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多地推獨生子女護理假規定每年不少於多少天
10月27日消息,本月,黑龍江明確了本省的「獨生子女護理假」天數。至此,全國至少已經有6省份正式出台了此類政策,多數省份規定,獨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的「護理假」天數在10到20天不等。
與此同時,多地還將督促子女常回家看看、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拒絕子女「啃老」等在政策法規中體現。
「黃昏戀」受保護 老年人有權對「啃老」說不!
記者發現,在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法規條例中,都提出了對老年人的個人財產及婚姻自由的保護。
例如,《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中提出,老年人的個人財產、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
該《辦法》強調,贍養人、扶養人或者其他親屬不得竊取、騙取、剋扣或者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產;不得侵佔老年人所有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不得因老年人處分財產而拒絕履行贍養、扶養義務。
此外,贍養人、扶養人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因老年人離婚、再婚而索取、隱匿老年人的財產及有關證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權利。
《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也強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因老年人離婚、再婚而索取、隱匿老年人的財產、有關證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權利。
除此之外,該《條例》明確,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違背老年人意願,要求老年人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以無業或者其他理由,騙取、剋扣或者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獨生子女父母的福音啊,希望更多的省份出台獨生子女父母養老好政策!
② 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一條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養老、孝老、敬老、助老的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上位法已經作出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四條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的原則,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第五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與老年人口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經費保障機制,並將老齡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計劃和目標考核體系。第六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的基本情況。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將老齡事業發展狀況納入調查統計項目,及時發布相關信息。第七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老齡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確定專門人員負責本轄區內的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嘎查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法治宣傳,增強老年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支持和保障老年人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老年人應當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遵守社會公德。第九條每年農歷九月為自治區敬老活動宣傳月,九月初九為老年節。
自治區敬老活動宣傳月期間,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開展形式多樣的養老、孝老、敬老、助老主題活動。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養老、孝老、敬老、助老成績顯著的組織、家庭和個人,對參與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老年人,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一條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充分發展、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展基本公共養老服務,鼓勵互助式養老和志願服務,發揮社會力量在養老服務中的重要作用,滿足老年人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第十二條贍養人應當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贍養人應當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於其家庭成員的平均生活水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婚姻變化、分戶生活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第十三條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要求老年人給予經濟資助或者物質幫助,或者要求老年人承擔其因婚姻、購置資產等原因形成的債務,老年人有權拒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經常探望老年人。
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的,贍養人應當定期探望。對較長時間未探望老年人的,養老機構應當督促其進行探望,或者通知其所在用人單位、嘎查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督促其進行探望。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老年人患病住院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贍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贍養人陪護時間;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第十六條鼓勵和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依託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動站等資源,就近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伴護理、文體娛樂等服務。第十七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和養老機構建設小型化、連鎖化社區養老機構,滿足老年人就近養老需求,為親屬照護探視提供便利。第十八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對接老年人供求信息,提供餐飲家政、緊急救援、物品代購、服務繳費等老年人需要的服務項目。第十九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相關政策、資金,利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和房屋,建設農村互助幸福院、養老服務站點等,為農民就近提供養老服務。牧業旗市應當在城鎮建設牧民集中養老服務場所,為牧民提供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
農村牧區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在滿足農村牧區特困老人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可以逐步向社會開放,為低收入、高齡、獨居、殘疾、失能農村牧區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