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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實行獎勵金機制的優點

發布時間:2023-09-25 01:22:07

養老院探望父母獎錢,這一制度你怎麼看

我認為獎孝金制度不是一項完善的制度,獎孝金制度雖然體現了養老院對孤寡老人的照顧,也從側面反應子女對父母極其缺乏關愛。

蘇州這一養老院發放獎孝金這一活動無疑引人注目,發放獎孝金市養老院對於老人的一種有形關愛,養老院通過發放現金獎勵來鼓勵子女看望自己的父母,從而滿足老人對於子女關愛的需求。

發放獎孝金可以大大提高子女來看望自己父母的頻率,但是回過頭想一想,養老院通過發放獎孝金來鼓勵子女看望老人真的是一種可取的行為嗎,這種有目的的探望真的會讓老人開心嗎,當老人得知子女來看望自己單單是因為得到現金獎勵時,有沒有人想過對於老人來說是一件多麼痛苦的事情,這甚至比子女不管不顧對來人來說來的還要殘忍。

獎孝金制度可以說是用金錢購買孝順,甚至不能說這種行為體現子女對父母的孝順,獎孝金制度一推出使得老人分辨不出子女來看望自機是為了思念還是金錢,甚至加重了老人心理的負擔,甚至對老人產生負面影響。

通過獎孝金制度的可以看出,孝順問題十分突出,是不是將父母送進昂貴的養老院就是對父母最好的安排值得子女們的思考,作為子女我們需要抽出時間去了解父母真正需要什麼,我們要經常和父母聊天,要常回家看看,作為子女我們要時刻謹記——我們之所以有現在這種幸福的生活都取之父母受之父母,要是還不知道感恩是多麼可悲。


獎孝金制度總體來說治標不治本,這一制度只能暫時解決子女不來看望父母的現象,但是無法根治,要想徹底改變這一現象,就要對子女加強思想教育,要讓子女從內心深處認識到這一問題。

⑵ 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國家有什麼補助

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國家補助如下:
1、財政補助政策:國家對養老院的建設和運營提供財政補助,這些補助款襲則項可以用於購買養老設施、支付養老護理人員薪資等方面;
2、稅收優惠政策:國家對養老院提供的服務,給予部分免稅或減稅政策,鼓勵養老機構發展;祥禪棚
3、社會保險政策:國家鼓勵養老院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社會保障水平;
4、入住優惠政策:對於符合條件的老人,國家提供入住養老院的優惠政策,減輕老人和家庭的負擔;
5、養老資金支持政策:國家提供養老基金支持養老院建設和運營,促進養老院的可持續性發展。
養老經營補助方面:
1、個人辦養老院需要到民政局申請手續辦理,個人辦養老院按照每床位2000元進行一次性補貼,新建個人養老院最低80個床位起開始批准建設。在房屋建設上沒有優惠政策,但是對於在看護老人上對院內每位老人每年都有現金補貼。補貼資金同樣需要到民政部門辦理;
2、各地要建立民辦公益性養老機構建設補貼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公益性養老機構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機構每張床位一次性補助3000元,改擴建機構每張床位一次性補助2000元。具體資金撥付管理辦法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研究制定。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列出一定比例,「以獎代補」支持民辦養老機構建設。
綜上所述,總的來說,國家對養老院的扶持政策主要是為了促進養老服務的發展,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社會保障水謹則平。
【法律依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棄嬰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機構。
第三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社會福利性質,保障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⑶ 開辦養老院(養老機構)可以享受的優惠扶持政策匯總

