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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敬老院管理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2023-09-10 03:06:50

Ⅰ 農村敬老院管理細則

加大硬體投入,強化軟體建設,達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規范化、經濟多元化、環境園林化、生活多樣化、服務優質化,把敬老院辦成頤養天年的樂園。整理了農村敬老院管理細則,歡迎閱讀參考。

農村敬老院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全縣農村敬老院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維護農村五保對象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民政部《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陝西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敬老院是社會福利事業機構,服務對象是農村老年、殘疾或未滿16周歲的村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五保對象。縣級中心敬老院、區域敬老院,由縣民政局主辦並負責管理,鄉鎮敬老院、村安置點,由鄉鎮人民政府主辦並負責管理。

第三條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縣民政局是全縣農村敬老院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業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及管理。縣財政局負責落實敬老院供養經費及工作經費。民政、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負責敬老院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審計。

第二章 敬老院組織建設

第五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謹殲敬老院根據工作需要,內部設服務護理、膳食管理、環境衛生、安全保衛、文化娛樂、生產經營等若干小組,由身體健康、有一定特長的供養對象組成,並確定一名負責人。

第六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院務管理委員會人數為5-7人,由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七條 院務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討論、審議院內重大事項、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監督院長、工作人員對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審核並監督院內財務、重大修善和購置項目的開支;監督敬老院工作人員職責履行情況;組織對院長和工作人員進行信任度測評;調解供養對象內部矛盾和糾紛;對敬老院的建設和今後的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三章 敬老院人事管理

第八條 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院長、護理人員、財務人員、醫護人員、炊事人員等組成。院長、財務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在在職工作人員中選配(財務人員可兼任)。

第九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的配備,設專職院長1人,炊事員每30個供養對象配備1名,護理人員每50個供養對象配備1名。

第十條 炊事員工資按每位院民30元計算,護理人員工資按每位院民15元計算。

第十一條 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聘用堅持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聘用由鄉鎮人民政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民政局進行監督。聘用工作人員年齡男性不得超過50歲,女性不得超過40歲。

第十二條 敬老院院長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的雙重領導以及年度考核、院民的信任度測評。其他工作人員接受則卜院民的信任度測評。

第十三條 聘用其他工作人員應簽定聘用協議並頒發聘書。

第四章 敬老院制度建設

第十四條 敬老院院長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以及相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制定院內各項規章制度、敬老院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定期向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匯報工作;

(三)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和院民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時事政治,教育他們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服從管理、遵紀守法;

(四)堅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集院務管理委員會會議,徵求意見,接受監督;

(五)督促工作人員履行孫晌穗職責,依法維護院民合法權益;

(六)做好安全事故防範工作;

(七)遵守財經紀律,管理好敬老院資產;

(八)因地制宜發展院辦經濟,組織有勞動能力的院民開展健康性公益勞動。

第十五條 護理人員職責

(一)全心全意為院民服務,聽從指揮、服從分工,熱愛本職工作,熟練掌握專業技能;

(二)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不擅離職守,有事請假;

(三)認真做好護理工作。做到不怕臟、不怕累、對院民不耍態度、不說臟話,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四)協助院長及時調解院民中的矛盾糾紛,教育院民以院為家,做院民的知心人;

(五)負責院內清潔衛生工作,保持院容院貌整潔美觀;

(六)協助院民搞好個人衛生,經常為院民洗曬衣被,督促並幫助院民洗澡、理發、梳頭、剪指甲,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促進院民身心健康;

(七)住院院民的護理;

(八)協助院長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九)積極參加院內農副業生產、搞好院內環境綠化美化。

第十六條 財會人員職責

(一)負責敬老院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

(二)負責往來賬款的清理和收付工作;

(三)負責資產的清理和登記工作;

(四)按時報賬;

(五)按照《旬陽縣鄉(鎮)村敬老院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辦法》的要求,做好會計基礎工作。

第十七條 炊事人員職責

(一)熱情為院民服務;

(二)搞好食堂衛生。嚴格執行飲食和個人衛生制度,不帶病在廚房做飯,確保供養人員夏不吃餿、冬不吃冷,杜絕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發生;

(三)了解院民飲食習慣、身體狀況,科學制定食譜;

(四)熟練掌握烹飪技術,依據食譜,合理調配飯菜,做好飯菜供應,確保按時供給;

(五)協助搞好副業生產和院務管理;

(六)遵守院規院紀,自覺執行有關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醫護人員職責

(一)負責衛生知識宣傳工作;

(二)管理院民健康檔案;

(三)定期給院民檢查身體,負責院民疾病預防和初期治療;

(四)負責院內消毒防疫工作。

第五章 院民入院與供養

第十九條 院民入院自願,出院自由。

第二十條 五保對象入院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批准,村組、本人和敬老院簽訂入院協議,明確相關責任和義務,落實喪葬事宜。未治癒的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入院。

第二十一條 供養對象本人要求出院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敬老院同意後按管理許可權報批。

第二十二條 敬老院應建立院民檔案,檔案內容包括申請書、個人財產備案登記表、健康檢查資料、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照片及後事處理聯系人等與院民有關的資料,並長期保存。

第二十三條 五保集中供養包括以下內容:

(一)村組每人每年籌糧360斤,敬老院負責供給油、副食、日常用品等,滿足院民的一般生活需要;

(二)敬老院為院民配備必須的卧具及用品,每年為院民配發春、夏、秋、冬服裝,每三年更換一次床上用品;

(三)提供符合居住條件的院民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療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應給予照料;

(五)院民入院前敬老院與村組要落實好棺木,死亡後村組應協助敬老院做好喪葬工作;

(六)院民中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依法保障他們接受教育的權利。

第六章 膳食管理

第二十四條 飲食管理

(一)成立工作人員和院民代表參加的膳食管理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院民建議、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提高飲食服務水平;

(二)講究飲食營養,每半月制定食譜並適時根據院民的意見和要求進行調整,做到營養合理,葷素搭配,粗糧細做;

