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人入住養老院,入院流程和入院手續
養老院入院流程,包括服務對象、入院手續、及收費標准。
首先聲明:患有傳染病、精神病者不得入院
1. 申請者應當持本人和送養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及復印件各1份到本院,由本院健康咨詢師對入住者進行初步的身體健康狀況評估。
2. 入住本院前必須進行體檢或提供近期(一個月)體檢證明,申請者可以在本院指定的醫院或者與該醫院同級的醫院進行體檢(如化驗肝功、血常規、尿常規、透視、胸片、心電圖、B超等),凡體檢結果達到院方標准者可以入住本院,對體檢未達本院標准者本院有權拒絕其入住;
3. 體檢合格者可以辦理正式入住手續,入住者確定具體入住的房屋後與本院簽訂《養老服務合同》及其附件,辦理入住手續時,需向本院交付入住押金,該押金在正常入住期限屆滿辦理離院手續時將全部無息返還,同時按照協議書中的約定交付首次入住費用及其他費用後,方可入住本院;
4. 入住者須有監護人(單位)的經濟擔保(擔保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或法人單位)並出具相應的證明,在辦理入住手續時,監護人(單位)應當持有效證件到場和入住者一同與本院簽訂《養老服務合同》及其附件;
5. 入住者的監護人(單位),應當與本院保持聯系,若該人聯系方式有變應當及時通知本院,以保證在入住者發生緊急情況時,本院可以及時通知,因監護人(單位)地址不清,電話不明而導致院方與其聯系中斷,延遲時間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入住人的監護人(單位)承擔責任;
6. 入住者在選定房屋之後,未經本院許可不得隨意調換房間、留他人住宿或私自轉讓(轉租);若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換、留宿的,必須向本院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院方進行安排;
7. 本院為入住者提供屋內必備傢具和生活用品,入住者也可自行攜帶所需的生活用品,但應經本院同意後方可帶入;因入住者未經本院同意私自帶入的生活用品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入住者及其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8. 入住者不得擅自攜帶電器入住本院,如確實需要應向院方提出申請並說明其所攜帶的電器種類,在經本院同意後方可帶入,使用該電器產生的費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擔;未經院方同意,因入住者擅自帶入的電器出現的問題和意外,由入住者及其監護人(單位)承擔一切責任;
9. 入住者在院期間應當遵守本院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如多次違反規章制度,刁難工作人員,尋釁鬧事,經批評教育後仍不改正的,視為違反合同,本院有權強行要求其限期退院;
10. 本院所提供的服務項目,除明確規定免費的外其餘均按照明確的收費標准收費,但入住者可享受一定的折扣優惠;
11. 入住人的貴重物品(如現金、首飾等)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由入住人或其監護人(單位)自行承擔;
12. 入住期間外出實行請假制度,入住者請假回家的,在離院前應當在管家處對離院的時間、去向等信息進行登記,在辦理相關的手續後方能離院;未履行書面請假手續者不得擅自外出、外宿,入住人離院後在院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後果由入住人員及家屬自己負責;
13. 入住者若想提前結束如老人請假回家後想出院,必須及時通知院方,出院時間按通知院方時間結算;辦理結束住宿手續時,需要攜帶入住押金憑證。
以上內容由養老信息網提供:老人入住養老院,入院流程和入院手續
B. 老人入住養老院時,作為護理員應怎樣向老人作自我介紹
如果對對方表示尊重的意思,就可以自我介紹一下,說一下自己的大致情況和工作范圍。
C. 入住敬老院的條件和程序
不同的敬老院入住條件不完全相同,以下僅供參考。
入院須知與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願入院。如退院則由本人及家屬提出申請,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屬監護人員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老人乙肝化驗單,說明並無精神病、傳染病。由老人監護人員與院方簽申請表一份、協議書一式兩份。
三、有精神病、傳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單、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帶棉被、枕心、臉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換洗衣服。其他多餘物品,請不要帶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將電器帶入敬老院。若確實需要,經院方同意方可帶入使用,全部費用(包括電費)由家屬擔負。
六、敬老院對老人提供流動服務與呼叫服務相結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項服務,應該與院方協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習慣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費用按天數退還。
(3)入住養老機構的程序是擴展閱讀:
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敬老院經常組織一些老人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
入住流程
1、咨詢參觀:有家屬陪同,考察敬老院硬體軟體建設,設施、服務、伙食、收費等詳細情況。
2、受理入住申請:院方同意即可。
3、調查訪問:了解入住老人的反映、老人家屬的口碑。
4、入住評估:即老人試住感受。
5、入住申請:向院方申請入住,同時提交身體檢查報告單。
6、預定床位:向院方提前預定養老床位。
7、簽訂入住協議:甲乙雙方協議,由家屬簽字。
8、繳納入住費用:生活物品自帶,交付少許押金,以後養老服務費用按月繳納。
9、開始入住。
10、正式入住。
D. 如何有效提高養老院入住率
養老院入住率一直是民營養老的熱門話題;公立養老機構,都住爆滿了,但是民營養老回院有的甚至答沒人問津,很多經營者疑惑,難道是收費高了等等的一系列問題;
其實養老院入住率的根本問題在於,開設的養老院,真實有需求的老人,真正適合這個養老院的老人,這些老人的家屬根本都不知道這樣的養老院的存在,怎麼又會入住呢!
