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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3-07-11 15:06:19

㈠ 消防法對養老機構有什麼規定和要求

養老機構處於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法》關於人員密集場所的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七十三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四)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第十一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二十六條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第二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四十四條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1)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第六十五條 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第六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義務,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㈡ 養老院辦理消防需要注意什麼

1、養老院、敬老院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開展防火巡查,定期組織員工疏散逃生的本領,應該定期的進行疏散演練,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識。

2、尤其是夏天的時候,正是炎炎夏日,氣溫高,用電量大。養老院、敬老院要注意對線路的檢查和維修,防治線路老化或超負荷用電,避免造成電器線路或者火災事故。

3、要向老年人告知正確的用火用電安全方法,教育不要卧床吸煙等。

4、養老院、敬老院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撥打119報警電話的同時,應該組織員工迅速對老年人進行疏散,特別是年老體弱的、卧病在床的老人要重點進行救援,並且及時清點人數。

5、疏散過程中要注意,盡量的疏散人群,避免人員過多導致出口擁堵,造成人員踩踏事件。

6、通道被煙霧風封阻時,疏散人員要及時給被困老人傳遞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捂口、捂鼻子使用,養老院應該為行動不便的人設計專門用的疏散逃生路線,制定專門的逃生預案。

(2)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在發生火災時,應冷靜對待,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消防隊救火不收費;火災來襲時要迅速遵照敲逃生,不要貪財物;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住口鼻,貼近地面。

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大火封住門窗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冷卻,呼救等待救援。

發現火情早報警。發現火情後要迅速撥打報警電話,講明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留下姓名及聯系電話,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車。

參考資料來源:神木市人民政府-養老院、敬老院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㈢ 敬老院消防管理問題及措施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空巢老人與留守兒童數量的不斷增加,國家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參與建設經營養老院、福利院。隨著養老院、福利院數量的不斷增加,發生火災的起數也隨之上升,造成了老人與兒童傷亡,教訓十分慘痛。以下是敬老院消防管理問題及措施,歡迎閱讀。

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發生亡人火災的案例主要有:2008年12月3日浙江溫州民辦老人公寓7名老人死亡;2009年8月27日吉林遼源一敬老院6名老人死亡;2001年12月16日義大利布奇諾市一老人院21人死亡,7人重傷;2001年12月24日德國石荷州伊策霍鎮一老人院6人死亡,20人受傷;2012年5月28日,卡達首都多哈市維拉基奧購物中心內一家餐廳發生火災,並蔓延至商場內的一家幼兒託管所,造成至少19人(其中包括13名兒童)死亡;2013年1月4日,蘭考縣一收養孤兒和棄嬰的私人場所發生火災,造成7名孩童死亡;2015年5月25日,河南省魯山縣城西琴台辦事處三里河村的一個老年康復中心發生火災,截至26日,火災已致38人死亡。

一、常見問題

1、雜物佔用消防通道 養老院、福利院擅自佔用消防通道,把菜和雜物堆放在消防通道內,有的甚至把雜物堆放在老人的房間里,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部分養老院的消防通道還上了鎖,如發生火災會對消防隊員的營救造成嚴重的影響。

2、電氣線路存在安全隱患養老院、福利院內電源老化、插座破損、電線陳舊,電線都沒有穿管保護;沒有安裝應急照明燈等問題普遍存在。另外,一些養老院還存在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水壺、熱得快、電褥子等電加熱器具、制度不上牆等問題。

3、各種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按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規定,養老院、福利院應當配備足夠的作為撲滅初期火災的主要滅火工具――手提滅火器。而在實際情況中,一部分單位沒有配備滅火器,一部分單位雖配備了滅火器,但也是為應付檢查,或是所配滅火器的類型與配置場所不相符,這樣勢必會影響到初期火災的撲救,釀成大火。同時,滅火器還普遍存在年久失修的問題。按照消防法的規定,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應完備好用,並定期進行檢查、維修,滅火器要按要求配備和更換。

4、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低養老院、福利院的從業人員大都是中年婦女,大部分未接觸過消防安全知識,對火災的危險性認識還不夠,尤其是消防逃生知識缺乏,遇到火災時的心理素質差,應對能力相對較低,一旦發生火災,易形成混亂的局面,以致造成群死群傷事故。在平時的管理中,也沒有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內部人員消防意識十分淡薄,不懂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甚至連滅火器放在什麼地方都不知道,更不會安全疏散人群。

