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靠子女養老的老人應該如何安度晚年有哪些好的建議
中國幾千年的文化,根深蒂固的是養個兒子可以養老送終,這或許就是他們終生奮斗的目標。然而天不如人意,勞勞碌碌一輩子,除了幾間尚能遮風擋雨的泥瓦屋,一條田園犬,幾只會下蛋的雞,就沒有什麼能託付 情感 的東西,這樣的老人,他們不怕哪一天會死去,是怕死去的那一天都沒有人會知道。
這是可憐的老人,這時,不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對於他們來說,為了改變現狀,是有付出努力的,沒有人天生甘願平庸,那麼,那些先天決定的事情,後天如何讓他們能安度晚年呢?個人認為不妨可以如下:
一、抱團養老,社區的孤寡老人,三三兩兩集中在一起,相互照顧,也算有人陪伴。
二、進入養老院,由養老院專門人員照顧,這樣有同伴一起說說話,有活動可以參加,也算安度晚年了。
三、前期聘請保姆來照料自己,包括洗衣做飯打掃衛生,後期卧床了,再進入養老院,也算是個好歸宿。
國家也要盡快完善制度,讓這一類老人能有好的歸宿,不然,這樣一類弱勢群體,遲早會成為 社會 問題。畢竟現在丁克家庭,失獨家庭不在少數,他們的晚年需要更多的溫暖。
不靠子女養老的老人應該如何安度晚年?有哪些好的建議?其實這個也要看老人的經濟條件的,若是經濟條件允許,花錢請人照顧還是可以的,若是經濟條件差的,平時吃喝什麼的還得自己做。
城裡老人怎麼安度晚年
城裡的老人,年輕的時候一般都有工作的,攢了些存款,有些還買了養老保險,年老後,不靠子女,他們自己過日子還是過得去的;當然了,老人嘛,也需要陪伴的,平時空閑時間多,可以多去參加些老人團的社區活動如打打牌、下棋、跳舞等等;經濟條件比較優越的身體也比較硬朗,可以參團去 旅遊 看看祖國的大好河山、風土人情,嘗嘗各地的 美食 ;增加見識,豐富自我,而身心也得到鍛煉、放鬆,生活充實,不會覺得孤單。
若是單身老人,比較喜歡熱鬧,希望有人照顧,可以考慮找個伴一起生活,也可以上養老院,那裡老年人多,不會覺得孤單,生活也有個照應。
農村老人怎麼安度晚年
對於農村的老人來說,一般都是種田種地一輩子或者是年輕的時候打工,老了才在鄉下定居,收入來源、存款相對城裡的老人少,不靠子女養老,他們應該怎麼安度晚年呢?
生活離不開吃喝拉撒,農村的老人一般身體行動力還可以,可以種幾分田、幾分地,種些水稻、小麥、花生等農作物,平時種點蔬菜,養幾只雞鴨,不用那麼操勞,也不愁沒有吃的,不忙農活了,就看看電視或者去串門聊天也不會覺得悶,想看看孫子孫女了就去看看,也沒什麼。
生活在農村的鄉居小菜就發現,現在農村大多數的老人不依靠子女養老,都還在田地里種些農作物,還種菜養些雞鴨,有時候也會摘些菜抓幾只雞到街上去賣,換點錢;過日子不成問題的,而他們勞動了一輩子,也閑不下來,做些能做的,不過度勞作,對他們身心也是有益的。
當然了,老人不靠子女養老,一般也是不想給孩子們負擔太重 ,而且還想著自己還能勞作種養,平時孩子們也可以吃呢;他們為孩子們著想,其實他們也需要子女們的關心。
所以,老人們不靠子女養老,自己生活,作為孩子要經常去看望,陪他們聊天吃個飯,而且老人畢竟是老了,他們住的地方不要離孩子們住的地方太遠,去看望老人也方便,要是老人有什麼特殊情況也能早知道。
● 不靠子女養老的老人應該如何安度晚年?有哪些好的建議?
我首先建議就是 「抱團養老」!
什麼叫做抱團養老,就是等你老了,找幾個志同道合的人,這些人,可以是自己所熟知的朋友,也可以是和你一樣希望自己生活,不靠子女養老的人。
大家 幾個老年人聚集到一塊兒,抱團生活。
區別於 養老院 的是,你們不用住在養老院里,每天受著看護人員的監督,也不用繳納 高昂的養老費用。
你們需要做的,就是 租一間大一點的房子,要是有能力,可以選擇自己種種菜做做菜,要是感覺這樣浪費時間,可以選擇找一個保姆,讓他負責家裡的清潔與三餐。
在一年多以前,家住杭州餘杭的七十九歲的朱先生和七十四歲的老伴王女士在一次巧合下了解到了「抱團養老」這樣新穎的生活方式。
兩位老人都覺得家裡的大別墅兩個人住 過於「冷清」 , 於是便在《都市快報》上刊登了尋找「室友」的消息 ,想試一試「抱團養老」是不是能讓家裡熱鬧些。
消息一刊登,很快就有 一百多位老人 報名,二位老人從中 選取了4對夫妻 ,大家一起簽訂了一份 《結伴養老協議》 。
一年來經過人員的替換,最後從開始的四對夫妻變成了 如今的13人 。
13位老人在杭州鄉下的一幢別墅里組建了一個 全新的臨時家庭 。
而且這個建議的 可行性 相當高:
當你退休之後,會有所存款,而且每個月還能有養老金可以拿,找到幾個願意一起這樣生活的「朋友」之後,你們費用可以採取AA制,每個月租一間「別墅」平攤費用之後並不會有太大的開銷,要是有哪位老人可以提供住所,那就再好不過了,要是再找個保姆,平均下來每個人一兩千塊錢完全可以搞定。
相比於不夠自由的養老院,這樣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我想更適合於那種不想依靠兒女贍養的老年人。
拿農村的老人來說吧,大多數都沒有和子女在一塊兒居住,都求個方便何自由,經濟獨立,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錢多多花點兒,錢少省著點,有點兒承包地暫時先種著,現在種地都是機械化。也不用操啥心,好年頭到秋天就收入點,等不能種了就把地轉包出去,也能得一筆錢,主要是快快樂樂的,身體 健康 比啥都強。
當自己不能動了,建議老人們,最好按兒女的要求去做,最好在兒女身邊,有個急毛病身邊有人及時看啊,如果兒女真的沒有時間照顧你,都在有自己的事業,還是上養老院那最好,雖然養老院花點錢,自己不足,叫兒女給添吧點,不管在哪兒,每天都要心情舒暢,本身不要有太大壓力,人生就是這樣。來匆匆,去匆匆。一切順其自然吧!