當前,養老服務和產品需求快速增長,需要加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優化資源要素配置,激發產業發展活力。為有效緩解日漸嚴峻的養老問題,推動我國養老服務健康快速發展,需要引入各方力量共同凱孝參與。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在加快發展養老服務的重要政策文件中,都強調要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91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13號)和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等文件中,都對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提出具體措施要求。
以下是我整理編輯的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可以享受的優惠扶持政策匯總(六大方面),供參考。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享受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方面:
一、用地支持
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爛孫碰干意見》(國發〔2013〕35號):
1.各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將閑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
2.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3.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並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91號):
4.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養老設施,涉及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或轉讓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補繳土地出讓金(租金),辦理協議出讓或租賃手續。
5.企事業單位、個人對城鎮現有空閑的廠房、學校、社區用房等進行改造和利用,舉辦養老服務機構,經有關部門批准臨時改變建築使用功能從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且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五年內土地使用性質可暫不作變更。
6.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7.對在養老服務領域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方式的項目,可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人股建設。
依據民政部、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關於支持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的通知》(民發[2016]179號):
8.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模式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
9.改造利用現有閑置廠房、社區用房等興辦養老服務設施,符合《劃撥用地目錄》且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五年內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價,土地使用性質也可暫不作變更。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內增加養老服務設施建築面積的,可不增收土地價款。
10.城市經濟型酒店等非民用房轉型成養老服務設施的,報民政、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規劃等部門備案。五年內可暫不辦理土地和房產功能變更手續,滿五年後繼續用於養老服務設施的,可由產權人按有關規定辦理使用功能變更手續。
11.社會資源建成的養老服務設施,飢談符合相關政策條件的、均可依照有關規定享受養老服務建設補貼、運營補貼等資金支持和稅費減免、水電氣熱費用惠等政策扶持。
依據強地障支持養老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自然規〔2019〕3號):
12.對單獨成宗供應的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當以租賃、先租後讓、出讓方支供應,鼓勵優先以租賃、先租後讓方式供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計劃公布後,同一宗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按照協議方式出讓(租賃);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租賃)。
13.用商業、辦、工業、倉儲存量房屋以及社區用房等舉辦養老機構,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詳細規劃且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可在五年內實行繼續按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適用過渡期政策;過渡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改變用地主體手續的,新月主體為營利性的,可以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格,以協議方式辦理,但有償使用合同和劃撥決定書以及法律法規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形除外。
14.新建住宅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竣工後辦理首次登記的,配套養老服務設施依據有關規定或者約定正式移交後辦理轉移登記的,營利性養老機構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資產進行抵押、商業銀行向產權明晰的民辦養老機構發放資產(設施)抵押貸款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的,整合閑置設施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積極予以辦理。
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1部門關於印發〈促進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綱要(2019-2022年)的通知》(發改社會〔2019)1427號):
15.鼓勵在新增經營性用地供應中,根據區域衛生等規劃實施評估情況,支持配建健康服務設施,完善社區健康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標准和要求,制定監督落實的機制和辦法。
二、稅費支持
依據《民政部等10部門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民發[2015]33號):
1.對民辦養老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養老機構在資產重組過程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2.進一步落實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小型微利養老服務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優惠。
3.對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老人護理等家政服務,在政策有效期內按規定免徵營業稅。
4.對合條件的民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取得的收人,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
5.民辦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經批准設立的民辦養老院內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顧的場所免徵耕地佔用稅。
6.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7.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關於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公告 2019 年第 76號):
8.為社區提供養老等服務的機構,按照規定享受的稅費優惠政策:提供社區養老等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同時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 90%計人收入總額;承租房屋、土地用於提供社區養老等服務的,免徵契稅;用於提供社區養老等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不動產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用於提供社區養老等服務的建設項目,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確因地質條件等原因無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9.為社區提供養老等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並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補貼與政策支持
依據民政部等10部門《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民發[2015]33號):
1.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老年公寓和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以及既有住宅適老化改造。對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等建設標准規劃建設的適老住區和老年公寓項目中,其配套的符合獨立登記條件的養老機構按規定享受相應的扶持政策。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91號);