5、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 養老院、福利院內工作人員安全防患意識差。大部分養老院、福利院沒有按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要求,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緊急安全疏散方案,消防安全制度相當不健全。

二、處理對策

根據民政部《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為切實推進「四個能力」建設,全面構築養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防火牆」,結合轄區實際情況,針對養老院、福利院存在的問題,建議如下:

1、保證生命通道安全暢通。養老院、福利院要嚴格遵守《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嚴禁佔用任何消防通道,對於需要堆放的雜物,可以建立相應的雜物室,將易燃可燃物品與生活用品分類存放。要保證疏散通道和安全通道暢通,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等方面也要達到《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嚴格規范電氣線路。養老院、福利院內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低壓配電裝置及線路設計規范》的要求。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布線。在養老院、福利院內嚴禁用銅絲、鋁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嚴禁使用等電加熱器具。場所內也應設置「禁止吸煙」標志,以防因吸煙而引起火災事故。

3、積極指導「兩手抓」,完善制度和設施建設。要嚴格按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指導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緊急安全疏散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同時,督促配備足夠數量和相應型號的滅火器材,放置在明顯便於取用的位置,保證定期檢測和維修,使之完整好用,並對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用途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4、加強從業人員消防教育培訓。人員密集場所應組織員工進行有關消防法規知識的學習,以增強法制觀念,使其了解和掌握一般的消防常識,落實消防責任制。做到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為此,要經常性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針對性的消防知識、器材操作的培訓並組織演習。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通過宣傳學習,使從業人員、院民們意識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責任,防範意識進一步加強,逐步變被動為主動,積極配合,以強帶弱,互相監督,從而逐步提高養老院、福利院的安全管理意識。

5、嚴格落實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明確一名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在確定或變更時,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按照《消防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責任,負責檢查和督促落實本單位防火措施,制定滅火疏散預案,組織滅火和逃生演練。加強建築消防設施、器材和電源的管理等。

老人和兒童作為弱勢群體,倍受社會關注,為此,養老院、福利院作為他們的寄居地,消防安全容不得半點鬆懈,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將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給社會帶來較大影響。養老院、福利院應該不斷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安全防範意識,消防部門要經常性檢查指導和培訓教育,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共同確保養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

拓展閱讀:敬老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為全面推進示範敬老院管理工作,切實做好高陽鎮敬老院防火安全工作,確保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在突發火險災情時能夠做到反應迅速、分工明確、處置有序、及時撲救,努力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製定本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 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

組 員: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准備,保證完成院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工作組組長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院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等工作。

(一)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在院人員,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

成員: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備,負責檢查全院各 公室、宿舍、廚房、活動室、醫務室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准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人員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樓層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人員緊急疏散中的安全;負責逃生途徑與辦法的培訓與指導;宿舍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告知老人,負責老人疏散與逃生。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領導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單位的議事日程,經常對老人、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經常進行防火教育和救災器材技術的使用演練,適時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相關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線路檢查維修,防止因線路老化或負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災事故。發現火災隱患,要求有關部門和負責人馬上進行整改。

3、配電箱、水泵房有專線聯系,一旦發生火災,水電要在第一時間內恢復使用。火災現場要在第一時間內切斷電源。

4、活動室、餐廳、公共浴室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不準超過額定人數,安全出口處應用明顯標志,並保持道路暢通。重點要害部門,必須嚴格防火制度,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

5、教育老人、員工掌握一般的火災撲救,自我保護方法。院務管理委員會應經常對老人進行教育檢查,嚴禁在宿舍違章用電、使用蠟燭等,樓內醒目處應釘掛緊急情況疏散通道示意圖

6、根據防火、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各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

7、負責緊急疏散的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老人、員工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活動室、廚房必須特殊管理與培訓。

(一) 滅火和應急疏散措施

滅火措施:

1、發現某部位起火或冒濃煙時,第一發現人要邊撲救邊呼叫,其它人員聽到呼叫要立即報警,在向119報警的同時,要及時向院領導、值班管理員等報告。

2、在向119報警時要講清單位、起火部位、燃燒物資、報警人姓名,並派人在路口接應和引導消防車。

3、涉火單位當事人應向火災撲救指揮部成員報告起火部位的人員和存放物資的情況,特別要講清火場中有無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老人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5、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6、對一時難以搬運的大型物件、設備等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7、火場中燃燒的物資中如有有毒氣體,進入火場人員必須採取防毒措施。如用濕布塊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項:

1、在火場疏散中首先要重視對老年婦女及年老體弱、卧病在床的老人的援救,部門負責人要及時清點人數,要勸導火災現場的圍觀人群及時離開火場。

2、在火場疏散中應盡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員湧向一個出口,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3、發生火災後要及時開啟消防通道,用於疏散人員和物資。通道被煙霧封阻時,疏散人員應及時給被困者傳遞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他們捂口、捂鼻用,並招呼大家葡匐沖出火場。

4、搬運物資過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擊、受熱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應遠離火場,並派專人看管。

5、滅火結束保護現場,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㈣ 敬老院,養老院消防安全應注意哪些問題

這個需要注意不低於2類建築的耐火等級要求的,需要滿足疏散距離不超過25m的,疏散通道寬度不小於1.4m且面積超過500平米的單體建築需要增加設置自動噴淋和自動報警。

㈤ 養老服務場所是否必須進行消防許可

養老服務場所必須進行消防許可。養老服務場所,消防手續是必不可少的,敬老院作為消防安全的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的各項要求一樣也不能少,在養老服務場所,首先要進行消防安全可行性研究,制定詳細的消防安全設計方案,並由消防專業人員參與,建設完備各類消防安全設施,並報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審核合格後開辦敬老院。

養老服務場所必須進行消防許可的相關規定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養老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養老機構應當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

㈥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有哪些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8月21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1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對養老機構的管理,促進養老服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
養老機構包括營利性養老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築、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開展服務活動。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第五條 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應當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維護養老機構正常服務秩序。
第六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可以採取委託管理、租賃經營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管理。
第七條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為養老機構提供捐贈和志願服務。
第八條 鼓勵養老機構加入養老服務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促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第二章 備案辦理
第九條 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
第十條 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同級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
第十一條 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向民政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書、養老機構登記證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承諾書等材料,並對真實性負責。
備案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養老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信息等;
(二)服務場所權屬;
(三)養老床位數量;
(四)服務設施面積;
(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網上備案。
第十二條 民政部門收到養老機構備案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回執;材料不齊全的,應當指導養老機構補正。
第十三條 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等登記事項,或者變更服務場所權屬、養老床位數量、服務設施面積等事項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
養老機構在原備案機關轄區內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營利性養老機構跨原備案機關轄區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變更後的服務場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備案事項及流程、材料清單等信息。
民政部門應當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機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第三章 服務規范
第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
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照料護理等級的,養老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養老機構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應當經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第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服務協議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緊急聯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三)照料護理等級和服務內容、服務方式;
(四)收費標准和費用支付方式;
(五)服務期限和場所;
(六)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七)暫停或者終止服務時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 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第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照料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第十九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日常保健知識宣傳,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轉送醫療機構救治並通知其緊急聯系人。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衛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應當依照精神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
第二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養老機構開展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時,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家庭成員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提供便利,為老年人聯系家庭成員提供幫助。
第二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者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等服務。
第四章 運營管理
第二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制定服務標准和工作流程,並予以公開。
第二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配備與服務和運營相適應的工作人員,並依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定期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養老機構中從事醫療、康復、消防等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
養老機構應當加強對養老護理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健全體現職業技能等級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第二十七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照其登記類型、經營性質、運營方式、設施設備條件、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照料護理等級等因素合理確定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並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價格管理有關規定。
養老機構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類服務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依據,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養老機構應當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廳、值班室、樓道、食堂等公共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並妥善保管視頻監控記錄。
第二十九條 養老機構內設食堂的,應當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執行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並依法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養老機構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從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供餐單位訂購,並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第三十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消防工作責任制,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定期檢測、維修,開展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訓。
養老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養老機構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並報告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第三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場所內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突發事件發生後,養老機構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處置措施,同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職責分工向有關部門和民政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務協議等相關資料。檔案的保管期限不少於服務協議期滿後五年。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保護老年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
第三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使用捐贈、資助。
鼓勵養老機構為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在機構內開展服務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降低機構運營風險。
第三十五條 養老機構因變更或者終止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並書面告知民政部門。
老年人需要安置的,養老機構應當根據服務協議約定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協商確定安置事宜。民政部門應當為養老機構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幫助。
養老機構終止服務後,應當依法清算並辦理注銷登記。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及時依法予以處理並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養老機構存在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通報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七條 民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向養老機構和個人了解情況;
(二)進入涉嫌違法的養老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三)查閱或者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民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對民政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養老機構應當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不得隱瞞、拒絕、阻礙。
第三十八條 對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備案民政部門應當自備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並核實備案信息;對未備案的養老機構,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發現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並督促及時備案。
民政部門應當每年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和質量進行不少於一次的現場檢查。
第三十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採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方式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應當結合養老機構的服務規模、信用記錄、風險程度等情況,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失信、風險高的養老機構,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施嚴管和懲戒。
第四十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非法集資的防範、監測和預警工作,發現養老機構涉嫌非法集資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第四十一條 民政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督檢查,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二條 民政部門應當定期開展養老服務行業統計工作,養老機構應當及時准確報送相關信息。
第四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聽取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其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促進作用。
第四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暢通對養老機構的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有關舉報投訴。
第四十五條 民政部門發現個人或者組織未經登記以養老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應當書面通報相關登記管理機關,並配合做好查處工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養老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入院評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規定開展評估活動的;
(二)未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未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服務的;
(三)未按照有關強制性國家標准提供服務的;
(四)工作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五)利用養老機構的房屋、場地、設施開展與養老服務宗旨無關的活動的;
(六)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
(七)歧視、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行為的;
(八)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民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真實材料的;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民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國家對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管理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發布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㈦ 養老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養老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養老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老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1

