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開敬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個人開敬老院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首先,要有投資經營資金,其次,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還要有滿足各項行余握政法規的注冊資本,有符合《敬老院經營資質條例》規定的設備資料,有專業的護理、事務管理、社會工作等人員,具備滿足《社會救助法擾芹》要求的院舍等設施。此外,還需要按照敬老院經營管理規定,辦理國家開辦資質的專門審批,經過審查合格後方可准予敬老院的開緩毀畢辦,以及取得《公安機關登記證書》、《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證》等批復文件。
❷ 開辦民辦養老院需具備什麼條件
1、開辦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開辦個人必須具有合法身份,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數在10張以上,必須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所;養老院總建築面積不低於平均每張床位30平方米,每張床位用地面積20-25平方米,每張床位不少於1萬元的開辦經費;
3、符合建設規劃、建築設計、安全消防、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等方面規定,依法取得相關的審批文件或合格證明;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醫療人員、護理人員、康復保健人員、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社工等專業技術人員;
5、國家、省、市規定舉辦養老機構的其他規范、條件。
以上內容來源於養老信息網。
❸ 開辦民辦養老院需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開辦民辦養老院的條件如下: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瞎禪磨;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磨斗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3)民營養老院開辦資質擴展閱讀: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襲伏)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❹ 民辦養老院需要辦哪些手續才能營業
開辦養老院,首先要起草章程,並有具體的養老場所,還必須招聘一定數量且具有相應資格的服務人員和醫務人員。符合條件後,必須先向當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籌辦備案申請,並提交開辦人員的身份證證明、籌辦申請書以及能提供的養老資源情況,比如床位數量、服務人員數量、資金來源等。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收到申請後,對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會在規定期限內做出准予籌辦的備案決定,並通知申辦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再連同有關資料向工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部門收到申請後,會對是否取得民政部門的備案同意以及名稱等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准予登記,並發給營業執照。辦理養老院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戶外活動場所;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城市道路建築設計規范,方便殘疾人使用;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資金;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護理人員和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組織。
: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立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立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出具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相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審查意見;
5、驗資證明和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名單及有效證件復印件及工作人員健康證明;
8、有方便快捷的醫療服務條件(可與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社區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或內部醫療機構批准證書)。
法律依據: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❺ 開辦養老院需要哪些資質條件
設立養老機構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三、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四、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五、床位數在10張以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養老機構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養老機構。縣、不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
(5)民營養老院開辦資質擴展閱讀:
申請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設立申請書;
2、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5、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6、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7、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申請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