2.在鼓勵境外投資者在華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市場,鼓勵境外投資者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其設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境內投資者設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依據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發〔2017〕25號):
3.對服務失能老年人的補貼標准應予以適當傾斜,對提供相同服務的經營性養老機構應享受與公益性養老機構同等補貼政策。
4.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流程,鼓勵養老機構和服務企業依法設立分支機構,實現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
依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民發2019]88號):
5.探索多樣化的經營模式,引導社會力量根據市場需要,興辦面向中高收人家庭的養老機構,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養老服務體系,滿足多元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需求。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2 部門於深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0號):
6.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人」原則,不得設置並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首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涉及同層級相關行政部門的,當地政務服務機構應當實行「一個窗口」辦理,並一次性告知審批事項及流程、受理條件、材料清單、辦理時限等內容。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並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各地可採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多種優惠支持政策。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
四、投融資支持
依據民政部等10部門《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民發[2015]33號):
1.支持採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間資本合作)等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
2.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機構,鼓勵養老機構跨區聯合、資源共享,發展異地互動養老,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養老機構。
3.通過中央基建投資等現有資金渠道,對社會急需、項目發展前景好的養老項目予以適當扶持。
4.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持民辦養老服務發展的資金不得低於30%。
5.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為捐資舉辦,機構享有對其資產的法人財產權,捐資人(舉辦者)不擁有對所捐贈財產的所有權。對於舉辦者沒有捐贈而以租賃形式給予組織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借款方式投人組織運營的流動資金,允許其收取不高於市場公允術平的租金和利息。
6.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停辦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其剩餘資產由民政部門貝統籌,以捐贈形式納人當地政府養老發展專項基金。原始捐資有增值的,經養老機構決機構同意並經審計符合規定的,可對捐資人(舉辦者)給予一次性獎勵。
7.鼓勵通過財政貼息、補助投資、險補償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推進實施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研究以養老服務產業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產品,穩步推進金融機構直接或間接投資養老服務業。
8.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允許民辦養老機構利用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秋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辦理抵押貸款,不動產登記機構要給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91號):
9.鼓勵社會資本採取建立基金、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用於建設養老設施、購置設備和收購改造社會閑置資源等。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養老服務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和應收賬款、動產、知識產權、股權等抵質押,提供信貸支持,滿足養老服務機構多樣化融資需求。有條件的地方在風險可控、不改變養老機構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其他資產抵押貸款的可行模式。
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會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65 號):
10.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承貸主體,對企業或個人投資設立的養老服務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資企業或個人作為承貸主體發放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設立小型養老服務機構,或招用員工比例達到政策要求的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積極利用創業扣保貸款政策給予支持。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靈活採取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
11.支持處於成熟期、經營較為穩定的養老服務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已上市的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股份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
12,支持處干成熟期的優質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鼓勵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積極發揮各類擔保增信機構作用,為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對運作比較成熟、未來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可以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等為基礎,探索發行項目收益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募集資金重點用於支持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發展。
13.支持地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鼓勵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創新適合PPP項目的融資機制,為社會資本投資參與養老服務業提供融資支持,積極探索與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基金模式,探索運用股權投資、夾層投資、股東借款等多種形式,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機構和項目的融資支持。
依據民政部等13部門《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發(201725 號):
14.鼓勵發設立採取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獨立運作的養老投資基金,吸引社會大量進入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和服務領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法釋〔2020)28號):
15.第六條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性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等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在購人或者以融資租賃方式承租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養老服務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時,出賣人、出租人為擔保價款或者租金實現而在該公益設施上保留所有權;
(二)以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養老服務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以外的不動產、動產或者財產權利設立擔保物權。登記為營利法人的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等提供擔保,當事人以其不具 有擔保資格為由主張擔保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人才培養與就業
依據民政部等10部門《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民發2015]33號):
1.職院校和養老機構等,加強養老護理人員培訓,對符合條件參加養老照護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補貼。
2.允許符合條件的醫師到民辦養老機構醫療機構開展多點執業。鼓勵民辦養老機松引人社會工作人才。對在民辦養老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公辦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政策。
3.做好養老護理員工資指導價位發布工作,指導民辦養老機構和組織合理確定養老護理員勞動報酬。養老