為全面推進示範敬老院管理工作,切實做好高陽鎮敬老院防火安全工作,確保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在突發火險災情時能夠做到反應迅速、分工明確、處置有序、及時撲救,努力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製定本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

組員: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准備,保證完成院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工作組組長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院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等工作。

(一)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在院人員,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

成員: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備,負責檢查全院各辦公室、宿舍、廚房、活動室、醫務室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准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人員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樓層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人員緊急疏散中的安全;負責逃生途徑與辦法的培訓與指導;宿舍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告知老人,負責老人疏散與逃生。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領導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單位的議事日程,經常對老人、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經常進行防火教育和救災器材技術的使用演練,適時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相關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線路檢查維修,防止因線路老化或負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災事故。發現火災隱患,要求有關部門和負責人馬上進行整改。

3、配電箱、水泵房有專線聯系,一旦發生火災,水電要在第一時間內恢復使用。火災現場要在第一時間內切斷電源。

4、活動室、餐廳、公共浴室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不準超過額定人數,安全出口處應用明顯標志,並保持道路暢通。重點要害部門,必須嚴格防火制度,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

5、教育老人、員工掌握一般的火災撲救,自我保護方法。院務管理委員會應經常對老人進行教育檢查,嚴禁在宿舍違章用電、使用蠟燭等,樓內醒目處應釘掛緊急情況疏散通道示意圖

6、根據防火、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各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

7、負責緊急疏散的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老人、員工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活動室、廚房必須特殊管理與培訓。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措施

滅火措施:

1、發現某部位起火或冒濃煙時,第一發現人要邊撲救邊呼叫,其它人員聽到呼叫要立即報警,在向119報警的同時,要及時向院領導、值班管理員等報告。

2、在向119報警時要講清單位、起火部位、燃燒物資、報警人姓名,並派人在路口接應和引導消防車。

3、涉火單位當事人應向火災撲救指揮部成員報告起火部位的人員和存放物資的情況,特別要講清火場中有無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老人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5、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6、對一時難以搬運的大型物件、設備等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7、火場中燃燒的物資中如有有毒氣體,進入火場人員必須採取防毒措施。如用濕布塊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項:

1、在火場疏散中首先要重視對老年婦女及年老體弱、卧病在床的老人的援救,部門負責人要及時清點人數,要勸導火災現場的圍觀人群及時離開火場。

2、在火場疏散中應盡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員湧向一個出口,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3、發生火災後要及時開啟消防通道,用於疏散人員和物資。通道被煙霧封阻時,疏散人員應及時給被困者傳遞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他們捂口、捂鼻用,並招呼大家葡匐沖出火場。

4、搬運物資過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擊、受熱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應遠離火場,並派專人看管。

5、滅火結束保護現場,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養老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養老機構的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財、物的'安全,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宗旨,切實做好防火、滅火工作,特製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唐艷華