首先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住房!生活能夠自理是每一人的基本願望。生活品質寄託任何人都是被動受制於人的。但凡性格堅定自尊心效強的人。都不會被動的生活在沒有品質的日子裡。生老病死人生常態。為什麼不選擇有尊嚴的畫上生命句號呢。
抱團養老只能是在生活能夠自理的前提下排遣寂寞的一種過渡方式,當人到了生活只能半自理的狼狽階段,就只有兩種選擇,要麼居家靠子女和保姆照顧,要麼去養老院等待死神來訪,最好的方法是,人到中年慢慢存下養老錢,老來之後用退休金加積蓄加醫保度過最後一段時光。
社會 主義國家,為國家曾做過貢獻的一代人的晚年,難道真要如此擔心嗎?!國家有何打算?有何作為?有什麼好機制嗎?!
年輕的時候努力掙錢,多存錢,老了找保姆,日子過得瀟灑自在。現在的 社會 ,指望孩子養老,算是完了!他們不倒過來啃老就巳經很不錯了,還指望孩子們給錢養老,想都別想。多存錢,養老才有保障!這是硬道理啊!老兩口和氣一點兒,相互攙扶,互相照顧,就行了!
前期家庭養老,請小時工每星期幾次,後期不能自理進養老院,大病保守維持,以減少痛苦為目地,不做急救有尊言去世,死後海葬骨灰灑到大海,不佔土地,輕松離去………
城裡都有經濟基礎,農村老人雖然難點。兒女到老不管的是少數,多數還是能盡所能養老送終的,老人也別多想,累一輩子了,老了就順其自然吧,兒女都不容易,
2. 老年人同居協議書
2016年前由於我國的獨生子女政策,很多家庭子女結婚,老伴離世後,獨居老人數量不斷攀升。於是便出現了子女給家裡的獨居老人找個伴的現象。這種非再婚的現象,我們稱為同居。關於老年人同居協議書的簽訂,找法網我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同居協議
甲方:男方身份證號碼
男方子女 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方身份證號碼
女方子女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在男方家一起結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記、不領結婚證。
若經過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男女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來,可隨時要求解除同居關系各回各家。如二人經常發生口角,一方擅自離家出走,不打招呼,視為解除同居關系,另一方不承擔任何後果。
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已經確認在男方家結伴生活,同居期間的所有財產均歸男方所有,雙方在解除同居關系時,任何一方不用給對方任何補償;任何一方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滯留在對方家中不走。
二、每月的正常日常生活費用由男方負擔,每月月末男方給予女方xx元的生活補助。女方承擔日常的家務瑣事。照顧好男方飲食起居,如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另一方及其子女有權解除同居關系。女方的任何親屬不能以任何理由經常滯留男方家中,影響男方的正常生活。
三、同居關系期間,若女方生病,男方有義務第一時間通知女方子女,女方子女在收到通知後,應當第一時間趕到,不以任何理由推託,否則男方及子女不承擔任何責任。女方子女必須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贍養、照顧,承擔醫葯費繳納。男方及子女不負照顧及承擔醫葯費之責,同時同居關系立即解除,女方不能向男方提出任何要求。若男方生病,女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男方子女。在任何一方發生大病或意外時,對方應當在第一時間通知發生大病或意外方的子女,其子女在收到通知後,應當第一時間趕到,否則另一方及子女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男女雙方各自債務屬於自己個人債務,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變為雙方共有債務。男女雙方之間及男女雙方與第三方之間的簽訂債權債務,均屬無效。子女不予承認,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男女雙方同居關系存續期間,只有一方明確書面同意,並且經其親生子女全數明確書面同意的所負債務,方為雙方共同債務。經男女雙方共同簽字的所負債務,沒有親生子女全數明確書面同意的債務不為雙方共同債務,子女不予承認,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方卧病在床、不能正確表達意識、受欺騙隱瞞、受脅迫等原因而與另一方共同簽字,形成的非真實意識表示的所負債務,不為雙方共同債務。
五、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原各自財產仍歸各自所有。男女一方先去世,另一方主動放棄對去逝方享有的法定繼承權。包括去世方有符合法律效力的遺囑繼承和遺囑贈與,在世一方均主動放棄遺囑繼承和贈與。男女雙方子女作為相關利害關系人對這款無疑議。
六、男女雙方的後事均由各自的親生子女操辦,骨灰由各自的子女處置;此協議簽訂後,如女方先於男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協議簽訂之後所得到的退休工資的剩餘存款歸男方自己所有,女方子女無權干涉。此協議簽訂後,如男方先於女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協議簽訂之後所得到的剩餘存款,及其身故後的撫恤金等各項福利費由男方子女所得,喪事由其親生子女負責,女方不得干涉。女方必須在三日內回到自己親生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男方家中。
七、男女雙方其他的各自的遺產由男女雙方各自的親生子女繼承。
八、本協議一式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糾紛,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中證人:
時間:年月日
以上就是老年人同居協議書的範本,需要注意的是,老年人同居只是結伴生活,不需要登記,領結婚證。同居雙方在簽訂同居協議時,要對協議的內容進行商討,而且最好要有同居老人雙方子女在場。關於老年人同居協議書的起草,您可以在線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3. 70歲的老年人是不是不可以跟團旅遊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首先先來回答您第一個問題,70歲的老年人是可以跟團 旅遊 的。
現在許多老年人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在退休後,他們擁有充足的時間可以用來 旅遊 ,但孩子們因為有各自的工作,無法陪伴老人一起出行。所以聯系旅行社跟團 旅遊 就成為老年人的首選方式!那麼老年人跟團 旅遊 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下面我就為大家來做個解析。
一、 哪些 旅遊 目的地適合老年人?