提高養老院入住率,根本的解決方法就是宣傳;宣傳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線下策劃宣傳活動,線上該有的必須有,例如養老院的官網,微博,博客,公眾號,專門的網路咨詢人員等,這樣都必須到位。
一個養老院,一般一年入住20多個算比較不錯的,網路營銷做的好的,也有一年入住50人左右的。
本回答由「南京琳琅天下」從事養老院網路營銷推廣經驗所得,希望能幫助到您!
E. 什麼樣的條件可以進敬老院
進敬老院條件如下:
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
F. 北京養老院服務合同的具體內容,在線等,急急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A類)
合同編號:
本合同適用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己有能力負擔全部費用,但需要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的入住老人。此種情況下,丙方同時為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和聯系人。
目錄
第 一 條入住條件及程序
第 二 條服務地點、房間及服務設施
第 三 條服務項目及質量標准
第 四 條體檢
第 五 條收費
第 六 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 七 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 八 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 九 條特別約定
第 十 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免責條款
第十三條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合同期滿的處理
第十五條通知
第十六條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第十八條未盡事宜
第十九條生效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編: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丙方(保證人,包括但不限於入住老人的法定贍養義務人、其他親屬、原單位或其他自願擔任入住老人擔保人的單位或個人)
丙方為個人的,填寫: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與乙方關系:
住址:
工作單位:
辦公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辦公電話:家庭電話:
手機號:
丙方為單位的,填寫: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人:手機號:
辦公電話:
鑒於: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服務機構,能夠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務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經實地考察甲方,自願入住甲方開辦的(養老服務機構名稱),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並願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丙方同意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付款義務的連帶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限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長,則保證責任期限相應延長;
4、乙方指定丙方在緊急情況下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對此表示同意。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入住條件:乙方無精神病、無傳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陳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3。該陳述書應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況、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狀況、自理能力等內容。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在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等)。
該體檢報告作為本合同附件4,由甲方作為乙方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健康狀況陳述書》、《體檢報告》及對乙方的身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在以下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對上述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4)填寫《入住登記表》(作為本合同附件5)。
第二條 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北京市(明確到養老院的具體門牌號)。
2、乙方選擇入住的房間類型為(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單間②雙人間③三人間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
3、乙方選擇的具體房間為:。
乙方基於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不涉及房間類型變化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類別變化,由此增加費用負擔的,還應由乙方、丙方書面確認是否調整。
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6房間設施設備表、附件7公共設施設備表。
第三條 服務項目及質量標准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規范要求,可以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衛生等服務。具體服務范圍作為本合同附件8。
2、根據乙方實際情況,三方同意乙方選擇的服務項目見本合同附件9。
3、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
更服務項目,由三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標准應符合國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或地方規范有強制要求的,按照強制標准執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准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條體檢
甲方每年組織乙方進行次體檢,並將體檢結果告知乙方。體檢費用由乙方負擔,丙方負連帶責任。
如果經體檢,醫生建議乙方做特殊檢查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後,安排針對乙方的特殊檢查,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乙方應配合甲方安排的體檢。
第五條收費
1、養老服務費用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見本合同附件11。
(2)根據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所選擇的服務項目,乙方入住養老院的養老服務費標准為每月元,計每年元。該費用包括、、、費(根據服務項目列舉每個項目的收費)。
(3)如根據第三條第3項乙方接受了其他項目的服務,甲方應根據本條公布的收費標准或根據達成的補充合同收取費用。對此,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應簽字確認其在甲方接受服務的費用明細,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後7日內提出,甲方應作出書面說明。
(4)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5)上述養老服務費的支付時間為。
2、押金(如甲方不要求,則無需填寫):
押金分為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兩部分。
(1)乙方應於簽約時交納相當於個月養老服務費的費用計
元作為入住押金,用於支付延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
(2)乙方應於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元,用於乙方突發急病和意外傷害的救治、交付給醫院的押金及支付相關費用。
(3)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
(4)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不計利息(若計息則註明計息標准),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相關費用後應於合同終止的同時返還乙方。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在征詢乙方的意見後,制訂、修改管理制度;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5)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的同時採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准規定和正常運行;
(3)按照規定配備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資質的各類服務人員提供養老服務;
(4)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滿足乙方調整居住房間的要求;
(6)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系人;
