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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父母能獲得多少賠償金

發布時間:2023-06-15 17:30:20

❶ 120萬死亡賠償金父母得多少

【法律分析】: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也不是遺產,因為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創造的,是一方死亡之後產生的;遺產是死者生前所擁有的財產,死亡賠償金不是給死者的,是給死者生前的撫養人的或者監護人的等等。

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一是:作為財產損害賠償,首先近親屬中第一順序人應該是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人都不在了,才會考慮其同胞兄弟、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等。

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二是: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該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法院不支持主動分割,視為對當事人精神和物質的混合賠償。如果當事人提出分割時,應該扣除喪葬相關費用再按順序分割。

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三是:因為死亡賠償金對於當事人來說是具有人身專屬受益權,不是遺產,可以隨便爭奪。當然,死亡賠償金的債務人也不得以死亡人生前所欠債務為由任意扣除部分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四是:死亡賠償金的分配不可以按照遺囑進行分配,因為他並非遺產,死者生前對這部分資金沒有個人所有權,遺囑死者對自己生前財產的死後處置。

綜上,如果沒有其他和父母同等順位的人,父母各得60萬。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❷ 子女車禍死亡,賠償父母的標準是什麼

一、子女車禍死亡,賠償父母的標準是什麼
1、死亡賠償金是賠償給所有親屬的,如果父母都在世,則父母兩人都有份,如果死者的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則需要賠償他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的分配要根據死者生前與之生活關系密切程度進行分割。一般情況下,妻子獲得大部分,父母小部分。妻子另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車禍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喪葬費。被侵權人死亡後,要為其購買墓地,對其進行埋葬、火化,進行安葬,這時就產生了喪葬費;
4、死亡賠償金。被侵權人死亡以後,侵權人要對死亡人的近親屬支付死亡賠償金;
5、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6、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7、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8、精神損害賠償金。被侵權人死亡以後,對死亡者的近親屬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因此給予其精神損害賠償金。

❸ 死亡賠償金父母的比例

1、對於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團首凱,如果受害人死亡後,仍在一起生活,不需要分割;
2、對於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父母),在受害人死後,到其他地方生活,權利人要求分割的,應根據權利人有無勞芹彎動能力、有無其他生活收入等情況,本著照顧老弱病殘的原則,同時考慮受害人父母、未成年子女已經獲得撫養費,可按《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割;
3、對於受害人的成年子女,在受害人死亡前,已經成家且單獨生活,因死亡賠償金具有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金性質,無論是成年子女,還是未成年子女,其親人的突然去世,在精神上肯定是非常痛苦的,應當進行撫慰,但總的分割比例不能超過《繼承法》的規定。如果其成年子女,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無工作、無收入,其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多不能超過死亡賠償金的10-15%;如果成年子女,沒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一定的收入,其子女可以塌喚在死亡賠償金的20-30%范圍內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❹ 子女車禍死亡,賠償父母的標準是什麼

死亡賠償金是賠償給所有親屬的,如果父母都在世,則父母兩人都有份,如果死者的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則需要賠償他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的分配要根據死者生前與之生活關系密切程度進行分割。一般情況下,妻子獲得大部分,父母小部分。妻子另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車禍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喪葬費。被侵權人死亡後,要為其購買墓地,對其進行埋葬、火化,進行安葬,這時就產生了喪葬費;
4、死亡賠償金。被侵權人死亡以後,侵權人要對死亡人的近親屬支付死亡賠償金;
5、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6、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7、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8、精神損害賠償金。被侵權人死亡以後,對死亡者的近親屬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因此給予其精神損害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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