副組長:張麗霞

成員:季淑清、唐偉東、趙明偉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本單位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養老機構人員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質保障,嚴格按應急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防凍防雨、搶救設備等物質准備工作,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備戰狀態。

(4)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嗎,利用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加大檢查力度,抓好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養老機構安全穩定。

二、應急行動

應急前准備:

領導小組及時發布有關信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消防救護工作,隨時准備執行應急任務。

應急過程行動:

1、領導小組得知消防緊急情況後,立即組織各種救護隊伍迅速集結待命。

2、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建築物內所有人員撤離。

3、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障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醫院搶救。

6、加強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養老機構值班值勤和邏輯,防止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三、火災後有關行動

1、加強對養老機構人員的宣傳教育,做好老人的思想穩定工作。

2、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養老機構情況,全力維護正常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養老機構火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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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敬老院安全管理的責任書

敬老院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5篇)

責任書是一份在自己的崗位上分內應做的事,沒有做好自己工作時應承擔的不利後果的文書,實際上就是落實萬一發生什麼事,誰負主要責任。下面是我給大家帶來的敬老院安全管理的責任書,歡迎大家閱讀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敬老院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篇1

為保證養老院安全有序地進行,對養老院情況特殊性而採取的辦法,特製定安全值班制度:

1

每月分三旬,領導帶班值班,每班兩人,值班時間早七時到晚二十時,除正常工作外,由值班領導具體負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值班期間發生大的失誤或無故不到場者扣發當月工資,造成損失者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2

養老院實行全天24 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掌握老人飲食起居狀況,發現安全隱患時第一時間通知院長及時整改, 確保我養老院住院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發生大的失誤追究當事人責任並處罰。

3

節假日按照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員隨時掌握養老院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4

值班要求:

(一)、值班時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得睡覺、喝酒,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員嚴禁脫崗或在崗時間內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值班員不得將與本院無關的人員帶入或留在養老院內。

(三)、值扮擾枝班人員應定時巡視檢查養老院內的重點區域,重點檢查對象要詳細查看。 養老院的重點防範設施為: 居室、食堂、配電間、消防器材等。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並做好防範意外情況的准備。熟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災,及時果斷處理。

(五)、值班人員應恪守職責,遵守養老院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定時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發現異常情況,值

班人員應及時報告院長或相關責任人,立即處理。

(六)、夜間值班員必須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將值班情況交代清楚並填好記錄後,方能離崗。

敬老院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篇2

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 預防火災事故

1、建立消防組織,配齊消防器材,經常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

2、加強易燃、易爆物資的管理。

3、使用取暖設備和燃氣灶具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4、電源線路、用電設備應經常檢修。不得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二 預防淹亡事故

嚴禁工作人員和供養老人到江、河、水庫、水塘、水渠等處游泳、洗澡、捕魚。

三 預防觸電和雷擊事故

1、按規定安裝避雷設施,有專人管理,經常檢修。

2、嚴禁私接電線和擅自使用電爐。

3、雷雨時,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處,不得在大樹、電桿和高壓線下避雨或者逗留。

四 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1、嚴禁采購和食用發霉變質、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經化驗鑒定許可的野生植物,嚴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製做油葷食品應當燒熟煮透,製做涼拌食品應當嚴格消毒,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剩菜剩飯應當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細檢查,充分加熱。

3、食品儲藏處應當保持乾燥、陰涼李臘、通風,防止霉爛變質,嚴禁將有毒物品與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應當加蓋加鎖,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五 預防煤氣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氣灶前應當認真檢查和試燒;使用過程中應當經常檢查,發現漏氣,及時修理。

2、查鋪時應當認真檢查室內通風情況。

六 預防中暑事故

1、炎熱季節,敬老院應當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動安排,適當控制供養老人的活動量,盡量縮短在烈日下的活動時間。

2、暑期每天供應飲用水和適量淡鹽水。

3、室內注意通風。

七 預防凍傷事故

1、在嚴寒季節來臨之前,應當准備禦寒的被裝和防凍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襪、手套的乾燥和清潔,注意手、腳、耳、鼻的保護。

八 嚴防智殘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養老人走失。

1、為全體供養老人佩戴寫有照片、姓名和聯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廳敏養老人走失後的查找工作。

2、對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穩定的老人有約束保護措施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據本院實際,針對可能發生的其它事故採取相應措施。

