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政對養老的最新政策
一、國家政策動態
1.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
《意見》包括8項24條內容,從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撐體系、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著力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積極培育銀發經濟、強化老齡工作保障6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意見》指出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評估結果在全國范圍內實現跨部門互認;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居住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等補建一批養老服務設施,「一刻鍾」居家養老服務圈逐步完善;2025年年底前,每個縣(市、區、旗)有1所以上具有醫養結合功能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
2.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開展老年醫療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560號)
《通知》明確山東省、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等15個省份參加試點,試點時間從2022年1月-12月,試點任務有6項:(1)增加提供老年醫療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2)加強老年醫療護理從業人員培養培訓旅頌猛;(3)增加多層次老年醫療護理服務供給;(4)創新多元化老年醫療護理服務模式;(5)開展老年人居家醫療護理服務試點;(6)探索完善老年醫療護理服務價格和支付機制。
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於開展2021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範遴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電子函〔2021〕270號)
《通知》要求從拆橋企業類、園區類、街道(鄉鎮)類、基地類等4類遴選產業基礎雄厚、區域特色鮮明的示範基地,並提出具體申報條件。明確將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層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進、康復輔助訓練、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智慧健康場景,創建一批社會參與廣泛、應用效果明顯的示範街道(鄉鎮)及產業基礎雄厚、區域特色鮮明的示範基地。
二、地方政策動態
1.山東省民政廳 省委組織部等12部門《關於加強農村養老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民〔2021〕82號)
《意見》從加強黨的領導、完善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健全農村養老服務網路、強化家庭養老基礎作用、大力發展互助養老服務、提升養老機構照護服務能力、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水平、健全發展要素保障機制等8個方面,提出推進農村養老的27條具體措施。要求2022年底前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率達到並保持在60%以上,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處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敬老院;2025年底前,實現城鄉失能特困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全覆蓋,16市全面建立實施城鄉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2.山東省民政廳 自然環境廳 住建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城鎮居住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移交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民〔2021〕83 號)
《辦法》共6章23條,包括總則、規劃、建設、移交、使用、監管等內容,明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為社區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上門服務、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的場所。統籌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應參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准》(GB50180—2018)、《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准(試行)》(建科規〔2020〕7號)、《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設計標准》(JGJ450-2018)、《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建標143-2010)、《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等標准規范,且與城鎮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3.北京市老齡工作櫻絕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十四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規劃》包括規劃背景、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主要任務3部分內容和9項任務,即:(1)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2)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3)構建老年健康服務體系;(4)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5)加強老齡人才隊伍建設;(6)著力推進老齡產業;(7)推進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8)強化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科技支撐;(9)推動京津冀老齡事業協同發展。要求到2025年,建成並運營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280個、社區養老服務驛站不少於120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范化達標率不低於80%。
4.上海市民政局關於本市推行「養老服務時間銀行」項目的通知(滬民養老發〔2021〕28號)
《通知》鼓勵和支持社會成員為老年人提供非專業性的養老服務,按照一定的規則記錄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時間,儲入其時間銀行個人賬戶,以便將來兌換相同時長的服務。《項目》通過統一名稱、統一平台、統一網路標識、統一兌換規則等制度設計,從服務提供者、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場所、服務時間5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5.上海市民政局 財政局關於進一步擴大本市老年人應急呼叫項目受益面的通知(滬民養老發〔2021〕30號)