⑷ 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範文

老人,他們是社會的弱者,可曾經他們也是社會的創造者,祖國之棟梁!以下是我整理的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歡迎參考。

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一】

實踐時間:20**年**月19至20**年**月24日

實踐地點:**縣人民敬老院

實踐人員:***

實踐內容:老年人的生活狀況及情感狀態

實踐方式:訪談法和滾雪球

一、研究背景和意義

21世紀,各個國家最主要有養老方式有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三種模式,我國目前主要的養老模式有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模式兩種。而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家庭規模日益縮小,家庭養老模式的發展加之我國國情和養老模式建設的特點。作為機構養老的中央組成部分的敬老院養老模式成為我國社會現實及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必然選擇。

人口方面:

1、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為 723074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10年共減少223256人,下降3.00%。

2、家庭戶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戶2056742戶,家庭戶人口為6907079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3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58人減少0.22人。

3、性別構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3641114人,佔50.36%;女性人口為3589630人,佔49.64%。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

4、年齡構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1651884人,佔22.85% ;15~64歲人口為4895594人,佔67.71%;65歲及以上人口為683266人,佔9.45%。。

二、研究設計

1.研究對象

我們這次調查的主要對象是碭山縣人民敬老院的老人,以入住在敬老院的老人為調查對象,共調查了23名老人。其中男性12名,約占總調查人數的51.1%,女性11名,約占總人數的48.9%。

2.研究方法

問卷法:通過對敬老院老人生活初步了解以及上網查找先關文獻的基礎上,設計關於敬老院老人對敬老院生活滿意度的訪問。對於參加此次調查的小組成員就詢問方式、詢問技巧等方面標准化、統一化,以保證訪談所收集的資料真實可靠。

3.研究內容

此次調查訪問主要分為兩個部分: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生活狀況及滿意度。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包括性別、年齡、身體狀況、家庭狀況(婚姻狀況、是否有子女)、文化程度、被調查者先前的職業、被調查入住養老院原因、被調查者的收入來源等。生活狀況方面我們這次調查訪問主要側重休閑(娛樂環境與方式)、硬體設施、醫療護理等,詢問老年人需求,被調查者的認為需要改善的地方。

三、研究結果與分析

1.被調查者年齡大多在60—70歲、身體狀況不太好、已婚有偶的居多;

2.性別比例相差不大,男性略多於女性;三十文化程度、職業、婚姻等方面差異比較大。

此外根據對這個表格相關數據的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老年人入住敬老院有以下方面幾個原因:

「因為身體狀況需要照顧的」(24%);

「缺少伴侶的」(22%);

「減輕子女負擔的」(43%);

「認為環境好適宜養老的」(11%)

綜合以上數據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老人之所以來到敬老院最主要的就是減輕子女的負擔,真正認為養老院環境好適宜養老的人不多。

敬老院老人生活滿意度的涵義

生活滿意度(life satisfaction)是指個體各方面的需求和願望得到滿足時,所產生的主觀合意程度。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滿意度既是衡量老年人生活質量的重要依據也是衡量機構養老績效的重要指標。

1.老人對敬老院生活的總體評價

總體而言,絕大多數老人對自己在敬老院的生活的評價水平比較高,其中,在23位調查者中有20位對於自己現在的生活感到滿意只有三位老人對於現在的生活不滿意。

2.老人休閑環境滿意度的分析

老人在敬老院的休閑活動分為兩大類一個是日常娛樂活動,一個是敬老院舉辦的活動。在平時老人一天當中所佔時間最長的娛樂活動「聊天」(52%);「棋牌類游戲」(39%);「健身」(9%);對於是否還有其他活動,如「其他」選項則沒有人選,「健身」和「娛樂」都有專門的室內場所,可見老人平時娛樂活動比較單一,但休閑相關硬體設施還是齊備的。在敬老院舉辦的活動老人參與度調查中選參與敬老院所舉辦的活動「經常」(22%);「偶爾」(74%);「很少」(4%)。敬老院舉辦那些活動選「春節」、「元旦」等節日活動的有(58%);「舉辦的比賽」(36%);「其他」(6%),可見平時敬老院舉辦的活動類型比較單一,很難滿足老人更多的娛樂需求。