老年人 旅遊 比較偏愛選擇有 歷史 古跡、城市風光、海濱休閑等類型的景點。比如北京、華東五市、廈門鼓浪嶼、海南的三亞等等。
這些目的地共同的特點是不需要長時間爬山,旅行道路都比較平坦,旅途體驗感輕松愉悅,不容易疲憊。比如江浙的蘇州、杭州,不僅風景優美,而且氣候宜人;又如北京、上海這類城市,是大多數老年人終身的 旅遊 情結;還有像三亞這樣的沿海城市,不僅可以看到美麗的海濱風光,還可以呼吸到最為純凈的空氣,有利於老年人修身養性。
二、 哪些 旅遊 目的地不適合老年人?
一般來說,有長時間爬山涉水項目的旅行團就不太適合老年人參與了。一方面,老年人的體力有限,不適合長時間運動。另一方面,老年人的身體機能均比年輕人弱化。因此不建議老年人參與山水團。
同時,類似像四川、西藏、雲南等容易引起高原反應的 旅遊 目的地也不建議老年人前往。此外,類似 體育 類 旅遊 項目,像劃船、漂流、走玻璃棧道也建議老年人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參與。
三、 老年人可選擇夕陽紅旅行團
針對此種現狀,國內一些大型旅行社已經為老年人專屬定製推出夕陽紅旅行團。它的特點是:在旅行的目的地和游覽內容上都進行過篩選,非常適合老年人參與。同時團員幾乎都是60歲以上的退休老人,年紀相同大家都有共同語言,容易產生互幫互助的氛圍。此外,夕陽紅旅行團一般都配有專職的醫護人員隨行,帶團的導游也都十分具有經驗,服務意識也非常的強。
四、請為老年人出行配備一位同伴
雖然夕陽紅旅行團是專門為老年人群體設計的,但大家在報名參加旅行團時,應盡量安排一位老年人的同伴一起出行。隨行的同伴可以是老人的好朋友、鄰居或家人。原因很簡單:熟悉的人在相互照應方面一定會比剛認識的團友周到!
五、選擇 出行交通工具也很重要
首先,我們要盡量不讓老人們參加往返巴士的 旅遊 團,特別是有晚上長途的行程。年輕人在經歷了一個晚上長途顛簸後都會感覺十分糟糕,更別說老年人了。
建議老年盡量選擇以飛機或鐵路卧鋪出行的旅行團。因為飛機用時短,從感覺上可大大縮短城市間的距離。另外火車卧鋪可以保證老人旅行途中的休息。
六、切莫貪圖便宜選擇低價團
不管你去哪,坐什麼交通工具,都不能報低價團。雖然低價團購的價格相對較低,但它一定會有購物和自費項目。盡管一些旅行社說他們不強迫消費,但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低成本團隊的團費不足,最終一定是由遊客來買單的。
此外,老年遊客選擇 旅遊 團時,也一定要選擇正規的、有信譽的大型旅行社,這樣出行才能更安全!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70歲的老人可以跟團 旅遊 。確實會有一些旅行社委婉拒接70歲及70歲以上的老人,但是大多數旅行社都願意接待70歲的老年遊客。
我之前從事 旅遊 業的時候,我們旅行社接待了一位貴陽的女孩,女孩跟團遊玩很開心,她開心的告訴我們,下次要帶奶奶來雲南玩,還要找我們。過了幾個月,女孩真的又帶74歲的奶奶到雲南遊玩,去了大理麗江,玉龍雪山。奶奶精神非常好,玩得非常開心,還拍了很多照片。
這段旅程非常滿意,看著奶奶笑得那麼開心,我也由衷的覺得開心。「詩與遠方」都是大多數年輕人的夢想,其實老年人也有自己的詩和遠方,只是老年人年紀大了,沒有年輕人那樣說走就走的決心。所以我們作為小輩,可以力所能及帶家裡年紀大的長輩出去玩玩,帶他們去看看這個世界。哪怕不是多遠的地方,周邊的風景好的地方都可以帶他們去玩玩。
旅行為什麼要分年齡呢,因為年紀太小,年紀太大,旅行里都會有一些不方便的事情,比如小孩子太小,不適應跟團旅行,老人身體不好,也會影響旅行。
如果70歲的老年朋友們想要跟團遊玩,可以多在網上咨詢幾家旅行社,總會有一家比較正規的旅行社接待70歲老年遊客朋友的。70歲以上老人跟團旅行,需要去醫院開 健康 證明,有些旅行社也會要求簽一份免責協議。
如果沒有找到一家合適的旅行社,也可以自己自由行。和家人一起出去,或者約上幾個老朋友,做好充足的旅行准備,高高興興出去自由行。
上圖是我今天在網上看到的,作者的父親75歲了,想要去走走看看,便約上三個老友愉快的自駕游去了!值得敬佩,羨慕說走就走的勇氣,祝福他們玩得開心!做兒女的有這么一個 健康 豁達的老爸,也是兒女的福氣!
如果體檢合適,本人也感覺沒問題,70歲的老人當然可以跟團游,只要旅行社同意接受就好了。上次在稻城亞丁,見到一位90多歲的老爺子,簡直比好多年輕人都腿腳利索,都沒高反,精神矍鑠!
很多旅行社是拒絕參加的。在年齡限制方面,無非就是考慮到老人身體的 健康 狀態,賺錢是好,畢竟哪個旅行社也不想給自己找麻煩。
酷妹兒微信朋友圈裡,就有好幾對70歲以上的老人,經常的發一些 旅遊 照片,國內和國外都有, 旅遊 的方式從照片看,還是以跟團游居多,自由行也有。
這些老人玩的想當開心,精神飽滿,從照片上看,根本看不出是70多歲的老人。或許,70歲還不算老人?