《通知》對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本市戶籍老年人進行政府補貼。補貼范圍包括「一鍵通」設備費、電話機初裝費、通信月租費、通信費,以及緊急救援、主動關愛等費用。對非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老年人,政府補貼范圍包括緊急救援服務費(每月10元標准),同時鼓勵各區採取發動基金會、企業資助等方式解決「一鍵通」設備及通信等費用。對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引導鼓勵老年人或子女向符合規范要求的服務商(政府指導收費)購買服務。
6.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21〕37號)
《規劃》有發展環境、總體要求、制度框架、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5部分,設置20個專欄內容。要求到2025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縣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50%以上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大學分校;30%以上行政村(社區)建有老年大學學習點。
7.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公布《第一批廣東省醫養結合示範機構名單》的通知(粵衛辦老齡函〔2021〕6號)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於開展廣東省醫養結合示範機構創建活動的通知》,廣州市老人院、廣東嶺南養老院有限公司、廣州天河珠吉護理院等10家機構為第一批廣東省醫養結合示範機構。
8.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關於《參加旅居養老合作框架協議簽約儀式》的通知(粵民辦函〔2021〕137號)
《通知》指出廣東省和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陝西省6個省市共同簽署旅居養老合作框架協議。6個省市利用在養老、文化、生態、環境、資源等方面優勢,以提高養老服務供給質量為核心,以健康旅居康養為重點,以市場化運作為手段民政部養老政策,推動養老服務業高質量融合發展。
9.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1〕57號)
《方案》指出加快推進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推動設立「家庭照護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務機制。提升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功能,構建居家社區15分鍾養老服務圈。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務體系,加強農村老年餐桌建設。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社會組織參加普惠養老服務,支持機構專業化、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到2025年,護理型養老床位佔比達到55%以上。
10.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辦函〔2021〕413號)
《方案》指出到2022年底,每個市縣(區)至少建成並運營1所老年大學, 至少建有一個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和一個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全面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探訪制度。到2025年底,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不低於60%,養老護理人員培訓達到1.5萬人次,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機構達到60%, 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0%以上。
11.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的通知
《條例》包括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醫養康養結合、養老服務人員、扶持保障、監督管理等10章內容,共有80條具體規定。其中,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有6類21項具體內容,機構養老服務有4類16項具體內容,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2.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21〕47號)
《方案》制定7方面34條扶持政策,包括5個重點行動和20項重點任務。要求到2025年,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不低於60%,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達70%。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打造5家養老服務產教融和基地和10家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將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技能培訓納入西安市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大規模培訓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家庭照護者。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
13.西安市民政局 發展改革委 財政局關於印發《西安市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西規〔2021〕014-民政局002)
《辦法》包括總則、組織實施、運營管理、監督管理、附章5章34條內容,以保障基本、規范管理為出發點,理順了養老機構相關體制機制。適用於政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養老設施,公建民營是指政府將其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養老設施委託社會力量運營的模式,自2021年12月3日起施行。
14.合肥市民政局 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合肥市「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合民〔2021〕106號)
《規劃》共分為4章,設置2個指標專欄和8個重大事項專欄,突出設置指標專欄,圍繞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方面提出20項主要指標。要求分類發展居家型、醫養型、護養型、療養型、結伴互助型等養老服務,構建具有合肥特色的現代智慧養老服務體系,形成以「家門口養老」為主、以活力頤養為輔的多元融合的養老新模式,推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
15.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安寧療護機構服務規范》等4項太原市地方標準的公告(2021年第2號)
