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服務建築無障礙設計要求
養老服務建築無障礙設計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室外通道設計: 通道寬度:應大於1.5米。 地面材質:需平整防滑,避免使用反光強烈或厚地毯。 坡道設計:需考慮輪椅通行。 細節處理:雨水箅子孔洞寬度不超過15毫米,牆立柱上的物體或標牌高度不得低於2米,突出部分需適度控制。
2. 門的設計: 避免使用:力度大或彈簧門。 玻璃門標志:應有醒目標志。 自動門凈寬度:不得小於1米。 平開、推拉和折疊門凈寬度:至少800mm,且應留有輪椅回轉空間和牆面抓握空間。
3. 首層出入口設計: 無障礙設置:宜設置平坡。 台階扶手:台階兩側應有扶手。 休息座椅:院區休息座椅旁應考慮輪椅停留空間。
4. 公共區域通道設計: 無障礙通道:公共區域的通道需無障礙。 扶手設置:室內走道兩側應設扶手,室外走道材料要求防滑耐磨。 扶手規格:扶手高度和間距有嚴格規定,確保抓握舒適。
5. 樓梯和台階設計: 形狀選擇:宜選擇直線形。 寬度和高度:要適中。 扶手設置:兩側應設扶手。 防滑設施:必不可少。
6. 電梯設計: 無障礙電梯:電梯應為無障礙電梯。 候梯廳及按鈕:候梯廳深度及按鈕高度有標准。 電梯門洞及轎廂門:凈寬需足夠。 內部設施:應齊全,方便使用。
7. 居室及衛生間設計: 門寬度:居室戶門、走道及衛生間門寬度要求寬敞。 輪椅回轉空間:不可忽視。 無障礙設施:廁所內如抓桿、洗手盆設計需符合人體工學。
8. 公共浴室設計: 無障礙設施:應配備無障礙設施。 輪椅通行:入口和室內空間需方便輪椅通行。 淋浴間及洗手盆:應設置必要的抓桿和合適的高度。
這些設計要求旨在確保養老服務建築為老年人提供一個安全、易於使用的居住和活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