(三)建立膳食物資采購驗收制度,購買各種食品、疏菜均由炊事人員和院民代表驗收簽字入庫;

(四)逐日登記伙食情況,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單據為准,經手人必須簽字蓋章,日清月結,伙食賬目每月向院民公布一次;

(五)院內工作人員不得單獨在食堂做飯,不得將食堂物品私自帶出;

(六)按醫囑做病號飯,注意患特殊疾病院民的飲食禁忌;

(七)院民伙食標准每人每月不得低於國家補助標准。

第二十五條 食堂衛生工作

(一)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安全法》,做好防蠅、防蟑螂、防鼠工作;

(二)保持食堂衛生、清潔。公用餐具用後及時消毒,廚房、操作間、餐廳堅持每天餐後及時清掃,每周一次大清掃,保持餐廳、廚房地面整潔,無油污;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開,放入冰櫃的熟食品要蓋好,無交叉污染;

(四)儲藏室整潔通風,無鼠。食品分類存放,防止受潮霉變;

(五)食堂工作人員須持有縣防疫部門檢查發給的健康證,方可上崗。具有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勤剪指甲、工作衣帽穿戴整潔等良好的衛生習慣。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杜絕傳染性疾病。

第七章 醫療與護理

第二十六條 院民全部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醫療救助妥善解決院民的醫療問題。

第二十七條 敬老院與鄉鎮衛生醫療機構簽訂定向醫療服務協議,由醫療機構指定專人定期到敬老院巡診,院民患病時,做到隨叫隨到,妥善及時診治;每年為院民檢查身體一次,並建立院民健康檔案。

第二十八條 敬老院設立醫務室,備有日常用葯和基本的診療設備。

第二十九條 敬老院要強調親情服務,根據院民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護理要求,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護理。對生活有自理能力的院民,工作人員應督促其完成日常護理內容;對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工作人員及有能力的院民幫助其完成日常護理並提供必要的特殊護理。

第三十條 院民患大病住院,需要護理時,敬老院要安排院民專門護理,住院的院民及護理人員按住院所在地生活標准發放生活補助。

第三十一條 敬老院文體活動

(一)根據院民身體狀況、興趣愛好,定期組織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豐富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定期與院民交談,及時掌握每個院民的情緒變化;組織當地中小學校學生,定期不定期開展為院民送溫暖、送歡樂活動;

(三)敬老院要設立文化娛樂、健身等活動場所。娛樂室桌椅齊全,配有娛樂設施;有條件的敬老院應訂2種以上報刊雜志、配備適合院民使用的健身器材,經常組織院民開展健身娛樂活動。

第八章 喪葬管理

第三十二條 院民死亡安葬

(一)院民入院後,由所在村組落實棺木;

(二)院民死亡後,由敬老院安葬的,安葬費用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三)院民死亡後,由村組安葬的,敬老院負責支付村組2000元安葬費用;

(四)院民死亡購置衣物用品不得超過5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 預防火災、觸電、媒氣中毒事故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落實到人,院長負總責;

(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對火警隱患及時整改。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並定期檢測,平時加強保管,確保完好;

(三)電器線路的鋪設、安裝,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嚴禁私接電線和擅自使用電器;

(四)冬季取暖設取暖室,實行統一取暖;

(五)建立安全責任制。院長負責對院內設施、設備及安全隱患進行巡查,平時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報修。

第十章 生產經營

第三十四條 敬老院應具備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每個敬老院(安置點)鄉鎮人民政府要按每人不少於0.2畝標准協調和提供生產經營用地,無法提供用地的,敬老院可向當地群眾租地經營。

第三十五條 敬老院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發展適合本院的生產經營項目,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五保供養資金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敬老院鼓勵有勞動能力的院民自願參加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

第三十七條 敬老院應對生產經營進行成本核算,並將生產經營情況定期向院民公布。

第三十八條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挪用敬老院生產經營收入。

第十一章 財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敬老院資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隨意處置。敬老院劃轉撤並時,應當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清算,其資產處置方案須報縣民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敬老院資產中如涉及民政投入國有資產,其資產處置方案需經縣民政局報請上級民政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條 五保對象入院後,其原有財產和承包土地、自留地歸敬老院所有,可由敬老院委託村組、親友代管經營,也可變賣收入歸敬老院所有。

第十二章 敬老院資金管理

第四十一條 敬老院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五保供養資金,省、市、縣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社會捐贈收入、院辦經濟收入、其他收入。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二條 縣財政應按敬老院實際供養人數按月撥付資金,保證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的生活費用。鄉鎮財政對敬老院實行專戶管理,設立專帳集中管理,敬老院定期報賬。

第四十三條 縣財政將敬老院工作經費、人員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並及時足額撥付。

第十三章 考核與獎懲

第四十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對敬老院實行平時檢查與季度考評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第四十五條 每年對敬老院進行年度考核,按照《旬陽縣農村敬老院(安置點)星級評定標准》,設先進、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進行評定。其中每半年對敬老院工作人員考評一次。考評按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進行評定。

第四十六條 凡敬老院工作人員在工作考評中評定為稱職以上者,可續簽合同;凡年度考核不稱職,或在院民信任度測評中信任率連續兩次以上達不到70%以上的,鄉鎮人民政府應對敬老院院長予以調整,其他工作人員予以解聘。院長離任前,應進行離任審計。

第四十七條 在院民中開展爭創十佳優秀院民活動,十佳內容為:(1)服從管理;(2)公共衛生;(3)個人衛生;(4)居室衛生;(5)院民之間的團結;(6)院民之間互幫互助;(7)遵守院規院紀;(8)安全防範;(9)勤儉節約;(10)熱愛勞動。十佳院民評選活動每月評選一次,按每佳2元錢進行獎勵。

第十四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敬老院院民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者,由院長或院務管理委員會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由鄉鎮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按照管理許可權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一)虛報供養人數,冒領五保資金、醫療救助資金等財政性資金的;