不過年齡大了,身體狀況還是需要多加註意,最好是有個伴兒或者有年輕家人陪同;盡量不要到高原和高山、深山去;再就是常備一些葯品,自己注意保暖和飲食。
讓心情放鬆,比什麼都好。
我今年78歲,老伴77歲,大前年去澳大利亞,紐西蘭 旅遊 ,前年去歐洲14個國家 旅遊 ,去年去了兩個國家 旅遊 ,今年已經去了一個國家,准備再去1到2個國家 旅遊 ,全部是兩人參加普通的旅行團 旅遊 ,第一次出去的時候做了一次體檢,以後出去就沒有再做過,我的體會是:自己要對自己的身體狀況有一個正確的評估,是否能勝任 旅遊 ?而不是別人,再一個就是要跟旅行社建立起信任關系,如身體狀況,經濟狀況,特別是道德品質狀況,讓他們相信,一旦因為是個人原因出現風險狀況,你和你的家人,不會誣賴旅行社,這也是旅行社最害怕的一點,取得了旅行社的信任,你的 旅遊 將愉快,暢通無阻!
老年人出遊可以不跟團!筆者退休後喜歡到處行走,上月獨自游越南。自由行比參團更好,因為能根據自已的情況,自主安排旅行!
出發前做好功課,規劃了 旅遊 路線。從胡志明市沿海岸線一路北上,途經美奈、芽庄、會安、峴港、河內。長途選擇了同一家公司:新咖啡大巴(圖一),峴港到河內坐飛機,總費用沒超300元。住宿都是常規,安全衛生即可。一日三餐,豐儉隨意。
越南旅行,用銀聯卡兌換越南盾。建議選擇BIDV機取錢,有中文提示(圖二)。
盡早購買當地電話卡,保證手機能上網。手機地圖導航、翻譯、訂購票、支付都需要流量。筆者半個月,實際僅用掉半個G。
到達新的城市後,筆者喜歡徒步釆風,萊市場、老街、古建、遣跡,景區。地圖導航十分重要!另外,在家要堅持散步,筆者在河內窮走過十多公里(圖三)
老年人出去 旅遊 之前,要根據自身的身體狀況來選擇 旅遊 地和行程安排,不要勉強,最好結伴而行或者有家人陪伴。筆者個例僅作參考!
70以上老人跟團游大多數會被婉拒,少數團會接納,還需要看老人的身體素質
畢竟對於旅行團來說承擔的風險太大了,可以理解
我個人是不推薦跟團的,70歲的人主要難以跟上旅行團的節奏,拋開購物團,正常跟團節奏很快,為了節約時間每天行程都很滿,到了景點玩的時間也很短,身體很快就吃不消了,萬一中途出現身體不適,真是難受了自己,委屈了別人,跟團的住宿條件一般都不高,老人睡著也不舒服
老人我推薦叫上三五好友,或者子女自駕出行,慢 旅遊 ,真享受,累了就歇,想玩就玩,喜歡多待兩天,以享受生活為目的,遠離中國式 旅遊 ,安享晚年生活
旅遊 目的地盡量選老人喜歡的,不用自己爬高走路的,景區里有代步工具的,可大幅提升 旅遊 品質
我就這么干[捂臉]我媽是真的一步也不走[捂臉]都找路上風景就特好的或者景區開車能進的[捂臉]
跟團真是受累的活,節奏太快,不推薦,重要的事說三遍
美好一天很榮幸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我認為需要額外上一份老年人補充保險,因為通常情況下 旅遊 公司贈送的保險一般保額是30萬,但是如果境外出險,超過70歲的客人最高只能得到三分之一,額外補充保險可以補齊剩下的三分之二,這是完全站在客人角度考慮的。
以下我為大家分享,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想法,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大家帶來幫助,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我認為應該是可以的 ,但是旅行 社會 有附加條件 會讓你提交身體體檢報告 ,而且肯定會簽訂一些文件。個人認為 最好還是不要跟團 畢竟出去玩肯定是費心費力的事,尤其是體力上消耗肯定會更大。
我認為旅行社各自的規定不一樣,國內游有的還可以,國外游就別想了,只有自己去,大多旅行社過60歲就不接待,擔心你身體 健康 狀況,在就是你沒有消費能力。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里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里,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 健康 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我覺得不是可以,而是必須!老年人身體狀況不再試巔峰狀況,所以可能會在旅途中出現各種問題,需要各種幫助,顯然,有導游和地陪的幫助更穩妥。而自助游,即便是子女帶老人一起,也沒有導游和地陪那麼熟悉狀況,真的出了問題,你都不知道怎麼解決!就好像去年網上反轉的那個帶著父母去瑞典自助游的那一家子,根本在自己老父親身體不舒服的時候,就沒有辦法應對。
我們已是七十多歲的老人了,兒女工作忙,剛退休幾年幫他們帶孩子,沒時間 旅遊 ,孫子輩大了,我們也老了。2014年前,我們也每年跟團 旅遊 一次,2015年旅行社就不願意接受我們了,我們試著自由行,女兒在網上定好去西安的車票(那時成西高鐵還沒運行)和酒店,我們就開始第一次自由行,好在我可以上網,每天都在酒店做好功課,坐公交,打滴滴,先後游覽了大雁塔、大唐芙蓉園、西安古城牆、陝西博物館、回民街、華清池、兵馬俑博物館等地,還抽空看了老同學,感覺還不錯。
2016年我們自由行到了杭州,西湖、岳王廟、西溪濕地都去了,西溪濕地還玩了倆天。
2018年又去重慶乘游輪遊了三峽……
所以旅行社不願意接納我們,我們也不願意跟團,我們走到哪個景點都不要門票,這些節省的錢,就用來補貼住宿,出行,有什麼不好呢?
