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因為脾氣大,親生父母和養父母都不要我,她們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呢
因為脾氣攜鎮租大,親生父母和養父母辯兆都不要你,那麼親生父母必須要承擔撫養你的義務,因為這是他們必須要做的。但是如果你太過分的話,他們也有權旅讓利選擇不養。
❷ 我是抱養的,養父母又看不起我,親生父母又跟我不怎麼好、我該怎麼辦呢
養父母都橋爛顫不要你了,你跟他們往來也沒有補償你的意思,是他們狠心,你也沒必要搭理敏敗他們.養大於生,想辦法改善一下跟養父母的關系,畢竟養你那麼多年.最重要是自己要獨立歷友.
❸ 生父母和養父母之間鬧矛盾了,我該怎麼辦化解
生父母和養父母之間鬧矛盾,作為晚輩只能就事論事,兩邊勸說,求同存異,大事化小,以情說理,你只能作潤滑劑,互相都心懷關愛和理解,多些諒解和包容,換位思考,有些事情,時間會慢慢地化解。
❹ 親生父母不認我我該怎麼辦
親生父母不認我,我該怎麼辦?
你不是還有養父母啊,很多時候,生恩不一定抵得上養恩,既然父母緣淺,就不要指望什麼,當個陌生人交往吧,沒有希望就不會有失望,不是嗎?
你還是先想想會不會以後牽扯到贍養問題吧
對生父母是否負有贍養義務,需確定你與養父母之間是否為合法的收養關系。
第一種情況,你與養父母構成合法的收養關系。依照《收養法》第15條的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另依照《婚姻法》第26條,《收養法》第23條之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如果養父母在收養你時辦理了合法的登記手續,你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消除,對生父母不再負有贍養義務。
第二種情況,你與養父母不構成合法的收養關系。即你的養父母在收養你時未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在這種情況下,依據《收養法》第15條、第25條規定,你與養父母之間的收養關系不符合法律規定,應當確認不具有法律效力。對於在你剛出生一個月時就把你拋棄的生父母,在司法實踐中,認為贍養義務不以撫養義務為前提,一般傾向於仍負有贍養義務。
❺ 幾年之前無意知道自己的身世。但養父母和親生父母都不知道我已經知道自己的身世。親生父母要認我為乾女...
乾女兒看起來還蠻兩全的
你既然覺得和親生父母沒基侍感情搏清吵 那就認乾的吧
繼正鬧續裝不知道對大家都好
❻ 親生父母不認我我該怎麼辦那過年去了會有什麼結果
首先你的父母遺棄你他們就很不應該了,現在居然還不認你,那你為什麼還要熱臉貼他們的冷屁股去?
❼ 我是一個養子,現在親生父母知道我生活得地方他們要來我該怎麼辦但他們不認我只是單純來看看不說明關系!
如果只是看看,就讓他們猜侍看看吧,無穗頌吵需緊張,看完了就回歸了正常生活,若是要你跟他們回去,堅決不能拋棄養父母,生下來,只是幾分鍾,養你,卻是幾十櫻畢年,那個辛苦些,你自己知道,再說,我覺得你應該是個孝子,不會離開養父母的。別緊張啦,順其自然就好
❽ 我的親生父母要認我而我養父母不同意我該怎麼辦啊
養父母含辛茹苦把你養育長大,加上長年累用的感情,當然不能讓他們傷心。如果是我,我肯定是先考慮養父母的感覺的。但親生父母給了你生命,也是你的恩人,因此你也要把他們放在心上,你可以和養父母商量去見一下親生父母,但你會尊重養父母的意見,不會忘記他們的養育之恩,會和他們在一起,只是過年過節的時候去拜望一下親生父母。我想身為父母,你的通情達理,他們也會理解的。
❾ 如果不是父母親生的,養父母為什麼不讓自己和親生父母相認怎麼辦還三番四次的陷害我不讓我和親生父母相認
養父母都有自己的私心,不讓相認是怕白養大你了。我也有一個妹妹,她的養母當年就是保證給相認,我媽一時心軟給她抱走,現在想認回妹妹,她的養母和哥哥惡語相向,罵我們幫你養大現在就來討錢。真的是要討錢嗎?我是心疼我媽因為一時沖動的決定,骨肉分離,痛苦一生。你已成人,既然想認親生父母,那就努力去找去認。
❿ 我是一個被收養的,現在親生家人來找,我也有想認他們的念頭,但我的養父母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這位知友, 你應該認親生父母,盡管養父母不同意。那就說法養父母,就是認了生父生母,也還要與養父母生活。將來贍養他們,請他們不必擔心!有兩面的父母關心你,你一定會有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