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過世了銀行定期存單怎麼辦
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該項存款。
存款人死亡之後,其合法繼承人若要取得其存款的繼承權,必須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或繼承權證明書辦理支取手續。支取現金與一般存款的取款手續相同。
通常情況下,如果存款人本人死亡,其親屬要想拿回存款,可分三種情況提取存款:
1、金額在5萬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摺和密碼,只要憑客戶本人身份證和脊基代理人身份證,到期後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額在5萬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摺,但親屬不知道密碼,或者知道存摺所在銀行,但沒有存單或者密碼,此時需要繼承人的公證機關公正證明和公安機關死亡證明。同時所有繼承人憑公證書全部到銀行先辦理掛失搭野並手續,然後才可支取。
3、金額在5萬元以上,存款人留有存摺和密碼。還需要繼承人的公證機關公正證明和公安機關死亡證明,同時也需要所有繼承人憑公證書全部到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儲戶死亡後繼承人如何支取存款已成關注點。對於支取死者存款,銀行要公證,公證要信息,雙方各行其道,苦了繼承人。如何理順各方關系,減少資源浪費,規避操作風險,需要儲戶提前了解相關信息。
儲戶死亡後,死者存款由於涉及到存款保密、遺產分配等問題,我國的法律法規作出了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知跡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Ⅱ 人去世了銀行存摺丟了怎麼辦理流程
首先你得確認丟失的存摺是那家銀行的,如果知道就不存在其他問題,如果不知道就需要去公證處辦理查詢函,然後持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證件去各大銀行查詢是否在其開立有賬戶。
其次你需要和所有的第一繼承人共同去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這個有幾百塊錢的手續費,然後持本人身份證和繼承人身份證去銀行辦理掛失銷戶。最後銀行退還所有的本金利息,流程結束。
(2)過世父母掛失定期存摺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商業銀行法》和《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儲蓄存款人死亡後辦理存款的過戶和支取應該遵循以下規定:
1、 存款人死亡後, 法定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並提取存款, 應當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 (在縣、市人民法院沒有公證處的情況下) 申請繼承證明, 並在存款的繼承權有爭議時, 由人民法院審理。儲蓄機構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繼承證明、判決、裁定或者調解, 辦理或者支付手續。
2、存款人已經死亡, 但存款證持有人沒有確認存款機構的繼承程序, 也沒有對存款所在地法院的判決直接撤銷或撤銷。在存款人的存款期限之前轉移存款。
3、華僑、澳門同胞等在境內設立的存款機構或委託銀行的存款, 原存款人死亡, 其法定繼承人在國內, 並附有原存戶死亡證明至所在地的儲蓄機構經公證申請的繼承證書, 儲蓄機構辦理存款轉移和付款手續。
4. 在我國儲蓄機構存款的外國公民 (包括無國籍人) 及其存款轉賬程序的處理方式與我國公民存款相同。與我國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國民, 應當按照協定的具體規定處理。
5、 在國外的繼承人, 可以根據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和我在該國的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 向我國公正的機關申請繼承權證明和儲蓄機構應以此方式辦理存款轉移。
6、存款人死亡後, 繼承人和無遺囑者將不予確定, 根據財務部門的規定, 地方公證機構證明, 他們是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群眾的雇員人民組織, 其存款向國庫上繳。屬於集體所有制的企事業單位的職工, 可以轉讓給集體所有制。這筆存款交給財政部或集體所有制, 不包括利息。
Ⅲ 老人存摺丟失怎麼辦
如果存摺丟失的話,是可以進行補辦的。在存摺丟失之後,用戶首先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到枝慶附近的銀行營業網點辦理掛失手續。在進行掛失的時候,關於存摺的信息,用戶需要記清楚。因為在掛失的過程中可能會用到。
法律分析:如果存摺丟失的話,是可以進行補辦的。在存摺丟失之後,用戶首先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到附近的銀行營業網點辦理掛失手續。在進行掛失的時候,關於存摺的信息,用戶需要記清楚。因為在掛失的過程中可能會用到。
當掛失完成之後,用戶就進入到補辦環節了。當然,這時用戶是不能直接進行補辦的。具體的補辦時間,需要掛失之後的7個工作日才可以。所以,用戶需要耐心的等待。期間不需要擔心自己財產會有損失。在7個工作日之後,用戶再次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到銀行進行補辦即可。這時銀行會給你一張新的存摺,號碼和以前是一樣的。
注意事項:1、掛失方式。用戶在進行掛失的時候,除了可以自己到櫃台掛失之外,也是可以撥打銀行的客服熱線進行掛失的。因此,用戶如果沒有時間的話,也是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進行掛失的。但是,對於一些不會使用電話掛失的老年人來說,還是建議在銀行櫃台掛失比較好。
2、用戶在進行補辦的時候,銀行會收取工本費,通常為10元。當然,用戶可以提前詢問相關的收費情況。 法律依據:一、儲蓄管理條例
1、第三十條: 「存單、存摺分為記名式和不記名式。記名式的存單、存摺可以掛失,不記名式的存單、存摺不能掛失。」
2、第三十一條:「 儲戶遺失存單、存摺或者預留印鑒的印章的,必須立即持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供儲戶的姓名、開戶時間、儲蓄種類、金額、帳號及住址等有關情況,向其開戶的儲蓄機構書面申請掛失。在特殊情況下,儲戶可以用口頭或者函電形式申請掛失,但必須在五天內補辦書面申請掛失手續。
儲蓄機構受理掛失後,必須立即停止支付該儲蓄存款;受理掛失前該儲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儲蓄機構不負賠償責任。「
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
3、第三十六條:「 儲戶的存單(折)分為記名式和不記名式,記名式的存單(折)可掛失,不記名式的不可以掛失。」
