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歸男方,與父母同住可以辦理房補嗎
你離婚以後跟父母住在一起是不可以領房補的,房補是你在外面租房子,你的工資很低,是國家給你的補貼,但是你已經跟父母住在一起,並沒有租房子,所以說是不可以領房補的
2. 殘疾人不能自理和父母住在一起有房屋補貼嗎
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每月最低700元左右。
3. 國家最新差旅費補助有關規定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行[2006]313號
頒布日期:20061113 實施日期:20070101 頒布單位:財政部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三章 住宿費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五章 公雜費
第六章 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七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八章 附則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辦法》在公務人員出差等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這是落實黨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
二、本《辦法》從2007年1月1日起實施後,各地區定點飯店的確定,以及定點飯店的相關信息匯總、發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時間完成。在此期間,出差人員住宿主要以各地區、各單位的內部賓館、招待所為主。內部賓館、招待所接待條件不具備的,一般應住宿在社會上三星級及三星級以下的賓館、飯店。出差人員暫時按照副部長級人員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人員每人每天150元標准以下憑據報銷。
各地區飯店定點工作完成後,將另行通知。
三、請各單位將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時反饋我部。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中央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准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司局以上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單位級別在司局級以下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三)副部長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第七條 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卧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卧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 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九條 財政部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分別確定各級別人員的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
第十條 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准: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准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准間。
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准憑據報銷。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定點飯店通過招標、協商方式確定,名單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 中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於抵頂招待費開支。
第五章 公雜費
第十五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於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六章 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八條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九條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傢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條 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傢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准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准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後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准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 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並經組織批准,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二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幹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後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准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後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准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准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補充辦法,並報財政部備案。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直屬機關,參照本辦法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由總後勤部參照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實行。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通知》(財文字[1996]2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4. 借住父母家還可以申請住房補貼嗎
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實物配租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准執行。第五條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老人、嚴重殘疾人員(以下簡稱重殘人員)、患有大病人員和承租危房及面臨拆遷的家庭可以申請實物配租。實物房源不足時,可採取租房補貼方式過渡。其中:老人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年滿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重殘人員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經殘聯鑒定為重度殘疾人員。患有大病人員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過以下手術:具體指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家庭成員是否患有上述病種,需要出示醫療機構提供的證明。承租危房是指申請家庭承租的住房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面臨拆遷是指申請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區縣建委(房管局)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內,並已在拆遷范圍內發布拆遷公告。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請家庭成員按民政部門核發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上標明的人口認定;不屬於低保的其他申請家庭成員按下列人員認定:(一)配偶;(二)父母;(三)未成年子女;(四)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五)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六)根據本條原則和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重殘人員家庭1人戶按2人計算。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積按照使用面積計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積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上標明的計租面積為准;居住私產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權證》上標明的建築面積除以1.333計算。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下列房屋面積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一)全部家庭成員自有私房(含已購公有住房);(二)全部家庭成員按照本市規定租金標准承租住房;(三)全部家庭成員拆遷待安置的住房;(四)全部家庭成員在集體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計算公式: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住房面積÷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下的長期共居戶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處有住房除外)申請家庭成員它處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人口。申請家庭居住在自建房內、單獨立戶,且他處無正式住房的,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諾配租後自行拆除,可申請廉租住房。申請家庭將原住房騰退給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後,可按無房戶配租廉租住房;申請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標準的,可按全額配租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全部家庭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家庭總資產凈值是指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凈值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家庭總資產凈值中除拆遷補償款及房屋折價外,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項之和不能超過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助對象家庭收入的認定標准。 1、廉租房申請人戶籍登記地在本區,取得本市戶籍滿5年的方可申請。 2、在申請人為單身的情況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齡。 3、已經離異的單身申請人要求離異滿3年後方能提出申請。 4、申請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於580元(連續一年)。 5、家庭人數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於6960元、家庭人數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於1392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計算,依此類推。 6、申請廉租房的家庭人數為1人時要求家庭總資產低於15萬元、家庭人數為2人時低於23萬元、為3人時低於30萬元、4人時低於38萬元、家庭總人數5人及以上的要求總資產低於40萬元方可申請。 7、無房戶或者擁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應低於7.5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8、被拆遷、有特殊病人員、重殘人員、有年齡在60歲及以上人員、居住市政府確定的解危排險范圍內房屋的居民。 9、申請樓房配租的家庭人口應當在二人以上。
5. 租父母的房子可以領租房補貼嗎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產可以租住給子女,子女租住父母的房屋是不能享受公租房補貼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6. 國家在各個方面都開設有鋪貼,那麼住房補貼如何申請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經濟發達地方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那麼我們有必要了解一下具體的情況,所以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看一下國家對住房補貼的規定有哪些,哪些人可以申請住房補貼。
國家對住房補貼的規定有哪些?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整理的國家對住房補貼的規定有哪些,哪些人可以申請住房補貼,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希望大家都能了解以上的內容。
7. 大齡女無房,失業與父母同住可以申請住房補貼嗎
如果無法生活,沒有生活能力,嗯,也可以申請,如果能的話,還是出去找工作吧!
8. 成都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成都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成都住房補貼政策的內容包括下面兩部分:
(1)財政補助
購買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按購房總額的1.5%給予購房補貼;購買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房,按購房總額的 1%給予購房補貼;購買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房,按購房總額的0.5%給予補貼。購買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辦房屋權證的存量住房,按購房總額的1%給予購房補貼。
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9. 和父母同住辦租房補貼和父母的退休金有關系嗎
沒有。
退休金和房補不是一回事,退休金是退休後按月發放的工資待遇,現在都屬於養老保險金,房補是購房補貼,一般是一次性給,退休金在辦理退休後才開始領取,房補可以在才參加工作時領取,退休金是工資成份,房補屬於福利待遇,退休後就不會再有房補。
10. 國務院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有什麼利與弊
近日,針對有效解決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國務院出台了某項措施,表示倡導成年子女與老人就近居住,著力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健全養老服務體系,以此來推動經濟發展,推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但是老人和子女一起居住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成年人可以及時照顧到父母,壞處就是在一起相處的時間久了會彼此不習慣,並且產生矛盾。
總而言之,與父母就近居住,有利有弊,但是不論如何,我們都要愛自己的父母,履行養育父母的義務,同時也要大力弘揚中華傳統美德,使得老年人能夠安享晚年,能夠在晚年當中度過一個幸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