(二)虐待、遺棄院民或者侵害院民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三)貪污、挪用、截留、私分五保供養款物及侵佔、違規處置敬老院資產,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四)有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院民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五十條 各敬老院要結合實際健全各項普法制度。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細則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Ⅱ 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管理,促進敬老院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第三條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第四條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村辦敬老院所需經費由村公益金解決。第五條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六條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
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第二章供養對象第七條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在沒有光榮院的地方可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第八條五保對象入敬老院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經村民委員會)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定入院協議。
符合規定條件的對象,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第九條敬老院供養的各類人員(以下統稱供養人員)應當遵守院內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第三章院務管理第十條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敬強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十一條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點比例不少於二分之一。第十二條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第十三條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衛生,每周有食譜。第十四條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第十五條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地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第四章財產管理第十六條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第十七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物資、伙食、生產經營賬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養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清理賬目,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第十八條五保對象入院,其財產交集體代管,生活用具可帶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對象去世後,其遺產按入院協議處理。第五章生產經營第十九條敬老院可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興辦經濟實體,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條鼓勵供養人員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經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第二十一條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敬老院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優先和優惠。第六章工作人員第二十二條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根據敬老院需要和規模進行配備。第二十三條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採取合同制,實行公開招聘。其基本條件是:熱愛敬老養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第二十四條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比照鄉、鎮、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和職工的待遇確定。第二十五條敬老院應當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Ⅲ 因為我們都很少在家,我姥爺就想進入養老院。我想了解一些關於養老院的法規。一般性的就可以。

農村敬老院章程

一、堅持以人為本,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二、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提倡敬老院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人員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三、敬老院供養人員要遵守敬老院的規章制度,樹立以院為家思想,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
四、供養對象入院和出院按照相關要求辦理入院和出院手續。
五、敬老院經費來源為農村五保供養金和政府支持,院辦經濟收入和社會捐贈為必要補充。
六、敬老院要經常組織院民學習有關方針、政策,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加強院民思想教育,提高院民思想覺悟。
七、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負責全面工作。工作人員根據需要和規模配備,一律實行聘用制。
八、敬老院建立健全各項內部民主管理和服務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職責,做到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准化。
九、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十、敬老院要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增加經濟收入,改善院民生活。院民應參加院內力所能及的勞動。
十一、對在敬老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章敬老院服務工作準則
一、堅持「一切為了五保對象,一切服務五保對象」的以人為本服務理念。
二、以健康長壽為中心,以思想活躍起來、身體活動起來為基本點。
三、視院民為父母,強化責任,精心服務,吃苦耐勞,敬業奉獻。
四、堅持做到「三不」、「四勤」:對院民的合理要求不推諉,對特殊性格的院民不厭煩,對殘疾院民不歧視,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五、做到「五輕」:說話輕、關門輕、動作輕、走路輕、搓澡輕。
六、盡好「五心」:服務熱心、解釋耐心、觀察細心、護理精心、聽意見虛心。
七、落實「七點」:微笑露一點、嘴巴甜一點、做事多一點、理由少一點、肚量大一點、脾氣小一點,效率高一點。
八、力爭六個「第一」:以院為家為第一起點,愛崗敬業為第一責任,以人為本為第一原則,院民需求為第一信號,院民利益為第一考慮,院民滿意為第一標准。
第四章敬老院工作人員守則
一、不陽奉陰違,損人利己。
二、不違反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三、不先斬後奏,堅持先請示後匯報。
四、不搞個人特殊化。
五、不擅辦收養人員入、離院手續。
六、不搞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
七、不貪污、挪用、多吃多佔供養人員生活經費。
八、不強迫收養人員參加院內體力勞動。
九、不打罵、刁難、虐待、歧視供養人員。
十、不搞鋪張浪費。
第五章敬老院院民守則
一、積極參加院內的各項活動,自覺遵紀守法,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做到以院為家。
二、尊重領導,服從管理,搞好團結,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爭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維護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生活用品擺放要服從院里統一規定。
四、講究個人清潔衛生,注意衣著整潔,保持健康良好的精神狀態。
五、愛護院內設備設施,不隨意塗畫或張貼。
六、不浪費糧食,節約用電、用水、用錢。
七、不準在院內從事封建迷信及宗教活動,不準外出乞討、撿垃圾等。
八、不賭博,不飲酒酗酒,不罵人吵架,講文明,講禮貌。
九、外出走親訪友履行請示登記手續,不經院方同意,不得私自外出。
十、積極參加院內力所能及的勞動,自覺鍛煉身體,促進身體健康。
第二篇管理制度
請銷假制度
一、敬老院工作人員、供養人員外出,必須請假,未經批准不得離開。
二、供養人員、工作人員請假由院長批准,院長請假由鄉(鎮)政府分管領導批准。
三、供養人員經批准外出,工作人員應交代注意事項,需使用證件的,發給有關證件,歸院後交回有關證件。
四、請假外出必須如實說明請假原因,到什麼地方,找什麼人,以便有事及時聯系和查找。
五、工作人員請病假要持有正規醫院診斷書,因特殊原因休病假三天以上者,需提前報請院長批准。
六、請假外出期間,參與非法活動和出現違規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本人承擔。
七、外出人員歸院後應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准後方可續假。未經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歸的,應予以批評教育。
考勤制度
一、堅持每個工作日進行考勤,工作人員上班後,主動簽到,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上班15分鍾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鍾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三、以月為計算單位,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曠工一天扣10元。曠工或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四、採用適當形式對工作人員出勤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應與評先、評優、獎金等掛鉤。
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規劃部署,使安全工作貫穿於生活、管理的全過程。
二、認真組織工作人員和院民學習治安法規,安全常識,增強工作人員和院民的安全防範意識,做到知法、守法、善於用法,提高依法管理敬老院的能力。加強與本鄉鎮派出所、應急民兵分隊的聯系銜接。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落實到人,法人代表負總責。
四、按規定設置應急照明、電器設備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安全門和安全疏散樓梯暢通。
五、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並定期檢測,平時加強保管,確保完好。
六、嚴禁在宿舍點明火,嚴禁使用炭爐,嚴禁個人私拉亂接,防止失火、觸電等安全隱患的發生。
七、院民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院民所帶現金或其它貴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員代管,但手續要齊全。
八、嚴格執行食堂有關操作規范,切實做好消毒工作。廚房內刀具由專人保管、存放,嚴禁炊事員外的院民進入廚房。嚴禁采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防止疾病傳染、食物中毒。
九、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預防火災事故、觸電和雷擊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煤氣中毒事故、夏季中暑事故、冬季凍傷事故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財務管理制度
一、五保人員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專賬管理,嚴禁挪用公款,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理由將公款借給或變相借給個人。
二、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所有開支均需報院長審批,院長在財務開支審批中,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辦事,重大支出需院務委員會集體討論,並報上級批准。
三、嚴格按照財政預算集中支付要求程序報賬。所有業務支出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法人代表審批,手續不全一律不予報銷。
四、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支出憑證(除老人生活費開支發票外)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嚴禁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收入的現金要及時准確存入銀行專戶,不得出現坐支現象。
五、對固定資產、各類庫存物資,要逐項逐件造冊登記,建賬立檔,定期清點;發放要有清單,做到有據可查。
六、堅持財務公開,執行收支兩條線,定期向院民公布財務收支情況,加強財務監督。
七、財務人員工作變動時,賬據必須列入移交。
衛生保健制度
一、建立衛生責任制,實行衛生區包干,對綠化區、公共場所、廁所的衛生由專人負責,院民住房內外衛生由院民自己負責,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衛生由護理人員負責。
二、個人衛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禁止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室內垃圾實行袋裝化,一律送往指定的垃圾池,不準隨意堆放。
四、搞好食堂衛生,嚴防病從口入,食堂要勤打掃、餐具要勤消毒,嚴禁購買和使用腐爛、變質食品。
五、對院民進行定期體檢,建立院民健康檔案。醫務室必須備有常用葯品。
膳食管理制度

