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院發生火災死人與街道辦民政所有關系嗎
有,民政負有對養老院的監管責任,對因火災死亡的老人家屬有權要求民政所賠償及向上級要求追究責任
2. 敬老院死人是安全事故嗎
不叫安全事故,但是養老院需要負責,建議家屬一開始就簽協議合同。
書面合同要簽好 看護責任要明確
養老院是很多老年人的歸宿,也是很多子女無奈的選擇。然而,養老院在接收老人的時候面臨著一個尷尬問題:老人在養老院里意外摔傷、突發疾患,這個責任到底該由誰負?
家屬會認為養老院既然收了錢就應該照顧周全,承擔一切責任。養老院卻認為,養老機構只是照顧老人生活的地方,不能把養老院當成保險箱來保證老人萬無一失。
在審判實踐中,如果是養老院護理人員失職導致老人受到傷害,應由養老院來承擔責任,因為這是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但是因為護理人員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造成損害,養老院承擔責任後可以向護理人員追償。如果是室友沖突致傷時,養老院也要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在很多養老協議中,養老院為了保護自己利益,在接收老人時都會與老人及其家屬簽署免責協議,諸如「凡入住老人自行發生燒傷、摔傷等,由自身負責,甲方不負責」。但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合同中即使有免責條款也是無效的。
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老年人或家屬最好與養老院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養老院的看護義務要有明確約定。同時,養老機構要加強制度建設,嚴格監督管理機制。針對老年人的生理特點改善養老院的居住條件,增加便於他們生活的各種設施,減少意外的發生。
3. 養老院死人家屬鬧怎麼處理
可以走法律程序來處理的,具體的怎麼做,你可以在律伴參考下律師的回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