九預防偷盜事件發生

1、門衛、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竊。

2、院領導要做好院內全體人民的思想工作和採取一定措施,避免內部失竊現象的發生。

3、若發生失竊,要即時報警,根據損失情況,追究責任。

敬老院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篇3

一、學習和會議制度

1、每月15日和30日為院民集中學習日,學習內容為黨的政策和法規、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評比好人好事。

2、每周星期三為工作人員集中學習日,要求每季寫出一篇學習心得體會。

3、每季季末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通報院辦經濟收支情況,學習黨和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

4、會議要求充分發揚民主,做到人人發言,暢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二、財務管理制度

1、敬老院種、養、加工及所有經營收入,有關部門捐款捐物,上級民政部門、鄉政府的撥款、財產轉讓、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應入帳。

2、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所有開支均需報院長審批,重大支出需院務委員會集體討論,並報上級批准。

3、支出憑證(除老人生活費開支發票外)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並有經手人、證明人和領導簽字,財會人員方可報帳。

4、嚴禁挪用公款,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理由將公款借給或變相借給個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資產都要入帳,其它財產要有財產清查表並列入移交。

6、財會人員應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條例,單位庫存現金原則不能超過200元。出現公款被盜應由出納賠償。

7、財會人員要忠於職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政政策,正確履行《會計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為院理好財,當好家。

8、院長在財務開支審批中,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辦事,五保金只能用於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濫發獎金、補貼和實物。

9、院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謀取私利。在業務來往中絕不允許行賄、收禮送禮、收取回扣和饋贈。

10、院領導和工作人員必須自覺做到廉潔自律,改進工作和生活作風,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三、衛生保健制度

1、建立衛生責任制,實行衛生區包干,對綠化區、公共場所、廁所的衛生由專人負責,院民住房內外衛生由院民自己負責,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衛生由護理人員負責。

2、院民房間要通風、無異味、無明顯灰塵、污跡和蜘蛛網,窗明地凈,衣物擺放整齊;公共場所、綠化區做到無紙屑、煙頭、雜物、垃圾等;水溝、下水道要保持暢通、清潔。

3、個人衛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禁止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4、堅持一天一小掃、一周一大掃、一周一小評、一月一初評、一季一大評的衛生評比制度。

5、搞好食堂衛生,嚴防病從口入,食堂要勤打掃、餐具要勤消毒,嚴禁購買和使用腐爛、變質食品。

6、對院民進行定期體檢,建立院民健康檔案。醫務室必須備有常用葯品。

7、組織院民開展文體活動,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娛樂,嚴禁賭博行為。

8、定期給老人和護理人員講授有關心理護理、飲食護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見疾病的護理等有關知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廚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進出物品要登記造冊,損壞和消耗的物品需經院長同意方可報損。

2、食堂的庫存,如大米、食油、調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內,指定專人保管,進出庫要登記並做到帳物相符。

3、安排好食譜,講究干濕相濟,葷素搭配,按時就餐。

4、堅持公開辦事制度,伙食費用每月結算公布。

5、工作人員、來客到食堂用膳應交伙食費。

6、成立膳食委員會,由老人代表和有關人員組成,膳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聽取意見,改進膳食。

敬老院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篇4

為切實履行安全管理服務職責,落實安全管理服務機制,確保鄉鎮敬老院在院院民的安全,特製定此責任書。

一、鎮民政所是敬老院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進行指導、管理、監督;敬老院院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務工作。

二、鄉鎮敬老院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規定,增強法制觀念,做到安全優質服務。

三、嚴格遵守出入院程序。符合條件的供養人員入院前必須有本人及親屬、所在村委會與鎮民政所簽到入院協議書;出院時必須有本人及親屬、所在村委會與敬老院辦理出院手續,入院協議書同時廢止。入院協議書應當條款清楚,格式統一,權利與義務關系明確,且具有法律效力。

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務條約》《院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安全保衛制度》《會議學習制度》《請銷假制度》《衛生保潔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院民公約》等內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細化責任,落實到人。

五、加強對敬老院幹部職工特別是護理人員、院民的安全教育,加強安全防範措施,重點是防火、防水、防盜、防食物中毒、防各種事故隱患,不得在室內外堆放柴禾、煙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燈頭,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室內吸煙和個人擅自用火用電取暖;不得食用霉變、過期食品;保持走廊、過道、水泥地面的乾燥,防止因結冰導致的跌倒、滑倒。