一、每周制定食譜並公示,做到飲食科學,營養食療,葷素搭配,粗糧細做。保證院民飲食營養搭配合理,伙食標准到位。
二、保持食堂廚房、庫房等環境衛生清潔,做好防蠅、防蟑、防鼠、防霉變工作;餐具及時消毒,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開,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蓋好,保證貯藏質量,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垃圾及時處理,確保食堂衛生符合標准。
三、食堂工作人員須持有健康證,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潔,定期健康體檢,健康狀況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調離食堂;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
四、各類食品由專人采購,一切收支以原始單據為准,購置的各類食品均由保管員驗收蓋章或簽字後入賬,不得采購霉爛變質食物。
五、凡院內工作人員均不得單獨在食堂做飯,不得將食堂物品私自帶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六、凡患有傳染病的院民一律隔離,單獨就餐,餐具單獨消毒,傳染患者的餐具,不準帶入食堂。
七、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況一次,接受院民監督。
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一、敬老院要積極開展種植、養殖、加工等多種生產經營項目。鼓勵敬老院興辦經濟實體。
二、敬老院應根據生產經營項目,成立種、養、加工等若干生產小組,組織工作人員和有勞動能力的院民參加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對表現突出且有重大貢獻的院民給予適當獎勵。
三、敬老院要對生產經營進行成本核算。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及時入賬,專款專用,定期向院民進行公示,隨時接受院務會檢查監督。
四、敬老院生產經營收入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補充院民生活費用和醫療經費;再生產的投入;補充敬老院工作經費;後續建設及維修經費的不足;對先進個人進行獎勵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制度
一、敬老院突發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災害、食品中毒、火災、人為暴力事件。敬老院制定《敬老院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應急預案》,並與鄉鎮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相銜接配套。
二、出現突發公共事件後,敬老院院長要在第一時間現場處理,並立即上報鄉鎮黨委、政府。同時組織力量轉移安置院民,穩定院民情緒,防止轉移過程中出現人員傷亡,確保院民生命安全。
三、隔離、保存疑似問題食品、疑似病例,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階段結束後,敬老院院長應當向鄉鎮政府匯報事件發生、發展、處置等詳細情況,總結處置工作。
物資采購與發放制度
一、嚴格履行物資出入庫手續,按發票憑證,嚴格驗收物資品名、規格、數量。若發現偽劣物品或規格、數量、價格不相符,應拒絕入庫;對驗收合格的物資立即辦理登記手續。
二、物資申領或發放,應由負責人簽章後方可憑證由倉庫保管員發放。
三、加強倉庫安全管理,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嚴禁煙火入庫,不準閑人入內。
四、物資管理要做到「三勤」和「三防」,即:勤整理、勤檢查、勤通風;防霉爛、防供不應求、防規格混雜。
五、做到厲行節約,修舊利廢。
第三篇工作職責
敬老院院長職責
一、主持院內全面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等,全面落實五保供養政策。
二、熱愛敬老院事業,樹立以院為家思想,努力把敬老院建設成環境整潔、管理規范、服務優質的精神文明窗口。
三、制定本院的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逐項抓好落實;定期向鄉鎮政府或分管領導及上級業務部門匯報工作。
四、堅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和民主生活會,積極組織院民參與內務、生產、衛生、膳食等方面的管理。
五、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和院民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時事政治,教育他們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服從管理,遵紀守法。
六、抓好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團結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勤政廉潔,做好表率,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忠於職守、盡職盡力。
七、積極穩妥地發展院辦經濟,不斷增強敬老院的經濟實力,努力改善院內設施,提高院民的生活質量。
八、組織院民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豐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九、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和使用。
十、抓好敬老院治安防範、安全保衛、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等工作,加強與上下級和有關部門單位的協調,制定相關應急預案。深入院民中了解情況,及時發現處理問題,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十一、組織對工作人員的考評考核和對院民的評比工作,積極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敬老院會計職責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院制度,認真編制本院年度收、支計劃,及時做好年度決算,當好院長參謀。
二、認真做好會計事項處理,按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做賬。財務做到日清月結,及時編制記賬憑證,做到科目准確,數字真實,憑證齊全。
三、及時清理債權、債務,並督促有關人員執行,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
四、做好財務檔案保管和保密工作,發揮財務監督和保障作用。
五、及時准確編制和上報各種財務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冊等檔案資料,做好社會捐贈物資、現金的賬務工作。
敬老院出納職責
一、按規定和制度負責辦理全院現金收付及銀行結算業務。
二、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得超過規定庫存現金,不得簽發空頭、空白支票。凡報銷憑證必須有經手、驗收、審核和領導簽字才能支付,否則可以拒付。
三、按規定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銀行賬、單,對未達款項及時查詢。
四、對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安全和完整無損,如有短缺要負責賠償。
敬老院護理服務人員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院民服務,聽從指揮、服從分工,做到態度和藹、耐心細致、熱情周到,視院民為親人。
二、負責院民房間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窗明幾凈,空氣新鮮,衣物擺放有序、被褥疊放整齊,雜物放置有序,無蠅、無蚊、無異味、無破亂,地面牆壁整潔。
三、協助院民搞好個人衛生,定期為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拆、洗、曬衣被,督促並幫助院民洗澡、理發、梳頭、剪指甲,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四、對卧床不起、行動不便、飲食有困難的院民,要飯菜端到床前,喂飯、送菜、洗臉、洗腳、處理便溺,不嫌臟怕累。
五、協助院領導及時調解院民中發生的矛盾糾紛,引導院民團結友愛,互幫互助,樹立以院為家思想,做院民的知心人。
六、注意觀察和清除供養人員身邊的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敬老院炊事員職責
一、熱情為院民服務,熟練掌握烹調技術,做好茶水飯菜的正常供應,依據食譜,合理調配飯菜,確保按時供給。
二、每周食譜公布上牆,主副食品多樣化;虛心接受膳食管理委員會的監督,傾聽供養人員意見,妥善安排照顧好病號,盡量符合老人的膳食營養要求。
三、搞好個人衛生,穿戴工作衣、帽上班;定期檢查身體,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治療並向院領導匯報,暫時離開工作崗位。
四、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規定,做好餐廳、廚房內外的衛生工作,餐具定期消毒,擺放整齊,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五、負責食品倉庫、廚房、公用餐具、廚具的管理,隨時關緊食堂門窗,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六、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節約用電、用煤、用水,計劃用糧、用菜。

