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哪裡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念顫神一般由機關事業單位所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管理。具體來說,可以聯系所在地的人社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社保局(社會保險管理局)進行咨詢和辦理相關手續。在辦理養老保險相關業務時,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工作證明、社保卡等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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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沿革
(一)事業單位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20世紀50 年代,成型於1978 年。
(二)1999年,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經貿委所屬10個國家局管理的242個科研機構、中央所屬的178家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以及原建設部等11個部門所屬的134個科研機構改革了管理體制,實行屬地化、企業化管理,這些轉制的科研機構實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
(三)2006年,原人事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仔虧薪級工資之和的70%—90%計發(退職人員按50%—70%計發)。
(四)2009年,為推動事業發展,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約束功能,經國務院批准,事業單位分三步走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在職職工領取績效工資,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五)2008年,國務院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洞慎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
(六)2015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這項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哪裡管?
⑵ 養老保險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主管。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依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⑶ 養老保險哪個部門管
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理。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到廣大民眾的利益。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國的養老保險工作。具體職責包括制定養老保險政策、監督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行、對養老保險參保單位和個人進行管理等。
詳細來說,養老保險的管理部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政府部門:主要是指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養老保險政策,確保養老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
2.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具體辦理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繳費記錄、待遇支付等日常工作。
3. 財政部門:參與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運行。
4. 審計部門:對養老保險基金進行審計監督,確保基金的透明度和合規性。
總之,養老保險的管理涉及多個政府部門,以確保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