4、第三十七條:「 儲戶的存單、存摺如有遺失,必須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明,並提供姓名、存款時間、種類、金額、帳號及住址等有關情況,書面向原儲蓄機構正式聲明掛失止付。儲蓄機構在確認該筆存款未被猛慎握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受理掛失手續,掛失七天後,儲戶需與儲蓄機構約定時間,辦理補領新存單(折)或支取存款手續。如儲戶本人不能前往辦理,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掛失手續,但被委託人要出示其身份證明。如儲戶不能辦理書面掛失手續,而用電話、電報、信函掛失,則必須在掛失五天之內補辦書面掛失手續,否則掛失不再有效。若存款在掛失前或掛失失效後已被他人支取,儲蓄機構不負責任。」
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金融機構個人存取款業務管孝州理的通知》(銀發[1997]363號)
5、「辦理個人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對一日一次性從儲蓄賬戶提取現金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上的,儲蓄機構櫃台人員必須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並經儲蓄機構負責人審核後予以支付。」
四、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儲蓄存單、存摺密碼更換手續有關問題的批復》(銀復[1994]44號)
Ⅳ 老人過世了,留下一筆錢在存摺,取出來需要什麼資料嗎
老人過世了,留下一筆錢在存摺,取出來需要以下資料:
1,父親去世留下銀行存摺,裡面的錢要取出來,知道密碼金額低於五萬可以直接用存摺和密碼去發折銀行網點取款,不知道密碼或者存摺戚族螞遺失就要去公證處做資產繼承公證取款了。若是招商銀行存高埋折,卡主去世,可由合法繼承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和繼承權證明書或法院繼承權判決書到存摺開戶網點辦理過戶或支取手續。
2,繼承權證明書可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需要辦理存款繼承權公證。具體需提供下列證明材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即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函》或戶口注銷單)、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
3,所有健在的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情況證明,內容包括被繼承人本人基本情況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及是否健在等情況;被繼承人與其配偶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被繼承人有已故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父母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應提供被繼承人父母的子女情況證明及其身份證件;被繼承人有已故成年子女,應提供其已故子女的婚姻及子女情況證明及其身份證件;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果是存摺,可以到銀行存款機上刷一下,列印交易明細和最後剩餘的存款數,如果是銀行卡,可以到櫃台列印存款余額憑證;遺囑繼承的應提供有效的公證遺囑原件;
4,公安部門出具的被繼承人家庭成員原始戶籍底冊證明;被繼承人、繼承人所在單位出具的體現其家庭成員內容的人事檔案(復印加蓋單位公章),如職工登記表、履歷表等;繼承人在外地或國外無法親自辦理的,應提供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或委託辦理繼承權公證的《委託書公證》;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穗察,可以依法繼承。
第二百三十條
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Ⅳ 關於存摺掛失、
這種情況需要公啟簡指證處出一個遺產公證證明,證明該遺產由誰繼承,然後該繼承人持身份證,你父親的死亡證明,遺產悄配繼承公證證明,你父親的身份證或戶口本(戶口本上有你父親的身份證號)去銀行先咐碼查詢,然後掛失補折就可以了。
Ⅵ 父母的定期存單不見了!我可以幫她掛失嗎
你好,如果是父母的定期讓鎮穗存單丟失,可以讓子女帶雙方身份證辦理掛失,但是補辦定期存單必須要本人帶身坦卜份證才可以辦理。所以,最好還是讓父母親自辦理。旅顫
Ⅶ 老人去世後,銀行存款子女去領取,都需要什麼證件
老人去世後去銀行去存款要先去公證處公證繼承權,帶著有效證件去銀行辦理取款業務。知道密碼的帶著存摺存款和取款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辦理即可。不知道取款密碼的,除了帶上以上證件外,還需要帶上死亡證明,然後去銀行辦理取款業務即可。
Ⅷ 老人去世後定期存款怎麼取出來
人死了親屬可以提取其定期存款,具體情況如下:
你需要和所有繼承人拿著證明材料到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或者支取,需要的材料有:
1、老人的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
2、遺產所有權公證書
3、所有繼承人(無法到場的須提供經公證的書面委託書)攜帶身份證件
(8)過世父母掛失定期存摺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儲蓄存款繼承是指存款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或受贈人)可憑有效的遺產所有權證明等材料到存款賬戶開戶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或支取手續。
如需辦理儲蓄繼承,請提供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遺產所有權公證,所有繼承人(無法到場的須提供經公證的書面委託書)攜帶身份證件親自到存款賬戶開戶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或支取手續。
對於銀行存款法定繼承首先第一步是確認當事人死亡,一般來說要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殮葬證、骨灰證、死亡公證書、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決書等足以證明死亡事實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從實際操作上講我們公證處是要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宣告死亡判決書。
其它的證明只能作為輔助證明材料,主要是由於其它的死亡證明材料比較容易造假。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很多死者是死亡於家中,尤其是在盛行土葬的農村地區,除了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根本沒有其他證明材料。
況且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之前會審查當事人是否「死亡」,比較嚴謹。
第二步確定繼承人范圍。
這一步一般是通過一份叫做「親屬關系證明」的文件來解決的.