Ⅳ 農村敬老院服務工作職責和管理制度

農村敬老院的環境一定要整齊清潔、美觀明亮、種有花草。整理了農村敬老院服務工作職責和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參考。

農村敬老院服務工作職責歲態和管理制度

一、農村敬老院院務管理委員會組成

二、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財務管理制度

五、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六、敬老院院長職責

七、敬老院財務人員職責

八、敬老院服務人員職責

九、敬老院炊事人員職責

十、敬老院院民准責

十一、敬老院志願服務隊構成

十二、敬老院作息時間

農村敬老院院務管理委員會組成

一、院務會:

主任: (院長)

副主任: (副院長及社會監督員)

成員: (由各組組長組成)

二、衛生組

組長:

成員:

三、財務組

組長:

成員:

四、安全組

組長:

成員:

五、服務組

組長:

成員:

六、生產組

組長:

成員: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一、個人衛生

1、衣服勤洗勤換。

2、定期換洗被罩、床單、枕巾,必要時隨時換洗。

3、定期洗澡、洗頭、刮鬍子、剪指甲、理發。

4、睡覺起床後整理床鋪。

5、患病院民由服務人員或經院里指定的其他院民幫搞個人衛生。

二、居室衛生

1、住房內按人統一配置床、被褥床單、桌椅、大衣櫃、鞋架、臉盆毛巾架、暖水瓶,各種物品按指定位置統一疊放,門外張貼身份牌。

2、保持室內空氣清新,潔凈衛生,無蜘蛛網、污跡、煙頭、積塵和異味。及時消除蚊子、蒼蠅、老鼠、蟑螂等有害之物。

3、床鋪、蚊帳、衣被、鞋和其他物品統一格式放置,嚴禁白天室內存放便桶及在室內大小便。

4、嚴禁室內明火取暖、做飯及從事其它烘烤,不得在室內擅自拉線,不得在照明電線上晾掛衣物,不得放置迷信物品,不得在牆上亂釘釘子、亂帖(掛)字畫或其它物件。

安全管理制度

1、預防火災事故。

2、預防淹亡事故。

3、預防觸電、雷擊事故。

4、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5、預防中暑事故。

6、預防院民走失事故,建立值班登記制度和外出登記制度。

7、加強外來人員管理。未經批准,院內任何人員不得留客人在院住宿,不得私自會見國外、境外人員。

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財務規定建立健全會計賬簿,配有會計和出納員。

2、縣級民政部門下撥的供養經費、鄉村補助的供養經費、自費人員寄養經費、社會個人或集體捐贈和資助的款物、自產農副產品及生產經營收入等收入和支出都必須分別設立相應帳目,日清月結,做到賬款、賬物、賬目清楚相符。

3、嚴格財務審批手續,各項經費開支必須事先經院長同意,重大開支要向鄉鎮及上級業務部門請示。經費報銷要有原始憑證,采購貨物要有專人驗收,報銷憑證由2名經辦人、驗收人、院長簽字後方可入賬,不符合手續的憑證不得入賬。

4、堅持財務公開,做到收支賬目每半年公布一次,生活開支帳目每月公布一次。

5、嚴肅財經紀律,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挪用、拖延、抵扣、截留、私分敬老院任何經費,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敬老院報銷經費。

