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姆虐待患病老人,將會得到怎樣的處罰
對於保姆虐待患病老人的行為,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法律層面的懲罰無疑是跑不掉的。如果受虐待的老人受到了傷害較輕的話,這個時候可以追究保姆的刑事責任,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賠償。
如果老人並沒有受到什麼傷害,只是存在虐待行為的話,也可以向保姆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要求。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19條(刑法第二百六十條之一)的規定:“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是指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塵賣惡劣的行為。犯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對於這一塊的監督也是很完善的,如果說遇到這類奇葩的保姆,只要在掌握證據的情況下,大家就可以追究這些沒有職業操守的保姆的責任的。
⑵ 老人死於養老院被布條綁七天家人看監控怒不可遏 ,報警後警察如何處理的
青山湖分局並沒有通過高仔家人們的立案申請,只是由該區民政局出面,以其康養中心存在管理不當,保護措施行為不規范等問題為由,下令該養老院停業整頓,並規定在停業整頓期間養老院不得再接收新入住老人,且需要對已入住老人進行妥善安置。
⑶ 養老院虐老欺老制度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規定,養老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協議不符合規定的;(二)未按照國家有關標准和規定開展服務的;(三)配備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四)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民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真實材料的;(五)利用養老機構的房屋、場地、設施開展與養老服務宗旨無關的活動的;(六)歧視、侮辱、虐待或遺棄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七)擅自暫停或者終止服務的;(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養老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協議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照國家有關標准和規定開展服務的;
(三)配備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四)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民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真實材料的;
(五)利用養老機構的房屋、場地、設施開展與養老服務宗旨無關的活動的;
(六)歧視、侮辱、虐待或遺棄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
(七)擅自暫停或者終止服務的;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⑷ 養老院工作者對老人不敬觸犯了什麼法律
如果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比如說構成虐待或遺棄,是會判刑。情節輕的可能不會。
但是,既然選擇了這份工作,就應該好好去做,而且養老院里的都是老人家,希望人不要丟失自己的良心,敬老是我的傳統美德。
資料擴展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之一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⑸ 老年人在養老院起爭執受傷養老機構的責任
法律分析:老年人在養老院起爭執受傷養老機構的責任如下:1、若老人被同院其他人打傷,養老院需證明已履行了必要的監護責任,若無法證明,需承擔賠償責任;2、若老人被養老院護工打傷,因護工與養老院屬於雇員與僱主關系,養老院承擔替代責任,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若達到虐待程度,相關人員可能觸犯刑事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⑹ 養老院虐待老人構成什麼罪
《憲法》第四十九條第3款: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據悉,養老機構如果出現歧視、虐待、遺棄老人的情況,會被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式,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犯罪行為。
虐待罪的特點:1.必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親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公婆、兒媳、兄弟姊妹等。2.必須是加害人故意的虐待行為。虐待方式主要有:肉體折磨,如捆綁、毆打、凍餓;精神摧殘,如侮辱、漫啜、譏諷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禁閉等。3.虐待行為是惡劣的、長期的、一貫的。如果只是偶爾打罵、吵罵,或者態度粗暴等不能視為虐待行為,不構成虐待罪,但也應予以批評教育,向老人賠禮道歉。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條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虐待、遺棄老年人。」 依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虐待罪沒有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只有被害人向法院自訴,法院才處理;引起重傷、死亡的,則由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⑺ 養老院出現虐待老人的現象報警有用嗎
你好,這種情況一定要報警,只有法律的途徑才能維護老年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