《公告》指出《安寧療護機構服務規范》、《居家安寧療護服務規范》、《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規范》、《居家醫養結合服務規范》4項規范為地方標准,標准明確了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服務內容、服務流程、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規范將於2022年1月1日實施。
三、行業動態
1.民政部:公開徵求《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國家標准意見
《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在現行《老年人能力評估》行業標準的基礎上申請國家標准立項民政部養老政策,由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組織編寫形成徵求意見稿。《規范》對評估指標、等級劃分方法等進行調整,特別是在精準刻畫認知功能方面更為完整和科學,可以為認知功能障礙老年人提供功能評估。
2.吳玉韶副會長出席國際老齡聯合會第十五屆全球老齡大會並發言
11月11日上午,中國老齡協會副會長吳玉韶以視頻方式出席了國際老齡聯合會第十五屆全球老齡大會,並進行題為《中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發言。他介紹了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中有關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現狀,闡述了中國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國家戰略的各項舉措,分享了中國在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中國方案」。
3.山東省完成2021年度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系列專題培訓任務
圍繞現代養老服務人才需求,山東省民政廳組織了高質量發展研討、養老機構院長、老年人能力評估等12類專題培訓班,通過制定《山東省省級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培訓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對培訓班的課程設置、師資配備、場地要求、考核制度等進行了全面細化的要求。培訓共分55期,目前已累計培訓5700餘人,圓滿完成2021年度培訓任務。
4.青島:發布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地圖
養老地圖涵蓋全市284家養老機構、197處鎮街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的地理位置、門牌及內部設施照片、星級評定結果、收費標准等信息, 內容全面、信息權威、便捷實用。通過微信小程序查看養老服務機構的地理位置、類別性質、備案床位數、等級評定結果、詳情介紹、最新養老服務政策和資訊等信息。養老地圖公布了青島10個區(市)的養老服務熱線, 在購買和使用養老服務過程中的問題,均可撥打熱線反映給當地民政部門。
5.濟寧:舉行「辦好高水平有特色老年大學推動老年教育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
11月22日,濟寧市委老幹部局副局長李玉國表示,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層老年大學近50所。未來要打造「一核四極、全網覆蓋」老年大學辦學格局,推進老年大學與街道社區、職業院校、部門單位、養老機構等合作辦學,兩年內建立100所基層老年學校,著力構建覆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四級老年教育網路。
6.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召開加快推進社會適老化改造對口協商座談會
11月18日,全國政協社法委圍繞加快推進社會適老化改造召開對口協商座談會,並圍繞專項民主監督議題開展交流協商。全國政協社法委副主任黃樹賢建議明確分工協作,重點抓好適老化規劃落實、技術和資金投入的統籌使用。交通運輸部原安全總監成平建議制定適老化改造的產品的質量安全標准,制定適老化服務標准,制定智能產品及服務平台(系統)適老化應用的國家標准。原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黃浩濤建議需要在適老化改造方面建立和優化准入機制,對進行適老化改造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國務院參事甄貞建議健全完善財政投入機制,完善適老化改造的政策體系,鼓勵和引導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適老化改造。
7.中國衛生經濟學會老年健康經濟專業委員會舉辦2021學術年會暨第六屆論壇倡導健康老齡化論壇
11月20日,老年健康專委會在線上組織召開學術年會暨第六屆「醫養結合與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學術論壇。20位政產學研界的專家學者圍繞「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理論與實踐當下與未來」主題,聚焦醫養康養結合模式、老齡健康理論、康養理論與實踐創新新成果等內容,北京大學教授王紅漫作2020-2021年度老年健康經濟專委會工作總結,提出「康壽之鄉」理念,並發布中、英、俄文3個版本的《康壽之鄉認定準則和方法》。
8.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高德地圖聯合發布《老年人數字化出行服務指南》
《服務指南》旨在幫助老年人學習使用互聯網進行助老出行服務。相關負責人介紹高德地圖上線了長輩地圖、一鍵叫車等系列助老服務,界面字體大,功能簡潔,操作簡單,可以提示老年人設置家庭住址,可以一鍵查詢回家路線,方便老年人使用。
9.北京: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和同方全球人壽聯合發布2021年《中國居民退休准備指數調研報告》
11月10日,2021中國居民退休准備指數調研報告發布會在北京「2021卓越競爭力金融峰會」舉行,報告為政府制定和完善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與政策、企業了解員工的退休生活需求並據此制定和完善員工福利計劃、個人制定和完善科學合理的退休養老計劃提供參考。報告同時指出2021年中國居民退休准備指數是6.78,是9年來的最高水平。
10.北京: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發布養老金融藍皮書
11月6日,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簡稱「CAFF50」)在北京正式發布《中國養老金融發展報告(2021)》(又稱「養老金融藍皮書」,簡稱「藍皮書」)。藍皮書包括總報告、分報告、產品篇、專題篇、借鑒篇等16章內容,約30萬字,探討了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的現狀、挑戰和趨勢,探索我國養老金融發展的有效路徑。
11.北京:老年人刷卡亮碼成為疫情防控標配
採用「健康寶」AI應用賦能,北京市老年人只需養老助殘卡、身份證,實現1秒鍾驗碼,實現疫情防控查詢,為公共治理的高效化和公共服務的便捷化提供了範例。目前,全市412處公共場所及1922個居民小區實現健康狀態便捷查詢,平均每天約150萬人次通過刷卡等方式「亮碼」。
12.上海:發布第一本老年醫學研究生教材《老年醫學新概念》
11月24日,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主編的教材《老年醫學新概念》舉行首發儀式。教材分為上、下兩篇,共25章,以「老年」、「新概念」為關鍵詞,凸顯老年疾病特點、重點,緊貼老年醫學領域發展前沿,緊扣老年病臨床診治實際,突出老年期獨有疾病的診療要點。上篇重點闡述老年醫學新知識、新技能與新進展,涵蓋老年醫學基本概念、老年病臨床特點與應對策略、健康老齡化、老年綜合評估、老年綜合征、老年人文關愛、慢病與共病管理、老年人合理用葯、護理的特殊需求與醫養結合等內容,下篇重點闡述老年各系統常見多發病的定義、臨床和實驗室診斷、疾病特點與有效應對策略等內容。