(7)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除向乙方、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閱、允許復制外,不得對外透露;
(8)允許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並提供方便;
(9)在乙方無力支付養老服務費用、丙方不能及時承擔擔保責任時,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對未經專業培訓或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換;
(5)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調整房間,甲方應盡量滿足;
(6)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7)在入住期間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8)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9)有權提前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0)在突發急病、意外傷害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醫療救助。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根據本合同要求的內容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
(2)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3)與其他入住老人和諧相處;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5)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養老服務費。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急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第八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乙方的身體健康和享受服務的情況等有知情權;
(2)有權查閱復制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
(3)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發生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4)對乙方有探視權;
(5)經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入住前如實向甲方陳述其所知悉、本合同所要求的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基本情況;
(2)應經常與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視乙方次,因故長期不能來探視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3)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或善後事宜;
(5)按照本合同約定,丙方自願就乙方入住甲方期間發生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同時盡自身所能立即採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系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丙方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丙方不來醫院,甲方應盡早與本合同確定的其他聯系人取得聯系,通報情況。
(2)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負擔,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去世的善後服務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丙方取得聯系,丙方負責善後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系的,丙方應向甲方交納善後服務費元。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丙方取得聯系,或者雖然取得聯系但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乙方、丙方在此授權甲方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與丙方聯系中斷
(1)因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丙方及時聯系,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如果聯系中斷的情形持續兩個月,甲方與乙方協商後,有權重新確定聯系人,但不免除丙方應承擔的義務。
(2)如果在丙方聯系中斷的情況下出現丙方應承擔保證責任的情形,則甲方有權起訴丙方,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拖欠的養老服務費、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用、甲方聘請律師實際支付的律師費及為挽回損失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4、特殊情形責任的負擔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范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後果由乙、丙方承擔。
5、本合同關於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
(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項目方案的建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和丙方應對新的方案和收費金額進行確認,如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回復。如乙方或丙方收到甲方變更護理方案的書面通知後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且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養老服務,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健康狀況調整服務項目或提出解除合同。若乙方接受甲方調整後的養老服務,乙方和丙方有義務支付調整後的養老服務費用。乙方和丙方拒絕根據調整後的服務項目支付養老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對已提供的服務按照調整後的收費標准收取服務費。
(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食品或人工的市場價格上漲時(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准,食品價格同比上漲超過%,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超過%),甲方有權在該上漲幅度內適當調整收費標准,並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
乙方不同意價格調整的,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這兩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甲方及乙方、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後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後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原收費標准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況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兩個月,經甲方催告後十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搬出所在的養老服務機構。如果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7日內仍不搬出所在的養老服務機構,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此種情況下解除合同,乙方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外,還應負擔由此產生的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甲方聘請律師的實際支出等。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發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產等情況,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在通知丙方後應協助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或丙方住所。
(5)乙方因疾病住醫院治療,甲方應當主動詢問乙方是否與甲方解除合同,此種情況下,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無需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應照常向甲方交納、、等費用。