我和老伴今年八十歲,去年還爬黃山,游西遞丶宏村丶霧源篁嶺丶錢江源丶普陀山丶紹興,還坐郵輪去日本,海上兩個台風,年輕人都暈船,我和老伴基本上沒問題!有些旅行社怕老年人多病出了問題訛詐旅行社,所以不太願意接受高齡老人!如果你是一個 旅遊 老油子,旅行社對你已經了解,就不會拒絕你!我參團游中丶東歐五國,團里有九十歲老人。地中海郵輪及海上絲綢之路郵輪上坐輪椅的老人多的是!高齡老人外出 旅遊 要求提供 健康 證明和子女承諾書也很正常,不要說 旅遊 改變了生活習慣,可能會發生意外,就是在家裡突然發生意外也有可能,非得要旅行社把這些風險承擔下來旅行社當然不幹!國外有老人上郵輪 旅遊 可以帶棺材上船,不然的話在茫茫大海上萬一急病離開人世就只能海葬了!外出跟團長途 旅遊 除旅行社購買的保險外,最好自己再買一份意外急救險,沒有這些准備,高齡老人還是在家睡覺吧!
4. 自願結伴出遊免責協議
法律分析:拆宴鍵朋友之間商定一起結伴自駕旅遊,無任何組織者,出車人也是祥畢免費提供汽車交通工具。為防止萬一途中出事後的糾紛,經共旅巧同商定同意:因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傷害,完全由自己負責,其他隨行人員包括車主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該免責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自駕游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第五條 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同行者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簽署《自駕游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其他同行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凡是共同出行的必須簽署《自駕游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後果自負。
5. 老年人再婚協議書
現如今,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老年人再婚協議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 性別(男) 生於枝搏敬 年 月 日身份證:
乙方: 性別(女) 生於 年 月 日身份證: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不給社會及雙方子女留下麻煩,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登記結婚為合法夫妻,為日後女方可合法享受遺屬撫恤金。男女雙方戶口不變。女方農村合作醫療年費由男方繳納,女方享用。
二、 男女雙方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 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的子女繼承。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後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住院費用再難以支付的情況下,雙方子女應平均協助醫治。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其身故後撫恤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若甲方在世由甲方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喪事辦理完後,在世方必須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六、婚後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於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及相關利害關系人即雙方子女簽字後生效,雙方自覺履行。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甲方見證人:身份證:
乙方見證人:身份證:
男方:
女方:
相關利害關系人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男女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收入為各自所有,不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三、為使家庭和諧,男女雙方在此明確表明:我們二人不論誰先去逝,另一方均放棄對去逝一方享有的法定繼承權、無論是否有何種效力的遺囑均放棄遺囑繼承權、無論雙方何時簽訂贈與協議在世一方均放棄接受贈與。
男女雙方的上述表示系自願的。
四、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均此明確表明:二位老人不論誰先去逝,我們作為子女的均放棄對去逝的繼父或繼母的法定繼承權、無論是否有何種效力的遺囑均放棄遺囑繼承權、無論繼父或繼母何時簽有贈與協議我們均放棄接受贈與。
我們的上述表示系自願的。
五、男女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親生子女必須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贍養、照顧。另一方及其子女不負贍養、照顧之責。
六、男女雙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後撫恤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七、男女雙方、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本協議的目的`是: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雙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對方子女喪事辦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邊,與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關系。
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於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女雙方、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男女猛慎雙方再婚後,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接受利益的對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張行為無效。
本協議一式 份,相關利害關系人簽字後生效。
男方: 女方:
相銀升關利害關系人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年 月 日
男方:姓名 男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女方:姓名 女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相關利害關系人
男方子女:
姓名 男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女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女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女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女方子女:
姓名 男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女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女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女 漢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男、女雙方均系喪偶,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結婚,成為合法夫妻,目的是老年時
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男女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收入、所得財產為各自所有,即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不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三、男女雙方婚前債務屬個人債務,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變為夫妻共有債務。在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只有一方明確書面同意,並且經其親生子女過半數明確書面同意的所負債務,或是經男女雙方共同簽字的所負債務,方為夫妻共同債務。除此之外所負債務,均為個人債務,以夫或妻一方各自所有的財產清償。
但因一方卧病在床、不能正確表達意識、受欺騙隱瞞、受脅迫等原因而與另一方共同簽字,故而形成的非真實意識表示的所負債務,不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為使家庭和諧,男女雙方在此明確表明:我們二人不論誰先去世,另一方均放棄對去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繼承權、無論是否有何種效力的遺囑均放棄遺囑繼承權、無論雙方何時簽訂贈與協議在世一方均放棄接受贈與。
男女雙方的上述表示系自願的。
五、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均此明確表明:二位老人不論誰先去世,我們作為子女的均放棄對去世的繼父或繼母的法定繼承權、無論是否有何種效力的遺囑均放棄遺囑繼承權、無論繼父或繼母何時簽有贈與協議我們均放棄接受贈與。
我們的上述表示系自願的。
