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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父母家暴如何解決

發布時間:2023-07-04 02:07:14

Ⅰ 父母對子女家庭暴力怎麼辦

父母對子女家庭暴力怎麼辦

父母對子女家庭暴力怎麼辦,我們總是看網路的新聞上看到世界各地都會發生家庭暴力,這是非常不好的行為,家庭暴力的出現不僅對個人的生理、心理造成很大傷害,也會動搖社會穩定的根基,那麼父母對子女家庭暴力怎麼辦呢?

父母對子女家庭暴力怎麼辦1

一、家長家暴兒童怎麼處理?

家長家暴兒童的處理方式有:

(1)可以找社區進行教育和勸誡;

(2)可以到本地派出所報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理,並要求留下筆錄;

(3)可以到街道反映情況,尋求幫助;

(4)如果受傷了,一定要盡快到醫院診斷,請醫生出具詳細的傷情證明,並請人拍下傷處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5)如果受到嚴重的傷害,並希望受到法律的懲罰,可以到法院起訴他犯傷害罪,並到有關部門申請傷情鑒定,這將是判定傷害程度的最有利證據;

(6)如果正在遭受傷害、無力自衛,可以大聲呼救,並打110報警電話;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對於家暴的處置規定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第十四條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

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條 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託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第十九條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緩收、減收或者免收訴訟費用。

第二十一條 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

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對於家長家暴兒童處理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涉案事實和後果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特別是對於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還需要從嚴來進行判決處理。

父母對子女家庭暴力怎麼辦2

1、遭遇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1)面對家庭暴力,要敢於在第一次的第一時間就說「不」,要讓過錯方認錯並保證以後不再,忍讓只會讓暴力不斷循環和不斷升級。

(2)發生家庭暴力後要及時告訴雙方家人,特別是雙方父母,取得雙方家人的支持和理解,積極尋求他們利用親情的力量感化和幫助教育施暴者。

(3)再次發生時,要爭取對方工作單位、婦聯、工會、居委會或村委會、政府基層組織的幫助,及時對施暴者進行正確的思想疏導,對施暴者形成「合圍」之勢,使施暴者認識到行為的嚴重性,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發生。

(4)必要時及時向110或者公安部門報警求助,及時遏制家庭暴力的升級,避免惡(性)事件發生。

(5)對方不思悔改,屢次施暴,確已無可救葯時應果斷離婚,擺脫不幸婚姻的束縛。

2、家庭暴力的范圍

(1)夫妻間的暴力行為,如丈夫毆打、漫罵妻子,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系或摧殘妻子性器官等。

(2)父母對子女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為。

(3)子女對應贍養的老人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為。

(4)兄弟姐妹、叔嫂妯娌、翁婿婆媳之間的暴力行為。

(5)有親密關系的男女間的暴力行為,如同居關系、戀人關系等,也都屬於家庭暴力的范疇。

父母對子女家庭暴力怎麼辦3

一、父母家庭暴力應該怎麼辦?

家庭暴力,對子女造成傷害的,子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訴。暴力進行過程中可以打110求助。

《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國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家庭暴力的分類有哪些?

按表現形式分類

身體暴力

身體暴力又稱軀體暴力,家庭中發生的身體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蓄意使用體力或使用武器,傷害或殘害對方的行為,包括推搡、抓奪、擊打、捆綁、踢人、鞭打或槍擊等 。

情感暴力

情感暴力又稱心理暴力,家庭中的情感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詆毀、嘲弄、威脅和恐嚇、歧視、排斥、忽視和其它非身體形式的敵意對待。

性暴力

家庭性暴力是指由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強行施加的性行為、性行為企圖或其它直接針對受害人性特徵的強迫行為,行為人與受害人有可能是伴侶關系,也可能是其他家庭關系。

經濟控制

經濟控制是指施害者通過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收支狀況的嚴格控制,摧毀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價值感,以達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按受害者類型分類

親密伴侶暴力

親密伴侶暴力是指發生在結婚伴侶之間針對另一方進行的軀體、精神或(性)侵犯行為(在戀愛雙方之間發生的暴力通常被稱為「約會暴力」)

這些行為包括軀體攻擊行為(例如:踢打、擊打),精神虐待(例如:脅迫、蔑視和羞辱),強迫的性行為和其他形式的性脅迫,各種管制行為(例如:隔離、監視)等。

兒童暴力

家庭暴力中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是指在家庭關系中對18歲以下人群的一切形式暴力行為,施暴者可能是兒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及存在任何家庭關系的其他家庭成員。它通常包括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兒童的忽視或虐待;童婚、早婚或強迫婚姻中對兒童的暴力行為等。

老年人暴力

家庭暴力中針對老年人的暴力是指在家庭關系中對老年人實施的一次或多次不恰當的、並給老年人帶來傷害或造成不幸的行為。它包括對老年人的身體暴力、精神和心理暴力(例如:忽視與漠視)、性暴力。家庭成員對老年人實行經濟和物質虐待也是一種針對老年人的暴力行為

家庭暴力在我國乃至全世界都是一個十分嚴峻的問題,針對這種情況,我國出台了專門的法律以反對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的情況仍然頻繁發生,家庭暴力主要是發生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等家庭成員之間,在遭受家庭暴力時,應加強自我保護,學會尋求他人或機構的幫助。

