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院消防新規范要求
法律分析:養老機構處於人員密集場所,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七十三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第十一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二十六條 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第二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四十四條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㈡ 養老服務場所是否必須進行消防許可
養老服務場所必須進行消防許可。養老服務場所,消防手續是必不可少的,敬老院作為消防安全的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的各項要求一樣也不能少,在養老服務場所,首先要進行消防安全可行性研究,制定詳細的消防安全設計方案,並由消防專業人員參與,建設完備各類消防安全設施,並報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審核合格後開辦敬老院。
養老服務場所必須進行消防許可的相關規定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養老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養老機構應當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
㈢ 養老院消防應急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做好准備,保證完成各級政府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老人等工作。
(一)通訊組:
組長: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及時告知全體院民,逃離現場)。
(二)滅火組:
組長: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備,負責檢查全院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駐院區醫生)
成員: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准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院民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棟居住院民的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助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領導小組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院民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對行動不便的院民及時安排人員幫助其迅速轉移,切實保證逃生院民的安全撤離。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本單位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養老機構人員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質保障,嚴格按應急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防凍防雨、搶救設備等物質准備工作,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備戰狀態。
(4)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嗎,利用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加大檢查力度,抓好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養老機構安全穩定。
二、應急行動
應急前准備:
領導小組及時發布有關信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消防救護工作,隨時准備執行應急任務。
應急過程行動:
1、領導小組得知消防緊急情況後,立即組織各種救護隊伍迅速集結待命。
2、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建築物內所有人員撤離。
3、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障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醫院搶救。
6、加強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養老機構值班值勤和邏輯,防止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三、火災後有關行動
1、加強對養老機構人員的`宣傳教育,做好老人的思想穩定工作。
2、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養老機構情況,全力維護正常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養老機構火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預防和撲救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人力、物力、技術等方面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備,一旦發生火情,能夠迅速有效地予以撲滅,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特製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以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負責火災現場的指揮工作,成員由院內管理人員組成。
二、配備的消防器材:
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沙土等消防器材。
三、防範預案(措施):
(1)嚴禁將院內老人私自使用電飯鍋、烤火爐、不得私拉亂接電線等。
(2)嚴禁將院內老人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燈、蠟燭等)。
(3)嚴禁院內老人在院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紙。
(4)嚴禁院內老人在卧室內吃倒床煙等。
(5)組織全院內老人、管理人員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6)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
(7)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四、應急預案
l、處理程序:
(1)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2)迅速組織院內老人從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院內老人撲救)。
(3)在實施第(1)、(2)條款同時,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4)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同時搶救受傷人員,把傷人送進鎮醫院。
(5)當滅火工作結束後,由消防領導組織檢查剔除再場及附近余火隱患,保證不能發生復燃,並安排好火災現場人員值班,確保萬無一失。
(6)排查事故原因,小火險撲滅後,要向上級領導匯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報上級相關部門。
2、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③撲救電器用BC於粉滅火器。
④撲救金屬要用ABC乾粉來火器。
3、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略)。
⑤一般不組織院內老人參加滅火。
五、責任追究
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並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㈣ 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務協議等相關資料,檔案的保管期限不少於服務協議期滿後五年。
同時要保護老年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在養老機構的各出入口、樓道、食堂等公共場所要安裝視頻監控設施,並妥善保管視頻監控記錄。
《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本標准規定了養老機構服務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風險評估、服務防護、管理要求。本標准適用於養老機構的服務安全管理。
基本要求:1.養老機構應符合消防、衛生 與健康、環境保護、食品葯品、建築、設施設備標准中的強制性規定及要求。
2.使用安全標志應按照GB2893.GB2894的要求。
3.養老護理員應經培訓合格後上崗。
4.應制定晝夜巡查、交接班制度.並對檢查、服務開展情況進行記錄。
5.應制定老年人個人信息和監控內容保密制度。
6.應防止在養老機構內兜售保健食品、葯品。
7.污染織物應單獨清洗、消毒、處置。
8.老年人生活、活動區域應禁止吸煙。
㈤ 長47米寬8米的三層樓養老院消防樓梯及電梯要求
避難間內可提供避難的凈面積不小於12m2,避難間可利用疏散樓梯間的前室或消防電梯的前室,其他要求應符合本規范。
1)非消防電梯公共建築內的客、貨電梯宜設置電梯候梯廳,不宜直接設置在營業廳、展覽廳、多功能廳等場所內。老年人照料設施內的非消防電梯應採取防煙措施,當火災情況下需用於輔助人員疏散時,該電梯及其設置應符合本規范有關消防電梯及其設置的要求。2)消防電梯5層及以上且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_(包括設置在其他建築內五層及以上樓層)的老年人照料設施。
㈥ 養老院最新消防要求
您好,照國家現行的要求,根據情況如果有內走廊無自然排煙的需要設置機械排煙設施,建築面積500平米及以上的養老院、滅火器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幼兒園必須設滑脊置消火栓、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信空滲系虧嘩統。
㈦ 養老院消防設計規范
法律分析:1、養老院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2、養老院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不應超過二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3、養老院相鄰護理單元之間應採用防火隔牆分隔,隔牆上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設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門應採用常開防火門。4、疏散樓梯不得少於兩個,養老院的疏散盡量採用環形走道和外廊設計。5、失能或半失能的老年人應優先安排在便於疏散的地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城鄉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調整、完善;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㈧ 養老院的消防通道離建築物的距離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15米。養老院的消防通道內不應有障礙物,並保持24小時暢通,離建築的消防車道的距離不宜小於15米。
㈨ 養老院辦理消防需要注意什麼
1、養老院、敬老院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開展防火巡查,定期組織員工疏散逃生的本領,應該定期的進行疏散演練,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識。
2、尤其是夏天的時候,正是炎炎夏日,氣溫高,用電量大。養老院、敬老院要注意對線路的檢查和維修,防治線路老化或超負荷用電,避免造成電器線路或者火災事故。
3、要向老年人告知正確的用火用電安全方法,教育不要卧床吸煙等。
4、養老院、敬老院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撥打119報警電話的同時,應該組織員工迅速對老年人進行疏散,特別是年老體弱的、卧病在床的老人要重點進行救援,並且及時清點人數。
5、疏散過程中要注意,盡量的疏散人群,避免人員過多導致出口擁堵,造成人員踩踏事件。
6、通道被煙霧風封阻時,疏散人員要及時給被困老人傳遞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捂口、捂鼻子使用,養老院應該為行動不便的人設計專門用的疏散逃生路線,制定專門的逃生預案。
(9)養老機構消防要求擴展閱讀:
在發生火災時,應冷靜對待,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消防隊救火不收費;火災來襲時要迅速遵照敲逃生,不要貪財物;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住口鼻,貼近地面。
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大火封住門窗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冷卻,呼救等待救援。
發現火情早報警。發現火情後要迅速撥打報警電話,講明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留下姓名及聯系電話,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車。
參考資料來源:神木市人民政府-養老院、敬老院消防安全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