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張韶涵父母
涵涵她是在台灣出生的後來移居加拿大 你可以去看看她的寫真集《奇跡安琪拉》 十二歲那年,她們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那年她國小六年級。由於之前假日總在母親店中幫忙,所以與學校同學間並不是太熟絡,她們默默地搬去加拿大。
弟弟看韶涵
在家中的排行中,韶涵是大姐,與二姐相差一歲,長我九歲,所以照顧我的責任很自然地落到大姐韶涵頭上。大姐不像其她人的哥哥姐姐,對於照顧弟妹一事容易感到厭煩,相反的,她卻對我呵護有佳,還不時教導我許多事情,我想這與年幼時便移民異國、母親忙於經營生意有極大的關系。
大姐從小就比較早熟,與其她同年齡的人相比,她顯得成熟懂事,也許因為這樣,再加上在台灣的時候母親總規定她與二姐放假必須在店中幫忙,所以她不太與班上同學來往,有也只是淡淡的交情。
後來移民至加拿大後,卻因為學校規定的打工學分而認識了一些朋友,那時她對服裝設計非常著迷,許多舞會與學校活動的衣著都是自己打理的。因為全家人都待在加拿大,所以我們父母的想法也比較洋化,不會硬性強迫姐姐們或我必須如何如何地規劃生涯,只告訴我們無論如何一定要習得一技之長。所以大姐選擇了成為歌手、成為光鮮亮麗的藝人。
大姐從小就愛唱歌,會立志成為歌手的決定一點也不讓人感到意外,不過她這樣的決定大概是在她發現自己唱歌還有人聽的時候才開始的,否則她以前的歌聲真是慘不忍睹。
妹妹看韶涵
姐姐大概是全家人之中性格最不一樣的成員。簡單來說,母親與父親都是傳統家庭出身,因此與大多數的人一樣,容易對陌生人感到羞怯,雖然母親曾經營過牛排館的行業,但內向的個性似乎不是說改就能改的。也因為如此,姐姐從小不怕生、喜歡吸引他人目光的性格,便成為家中的異數。
如此外向的作風讓她面對任何事情時,總不會感到羞澀或退怯,也因此成就她立志成為歌手的原因。姐姐與我差一歲,許多事情,她總是會找我一起討論,因為如此,我們的個性相像,似乎連喜好也大同小異。小時候,我們便迷上了服裝設計這個行業,總覺得這是時尚先驅的工作,神聖而充滿權威;若是自己能設計衣物,並深獲大家好評,那樣的成就感肯定是其他行業不能比擬的。
到了加拿大後,姐姐喜歡唱歌並受眾人注目的舞台個性並未改變,同時她的歌聲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她班上的同學也越來越喜歡找她去唱歌,不僅有好歌可聽,如果與其他人拼歌,多少還有點面子。
母親看韶涵
說起來很慚愧,我是一直到陪著韶涵回到台灣,才開始認識我女兒的,在此之前,我對她、她妹妹、最小的兒子,都只是個義務母親,供吃供穿,而且還做得不夠好、不夠稱職。
從小因為生意人的父母,學習了不少做生意的技能,同時也清楚自己除了做生意便沒有其他討生活的門路,因此當我的牛排生意由一個攤子擴充為店面時,我便下定決心,不論犧牲什麼,都要將這個生意還算不錯的牛排館經營下去。
當時的韶涵還只是強褓中的嬰孩,我將她背在身後挺起腰桿為客人煎牛排。直到她與她妹妹都長大了,她們的生活起居我才全權交由我的母親照料,而我繼續努力不懈地為牛排店拚命。每天我總是一大早起床,兩個女兒仍在熟睡中,我便開始忙著進貨及准備今天生意要用的東西;深夜大家都睡的時候,我則在書桌前結算一日的營業額,因此經營生意的這些年,我幾乎沒有與韶涵她們說到話,更違論帶她們出去玩或慶生。
要是沒記錯,我們全家出遊的情況只有一次,那天我將店面交給店中的工作人員照顧,與丈夫帶她們去動物園。那天恐怕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女兒們長大的事實,我驚訝著自己這么久沒有好好看看她們、關心她們,但看著她們開心地跟我說著學校的事,原來她們也知道只有今天,媽媽才有時間聽她們說話。於是,我決定要韶涵與她妹妹假日來店中幫忙,一來可以看到她們、二來我也酌發薪資讓她們學習理財。
就這樣,每逢周末她們姐妹倆便來店中幫忙照顧生意,那怕是補補紙杯、遞遞餐具,我也不想再發生那種看到自己女兒卻不相識的感覺。她們樂在其中地幫忙打蛋、攪拌調味料,那一刻我才知道韶涵有多麼體貼,為了多與母親相處,放棄與班上同學玩耍的時間,並游說妹妹一起待在假臼繁忙的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