Ⅱ 父母家庭暴力應該怎麼辦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禁止家庭暴力,如果發生家庭暴力可以立馬撥打110進行報警處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發生家庭暴力一定不能忍氣吞聲,要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父母家庭暴力應該怎麼辦?
家庭暴力,對子女造成傷害的,子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訴。暴力進行過程中可以打110求助。
《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國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李運薯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家庭暴力的分類有哪些?
按表現形式分類
身體暴力
身體暴力又稱軀體暴力,家庭中發生的身體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蓄意使用體力或使用武器,傷害或殘害對方的行為,包括推搡、抓奪、擊打、捆綁、踢人、鞭打或槍擊等

情感暴力
情感暴力又稱心理暴力,家庭中的情感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詆毀、嘲弄、威脅和恐嚇、歧視、排斥、忽視和其它非身體形式的敵意對待。
性暴力
家庭性暴力是指由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強行施加的性行為、性行為企圖或其它直接針對受害人性特徵的強迫行為,行為人與受害人有可能是伴侶關系,也可能是其他家庭關系。
經濟控制
經濟控制是指施害者通過對夫妻哪者共同財產和家庭收支狀況的嚴格控制,摧毀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價值感,以達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按受害者類型分類
親密伴侶暴力
親密伴侶暴力是指發生在結婚伴侶之間針對另一方進行的軀體、精神或性侵犯行為(在戀愛雙方之間發生的暴力通常被稱為「約會暴力」),這些行為包括軀體攻擊行為(例如:踢打、擊打),精神虐待(例如:脅迫、蔑視和羞辱),強迫的性行為和其他形式的性脅迫,各種管制行為(例如:隔離、監視)等。
兒童暴力
家庭暴力中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是指在家庭關系中對18歲以下人群的一切形式暴力行為,施暴者可能是兒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及存在任何家庭關系的其他家庭成員。悄謹它通常包括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兒童的忽視或虐待;童婚、早婚或強迫婚姻中對兒童的暴力行為等。
老年人暴力
家庭暴力中針對老年人的暴力是指在家庭關系中對老年人實施的一次或多次不恰當的、並給老年人帶來傷害或造成不幸的行為。它包括對老年人的身體暴力、精神和心理暴力(例如:忽視與漠視)、性暴力。家庭成員對老年人實行經濟和物質虐待也是一種針對老年人的暴力行為
家庭暴力在我國乃至全世界都是一個十分嚴峻的問題,針對這種情況,我國出台了專門的法律以反對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的情況仍然頻繁發生,家庭暴力主要是發生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等家庭成員之間,在遭受家庭暴力時,應加強自我保護,學會尋求他人或機構的幫助。

Ⅲ 父母對孩子家庭暴力怎麼處理

法律主觀:

孩子 遭遇家庭暴力 的可以請求相關部門給予監護人升殲轎處罰。孩子的家長作為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利用家庭暴力侵害孩子合法權益的,應當 承擔法律責任 。其他的監護人可以代理孩子申請人身保護令或者去公安機關報案要求給予處罰。同時,對嚴重的家暴行為,學校也有義務向有關部門報告。針 對未成年人 實施的家暴,如果情節惡劣,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施暴人的 監護人資格 ,另行 指定監護人 ,被撤銷資格的監護人仍然要承擔未成年的撫養費用。《民法典》第三十六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 、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 未成年人保護 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改扒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吵肆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Ⅳ 被父母家暴了應該怎麼辦

父母家庭暴力,對子女造成傷害的,子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訴。暴力進行過程中可以打110求助。
解決方法:
砸東西不構成犯罪,打人是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有責任保護當事人的安全,對肇事者進行行政拘留,說家裡的事管不了,分明屬於瀆職,不作為,可以向上級公安部門反映。
證據收集:
證人證詞,當家庭暴力發生時,可能會有其他人目擊,比如社區的保安,比如他們在家的父母或朋友、保姆或鄰居等,如果這些人目擊了家庭暴力的發生,他們可以盡早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並可以委託律師通過調查筆錄、記錄證據等方式向證人收集證據。被對方毆打後,如果已經拍下相關照片或有錄像,當然也可以作為證據,以上所有證據項目都只是針對一般情況,每個家庭暴力都有自己的具體情況。建議被害人向警方、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咨詢,看看應該獲得什麼樣的證據。
及時報警:
家庭暴力發生後,如果報警了,那麼警察會有一個報警記錄,通常警察會有一套處理家庭暴力的法律程序,警察通常會在派出所分別詢問施暴者和受害者,並做一個記錄。
及時治療:
是遭受家庭暴力後,要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證據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被害人受重傷的,公安機關應當出具鑒定書進行鑒定司法鑒定同時,受害人需要及時到醫院治療,因此在治療過程中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療費用收據以及醫療記錄。這些書證應當妥善保存,包括後期對被害人的持續治療,相關書證也應當妥善保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四十六條
「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國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或者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參與邪教、迷信活動或者接受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學、輟學;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圖書、報刊、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網路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八)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以外的勞動;
(九)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十)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財產權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義務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Ⅳ 被父親家暴了應該怎麼辦

1、子女遭受父母的家庭暴力,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向村、居委會、婦聯等單位投訴、反映或求助。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遭受家暴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二)有具體的請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Ⅵ 家長家暴我,我該怎麼辦

當遭受到父母的家暴的時候,可以進行報警處理,或者是向周邊的人尋求幫助。對自己造成傷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訴。總之,用正當的手段來解決問題。
提醒一下:父母雖然有教育孩子的權利,但是嚴厲禁止向孩子長期實施家暴,嚴重的話是屬於刑事犯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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