地派出所蓋章。
3、最後相關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批
以上流程之後,相關部門會依據戶籍規定,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最終確認是否可以分戶。
二、農村不允許分戶的情況
農村分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不是說村委開個證明就可以了,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但是有些情況是不允許分戶的。
1、獨生子女禁止分戶
除了因為遷出或者上學等遷出本村之外算不上分戶,只要還在本村的獨生子女一般是不允許分戶的,因為分戶之後就說明有兩個戶兩個宅基地,一旦老人去世那麼可能就不能繼承老人的'宅基地,當然宅基地上面房屋使用權還是有的,但是這樣就不能翻蓋或者從新建造房屋了,因為宅基地歸屬是村集體,如果分戶了就違反農村一戶一宅最新政策。
2、拆遷地區禁止分戶
其實很明顯就是防止多佔多得,有的人為了多分到拆遷補償就會提前分戶找村裡人打招呼然後再獲得自己的宅基地,這樣一旦拆遷或者徵用就會馬上獲得補償,首先很明確一點即將拆遷的地方其實上面早已經統計完畢,不可能在接受分戶,因此國家就頒布了相關規定,凡是拆遷區的農友,不能以各種理由進行強制分戶。
3、未滿18周歲禁止分戶
從未成年保護法的角度去考慮,18歲之前還屬於未成年,沒有社會意識也可能對於民事行為能力最基本的都沒有,當然以前的時候農村結婚早,這18歲結婚也不稀罕,當然父母和孩子就早早分家,戶口也分開,並且單獨的會獲得自己的一塊宅基地,現在不行了,不光是未成年的問題,還有農村宅基地資源問題。
4、當事人沒有完全獨立禁止分戶
這個就和年齡不同了,在農村很多人普遍還都是以務農和打工為主,經濟能力比較差,有的是因為自身殘疾沒有獨立的生活能力,還有的是老人可能也沒有經濟能力,這些都是不能分戶的,有的人可能經濟不獨立比較依賴父母,甚至還有的父母還要撫養孫子孫女的,出於多方面考慮問題,有的人確實因為自身生活能力不足以照顧自己,一旦分戶就意味著分家。
農村結婚後戶口本分戶需要准備相關的材料,且滿足分戶條件,才可以分戶,希望農民朋友還是按政策規定去申請較為妥善,也希望有真正需要分戶的農民,能順利通過。
㈡ 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離戶口
一般說來,子女想從父母的戶口本上,單獨分離出來,另立戶口自己做戶主,需要子女是結婚的情況下,建立新家庭,並且有自己獨立的住房,這樣可以成為獨立的一戶,可以分戶口本,同時,需要父母也就是原戶主的同意,原戶主必須寫一份書面的同意書。
另外,有些地方會規定,分戶的父母,子女之間要有合法有效的財產協議。有些地方會規定,子女年滿18周歲,有自己的獨立經濟能力,也就是說,如果有工作證明的話,並且自己也有獨立的住房。
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分戶口的。 關於戶籍政策啊,每個省市的具體規定不太一樣,具體細則方面,還是有些出入的。因此,建議查詢自己當地省市的戶籍管理規定。
戶籍規定會根據每個省市具體情況,有一些具體規定,戶籍管理工作要適合當地的發展需要,因地制宜,因此,可能會有些出入。
已婚子女與父母的戶口分開需要什麼條件?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法律依據:《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
㈢ 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房產兒女怎麼分家
看有父親名字的那個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屬於母親的那一份就是遺產,房子的一半是屬於健在的父親,而且父親也是母親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之一,一家人傷和氣。再說,房子的大部分是屬於父親的。兒女們也分不了多少。如果該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母親死亡,父親還在,在母親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還要再分一份。這樣,是不會分割母親遺產的。免得父親傷心、子女都是其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配偶、父母,是屬於父親個人的,在母親死亡的情況下,兒女們是不能分的,可以繼承屬於母親的份額。
繼承財產的原則
繼承權平等原則
(一)繼承權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
(三)在遺囑繼承和遺贈中保護老、幼、殘疾人的利益依《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其財產時,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四)遺產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按照《繼承法》的要求,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以保護被繼承人死亡後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承認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我國《繼承法》中特別規定了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無法定扶養義務的自然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以保障受扶養人的生養死葬。
四、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㈣ 父母買的房子子女可以單獨落戶嗎
父母買的房子如果是農村戶口,一戶人家只有1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戶,有2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1個以上已婚孩子的戶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戶口,一戶人家不管有幾個孩子,只要沒有獨立房產,都不可以單獨立戶。
立戶需滿足下面的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想要單獨立戶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對於農村和城市戶口的人們來說要求是不同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