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北京自家利用自家的院子可以辦養老院嗎
不管在哪個城市辦養老院是要通過多個部門審批,只要符合條件在自家可以辦養老院。
② 自家宅基地怎麼申請建養老院
法律分析:敬老院屬於國家公益項目。隸屬於民政部門,衛計委等部門聯合管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以下簡稱土地出讓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具體包括: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總成交價款(不含代收代繳的稅費);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轉讓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以及其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變更有關的收入等。
③ 老人住在養老院真的比自己在家呆著好嗎
我覺得,對於這個問題不能直接評判哪一個方法好,哪一個方法不好,應該來辯證的看問題,因為都各自有各自的優缺點。
首先我們得談一談養老院的問題。
將老人放在養老院,這確實是一個方法。現在很多的城裡人都是這樣做的。因為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年輕人壓力比較大,而且每天都要上班,哪有這么多時間空著去照顧老人家呢!如果真的為了照顧老人家而辭去工作,整天呆在家裡,那麼生活伙食費又從哪裡來呢。而且現在物價這么高,如果不趕快掙錢的話,可能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
而且在養老院也有養老院的優點,養老院可以天天有人照顧了,隨時有專人來陪伴著老人家。老人家在那裡也可以遇到與他同齡的人,可以一起下下棋,講講話之類的。她在那裡一天三餐無憂,起床就有人伺候一點也不要擔心有生病等問題的發生。
但是他有一點不好的地方,就是沒有子女的陪伴,那這一點就是住在家裡的好處了。
我們都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父母長輩年紀都這么大了,他最希望的不是住進什麼特別好的房子裡面,吃上什麼特別美味的山珍海味,而是希望能夠有自己的兒女陪在自己的身邊。即使每天過得很辛苦,他們也無所謂。他要的就是這樣一種陪伴的感覺。
不管最後選用的哪種方法,我覺得都沒有錯誤。但是不管哪種方法,他們最希望的還是有我們的陪伴。所以如果真的有老人被你送去敬老院了,你要常去看看她,給他心靈的慰藉。
④ 我想在農村裡,自家辦個養老院,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
按相關法律規定,養老院屬於社會福利機構,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可以按規定進行辦理。
相關法律規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棄嬰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機構。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二)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擴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結《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