3.老人對敬老院硬體設施滿意度

本文將敬老院的硬體設施細分為住宿設施、活動場所。衛生設施、健身設施等四大類。通過對上述四大類生活環境滿意度的分析發現:老人對敬老院的住宿條件、衛生設施的滿意度最高;對敬老院的活動場所、健身設施的滿意度次之。

在問卷中,不少老人反映:在硬體設施上,養老院改善明顯,設有娛樂室、棋牌室、健身房、康復室等等。對於健身設施滿意度在被調查的23人中10人認為滿意,8人認為一般,5人不滿意,養老院的硬體設施建設為文化娛樂建設提供了條件,在每一間的房間都置辦了電視機,同時還特別安排了一些娛樂室作為娛樂活動的舉辦場所,豐富了老年人的業余文化生活,讓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4.老人對敬老院的服務內容的滿意度

總體而言,大部分老人對敬老院提供的各項服務感覺一般,敬老院為老人配備的護工最主要是打掃房間、擦擦桌子等,在我們做問卷調查期間遇到一位老人癱瘓在床平時起居都要靠人照顧這就需要護工全程照顧。老人對於「護理」、「醫療」服務滿意度水平比較高,年紀大了對於醫療護理有很高的要求,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很多老人都有或多或少被疾病困擾。因此對於敬老院的服務內容很關注,而敬老院的服務內容包括他們所關心的。老人對於飲食的滿意度次之在調查人當中有15人持基本滿意和一般的態度,只有8人不滿意;相對而言,飲食方面敬老院還有待改善。

5.老人對於服務素質的滿意度

在這篇報告中,服務質量是衡量服務素質的唯一標准。在被調查的老人當中有57%持基本滿意的態度,有39%的人認為一般,4%持不滿意的態度。

總的來說老人在護理以及對敬老院的衛生環境的需求上基本可以得到滿足,同時我們也注意到老人在住宿、飲食、休閑上的需求沒有的到滿足。因此在調查老人需求以及敬老院需要改善的地方,都是這著幾個方面。

四、問題與建議

問題: 如身體原因而敬老院的相關措施的不齊全基本上不出門;葯品價格太貴,一些常用葯品短缺且要收費;健身場所開放時間有限,還有對老人食堂飯菜種類過少價格過高有意見。

針對以上這些問題我們小組經過討論給出以下建議供敬老院參考。

1.增加院內的工作人員。讓每位老人都能有專人照顧。

2.進一步完善食品、葯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在制定要充分考慮老人的需求,進一步規范食品、葯品采購、存儲、價格等方面規定進一步完善,同時要有相應的問責機制與處罰措施。

3.與老人建立良好的互動機制,以便了解老人的需求及意見,確保老人與敬老院的溝通渠道順暢,建議敬老院除了直接向老人了解也可以向老人身邊的工作人員了解,制定對提出意見並被採納的工作人員的獎勵措施。

4.通過各種渠道讓國家重視老年服務事業,加大師資力量投入,提高服務人員的各種福利,建設專門的技術平台,專門培育一批以服務老年人生活為宗旨的教育模式。

以上這一切都要建立在敬老院有良好的社會支持網路以及相對充足財政預算。因此要加強對外合作與交流,充分藉助媒體對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呼籲社會更多的關注敬老院,爭取社會資金和資源相關投入,當然也要爭取國家、所在省市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資金投入。

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二】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五保供養

全鎮總人口1.86萬人,農業人口1.84萬人,全鎮現有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對象136人,其中集中供養41人。集中供養標准為360元/人/年,分散供養標准為250元/人/年。

(二)農村敬老院建設

全鎮現有投入使用的農村敬老院2所,由鎮政府興辦、管理,床位數共計64張,入住率70%。農村敬老院工作人員6名。(院長2名,其他管理人員4名)

