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院護工配置標准
你好,以下是我整理的養老院需要的配置;
一、養老院一般建制(按照各自養老院的實際條件具體操作)
1、院部:
正、副院長、書記(全部三名均應為具有醫生資格證者、或者相關專業研究生學歷)
2、老人自治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能自理的低齡老人75歲以下)
3、為老人自治管理委員會特邀的社會助老義工律師
4、辦公室(含財務部、、總務部):
正、副主任2名(相關專業的本科或者研究生學歷);正、副總管2名(兼:會計、出納、保管、文員)。
5、後勤部:
水、電、電梯、電器管理與維修、門窗管理和維修、工人與相關職工的管理、采購、食堂、廚師。
6、醫生辦公室:100名老人配備1名醫生。
7、護理部:
主任護理、部長(護士長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1)醫療護士(具有護士長經驗、或護士上崗資格證者):
保管葯品、分發葯品、服葯、打針、記錄體溫、脈搏、大便、血壓、向主任匯報葯品庫存情況、配合醫生、主任處理突發事件。
2)生活護士(具有護士、保健按摩師雙證以上上崗資格證者):
按摩、營養、記錄輔食、老年人特需食品、室內溫度、室外溫度、管理空調器、保健教育與指導、協助照料能治理的老人。
3)心理護師(具有護士、心理咨詢師雙證以上上崗資格證者):
聊天(家常里短、愛好技能、國家大事、世界大事、兒女情長)、心理撫慰(解憂除悶)、心理咨詢(引導疏通思想障礙)、安排各項學習和活動、觀察老人的情緒變化及時向主任匯報、介紹老年人互相認識、交流、協調老年人之間的關系,解決老年人之間的矛盾糾紛,協助老年人自治團體的各項工作、家訪。
❷ 開辦養老機構的條件
"開辦養老院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1、有符合相關登記規定的規范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舉辦者是單位的,應當是依法成立的組織;舉辦者是個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3、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
4、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
5、提供集中居住的養老床位數在10張以上;
6、有完整的相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
7、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工作人員配備符合規定,直接服務於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與生活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10;與生活不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3;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敬老院院長的主要職責具體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3、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4、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
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照料護理等級的,養老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養老機構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應當經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❸ 甘肅省養老機構護理人員的配備比例
根據相關信息查詢甘肅省養老機構護理人行州員的配備比例1∶4。養老機構,社會養老專有名詞。指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機構。縣扒帶罩級以上地春鬧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❹ 養老院養老比例含醫生護士嗎
含,養老院養老除了護理人員外,還需要醫生和護士。
❺ 水頭養老院要護工嗎
要。現在的養老院基本配備有護士,所以是需要護士的。養老護理員大部分是臨時工,低待遇、低薪水已是不爭的事實。就全國而言,養老護理員月平均工資低的僅有1000至2000元。公辦養老機構護理人員工資僅在2000~3500元之間;民辦睜臘養老機構視經巧早營情況而定,工資也在2500~5000元之間。除少數經濟較發達城市,絕大多數城市沒有為護理員上五險一金,致使多數護理員有「臨時」思想,孝早雀缺乏職業歸屬感。
❻ 養老院的醫生需要什麼職稱
11月18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上公布了《養老機構醫務室基本標准(試行)》和《養老機構護理站基本標准(試行)》(下簡稱「《基本標准》」)。
《基本標准》不僅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在養老機構內獲得專業醫療服務的需求,還明確了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定位。養老機構醫務室是設置在養老機構內,為養老機構患者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急診救護等服務的醫療機構。養老機構護理站是設置在養老機構內,為養老機構患者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護理、慢性病護理、康復指導、心理護理、根據醫囑進行處置、消毒隔離指導、健康教育等服務的醫療機構。
