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孝敬父母 > 問答題如何贍養父母

問答題如何贍養父母

發布時間:2023-05-27 10:26:13

『壹』 成年子女應怎樣盡贍養和扶助父母的義務

子女贍養父母是應盡的義務,應該做到:
1、常會間看看。老人需要回陪伴,需要有個人答陪在身邊聽他(她)嘮叨嘮叨。
2、適當的經濟扶助。年老後身體比較容易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醫療費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需要的時候,子女應當給予適當的扶助。
子女贍養父母,這項義務也是法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也規定: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健全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健康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

『貳』 子女如何贍養父母

子女贍養父母,這是規定的法律義務,但是如何贍養,這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贍養父母,不僅要從物質上,精神上也要做到贍養。在物質上,我們可以平時給父母買買東西,給一些生活費,此外,對於父母居住的環境,最好是做些適老化改造,方便父母居家養老的生活。精神上,雖然平時工作忙,但我們要多給父母打打電話,多回家看望他們。

『叄』 如何贍養老人的問題

贍養老人,在經濟上應為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猛悉上對老人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枝兄乎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塵仔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肆』 應當如何贍養老年人

現實困惑

趙剛出生在一個農村家庭,大學畢業後就留在了其就讀學校所在的城市,家中的父母隨著年齡的增長對兒子越來越依戀。遠在外地的趙剛只是每個月按時給二老匯一些生活費,很少回家看望老人或是給兩位老人打電話。日子長了兩位老人對兒子產生了抱怨。可趙剛說,我每天在外辛苦賺錢很少回家,就是希望多賺些錢讓父母生活得更好一些,現在每個月給兩位老人的生活費相比村裡同齡人多出好幾倍,可父母還是抱怨,真不知道怎麼辦好了。

律師答疑

贍養老人不僅是我國的傳統美德,更是每位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父母將子女從小養大,子女長大後理應照顧好自己的父母,這里的照顧不僅包括物質生活方面的滿足,還包括對父母精神生活方面的滿足。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隨著年齡的增長,老人的孤獨感也會漸增,他們希望子女能夠多給予他們心靈上的安慰。因此,子女即使工作繁忙不能回家,也應該經常與父母通電話。

法條鏈接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三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法理薈萃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包括為父母提供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及精神上的慰藉。

『伍』 如何更好的贍養父母

作為獨生子女,在照顧年老父母方面可能會面臨一些挑戰和問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面:
1. 經濟壓力:隨著父母年齡的增長,醫療、保健和長期護理等方面的費用可能氏吵尺會增加。獨生子女可能需要承擔更多的經濟壓力,以確保父母得到妥善的照顧。
2. 時間分配:照顧年老的父母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獨生子女在自己的工作、家庭和社交活動之間可能需要找到平衡,以確保能夠分出足夠的時間來照顧父母。
3. 精神壓力:照顧年老的父母可能會帶來很大的精神壓力。獨生子女需要面對父母的衰老和疾病,同時還要努力保持自己的心理健康。
4. 缺乏支持:作為獨生子女,可能沒有兄弟姐妹可以分擔照顧父母的責任。在遇到困難時,可能沒有人可以提供支持和幫助。
5. 缺乏專業知識:照顧年老父母可能涉及很多專業知識,如醫療保健、護理技能等。獨生子女可能需要學習和掌握這些知識,以確保為父母提供合適的照顧。
6. 缺乏社交支持:照顧年老的父母可能會導致獨生子女的社交生活受到影響。他們可能需要在朋友、家庭和照顧父母之間找到平衡。
要應對這些問題,獨生子女可以嘗試以下方法:
1. 儲蓄和投資:為應對未來的經碰芹濟壓力,獨生子女可以盡早進行儲蓄和投資,以確保有足夠的財務儲備。
2. 尋求幫助:在照顧父母方面,可以尋求親戚、朋友、鄰居或專業人士的幫助和支持,以分擔壓力。
3. 自我照顧:在照顧父母的同時,不要忽略自己的身心健康。確保有足夠的休息、娛樂和個人發展時間。
4. 購買保險:購買合適的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以應對可能的醫療和護理費用。
5. 考慮養老院: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將父母送往養老院,以便他們得到專業的護理和照顧。
總之,作為獨生子女,在照顧年老父母方面可能會面臨一些挑戰。通過合理規劃、尋求支持和自我照顧,殲高可以盡量減輕這些問題帶來的壓力。

『陸』 怎麼贍養父母

法律分析: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柒』 如何贍養年老的父母

我選擇和兄弟姐妹一塊贍養父母的方法。

本人30了,上有一姐,下有一弟,父母即將60,最近因為養老問題爭吵過,弟弟不懂事,還沒成家,也沒有穩定工作,姐姐經濟條件有限,已離異帶著12歲女兒與跟父母同住,我比較好一點點,家庭穩定,老公獨子,有一兒一女,老公有穩定工作,公婆有退休金,我兼職開店,全家有穩定的收入。

其實多子女的家庭,贍養協議這些是一定要有的,如果沒有協議約束,後面父母年紀大了,更難處理,鬧的不愉快,可能連親人都做不成,還讓父母夾在中間為難。

這就是我的贍養計劃,有所不足的地方我會慢慢改善。

『捌』 贍養父母具體做法

法律主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老年人權益 保障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贍養父母包括的內容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耐兄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成年子女 不履行贍養義務 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族畝雀養費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或者住房、財產等發生糾紛,可以申請 人民調解委員會 或者其他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兆早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玖』 我們要如何去贍養父母要做到那幾點

