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父母坐過牢有哪些學校不可以填志願
如果父母坐牢,公安大學,政法大學,國防大學等不能上,需要審查的。
B. 父母判過緩行子女有哪些大學不能上
對孩子升學考試沒有大的影響,但對孩子選擇專業有影響的。
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公務員筆試面試體檢過後會有一個政審的環節了,需要提供本人及家人的無犯罪證明。
父母犯罪子女報考公務員從法律上說是沒有也不應當有影響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在考公務員時可能會有影響,一般情況主要是在政審方面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對待。
父母判刑對子女的影響:
1、父母無論哪方被監禁對家庭和孩子都是壓力很大的事件,服刑子女經常遇到多種情況和社交困難,包括接觸父母的犯罪活動,目擊父母被逮捕和法庭訴訟,與父母分離,失去家庭收入。
住房不穩定,照顧者變更,以及與父母捲入刑事司法系統有關的恥辱感等,服刑子女發生心理重大健康問題的概率是一般家庭子女的兩倍多。
2、父母無論哪方被監禁也就是坐牢,坐牢之後都會留有刑事犯罪記錄,被判刑後留有的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也就是俗稱案底,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違法記錄、還是犯罪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
子女不能應聘一些如政法類的政審要求程度高的職業,會直接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子女的仕途前途,個人發展受限。
C. 爸爸坐牢孩子不能考哪些大學
爸爸坐牢孩子不能考公安類學校。根據《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
第四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政審不合格: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二)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三)曾受過開除學籍、團籍或者黨籍紀律處分,或者近三年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四)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五)有過吸毒史的;
(六)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被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七)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的骨幹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八)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3)父母坐過牢哪些大學不能填擴展閱讀:
公安院校招生政審的相關要求規定:
1、負責政審工作的民警必須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考生政審情況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
2、考生戶籍或居住地派出所根據政審內容和要求,通過走訪、座談、查閱相關檔案資料等方式,全面調查考生及其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表現情況,並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初審結論,由經辦人、派出所和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
D. 爸爸坐牢孩子不能考哪些大學
不可以報考公安警校類大學。
參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第三條,政審內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和公共道德情況等。
參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第四條,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政審不合格: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二)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三)曾受過開除學籍、團籍或者黨籍紀律處分, 或者近三年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四)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五)有過吸毒史的;
(六)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七)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的骨幹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八)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4)父母坐過牢哪些大學不能填擴展閱讀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高考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