6、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制度,購置和製作各類生活設施,要如實登記入帳。唯銀一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查,登記造冊存檔。

7、敬老院財務人員工作變動時,賬據必須列入移交。

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1、持一定規模的生產基地,積極發展種、養、加工等院辦經濟

2、按院民人數配置蔬菜基地,做到院民蔬菜基本自給。

3、敬老院應根據生產經營項目,成立種、養、加工等若干生產小組,組織工作人員和有勞動能力的院民參加生產勞動,對表現突出且有重大貢獻的院民給予適當獎勵。

4、敬老院生產經營收入必須入帳,專款專用,隨時接受院務會檢查監督,生產經營收入主要用於改善院民生活、再生產投入和對院民的獎勵。

敬老院院長職責

1、在上級行政、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負責敬老院全面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領導全院工作人員圓滿完成五保供養具體工作。

2、加強內部管理,制定並乎山源完善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

3、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完善敬老院各種生活設施,落實責任人,適時維護,確保常年完好,並充分發揮其效用。

4、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5、組織實施院務會議,提請聘任或解聘敬老院工作人員;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敬老院財務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及主管部門的監督。

2、賬目必須做到賬物相符,並按時公布收支情況。

3、做好敬老院的預算工作,正確、及時上報有關財務會計報表,定期編寫財務收支情況分析。

4、負責審核生產經營計劃、經濟協議和其它經濟文件,並做好存檔工作。

5、妥善保管好各種票據、賬冊、現金及有關印章。

敬老院服務人員職責

1、認真遵守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為院民提供優質服務。

2、負責院民的生活起居等日常工作。

3、認真搞好院內衛生,協助院民整理好內務衛生,並監督、協助院民搞好個人衛生,保證院室內清潔、無異味。

4、組織院民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和適當的學習活動。

5、及時掌握院民的心理動態,做好院民的思想工作和調解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院長報告。

6、協助醫務人員做好院民的醫治護理工作。

7、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敬老院炊事人員職責

1、敬老院炊事人員上崗前須經當地衛生防疫部門認可可以從事炊事工作,實行持證上崗。

2、炊事人員負責全院所有人員膳食和飲用水供應,並按需要或醫囑製作軟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飲食。

3、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規定,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發生。勸阻非廚房值班員或工作人員進入廚房。

4、穿戴工作衣、帽上班,搞好伙房、飯堂內外衛生,保持室內環境整潔,定期對餐具進行消毒。

5、接受院務會監督,傾聽院民意見,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經常調劑伙食。

6、負責食品倉庫、廚房、餐廳內食品、物資設備、公用餐具、廚具的管理。

敬老院院民准責

1、自覺遵守紀律,不違反制度。

2、搞好院內團結,不互相爭吵。

3、提倡互助友愛,不無事生非。

4、服從院內管理,不擅自外出。

5、愛護院內財產,不損壞公物。

6、確保院內清潔,不亂丟雜物。

7、保持室內整潔,不亂放物品。

8、注意文明衛生,不隨地吐痰。

XX縣農村敬老院志願服務隊構成

隊 長: (由駐鄉單位有愛心有名望的能人擔任)

副隊長: (由鄉鎮敬老院工作人員擔任,配合協調服務隊工作)

成 員: (由駐鄉單位及社會各界人士組成)

XX縣敬老院作息時間安排表

上午:

6:30--7:00 起床

7:00--7:30 晨練

7:30--8:00 早餐

8:00--10:00 整理院內外環境衛生

10:00--12:00 生產勞動

中午:

12:00--12:30 午餐

12:30--2:30 午休

下午:

2:30--4:00 生產勞動

4:00--5:30 娛樂活動

5:30--6:00 晚餐

6:00--8:00 院內自由活動

8:00 熄燈睡覺

(夏天作息時間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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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國家對敬老院的政策,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養老院屬公益性事業,按國家有關舉辦公益性的法律辦.優惠政策各地可能會有些差別的
敬老院政策
敬老院是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的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申報程序:1、村民本人申請;2、村委會審核;3、鄉鎮人民政府批准;4、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訂入院協議。(精神病、傳染病患者不得入院。)
財產處理:1、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屬國有、集體財產,由鄉鎮人民政府管理,撥給敬老院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鄉鎮人民政府及敬老院不得將敬老院的房屋、土地、設備等作其他用途抵押,不得改變其主要場地和設施的用途。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物資、伙食、生產經營賬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養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清查賬目,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3、五保對象入院,其財產交集體代管,生活用具可帶入敬老院使用。集體為五保對象配發的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具用品,五保對象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自行處理。五保對象去世後,其遺產按入院協議處理。4、未成年的五保對象,其個人財產任何人不得侵佔或變賣;其年滿16周歲停止五保供養時,其個人原有財產中如有他人代管的,應當及時交還本人。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其中兒童福利機構和涉港、澳、台或外資申辦的社會福利機構由市級民政部門審批。申
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Ⅵ 遼寧省農村敬老院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障和促進農村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加強我省農村敬老院的管理,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鄉(含鎮,下同)舉辦的敬老院,是集體福利事業單位。第三條鼓勵有條件的村、其他單位和個人舉辦敬老院。第四條凡在我省境內農村舉辦的敬老院,均適用本辦法。第五條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民政部門是本轄區敬老院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其職責是:
(一)敬老院籌建條件的審核和建院登記工作;
(二)監督檢查敬老院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敬老院經費的籌集和使用情況;
(四)對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經營活動進行指導;
(五)對敬老院的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第六條鄉人民政府負責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負責鄉舉辦敬老院的籌建工作,並為敬老院配備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
(二)審查村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舉辦敬老院的人員、經費條件;
(三)協助各敬老院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四)查處敬老院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第七條舉辦敬老院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費有保障;
(二)有必要的文化娛樂設施;
(三)有符合要求的衛生保健人員;
(四)有專職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第八條舉辦敬老院由鄉人民政府審定,報縣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第九條敬老院停辦,必須有正當理由,經縣民政部門批准,並對養員作出妥善安排和善後處理。第十條對五保戶,實行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入院時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同意,按敬老院的制度規定辦理手續。第十一條敬老院對符合五保戶條件的優撫對象、歸僑僑眷、村幹部和兒童,應當優先接收入院。第十二條對在敬老院的學齡孤兒,應當保證其就學,並供養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第十三條鄉舉辦的敬老院在修繕房屋、購置設備等方面有特殊困難的,可以向縣民政部門申請補助。第十四條五保戶入院的供養費,由其原單位承擔。
養員的原單位或者負有供養義務的親屬,由於遭受自然災害等原因,無力交納養員當年的生活費,敬老院可以向當地鄉人民政府申請救濟。第十五條敬老院可以接收老年人自費入院養老,其生活費自理,但不得低於同院集體供養養員的生活費標准。第十六條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工作人員應當建立崗位責任制。第十七條敬老院內部應當成立有養員代表參加的管理委員會,作為院長領導下的自我管理機構,負責監督敬老院的管理、服務工作。第十八條敬老院的服務人員,應當具備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熱愛敬老院工作。第十九條敬老院和管理、服務人員,應當關心、愛護和尊重養員。
對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患病的養員,應當在飲食、衛生、醫療、護理等方面給予照顧,不準放棄管理和護理,嚴禁歧視、虐待。第二十條敬老院應當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公布收支情況。第二十一條敬老院的副業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收入,可以用於改善養員生活,不得沖抵養員的供養費。第二十二條敬老院可以根據養員的身體條件,組織生產性勞動。有勞動能力的養員,應當參加勞動。第二十三條敬老院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涉。經稅務部門批准,可享受減免稅待遇。第二十四條鄉人民政府對支持農村敬老院建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第二十五條對歧視、虐待養員,或者對養員放棄管理和護理的敬老院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辭退、開除。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省民政廳負責解釋。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Ⅶ 敬老院床位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建立衛生責任制,實行衛生區包干,對綠化區、公共場所、廁所的衛生由專人負責,院民住房內外衛生由院民自己負責,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衛生由護理人員負責。

2、院民房間要通風、無異味、無明顯灰塵、污跡和蜘蛛網,窗明地凈,衣物擺放整齊;公共場所、綠化區做到無紙屑、煙頭、雜物、垃圾等;水溝、下水道要保持暢通、清潔。

3、個人衛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禁止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4、堅持一天一小掃、一周一大掃、一周一小評、一月一初評、一季一大評的衛生評比制度。

5、搞好食堂衛生,嚴防病從口入,食堂要勤打掃、餐具要勤消毒,嚴禁購買和使用腐爛、變質食品。

6、對院民進行定期體檢,建立院民健康檔案。醫務室必須備有常用葯品。

7、組織院民開展文體活動,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娛樂,嚴禁賭博行為。

8、定期給老人和護理人員講授有關心理護理、飲食護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見疾病的護理等有關知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法律依據:《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 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Ⅷ 敬老院工作人員管理措施

敬老院工作人員管理規定 農村中心敬老院(標准化敬老院)是指按照《四川省農村敬老院等級達標試行標准》、《成都市農村敬老院標准化建設設計規范》要求設計建設、以供養農村五保對象為主、設施配套、功能完備、床位數達80張以上的敬老院。農村中心敬老院屬社會福利事業機構。為加強全縣中心敬老院的管理服務工作,維護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的合法權益,確保五保對象在吃、穿、住、醫、葬等方面能得到及時保障,促進中心敬老院建設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民政部《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和省、市關於農村敬老院服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對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員(包括院長、會計、炊事員、護理員、鍋爐工、醫務人員等)制定如下管理規定。一、基本要求(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遵守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二)熱愛農村五保供養事業、有愛心、勤奮踏實、有吃苦耐勞精神。(三)愛崗敬業,能夠勝任本職工作,不怕臟、不怕苦、不怕累。(四)堅持以人為本,尊重、愛護和悉心照料每一位五保供養對象。(五)加強自身職業道德素質、修養,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和綜合能力。(六)服從領導,服從大局,具有健康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七)愛護中心敬老院公共財物,不浪費,不損壞,不化公為私。(八)講究個人衛生,儀表端莊,著裝得體、整潔。二、工作時間根據中心敬老院五保供養對象多數體質較弱、需要照料的實際,為體現對五保供養對象的人文關懷,敬老院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原則上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時至晚上18時、晚上18時至次日8時由院長安排輪流值班,炊事員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提前工作時間;國家對法定節假日有調整的,以國家調整時間為准。在確保敬老院日常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經敬老院院務管理委員會批准,可根據崗位需要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作適當調整。三、考勤院長、院務管理委員會對工作人員上下班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考勤。定期考勤一般每日兩次,不定期考勤一般每周應不少於3次,主要檢查工作人員在位和有無遲到、早退等違規違紀現象。四、值班(一)工作時間外和節假日,敬老院工作人員應堅持值班制度。值班由院長根據崗位需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員,一般由全體工作人員輪流擔任,值班人員中有足夠的炊事人員和護理人員(3人以上),必須能維持敬老院的日常工作。值班人員必須堅持全時在位,並保持通信暢通。如遇安全事故、人員傷亡等重大問題必須及時處置和匯報。節假日值班時間為24小時,工作時間外值班為當日18時至次日8時。值班人員交接班時間為每天早上8時,由院長組織,主要說明值班期間的有關情況,有無重大情況、突發事件、待辦事項等。(二)中心敬老院要建立交接班登記本,對每日值班情況進行登記,對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處置意見作詳細記錄,由交接雙方簽字,院長審核後確認。五、請銷假 (一)工作人員外出或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要按級請假。請假時間在1日以內,地點不超出郫縣范圍,可向院長口頭請假;1日以上或超出郫縣范圍,均應填寫《請假單》報院長批准。院長根據敬老院工作安排和工作人員實際情況批假,院長、副院長請假1天以上由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批准。一般工作人員請假5日以內在成都市范圍內由院長批准,超出上述請假天數或外出范圍,須由院長向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報批,批准後方可離院。工作人員請假後應按規定及時歸隊銷假。凡未請假、准假、填寫《請假單》、或超出請假時間、地點或未按規定及時銷假者,均按曠工處理。(二)工作人員請假,應提前安排好相關工作,經批准後應自行進行工作交接,必要時由院長協調、組織工作交接。(三)工作人員如遇特殊、突發情況可電話請假或請人代假,事後應及時說明原因並補辦相關手續。六、獎懲措施(一)獎勵中心敬老院要大力發展院辦經濟,增加院內經濟收入,同時在工作人員中積極開展各種有利於敬老院建設和發展的比、學、趕、幫、超等活動。如有下列情形,經敬老院院務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報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批准,根據該院院辦經濟收入狀況,對有關人員進行表彰和物質獎勵。1、被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縣民政局以上單位通報表彰者。2、一年內未遲到、早退或未請假者。3、向中心敬老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收到良好效果者。4、見義勇為、處事果斷,避免了事故的發生和減少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者。5、其它按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應予獎勵的情形。(二)懲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中心敬老院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按規定給予處罰。1、一個星期以內,遲到或早退3次以下者,由院長、院務管理委員會在工作人員大會上通報批評;3次以上,每超出1次,扣5元。連續兩周被通報批評者,每次扣20元。2、工作人員當班時間嚴禁參與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50元。3、工作人員工作時間內嚴禁飲酒(中心敬老院統一安排的除外),違者每次扣50元。飲酒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4、曠工1日者,扣發本人半月工資;連續曠工3日者,扣發當月工資;連續曠工3日(不含3日)以上,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將予以辭退或開除。5、值班期間一經發現脫崗者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後果者,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6、其它需要懲罰的情形,按縣中心敬老院年度工作綜合目標考核細則和有關規定執行。七、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按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的。(二)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操作規程,經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責任事故的;(三)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酗酒滋事造成嚴重後果者;(四)在本職崗位上出現事故、案件或重大問題者;(五)工作期間因故受到刑事處罰者;(六)身體體檢不合格、有傳染性疾病、不適合敬老院工作者;(七)嚴重失職、瀆職、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後果的;(八)其他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規定應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本規定自發文之日實施。 **********年**月**日