今早看《搜灶今日說法》,講述一位老母親被活活餓死的事,令人悲憤莫名——老人的被餓死完全是人為的結果,因為老人有四個兒子並非無兒無女,四個兒子也完全有贍養能力。然而,悲憤歸悲憤,思考如何解決這一問題,避免更多的老人在子女成成群的情況下,仍發生餓寒交迫、疾無所醫乃至因此而致死的悲劇,方是我們做子女的當務之急。在子女成群的情況下,對於父母的贍養,目前的體制是由子女們之間自行分配贍養義務,而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法律便也承認子女間達成的協議,並會據此作出判決,追究具體的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然而,現在的完全由子女自行分世彎扮配贍養義務的做法,很不完善,它似乎更加關注贍養義務在子女間的分配,而沒有把注意力放在如何保障子女對於父母的贍養上,因此,使父母往往成為子女間贍養義務分配不均或者個別子女不孝的受害者,大有捨本逐末的意味;在實證上,看看現在社會存在的越來越多的不孝子女吧。那麼應該如何做呢?我認為,應當轉變思維方式,以嶄新的思路、也是最合乎父母與子女間基本關系的邏輯的思路來解決這一「難題」。父母與子女間的基本關系是什麼?歸根到底,就是子女未成年時的撫養與被撫養、父母年邁時的被贍養與贍養的關系,前者不在本文探討范圍之內,單說子女和父母間的贍養和被贍養的關系。以此而論,不管父母一生育有多少子女,父母作為一個整體,子女作為一個整體,只要出現父母被遺棄、被虐待等不孝行為,子女作為一個整體就應當擔負責任,法律就要對子女整體作出制裁,即是把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打包或說捆綁,子女對父母只存在孝與不孝的問題,不孝時法律就進行干預,子女間負均等的、連帶的責任,並且還要有懲罰性;至於如何在子女之間進行贍養義務的分配,那便自由子女們內部協商去,如何分配、負擔均等否,法律不加過問,只是在子女間,如有人對分配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且在贍養問題上,子女只可提起此種訴訟和其他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訴訟,父母若訴不孝子女只須證明不孝行為存在即可。這樣即可省去許多中間復雜環節,基本的事實也易於判斷,在程序上體現了最大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能夠很好地保障子女對於父母履行贍養義務。如此思路解決問題,有以下幾點理由和積極作用:首先,子女與父母間是贍養和被贍養的關系,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所在,在子女眾多的情況下,只要有不孝行為存在,致使父母生活困難,任何子女便有了道義上的可譴責性,無論某個子女是否盡到了自己應盡的那份義務。其次,把子女對於父母的贍養義務打包,只要子女出現不孝行為,就對子女整體作出制裁,環節少,程序簡單,基本事實易於求證,對子女形成潛在壓力,使他們能夠主動地、體貼地贍養父母。再次,有了法律外部的強大壓力,把年邁父母與不孝子女間的矛盾轉移為子女間的矛盾,這就改變了此前與不孝子女間的沖突中父母所處的弱勢地位,大大維護了父母的鬧襲權益。最後,子女間義務打包,一人不孝即是整體不孝,一人擔責即是整體擔責,因此就在子女之間上了把鎖,把他們捆綁在一起,成了利益共同體,促其能夠開誠布公、心平氣和地進行內部協商、甚至是妥協,分配各自的贍養義務,相互推諉成為不可能,個別人不孝或引眾怒。而且,在義務執行上,必然能夠相互監督,督促彼此完全履行贍養義務,每個人都不敢怠慢,否則將成為眾矢之的。如果說在封建社會,子女對於父母的孝順更多地靠道德去維系,而在社會風氣追求個人享受、人性自私化的今天,道德顯然已「力不從心」。社會既然已經墮落,就不必徒然慨嘆世氣日下、道德淪喪,而應該使法律成為剛性存在,補道德之不足,成為高懸不孝女子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所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人們,行動起來!註:如果您是獨生子女,那麼這一切看似與您無關,實則並無本質之區別。

閱讀全文

與問答題如何贍養父母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企業部分養老保險多少比例 瀏覽:505
小型養老院投入多少錢 瀏覽:354
惠東怎麼申請體檢報告 瀏覽:944
與孝敬有關的誦讀 瀏覽:876
家裡的老人過世怎麼辦 瀏覽:871
懷化市調整養老金什麼時間上調 瀏覽:48
出售居住權的江蘇南京養老院 瀏覽:864
女人有沒有孝順婆婆 瀏覽:602
柯橋老年大學 瀏覽:650
農村養老退休金能漲嗎 瀏覽:920
沖口養老院 瀏覽:536
吉林省農村養老金 瀏覽:442
街道重陽節送慰問品新聞 瀏覽:607
子女落戶後怎麼變更父母 瀏覽:127
石家莊市老年大學書畫家 瀏覽:717
記老年大學書法教師 瀏覽:954
七十多歲的老人如何買機票 瀏覽:708
60歲正常人血壓是多少正常值 瀏覽:10
蘇州社保退休能拿多少 瀏覽:254
養老保險解封了怎麼辦 瀏覽: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