13.上海:抖音短視頻幫助老年人構建數字自信
11月10日,由中國人口學會和抖音聯合主辦的「善用短視頻,助老在行動」研討會在上海舉行,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等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加入「銀色閃耀專家顧問團」,共同討論如何發揮短視頻作用,構建老年友好型數字社會,服務老年人享受數字生活。
14.廣州:舉辦第八屆中國國際老齡產業博覽會啟幕
11月15日-18日,由中國老齡產業協會、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共同主辦,第八屆中國國際老齡產業博覽會(SIC老博會)在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盛大舉辦。博覽會展出面積達2.2萬平方米,有7大主題展區,包括無障礙生活、智慧養老、養老服務、特色老年服務、康復護理、保健養生、國際展區,繼續設立長壽之鄉專區、聽力語言康復展區、旅居養老等特色專區。
15.廣州:創新養老新方式,成立和諧社會監護服務中心
11月24日,在廣州市荔灣區民政局指導下,廣州市荔灣區和諧社會監護服務中心揭牌成立,該中心根據失獨老人、獨居老人等被監護人的授權,負責照管其日常生活,協助其進行醫療決定和監管財產等,通過意定監護,使養老有了新方式。意定監護是意思自
❷ 公建民營是什麼意思
公建民營是指政府通過承包、委託、聯合經營等等方式將政府擁有所有權,但尚未投入運營的新建養老設施,運營權交由企業、社會組織或者是個人的這樣的一種運營模式。
2015年8月1日起,《北京市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施行。北京市所有政府擁有所有權但尚未投入運營的新建養老設施,將逐步交由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進行運營。
適合公建民營的養老設施有:
1、各級政府作為投資主體新建或購置的養老設施;
2、各級政府以部分固定資產作為投資,吸引社會資本建設,約定期限後所有權歸屬政府所有的養老設施;
3、新建居民區按規定配建並移交給民政部門的養老設施;
4、利用政府其他設施改建的養老設施。
(2)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案列擴展閱讀:
「公建民營」的養老模式也漸受行業追捧。
2017年發布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提出,完善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辦法,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方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改革。
在「公建民營」模式下,企業可以專注輸出技術、標准、團隊等服務。將於9月開放部分示範區及樣板間的北京市房山區隨園養老中心就是北京萬科和政府合作的首個「公建民營」養老項目。
項目總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規劃床位近八百張,是萬科北方區域內規模最大的養老項目,也是目前北京市床位數第一的公建民營養老社區。
❸ 無錫市養老機構條例(2020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養老機構運營和管理,保障入住老年人和養老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養老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規劃建設、設立和終止、扶持發展、服務規范、運營及相關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養老機構,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集中飲食起居和照料護理服務的機構。第四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養老需求狀況,將養老機構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和推進養老機構優化發展的扶持政策,保障經費投入,促進養老服務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投資興辦養老機構、購買服務等方式,為政府供養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和扶養人,或者法定贍養和扶養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保障。第五條市、縣級市、區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財政、審計、行政審批、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養老機構的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合作經營、委託管理等形式,加強向社會資本開放,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不斷創新養老機構管理運營模式。第七條養老機構可以成立或者加入相關行業協會。
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養老機構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制定或者參與制定技術和服務標准,為養老機構提供信息、培訓和咨詢服務,協助建立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和養老機構第三方評估機制,調解養老機構運營、服務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維護入住老年人和養老機構的合法權益。第八條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養老機構捐贈或者提供志願服務。第九條對在養老機構服務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第二章規劃建設第十條市、縣級市民政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等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根據轄區人口、公共服務資源、養老服務需求狀況等因素,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合理布局養老機構,確定養老機構配套建設標准,報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區民政部門應當依據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編制實施方案,報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十一條新建居住區按照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需要建設養老機構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要求和標准,同步建設養老機構用房,並按照規定交付。
已建成居住區養老機構用房未達到規劃要求和標準的,縣級市、區、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配建。
鼓勵符合要求或者改造後符合要求的醫院、學校或者其他類型物業轉用為養老機構。第十二條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將養老機構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保障用地需求。
公益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應當以出讓、租賃等有償方式取得;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出讓價格參照同類地段公共服務用地基準地價的國家規定比例確定。