《基本標准》細化了養老機構的醫務人員配置標准。與1994年公布的《醫療機構基本標准》相比,養老機構醫務室、護理站的基本標准從人員、房屋、設備、制度四個方面作出規定,更加具體和細化,便於操作執行。例如,《基本標准》細化了人員配置指標,增加了設備種類和名錄等。
對於養老機構醫務室,《基本標准》規定,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至少有1名注冊護士。養老機構床位達到100張以上時,每增加100張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冊護士。
對於養老機構護理站,《基本標准》規定,至少有2名具有護士以上職稱的注冊護士,其中有1名具有主管護師以上職稱。同樣,養老機構床位達到100張以上時,每增加100張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冊護士。
附:養老機構醫務室基本標准(試行)
養老機構醫務室是設置在養老機構內,為養老機構患者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急診救護等服務的醫療機構。
一、人員
(一)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經注冊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滿5年,身體健康的臨床類別執業醫師或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執業醫師人數≥2人的,至少應含有1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二)至少有1名注冊護士。養老機構床位達到100張以上時,每增加100張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冊護士。護理員按需配備。
(三)其他葯學、醫技人員按需配備。
二、房屋
(一)整體設計應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
(二)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
(三)至少設有診室、治療室、處置室。
(四)每室獨立且符合衛生學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療室、處置室的使用面積均不少於10平方米;如設觀察室,其使用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如設康復室,應增加相應建築面積(增加的建築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
(五)應當設醫療廢物存放點,與治療區域隔開。
三、設備
(一)基本設備。
診桌、診椅、診床、診察凳、方盤、紗布罐、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表、注射器、身高體重計、視力卡、視力燈箱、壓舌板、葯品櫃、紫外線消毒燈、高壓滅菌設備、處置台、器械櫃、攜帶型心電圖機、血糖測定儀、霧化吸入器、出診箱、輪椅、輸液椅、候診椅、醫用冰箱、污物桶。
設置康復室的,至少配備與康復需求相適應的運動治療、物理治療和作業治療設備。
開展中醫葯服務的,還應當配備脈枕、針灸器具、火罐、電針儀、艾灸儀等等。
(二)急救設備。
心電監護儀、心臟氧源(氧氣瓶/制氧機)、供氧設備、吸痰器、開口器、牙墊、口腔通氣道、簡易呼吸器。
(三)健康教育及其他設備。
健康教育宣傳欄、健康教育影像設備、能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及列印設備、電話等通訊設備,健康檔案管理等有關設備。
(四)有與工作需要相應的其他設備。
四、具有與功能任務相適應的轉診制度、葯品登記分發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以及急救流程、技術操作規范,制定人員崗位職責。
養老機構護理站基本標准(試行)
養老機構護理站是設置在養老機構內,為養老機構患者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護理、慢性病護理、康復指導、心理護理、根據醫囑進行處置、消毒隔離指導、健康教育等服務的醫療機構。
一、人員
(一)至少有2名具有護士以上職稱的注冊護士,其中有1名具有主管護師以上職稱。養老機構床位達到100張以上時,每增加100張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冊護士。
(二)至少有1名康復治療人員。
(三)按工作需求配備護理員,注冊護士與護理員之比為1:2.5。
二、房屋
(一)整體設計應當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
(二)建築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
(三)至少設有治療室、處置室。每室獨立且符合衛生學布局及流程。
(四)應當設醫療廢物存放點,與治療區域隔開。
三、設備
(一)診桌、診椅、診察凳、方盤、紗布罐、聽診器、火罐、刮痧板、血壓計、體溫表、身高體重計、血糖測定儀、體外除顫設備、治療車、葯品櫃、紫外線消毒燈、高壓滅菌設備、處置台、輪椅、輸液椅、醫用冰箱、污物桶。
(二)有必要的健康教育、辦公和通訊聯絡設備,有診療護理記錄及文件保存條件。
(三)有與工作需要相應的其他設備。
四、具有與功能任務相適應的轉診制度、葯品登記分發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以及急救流程、技術操作規范,制定人員崗位職責。
❼ 養老院老人的人數與餐廳人員怎麼配備合理
考慮到因為老人為特殊人群,吃飯就餐需要有一定要求,不同與一般人群。老人的人數與餐廳人數配備比例為30:1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