親屬關系證明一般包括:被繼承人的性別、出生時間、民族、籍貫、生前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死亡原因、死亡時間、死亡地點;
被繼承人生前的婚姻狀況(結婚時間、配偶姓名;生前離異的,應註明有無再婚);被繼承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配偶和全部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情況;
在繼承人以外是否有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是否有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所有繼承人不繼承的,應註明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況;若被繼承人的子女死亡的,應提供該子女的死亡憑證及其家庭情況證明;若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提供配偶、父母死亡證明及其家庭情況證明。
步確定被繼承人的遺產范圍。
對於銀行存款法定繼承而言被繼承人遺產的財產證明材料主要是指存單、存摺、存款查詢通知書、股金證、基金證明、證券證明等財產的憑證。
對於需要辦理銀行存款法定繼承的當事人而言缺少存單、存摺及相應憑證是很正常的情況,再加上存摺會出現數額不確定的情況,所以這一步常見的方法是通過公證處開具存款查詢通知書到各大銀行逐一查詢。
一般而言已婚人士的財產是需要對半分的,只有屬於被繼承人的那部分才算是遺產,若有其他證明材料則例外處理,。
第四步則是需要所有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一般就是親屬關系證明上的那些人,但發生轉繼承和代位繼承則是例外情況。接下來的操作則是按照公證處的具體要求進行。
Ⅸ 老人去世了,存摺找不到了,如何取出存款
首先需要親屬攜帶老人的死亡證明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去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拿到公證書以後再攜帶繼承人的身份證去銀行櫃台進行掛失補辦,就可以取款了。
Ⅹ 老人過世存的定期存款怎麼辦
老人過世後,合法繼承人可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和繼承權證明書或法院繼承權判決書到銀行卡開戶網點辦理過戶或支取手續。
繼承權證明書可在當地公證處申請辦理,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拿到相應資料後銀行憑次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拓展資料】
老人去世,應先由第一程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去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繼承證明書,確定老人的財產分配。然後,由獲得銀行存款繼承權的當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公證書,到銀行辦理支取事宜。不要著急,可以把銀行的錢如數取出來。如果老人在銀行的存款沒有沒密碼,或者有密碼您已知曉,只要帶著存摺、存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和取款人的身份證,到所在銀行的拒上去辦理取款就Ok了。
如果老人的存款設了密碼,而您又不知道,也不必著急,您只要帶著老人的死亡證明丶火化證明、銀行存款:折(卡)和您的戶口本、身份證到公證處去辦理一個公證繼承資格,然後繼承人持以上證明到存款相對應的銀行去辦理一個繼承資格就可以了。然後銀行馬上給辦理一個密碼重置,然後過戶給繼承人就可以了。最後提醒一條,如果這筆遺產數額過大,繼承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費。
如果是銀行卡:知道密碼,可直接在自動取款機上取款或轉存。銀行視為正常支取或轉存,但如果事後發生繼承爭執與糾紛,銀行沒有責任。不知道密碼,不能直接從銀行支取。有介質沒密碼。
銀行卡就不多說了肯定憑密碼支取,如果老人的存單和存摺也是憑密碼支取但是不知道密碼怎麼辦?銀行出於人性化每天會給你嘗試三次,但是不可能每天都去試吧,六位數字組合試出來的幾率很低很低!這個時候就需要去辦理公證了,繼承人到齊去公證處做遺產公證,可以放棄繼承由一個人辦理也可以委託一個人辦理,公證費幾百塊錢吧。
如果是存摺:存摺和銀行卡的情況不同,即使有存摺和密碼,也無法直接取出。訴訟:繼承人之間互為原、被告,由法院判決遺產歸屬。以繼承糾紛為由,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中任何一人起訴其他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起訴。如果對財產掌握不明,可以立案後申請法院查詢、調查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