(6)因甲方提出調整養老服務項目和(或)收費的方案,三方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不適應居住或管理環境,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在十日內結清款項,退回押金(如有)。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應相應降低收費標准;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的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或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經乙方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時更換或改進服務達到合格的,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減少不合格服務部分的收費,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隱私權或人格尊嚴,造成乙方精神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害乙方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並承擔乙方和丙方因行使知情權發生的所有費用,造成乙、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6、乙方不按約定時間交納費用,除應盡快補足所拖欠的費用外,還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具體為:每逾期一日承擔應付款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違反禁止房內吸煙的規定、不服從甲方管理、擾亂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等造成自身傷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後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其他入院老人或親屬、甲方職工、來訪人員等)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丙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8、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和乙方過錯或者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准為:。
第十二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及時通知乙丙方,本合同自動解除,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甲方、丙方應積極協調,根據乙方的意願選擇按下列方式妥善安置乙方:協助將乙方轉至其他養老機構或送回乙方或丙方住所。
第十三條合同期限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年(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四條合同期滿的處理
1、合同期滿前30天,乙方可申請續訂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滿前不提出續訂合同的申請,乙方應於合同到期日辦理出院手續,搬離甲方,並結清所有費用。
3、合同期滿後乙方既不提出續訂合同又不搬出甲方,則本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甲乙丙三方仍按原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
若乙方或者丙方拒不按照原合同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將乙方從甲方接出。如果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7日內仍不接出乙方,則按照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合同的解除程序(2)辦理。
第十五條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標明的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當事人。
因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導致未被通知的一方發出的文件無法送達,則視為文件已經送達。
一方發往另一方通訊地址的掛號信、特快專遞、電報等,如果因地址不詳或查無此人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被退回,仍視為該文件已經送達。
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直接將書面通知交付乙方才視為通知或送達了乙方。
第十六條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1、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2、乙方、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丙方是單位的提交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3、乙方及丙方簽字的對乙方《健康狀況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4、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5、《入住登記表》
6、房間設施設備表
7、公共設施設備表
8、甲方服務范圍表
(甲方應根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填寫具體服務項目,如個人生活照料服務包括:協助洗臉、刷牙、理發等等。)
9、乙方選擇的服務項目
10、《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
1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
12、《北京市×××養老院入住須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13、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
日期:
丙方:我已認真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及附件,自願在乙方無力支付相關費用時承擔連帶責任。
(簽字或者蓋章):
日期:
來源於養老信息網-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A類)
G. 申請辦理養老院詳細流程和手續
要辦理的手續按照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裡面規定有以下幾項要辦理的:
一個是個人申請;
二是提交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
三是辦設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證明,一定要通過銀行確認有這么一批資金;四是辦設福利機構場所的證明材料,辦設福利機構是租地還是個人所有財產,要有房屋證明。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方法》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方法》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方法》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7)入住養老機構的程序是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機構供需矛盾突出。隨著老年人口快速增長,對養老機構的需求加大,而社會養老機構數量較少、質量較差、增速較慢,形成很大的矛盾。正面臨著急劇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給老年人帶來諸多的生活和精神上的困難。
2、農村養老亟需加強。隨著農村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五保」老人逐步轉變為城市「三無」老人。加之農村人口老齡化加劇和農民就業方式的改變,留守或「空巢」老人增多,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發展明顯滯後於城市發展的需求。
3、養老機構的經營管理困難較多。現有養老機構大部分經營收入不多,營利微薄,規模小,設備簡陋,投入少,服務水平不高,養老機構的專業護理、管理人才缺乏,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管理水平不高。尚不能適應社會不同收入群體的不同養老需求。
4、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一方面是促進養老業發展的法規政策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扶持養老服務機構發展的優惠措施落實不到位。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在獲取土地劃撥等方面還有許多困難和制約。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資本投入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積極性。
5、發展民辦養老服務機構還很艱難。一是選址難。大部分民辦養老機構場所是租用的,選擇相對獨立而交通便利的地址難,且消防措施難以落實。
二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對經營中發生的機構內的傷病、死亡等重大問題沒有相應明確的解決辦法,時有糾紛困擾經營者。三是養醫結合難。大部分民辦機構規模小,軟硬體設施跟不上,入住的老年人看醫用葯無法就地刷IC卡,造成看病難。
總之,公辦養老機構體制機制不活、服務成本較高、經濟效益較低;民辦養老機構數量少、發展不平衡;農村養老機構點多分散、不利於管理和集中供養;個性化服務項目少,服務內容單一;缺乏政策扶持,經營狀況不容樂觀。
H. 中國首家「寺廟養老院」,入住需滿足什麼條件
這個是福建的吉祥寺,寺廟要求入住的老人生活需要自理,以及老人也需要信仰佛教,寺廟里大多數都是素菜,所以需要有信仰。
I. 養老機構經營成功的三大標志是高入住率還有什麼和什麼
養老機構經營成功標志:
老人入住率——入住率越高,效益越好
老人滿意度——滿意度越高,服務越好
員工穩定性——越穩定,經管越人性化
養老機構經營應遵循原則:
誠信——而不虛偽 精明——而不狡詐 依法——而不違法 懂行——而不外行 創新——而不守舊
J. 養老機構對老人的入住程序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養老機構對老人的入住程序管理包括哪些方面?他們可以管理的就是吃喝用,然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