六、男女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房屋拆遷,若該年政策系根據被拆除房屋的區位、用途、產權建築面積等因素確定主要拆遷補償方案的,因對方及其子女不享有該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並承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繼承與贈與,故因房屋拆遷所得的權利收益,如房屋補償費、房屋裝飾裝修及設施補償費、購房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搬遷補助費、房屋過渡補助費、按期拆遷房屋獎勵費等各項費用,由拆遷方及其親生子女取得。 若該年政策涉及以人口因素進行拆遷安置補償,則對方因房屋拆遷而獲得的安置房屋面積等權利收益,由拆遷方及其親生子女在拆遷補償方案確定後一年內以合理價格出資購買,並按市場價與安置價的差價對其進行補償,不再另立戶登記房屋所有權人,對方無權直接向拆遷單位領取貨幣補償,實行房屋產權調換,對拆遷安置房屋也不享有房屋所有權。
七、男女雙方結婚時,各自子女均已成家,雙方於對方子女均無撫養扶助義務,故男女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一方重病,如生活不能自理、需定期住院理療、治療需高額醫葯費等情形,親生子女必須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贍養、照顧,承擔醫葯費繳納,病時陪護,與第三方維權訴訟等全部責任。另一方子女不負贍養、照顧之責。男女一方基於夫妻之間扶助義務,可協助進行基礎的護理照料,但因男女雙方年齡較大,經濟基礎薄弱,故仍因以各自親生子女贍養照顧為主。
八、男女雙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後的撫恤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親生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親生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九、男女雙方、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本協議的目的是: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歸各自所有,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雙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對方子女喪事辦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邊,與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關系。 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於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女雙方、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男女雙方再婚後,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接受利益的對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張行為無效。
十、婚姻乃人生大事,男女雙方有義務向其親生子女告知該再婚協議書之權利義務,有義務確保本人及其親生子女的身份、簽名、指紋、意識表示真實有效。男女一方或其子女以簽名指紋非其本人所寫所印為由,主張與本協議基本原則相悖的權利,無效,不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無效。
一方需對本人及其親生子女因上述不當行為而造成的相關利益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男女雙方及相關利害關系人承諾,所有本協議的簽字人共同簽字為本協議變更、撤銷的唯一條件。
十二、本協議簽字公證後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男女雙方各執二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由己方子女保存),交存公證機關一份。
此協議經男女雙方及相關利害關系人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所列內容其效力及於結婚登記時。
(簽署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親筆簽名,指紋按壓。)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見證人:
年 月 日
男方:
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號:
女方:
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均系再婚,雙方相處後感覺良好自願結伴生活。為避免婚後因經濟問題產生糾紛,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需共同遵守:
一、男方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後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所有,該房產屬男方個人所有。雙方無論領取結婚證或不領結婚證,女方只有居住權,並不得轉讓、轉租或轉賣的權力,直到雙方婚姻關系終止或男方去世。男方去世後,女方需搬離男方住房,回歸自己家居住。男方房產歸男方兒子全部繼承,女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二、女方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後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所有,該房產在女方去世後由女方子女繼承,男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三、為使家庭和諧,男女雙方在此明確表明:我們二人不論誰先去世,另一方均放棄對去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繼承權、無論是否有何種效力的遺囑均放棄遺囑繼承權、無論雙方何時簽訂贈與協議在世一方均放棄接受贈與。
男女雙方的上述表示系自願的。 四、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男女雙方的子女均此明確表明:二位老人不論誰先去世,我們作為子女的均放棄對去世的繼父或繼母的法定繼承權、無論是否有何種效力的遺囑均放棄遺囑繼承權、無論繼父或繼母何時簽有贈與協議我們均放棄接受贈與,贈與財產退還給贈與人或贈與人的子女。 我們的上述表示系自願的 五、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如存款、傢具、家電等個人物品,歸各自所有。雙方有使用的權利。
六、因一方醫療產生的花費、一方負債行為或一方去世後產生的費用均由各方獨自承擔,各自子女的贍養關系不變,各自子女為自己老人養老送終。與另一方無關。
七、雙方婚後因各自婚前財產所產生的收益與虧損,歸一方所有與承擔,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 八、雙方婚後的工資及養老金收入等各種收入與收益,均屬一方個人財產,不屬雙方共同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與支配;婚後所購置財產,歸購置方所有。
九、雙方對各自婚前婚後財產有完全支配與處分權,另一方不得干涉。
十、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男方子女:
年 月 日
女方:
女方子女:
年 月 日
6. 什麼是「抱團養老」
首先,就字面意思上的拆分來看,「抱團」就是好幾個人聯合之後形成的一個團體,也可以叫做「組隊」;「養老」那就更顯而易見了,安度晚年。所以「抱團養老」結合在一起的時候,就相當於一群老人一起搭夥養老,互相幫助,安度晚年。
但是當有這樣一個組織出現,這里的老人互相分享自己的閱歷,和別人一起回首自己的一生,即使是在自己不能走路的時候,也可以通過嘴巴和耳朵,去看到更多的未知的世界,這對於老人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他們也在這個過程中相互學習,繼續總結,思考力與專注力與他們相伴,樂趣與愜意追隨著他們,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7. 老年人結伴生活協議書有效嗎
法律分析:老年人結伴生活協議書是否有效,具體如下:
1、男女雙方自願結合,成為老年生活伴侶,目的是老年時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但雙方協議決定,不領取結婚證;
2、男女雙方在此約定,伴侶關系存續期間各自收入、所有財產為各自所有,即男方或女方一方的財產,不作為男女雙方共同財產。
3、男女雙方確立伴侶關系前的債務屬個人債務,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變為男女共有債務。在男女雙方伴侶關系存續期間,只有一方明確書面同意,並且經其親生子女明確書面同意的所負債務,方可為男女共同債務,除此之外所負債務,均為個人債務,與對方無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8.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呢
我覺得無所謂對與不對。
我有個同學,40歲就離婚了。幾個月後,有人給她介紹了一個鐵路職工。
在旁人眼裡,她是再婚了。她帶著一個女兒,男方帶著一個兒子。
前年,我回老家參加了另一個同學女兒的婚宴,其中她也在場。我們在一起閑聊了一會。得知她還是孤家寡人。
原來,她當年跟鐵路職工沒有領結婚證。只是搭幫過日子。同居了8年,各懷私心——偏愛自己的孩子。各自設防——自己的工資自己存。最終和平散夥,沒有財務糾紛,沒有感情傷害。
40歲的人尚且如此,何況老年人呢?
老年人兒女都大了,多不在身邊。找個伴搭幫過日子,為的是生活中有個說話的人,不至於形單影只太凄涼。而一旦領結婚證,萬一婚姻出現問題,就意味著財產分配,意味著擔當責任。何況領結婚證還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會有兒女出面阻止。
所以,我覺得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幫過日子,無所謂對與不對。只要男女雙方當事人同意就行了。為避免日後有什麼麻煩,最好事先都協商好。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
都是成年人,無所謂對錯,只有利與弊!只是思想觀念道德標准不同而已!