(三)其他情況

供養資源利用較好,入院程序規范。按照個人申請、鄉鎮審批的程序嚴格執行。實行以副補院,大力發展庭院經濟,利用土地和閑置勞力發展小型種養殖生產經營活動,自給自足。

二、存在的問題

(一)鄉鎮財政壓力大。

2所敬老院建於2008年,遺留工程欠款20餘萬元至今未還清,鄉鎮財政壓力大。

(二)農村敬老院無機構和人員編制

農村敬老院沒有正式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編制,聘請老村幹部代為管理,工資待遇低,院長1100元/年,其他管理人員1000元/年,無其他獎金和福利,工作人員無法全身心投入敬老院工作。

(三)管理落後、管理人員素質較低

近年來,我鎮農村敬老院制定建立了一些民主管理、財務管理、院務公開、衛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但制度具體落實不夠等問題明顯存在。管理人員年齡結構不合理,文化程度偏低,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學習,缺乏敬老院管理的專業知識。管理制度執行力和操作性不強。

(四)供養標准偏低,經費投入不足

全鎮的敬老院資金來源主要是五保供養金,遠遠不能滿足敬老院正常運轉。要真正解決五保供養對象吃、穿、住、醫、葬的問題仍然是杯水車薪。

(五)五保對象心靈上的「供養」不夠。

社會輿論對敬老院的認識有偏差,造成有些五保對象只要家裡還有田土有破房,就不願意入住敬老院,免得讓人說閑話;社會關愛程度不夠。供養對象解決了吃、穿、住的問題,但是與社會的融入不夠,造成對象性格孤僻怪異,容易產生矛盾糾紛。

三、對策與建議

(一)科學規劃,加大建設投入

建議各級財政加大對敬老院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建立以財政供養為重點的五保供養工作新體制,並隨著經濟發展適當提高。重點建立政府扶持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發展的長效機制;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捐助或興辦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協調,各種所有制形式和經營模式共同發展的格局。

(二)合理安排,加強機構、人員、經費配備

建議將鄉(鎮)辦農村敬老院登記為事業單位,依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縣人事部門同意,採取政府花錢買服務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除供養經費外,人員工資和管理經費由縣級財政足額列入預算。

(三)抓好管理,建立各項規章制度

敬老院建設要杜絕重建輕管。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項管理制度並不斷優化和創新,其中尤為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民主監督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院務公開制度和衛生管理制度,要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實施,讓院民廣泛參與院務管理。同時,加強農村敬老院工作人員培訓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四)營造社會關愛氛圍。

組織單位、團體、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敬老院建設,除了為供養對象提供硬體設施外,還要注重對供養對象的關愛與幫扶,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導服務。

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三】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是農村村民中最困難、最弱勢的群體,加強敬老院建設是保障五保對象生活權益的根本途徑,是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一項惠及廣大農村社會的實事工程。

一、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

2005年以來,市政府結合省里的「關愛工程」計劃,按照「統籌規劃,精心組織,多方籌資,建管並舉」的原則,堅持「高起點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管理」,扎實推動全市農村敬老院的建設進程,全市敬老院建設管理工作得到長足發展。目前,全市共建有賓館式敬老院13個,實現了市鎮全覆蓋;床位2100張,集中供養1233人。集中供養率由2006年的11.4%上升到70.1%。華陽鎮和白兔鎮敬老院先後被評為全省示範敬老院。

縱觀我市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 高度重視,組織有力。市政府高度重視敬老院建設這項「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市長任副組長,市民政、財政、建設、規劃等部門的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各鎮也成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做到責任落實到人,任務明確到位,上下聯動,各司其職,通力合作,為敬老院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 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我市敬老院建設嚴格按照省有關標准,在建設檔次上,立足達到省級文明敬老院等級;在建設規模上,要求可容納本鎮70%以上的五保戶集中供養;在功能配套上,著眼形成多功能、綜合型的農村養老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分別採取原址擴建,置換改建,選址新建等方法建設敬老院,充分利用資源,節約建設成本。