六、工作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不準讓院民隨便外出,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私自帶院民出院,確需出門的要嚴格履行手續,以防止院民走失。院民之間發生矛盾在第一時間內由院長出面予以調解,杜絕意外事件的發生。

七、敬老院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認真做好巡查記錄,巡查工作必須細致、耐心,對院民的衣食起居和身體狀況重點關注,確保飲食、飲水衛生無污染,室內室外的環境衛生保持干凈整潔。加強用電管理,對損壞的線路及時修復。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八、敬老院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由院長在崗帶班。建立值班考勤記錄,上下班簽到,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並完善手續,夜間值班人員必須在院內就寢。建立值班日誌,做好值班記錄,重大事情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值班人員和服務人員要堅守崗位,工作期間不得擅離職守。院長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值班情況。值班期間要做到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夜間巡查到位、人數清點到位、設施檢查到位、應急處理及時到位,確保防患於未然。院長外出離崗時半天要向鎮分管領導、民政所長請假,超過半天要向鎮主要領導請假,並完善請銷假手續;一般工作人員外出離崗半天要院長請假,超過半天要向鎮民政所長請假,並完善請銷假手續。

九、對重大事故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一旦發生險情或事故,領導幹部要靠前指揮,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妥善處臵,並隨時按程序上報,不得漏報、瞞報、遲報。

十、按縣政府要求全面落實安全管理措施,無重傷、無非正常死亡、無重大火災和房屋倒塌等設備事故。

十一、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管理服務大檢查,並及時向鎮政府和民政所匯報,有文字記錄。

十二、因院領導不重視,制度不健全,防範措施不力,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責任追究,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責任人相應處理。

簽名:

20__年三月十五日

敬老院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篇5

為切實加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按照「安全第一,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工作無小事的觀念,縣救助中心要切實承擔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責任,敬老院院長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得到全面落實,切實做到措施落實、責任落實,防微杜漸、防患未然。根據安全工作實際,特製定敬老院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明確敬老院管理職責

救助中心領導是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院長為直接責任人。救助中心要與各敬老院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人,具體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務工作,同時要監督落實服務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二、嚴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20__〕第37號)的規定,救助中心、敬老院應根據五保(優撫孤老)對象申請,與所在鄉鎮、村(居)委員會及本人簽訂《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供養協議》、《敬老院入住協議書》,安排五保(優撫孤老)對象入住,建立個人基本信息檔案。嚴禁接收傳染病和精神病患者入住敬老院,敬老院組織入住對象認真學習《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院規以及上級業務部門的相關文件,增強法治觀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務公約》、《院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安全保衛制度》、《會議學習制度》、《請銷假制度》、《衛生保潔制度》、《院民公約》等內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細化責任、落實到人。工作人員佩證上崗,外出老人戴證出行。

四、切實履行職責

督促敬老院工作人員切實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自脫、離崗,未經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確需外出的要嚴格履行出入登記手續,以防老人走失;隨時掌握老人的思想動態,及時調解入住老人之間的矛盾,杜絕意外事件發生。

五、確保安全防範到位

加強敬老院工作人員、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時查找各類安全事故隱患,重點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等工作。嚴禁在室內外堆放柴火、煙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燈頭,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室內吸煙和擅自用火用電取暖;嚴禁食用霉變、過期食品;嚴禁入院人員藏匿和攜帶管制刀具。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落實到人,院長負總責。

2、適時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制定和完善各類安全制度和措施,定期對院內設施、設備及安全隱患進行巡查。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報修。敬老院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其責任應由敬老院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3、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和災害的演練,制定應急預案,對火警、災害隱患及時整改。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並定期檢測,平時加強保管,確保完好。設置應急照明設備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和安全疏散樓梯暢通。電器線路的鋪設、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明火作業,均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嚴禁入院人員私接電線和擅自使用電器在宿舍做飯,扎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遇雷雨天氣,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處,不得在大樹、電桿和高壓線下避雨或者逗留。

4、嚴禁采購和食用變質、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經化驗簽訂許可的野生動植物,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過期、霉變、腐爛等食品。製作油葷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切生熟食物的刀、板應當分開,每天堅持食品留樣工作。食品儲藏處應當保持乾燥、陰涼、通風,防止霉爛變質。嚴禁將有毒物品與食品存放在一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5、炎熱季節,應當適當控制人員的活動量,盡量縮短在烈日下的活動時間。保證飲水供應,並適量飲用淡鹽水,預防中暑事故。另外還應該注意滅「三害」。