老年人喪偶,想重新組建家庭,這沒什麼不好。現在無論老年人還是年輕人,都比較現實。
老年人再婚,無論男女雙方都會考慮利益因素,再考慮感情需求。如果兩者都無法達成,相信大部分人會選擇獨居。當然也有不少老年人,在未達成共識時選擇同居。
老年人畢竟不是小青年,雙方同意同居原因不外乎這幾點。一:男人好色,女人貪財。二:感覺寂寞無聊,想找一個不打破現有格局的伴。三:財產與面子都不給子女造成困擾。四:無感情可言,害怕孤單。
同居弊端很多!有多灑脫的同居,就有多灑脫的分離。因為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因為同居一開始就無需考慮將來,因為同居財產也不存在羈絆,因為同居感情也比較單薄。所以很多同居的人,到頭來大部分都還是孤獨終老。
許多老年人選擇同居也很無奈,因為害怕孤獨!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要考慮方方面面的事情很多,而同居就沒有如此繁瑣復雜,能對上眼不反感就行。
至於說到搭夥過日子對不對,個人認為還是結婚好。
老年喪偶重新尋覓人生伴侶,更應該慎重嚴肅,認真對待。
只有合情合理的婚姻關系,才能受法律保護,雙方才能一心一意地過日子。善待彼此,感情會越來越牢固。有了婚姻關系,才不至於脆弱到不堪一擊,一拍即散的地步!
婚前財產如何處理,確實是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
不過,如果婚姻中沒有真情,就還不如不結婚;如果婚姻中,一味強調財產,也不如不結婚。好的婚姻是雙方都擁有愉悅心情,願意為對方著想!
再婚的老年人幸福的也不少!而同居的老年人能一起走下去的卻不多!
老年人搭幫過日子同居不屬再婚,倆位老人此行為,只能屬非法同居,不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
我個人認為倆位老人,既然能這么做,雙方都有一定了解,才願意走到這一步。
但此類做法既不不合情合理,更不符合法律規定,他們自認為只要能互相照顧,相互關心扶持就好,其實到頭來,反而會給雙方帶來很多麻煩。
我認為雙方該去民政部門,做好結婚登記手續,才是合法可靠的婚姻。
但婚前雙方對自己的財產,去法律部門做好公證手續,明確繼承權。
並對有關方面的問題,諸如:生老病死,此類問題雙方子女,坐下來預先簽好一個協議,明確責任和義務,把這些事宜處理好,在雙方子女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把位老人的再婚事做好,才是最好的選擇。
都是貧窮和自私的人,雙方沒有愛情可言。一個為解決生理問題,一個為打理生活問題,兩人都心知肚明各揣心腹事,怎麼會長久?
有一對八十多歲的老年朋友,小時住平房區就是好朋友,一個娶妻一個嫁人,兩家一直有來往相處很好。六十歲左右兩人因喪妻和喪夫,兩家的孩子就串掇倆老在一起生活,孩子條件都很好不在本市,兩家的孩子輪班接二老去小住。老人都有自己的房子也都有不菲的收入,衣食住行孩子們全包了。阿姨兩個孩子,男方三個孩子,五個孩子中,男方的兒子最長。那四個孩子都聽他的。他讓老人立了遺囑,老人百年後所有遺產歸老五所有。老五是老太小女兒得過重病,其他三個孩子都尊重大哥聽大哥的。
所以重組家庭,不只是兩個人重組是兩個家庭的重組。不主張登記的,肯定是條件好的一方,N種想法,如果各方面條件都不具備就不要找了,累心。
我考慮,老年單身漢,為了不孤獨,生活方便,臨時找個老伴,搭幫過日子。不談財產,不談死後,不談子女……。一切的羅索事均不談。只談活著的這一段日子。我有一個發小,死了老婆。他是退休老師。找了一個,農村婦女。雙方商定,女到男家,一切生活必須,由男方承擔。包括吃喝穿戴。每月由男方付給女方400元作為女方養老費。直到一方去世,打幫結束。我一個鄰居,他父親去世後,女方回家去了(兒女稱姨)。待女方去世時,男方幾個兒女,念起女方服侍父親一場,每個人牽一隻活羊,前去送葬。跪哭和兒女一樣,傳為佳話。我覺得不錯。
感悟生活比誰都透徹,人生的旅途比誰走得都遙遠。對生活的見解比誰都透徹。 看破紅塵領悟人生,這是老年人對待婚姻的一種狀態。更是老年人們再婚以後一種單純而又質朴的感覺。那就是只要是年紀大的老人想找自己一個老伴兒,想要一個老人陪伴自己共度餘生。那麼兩個人共同的規則就是,不會再像年輕人那樣,非得計較有一個結婚證才好,不會再像年輕人那樣對婚姻有各種各樣的要求。其實對於這些老人來講能夠握手相伴,共度餘生才是非常好的人生晚年的興趣。所以說,對於我們做兒女的應該理解和支持他們的這種做法,這些老人真的就是那樣在搭夥過日子的時候不要求對方在付出什麼,只是要求對方能給自己一點生活費用,能照顧自己一點飲食起居就好。所以說我對老年人的搭夥過日子,兩個人無憂無慮的生活,還是充滿著理解和支持的。
我三叔是老伴兒去世以後變得非常邋遢,而且又生活沒有規律的人。後來兒女們考慮到老人得有一個幸福的晚年就徵得他的同意給他介紹了一個老伴兒。三叔和這個老伴兒過日子就是那種搭夥過日子不領結婚證的那種,用三叔的話來說我們都是60多歲的人了,何必在走那個形式。只要我們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有共同的語言,有共同的愛好,兩個人彼此相愛互敬互愛的就好。現在的三叔衣服被洗的乾乾凈凈,生活起居也被照顧得井然有序。偶爾願意顯擺的三叔還叫我們上他家裡去吃飯,看著這個老太太總是叮囑著三叔吃葯,總是叮囑著三叔少喝一點酒,我們看著這堆幸福的老人心中也為他們高興。
答:完全理解步入生命尾聲那「夕陽余暉下」的互訴衷腸……
1、生活自理的長壽是福,不能自理叫受罪!