3. 建章立制,建管並舉。制定出台了《句容市農村敬老院管理制度和管理職責》,建立院民守則,院長、服務員職責,財務管理制度、伙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使敬老院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化程度不斷提高。建立院務管理委員會,下設後勤組、生產組、衛生組、安全組,分工合作,加強院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管理方式不斷完善。

4. 因地制宜,以副補院。敬老院利用規劃預留的菜地和適宜種菜的空地,組織有勞動能力的老人,開展種植蔬菜和養豬、養雞等活動,對參加勞動的給予一定的補助。以副補院,以院養院,既增加了敬老院的收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質量,也豐富了老人的院內生活,增強了院民的主人翁意識。

二、我市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經過幾年的建設,我市農村敬老院發展很快,面貌煥然一新,但跟上級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需求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問題主要有:

1. 人員不足,力量薄弱。目前我市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員與供養對象之比為1:15,與省里要求的1:10目標還存在差距。而且工作人員年齡偏大,文化較低,素質不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敬老院的管理服務水平和供養對象的生活質量。

2. 管理工作人員待遇偏低。敬老院管理服務人員大都是臨時工,月平均工資為800元左右(個別鎮最低的工資只有500元),低於我市的最低月工資標准920元,而且大多數沒有參加養老等社會保險,影響了管理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3. 現有資金還不能完全滿足敬老院的管理需要。鄉鎮政府是敬老院管理的責任主體,但因其財力問題,管理經費不足,已成為制約新時期敬老院工作水平提高的「短板」。

三、對我市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 加強人員和隊伍管理。按照省民政廳規定的管理和工作人員與供養人員比不低於1:10的要求,配齊管理工作人員,充實人員隊伍力量。要選拔政治素質較高,熱心敬老事業,具有較強組織領導能力的人擔任院長;聘用富有責任心和同情心,能吃苦耐勞,並具有一定文化知識和服務技能的人擔任工作人員。同時加強對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

2. 依法提高工作人員待遇。按照《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或其主辦機關應當保障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為其辦理相應的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句容目前的最低月工資標准為920元,應提高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這個標准;並為其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維護其合法的勞動權益,提高工作積極性。

3. 繼續加大對敬老院的經費投入,積極籌集資金。既要努力爭取上級部門的財力支持,又要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募籌善款。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大力發展院辦經濟,不斷改善辦院條件。

4. 加強相關部門的協作,加大對敬老院的扶持。針對五保老人普遍年紀大,健康狀況不佳,經常進醫院看病,非常不便,衛生部門應為五保老人提供專門的醫療衛生服務,定期定點開展服務,方便老人看病和保健。供水、電力、天然氣、廣電等部門可對敬老院的水費、電費、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給予優惠或減免,減輕敬老院的財務負擔。

5. 深入宣傳發動,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呼籲全市人民為敬老院奉獻愛心,在全社會形成敬老愛老,爭獻愛心,熱心為五保老人服務的濃厚氛圍。鼓勵市民和學生加入志願者服務隊伍,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敬老事業的支持和幫助。

⑸ 國家對養老院的優惠和補貼政策

對於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就設立方面:隱察舉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沒讓20000-5000不等。
就經營方面: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政府加強托底保障,加大對基層養老服務設施、鄉鎮敬老院、市縣福利機構建設投入力度,優先兜底保障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失智老人基本養老服務需要,盡快建立長期照護服務體系。. 並通過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設置,建立起風險分擔和防範機制,提升老人和養老機構應對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政府制定完善長照補貼政策,引入第三方制定長照對象評估標准、並對政策執行效果進行監督。
簡化登記審批程序,降低社會力量創辦養老機構門檻,落實稅費減免、金融扶持等優惠政策,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 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對民辦養老機構進行建設、運營、培訓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灶碧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務需求,逐步增加對養老服務的投入。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財政、稅費、土地、融資等方面採取措施,鼓勵、扶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老年人日間照料、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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