鼓勵將閑置的其他公益設施建設用地依法調整為養老機構建設用地。
養老機構建設用地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第三章設立、變更與終止第十三條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和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並依法辦理登記和備案手續。第十四條設立公益性養老機構,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條件的,向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經批准設立為事業單位的,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行政審批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行政審批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後,應當及時將相關登記信息告知同級民政部門。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並按照規定時間向登記部門的同級民政部門備案。
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申請設立養老機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❹ 國家關於民辦養老機構的法律政策
一、 興辦民營社會福利機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固定的服務場所;
2、服務場所符合國家建築設計、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國家對老年人、殘疾人
、孤兒的生活和活動場所的建築設計有特殊規定的,還須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分別符合相應的規定;
3、床位數量為30張以上;
4、有與服務項目相適應的宿舍、餐廳、衛生間、浴室、活動場所及供暖設備;
5、開辦經費按床位計算,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6、每一名從業人員平均服務的生活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6人,平均服務的生活不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3人;
7、護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8、機構的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9、擬任的法定代表人無拐賣人口、虐待、遺棄、詐騙、強奸以及其他嚴重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犯罪記錄和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記錄;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需提供的材料:
1、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三、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申請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
8、法律、法規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❺ 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如何收取租金
法律分析:1、以公建民營方式運行的養老機構,應採用招投標、委託運營等競爭性方式確定運營方,具體服務收費標准由運營方依據委託協議等合理確定。
2、鼓勵政府通過向民辦養老機構購買服務的方式承擔保障對象養老服務,相關收費政策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3、制定、調整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准,應以扣除政府投入、社會捐贈後的實際服務成本為依據,按照非營利原則,並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核定。在推進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基礎上,逐步實現按照護理服務等級分級定價。
4、養老機構應將收費項目、收費標准等內容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建有門戶網站的同時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養老機構基本設施與條件、服務內容與等級、收費項目與標准等事項。
5、根據實行市場定價的收費標准應保證相對穩定,並提前告知服務對象。養老機構事前應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書面服務合同,確保老年人知情權和選擇權,並定期提供費用清單和相關費用結算賬目。對合同期內退養的老年人,收費結算按照合同約定執行。養老機構不得違反老年人意願強制服務,強制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與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其他扶助協議。 負有扶養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承擔該老年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❻ 敬老院為什麼要公建民營
法律分析:公建民營作為激發公辦養老機構活力和促進社會力量參與的重要途徑,正不斷受到國家及地方政府的重視,各地區也積極探索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發展的運作模式。. 一、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的背景. (一)公辦養老機構功能定位及存在問題. 1. 功能定位我國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公建民營是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的主要方式。但養老機構改革出現諸多問題,明確公建民營後機構的公益屬性和職能、風險防範措施、設施使用費的計算和收益屬性等,是實現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的重要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對養老機構的管理,促進養老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設立並依法辦理登記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機構。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應當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相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養老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六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孤老優撫對象和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第七條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養老機構提供捐贈和志願服務。
第八條 民政部門對在養老機構服務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