6、使用煤爐、燃氣前應當認真檢查和試燒,使用過程中應當經常檢查,發現漏煙漏氣,及時修理,防止煤氣中毒事故。

7、嚴禁院內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時常做好院內人員的宣傳與排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置。敬老院管理人員如發現入院人員藏匿和攜帶管制刀具應該及時收繳並妥善保管,防止意外發生。

8、預防意外事故。敬老院要嚴格各項規章制度,落實責任人,對衛生間、公共浴室、公共活動場所等地方,都要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若發生傳染病和精神病人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送相應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防止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傳染、護理事故以及損壞入住對象合法權益等意外事故的發生。

全面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及時整改安全隱患,確保無意外傷害、無非正常死亡、無院民走失、無重大火災、無食品安全隱患、無房屋倒塌等事件發生。一旦發生險情或事故應及時組織力量妥善處理,並按程序及時上報,不得漏報、瞞報、遲報。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點關注敬老院入住老人衣食起居和身體狀況,確保飲食飲水衛生無污染。室內外環境干凈整潔。加強用電管理,對損害的線路及時修復,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七、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來人來訪登記制度

敬老院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期間做到安全隱患排查到位、點名查房到位、夜間巡查到位、設施設備檢查到位、應急處置及時到位,防患於未然。出入人員要實行實名登記,無關人員不能隨便進出,在院院民不得隨意留宿外來人員過夜,晚上檢查門窗關閉情況,防止物品丟失和被盜。

八、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

因救助中心、敬老院領導不重視、防範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務事故的,實行責任倒查制,並視其情節輕重提請相關部門對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實行問責。

青川縣民政局負責人:

縣城鄉社會救助管理服務中心責任人:

日期:年 月 日

㈨ 省民政廳要求對養老機構要加強民政消防安全工作

一、省民政廳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對河南省魯山縣城西琴台辦事處三里河村康樂園老年公寓發生特大火災事故的批示精神,結合本省實際,下發了關於做好全省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對養老機構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提出具體要求。
二、開展安全自查。要求各地及時主動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工作自查。
一是查消防安全。加強使用明火、電熱器具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等的檢查,杜絕鐵皮泡沫屋等,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
二是查水電氣安全。加強日常用水、用電、用氣等的檢查,防止因觸電、漏電、亂拉亂接、泄漏等引發火災事故。
三是查設施安全。加強消防器材、無障礙設施、安全疏散、房屋門窗、製冷取暖、文體娛樂等重點設施的檢查,確保有效使用,防止發生堵塞、爆炸、人員傷亡等事件。
三、抓制度、責任落實 。督促全省養老機構建立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強化責任落實,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標准化管理。
一是針對因吸煙、用火、用電、違章操作造成火災多的特點,制定嚴格的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
二是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斷提高機構內部消防管理水平和人員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養老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四是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節日期間各類養老機構領導要親自帶班;五是落實責任追究制,對發生消防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四、嚴把機構許可關。目前,福建省有養老機構1930家,取得許可的僅19家,占養老機構總數的0.98%。未取得許可原因之一是養老機構達不到消防規定標准,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為此採到三項措施:
一是關停一批。對經評估不可能達到消防標準的養老機構,要堅決予以關停,並採取多種渠道,妥善安置已入住老人。
二是轉型一批。對於達不到消防安全標準的村民自建房建成的小型養老機構,小微型的民辦養老機構要通過逐步限制收住老人的辦法,促其轉型為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
三是改造一批。經評估通過適當改造或增設設施,能夠達到消防標準的養老機構要加大投入,適時進行改造完善,使其達到消防安全標准。
五、加強安全能力建設。
一是加大投入,配備完善符合服務對象感知特點的報警、消防、疏散逃生等設施;
二是加強對消防設施等安全器材的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工作性能;
三是結合服務對象特點,不定期邀請消防部門到養老機構開展消防安全知識講座,並定期組織開展針對性強的應急疏散逃生演練,提高養老機構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
六、嚴格安全督查。從5月27日開始,省民政廳將組織4個督查組,由廳領導帶隊,深入各地養老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查,逐個單位過,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養老機構及其服務對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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