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70歲老人搭夥過日子寫的養老協議在法律上承認嗎,以
您好,根據《民法總則》第三十三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回其答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民法總則》新確立了意定監護,以應對人口老齡化下的養老風險。
因此該協議只要不具有《合同法》第52條的無效情形的,有效。
注養老院入住前
在選擇養老院時,下一步就是辦理入住手續。一般情況下,養老院將提供房客住宿流指令,這將解釋為什麼要對辦事之前到來。你只要按照指示每個進程後完成的家庭,就可以開始入住。這篇文章是之前和過程後,住宿期間,提醒居民,需要注意的細節。
體檢報告將要求各護理之家住民到醫院檢查,至於什麼具體的醫療,護理院有自己的個性化需求。在這里要提醒大家的家庭,最好不要使用以前的體檢報告,即使有報道三個月前。畢竟,老人的身體狀況正日益發生變化,在三個月前,三個月後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復試,可以知老人最新的身體狀況;其次,事故發生在老人留下的情況後,追究起來,該醫療報告,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基礎。
雖然入住前的歷史,居民將通過體檢才能被家裡接受護理後。但老人的既往病史,可能已經痊癒,也許醫療報告沒有說明在哪裡,建議告知醫院的家屬,不要躲起來!在這種情況下,養老院有一個想法,以便能夠提供更適當的護理。
習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習慣,尤其是老年人,需要更長的時間來適應新的環境。如果家庭能告知老人的生活習慣,尤其是特殊的習慣了醫院,所以你可以了解更多關於養老院照顧老人迅速融入新的環境,新的組。
簽署了一項協議,這是一個問題需要特別注意在客人入住。簽署護理之家住民的協議,是一個法律保障,萬一發生糾紛,該協議是唯一的法律依據。因此,租客在簽訂協議前,各協議的條款必須經過過濾,毫無疑問,必須立即提出。一旦簽訂,雙方必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項目,提醒住宿清除所有的錢的項目之前必須面對點的居民。有些養老院居民不準攜帶貴重物品,否則遺失很麻煩。如果沒有攜帶一些租戶必須負責,如有遺失的寶藏,養老院,通常不承擔任何責任。所以不要鼓勵居民這樣做。
結論最後,要提醒家人,老人進養老院後,經常與老年人應電話聯系,如果我們總是可以看望老人,那是最好的了!不要讓老人產生被遺棄的感覺,所以他們花了一個幸福的晚年是被他們的孩子的責任。 :)
㈢ 沒有家屬的老人可以和養老機構簽訂協議嗎
沒有家屬的老人可以和養老機構簽訂協議的,可以讓老人自己的監護單位,比如原來的工作單位、居民會或者村委會等等機構組織簽訂協議。
㈣ 養老院協議書
甲方(養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身份證號:
原單位: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系: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擔保人姓名: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
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
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
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
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
,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
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
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並理解己方的權
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一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
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
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
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范》,為
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
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
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
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
,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
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
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
,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
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
,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
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
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
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系。
五、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
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
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二、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於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
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
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
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
一切後果。
三 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保證至少 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
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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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四 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
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於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
,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
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
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 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 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 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 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範圍並不限於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
5、 服用自帶葯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 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
警示標志。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
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後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並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
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
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系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系轉院。
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 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
: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 ______元。
5、交納押金 ______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 ______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10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
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
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葯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
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 醫療費用;
2、 喪葬費用;
3、 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一 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 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 乙方患傳染博精神病;
3、 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
名老人投訴;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
償金。
二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
對方違約金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 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
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
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四 其他條款
一、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五 補充條款
(不足可附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簽名)
姓名:
丙方(親屬簽名)
親屬姓名:
擔保人姓名(簽名):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㈤ 養老協議書怎麼寫
養老抄機構需要簽定的養襲老協議一般包括以下內容:(一)雙方當事人、托養人的姓名(名稱)和地址;(二)服務內容和方式;(三)服務收費標准、費用支付方式和預付款數額;(四)服務期限和地點;(五)雙方當事人、托養人的權利和義務;(六)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七)違約責任;(八)雙方當事人、托養人約定的其他事項。不過看你似乎是需要一份家庭內部的養老協議書,個人感覺可以參考。 這里有《天津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你也可以看看,建議請有關專業人士(律師或者養老機構的專業人員)幫忙擬訂比較合適。
㈥ 老人入住養老院 監護人可以代替其它兒女簽風險協議嗎
法律上老人的四個子女抄都是老人的法定監護人,其中一個監護人代替其他兒女簽風險協議要有一定前提條件才可以,代替簽署要取得其他子女明確同意,並有其他子女的書面授權委託書,明確授權委託事項,其中一監護人才可代替簽。
㈦ 孤寡老人的親弟弟代養申請書怎麼寫
孤寡老人的親弟弟代養申請書怎麼寫?
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參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 黨支部 村 村委會 老齡委 長子: 次子: 女兒: 年 月 日簽訂
1、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2、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㈧ 關於贍養老人的協議問題
中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 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內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容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 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對其年幼時的關心、疼愛程度或者結婚時資助的多少作為砝碼來衡量贍養扶助義務的多少。
至於贍養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不在父母身邊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還應當經常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當父母由於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時,子女除應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葯費、手術費、住院費等外,還應承擔照顧、護理父母的義務。
㈨ 養老院.拖老院.供養協議怎麼寫
贍養協議
因 老人年事已高,日常生活起居需要專人照顧和護理,結合五內子女工作生活情況,經五容子女協商並獲得老人同意,就老人的贍養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 年 月起, 老人隨 女(或子) 生活,由 照顧其生活起居, 應該悉心照顧、護理,保障老人的日常生活;
二、 應該對老人態度良好、熱情,盡量滿足老人感情需要,老人的照看問題由其全面負責。
三、由於其他四子女工作以及其他情況,無法在老人面前盡孝道,老人予以理解。經五子女協商,決定其他四子女自 年 月起,每人每月給付老人贍養費 元,該款交贍養老人的 用於支付老人的生活費用。
四、如老人因為生病等原因,上述費用不夠,則由五子女平均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子女五人各執一份。自簽字時起生效。
五子女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