2、老人家找伴不同於半路夫妻,他們只是說說話而已。
3、我們周邊的老人不領《證》沒有後遺症,就是搭個伙,相互照應,今天我教你使用微信,明天你教我製作相冊,既減輕兒女的負擔又不給組織添麻煩。
4、只要不拖累子女,老人家們 健康 平安就好。
老年人搭夥結伴過日子,你情我願,沒有什麼不好。只要兩個孤寡老人能在生活上相互照顧,在感情上彼此恩愛,不再孤苦寂寞就好。
我們這里的老李,老婆病逝時還不到六十歲。也有很多人給他介紹新老伴,無奈他兒子從財產等方面考慮,堅決反對他再婚。為照顧父子關系,他就打消了再婚念頭,每天跟兒子家吃飯,自己單獨居住。就這樣過了幾年,內心十分孤獨,先後患高血壓、慢性胃炎、失眠症、輕度腦梗塞,人變得很顯瘦、萎靡,走路都走不利索了。後來,他提出自己單獨生活、找保姆照顧,兒子同意後,找了一個不到六十歲的單身保姆,陪伴著他生活,為他做飯,陪他說話、散步,兩個月後,他身體和精神狀況大為改善,睡眠好了,血壓也基本正常了,胃病也好了,走路也正常了,與過去萎靡和病態的他簡直判若兩人。
通過老李的獨身生活與有保姆共同生活的前後對比,說明喪偶的老年人,不僅只需要物質生活的滿足,精神生活和生理需要也絕不能被忽略。作為子女,要設身處地的為老年人著想,不能剝奪他們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否則,長期感情壓抑,心靈孤獨,不僅沒有幸福感,還很容易造成心理抑鬱和身體疾病。
對於亟待需要相互溫暖的老年人來說,有無結婚證倒是無關緊要的問題。領了結婚證,也並非就是牢固的紐帶,由於沒有共同子女的維系,如不能情投意合,生活在一起也不會幸福,離婚還涉及財產糾紛。而沒有結婚證,能有恩愛,既解決了兩個老年人的生活和 情感 需求,又照樣可以很幸福的長久相伴。
我也是老人,因孤獨找了一老伴。雙方認可後明言:認識前雙方各自的房屋,存款歸自己所有,與對方無關。我每月拿2千元給女方負責兩人的伙食,房租(公房)水、電氣及雜費都是我出。老伴的退休金自己作主,我從不過問。而她也不主張扯證。我自我感覺良好。表面看起我有點吃虧,但吃虧是福,只要兩人合得來,互相能照顧就行,其它都不重要。
是正確的`我們小區有一對打伙過日子的老人、在一起之前把雙方的子女找到一起約法三章:第一工資放一起花丶到月底了剩多少各一半丶個人支配、弟二條雙方佰年之後通知各自兒女處理後事丶當年老頭75歲`老太太73歲`:老頭今年95了`老太太去年去天堂報到去了、老太太的女兒把後事處理了`老頭還在丶總坐夢`夢見老太太丶這是點形配合比較好的半路夫妻
9. 戶外結伴旅行協議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搭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此次結伴自駕出遊的相應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車主為非營利性條件下,經雙方自願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簽署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戶外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活動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旅遊發起人和同行成員在旅行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旅行更加安全、健康、快樂。
本協議簽署前甲乙必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協議簽署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的效力為自貴陽出發到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回到貴陽及乙方因故中途自行離開時止。(中途去到其它省市同樣有效)
具體條款如下:
一、本次結伴自駕出遊是好友彼此自願遵循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結伴出行,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甲乙雙方均承諾參加本次旅行是完全自願,以簽署本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要件。
二、雙方同意按車上乘坐人員平攤本次出遊的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油費及本次出遊發生意外造成的車輛修復費(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的部分費用)。
三、雙方約定:各方負責任申明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以及不適宜乘坐車輛途經高海拔地區的疾病與生理心理缺陷。知曉本次旅行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驗,可能在擁堵的城市道路上、在惡劣天氣中進行,在野外露營及夜宿車上,會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地點,短時間(或24小時)內無法得到救援,也有可能遇到包括但不限於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溫、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等襲擊及各種意外傷害。
四、甲方與同行者均無法全面預見旅行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一旦發生意外,所有救援、救助和醫療等等全部費用全部均需自行承擔,甲方和同行人員不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
五、若甲方在結伴同遊行車過程中發生導致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春旁意外事故和第三方導致的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姿森腔。
六、甲方承諾旅行自駕車輛為合法合規車輛,甲方負責承保車輛自身保險險種與費用。車上人員如需其它保險需自行在保險公司購買,費用自理,出現該詿投保限額的損失由乙方個人承擔。跡衫
七、結伴同游期間,甲乙雙方個人自由活動(包括徒步行走、購物、食宿、照相、出入旅遊景點、遵守民族政策、尊重民俗等)引發導致的安全事故、糾紛、意外傷害等均自行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簽署人己知曉甲方及同行者並沒有參加過包括但不限於戶外活動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不具有處理此些事件經驗,僅具有彼此相互援助和報警、求助、解救的義務。
八、結伴同游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身體不適和其他突發狀況,同行者必須承擔應急救援、搶救陪護的義務,必須第一時間報警求助和通知家人。
九、旅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因身體不適提出終止前行和返回,同行者應幫助身體不適者返程,但返程中的安全由返回者自行負責。
十、甲方只負責提供車輛,車輛非由甲方駕駛,乙方駕駛者應具有駕駛此行房車的相應執照,在駕駛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如因駕駛不當造成損失依照《交法》承擔相應責任。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簽署人同意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范圍額度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及駕駛者索賠。
十一、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雙方簽署本協議都是本人真實意思表示。
十二、本協議經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各自留存一份並拍照留存,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20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