Ⅸ 吉林市農村敬老院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農村敬老院的管理,保障其供養人員幸福生活和安度晚年,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敬老院,是指鄉(鎮)興辦的集中供養五保供養對象的集體福利事業組織。
五保供養對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無法定撫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撫養義務人,但是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
(二)無勞動能力的;
(三)無生活來源的。
法定撫養義務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規定負有扶養、撫養和贍養義務的人。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鄉(鎮)敬老院的管理。第四條農村敬老院的管理應堅持民主管理、文明辦院、以養為主的原則。第五條市、縣(市)、區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各鄉(鎮)政府負責農村敬老院的具體管理工作。
各級農業、城建、財政、工商、稅務、衛生、鄉鎮企業、土地、林業、公安等管理部門應配合敬老院的管理部門做好農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第六條 辦好農村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應盡的義務。第七條農村敬老院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院內生活、醫療、衛生、文化、娛樂等基本設施配套;院區布局合理,生產區和生活區分設;環境綠化、美化;
(二)供養對象住室每間不超過四人,並保證安全、保暖、舒適;
(三)院內床位數量不少於本鄉(鎮)符合供養條件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六十;
(四)具有一定數量的用於供養人員種植蔬菜和畜禽飼料的耕地;
(五)應按服務人員與供養人員不低於1∶15的比例配備服務人員;
(六)設立光榮間,集中收養農村孤老優撫對象;
(七)應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夫妻間、病號間。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敬老院須制定新建、改建、擴建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經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同意後,按有關規定辦理其它手續。第九條農村敬老院不得供養精神病、麻瘋病患者。第十條供養人員須經本人申請、村民小組同意、村民委員會審核、鄉(鎮)政府批准,並報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備案後,方可入敬老院集中供養。第十一條供養人員在院內享有下列權利:
(一)平等享受敬老院的福利待遇和服務;
(二)討論、建議和監督院務管理工作;
(三)選舉或被選舉為院務管理委員會成員。第十二條供養人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社會公德及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二)服從、執行院務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愛護院內公物;
(三)支持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四)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第十三條供養人員的私有財產由敬老院登記造冊,其所有權不受侵犯。第十四條供養人員退出敬老院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第十五條供養人員死亡後,應按殯葬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安葬。第十六條 農村敬老院的管理實行院務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
院務管理委員會由敬老院供養人員和工作人員選舉產生,成員人數由鄉(鎮)政府自定,其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六十。
院長、副院長由院務管理委員會選舉,經鄉(鎮)政府批准任命;副院長中應有一名由供養人員擔任。第十七條院務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貫徹以養為主的原則,全面落實五保供給政策,不斷建設、完善服務設施,提高服務質量;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敬老院發展規劃,討論、決定有關重大問題;
(三)檢查、落實各項院務管理工作,籌集、管理並按規定使用敬老院經費、物資和固定資產;
(四)積極創造條件發展農工副業生產,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五)加強自身建設和對其他供養人員、工作人員的教育,總結經驗,表彰先進,促進敬老院的精神文明建設。第十八條院長的職責是:
(一)召集並主持院務管理委員會會議;
(二)組織實施院務管理委員會議決議;
(三)負責主持日常院務工作。第十九條農村敬老院應採用合同制並按有關規定配備管理、服務、炊事等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及行政、財務、生活、醫療、衛生、生產、殯葬、安全保衛、公開辦事、兼政建設、政治、學習、表彰獎勵等管理制度,實行規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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