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親不在了,母親還在,房產子女怎麼繼承
一般情況下,父母還有一方健在,子女很少繼承的,因為活著父母的一方,還需要居住,一般都是父母都不在了子女才會繼承。
如果有其他情況,需要子女繼承父親的個人部分遺產。母親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應該把父親的一半房產繼續平均分配,母親的一半財產是不能繼承的,還是母親的自己的房產。母親就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份額,只能在母親和其他子女都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出售分配。
❷ 父母過世後子女怎樣繼承房產
父母去世後,子女是按照以下順序繼承房產:
1、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遺贈撫養協議處理,其子女無權繼承房產;
2、父母在去世前,是立有遺囑的,按照父母所立遺囑繼承房產;
3、無遺贈撫養協議或者遺囑、遺贈的,在父母去世後,子女是按照法定繼承的方法來繼承房產的,需要子女對房產達成繼承協議了,達不成協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劃分。
房產繼承的條件如下: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死亡後才能發生,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❸ 父母都不在了房子怎麼繼承
父母不在了子女繼承房產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對於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而沒有遺囑的,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則按照協議辦理。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祥蠢盯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的父母(包括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以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養子女)都是該房產的第一序位繼承人,原謹和則上應該平分該遺產。
繼承流程如下:
繳納法律規定的相關稅費;到房產所在的房屋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戶登記;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審核後進行不動產變更登記,發放新的房產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檔團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