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蕭山義盛人,個人交養老保險有3年,現在蕭山單位給交,蕭山義盛大江東又分為杭州地區了,養老保險兩
可以合並。國家相關規定如下:
國務院頒發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版轉移接續暫權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經辦流程:
一是參保人員離開原就業地時,應到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二是參保人員到新就業地就業並參保繳費後,本人或者用人單位向新就業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的書面申請,並出示原就業參保地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三是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對申請進行審核後,確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即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聯系溝通,按規定辦理參保人員相關信息傳遞和基金轉移手續。
四是相關手續辦好後,由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通知用人單位或本人,整個關系轉移接續的手續就完成了。
對於參保人員本人來講,只要提出申請和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其他手續都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參保人員本人不用往返奔波。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在決定離開一個城市時,務必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並妥善保存參保繳費憑證;到另一個城市就業時,及時提出轉移接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