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院屬於哪個部門管
一、養老院屬於民政部門管
養老院由民政部門負責。主管單位是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就是民政局。養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
二、養老院一般多少錢一月?
1、一般養老院
養老院收費標准一般分為:房間費、床位費、伙食費、護理費、醫療費、暖氣空調費、押金等。一般養老院收費標准價格在4000元到8000元不等,床位費在1000至3000左右。
首先要看老人的身體情況,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收費會比較多;不同的地區養老機構收費標准也不相同,同一地區養老機構檔次的不等同樣收費標准也不相同; 養老機構的性質不同,收費也不同,公辦養老院的收費標准在1500元到3000元之間,比民辦養老院要低的多;民辦養老院收費標准則沒有統一,因為民辦養老機構配置服務和設置規模都不一樣;還要看是單人間、雙人間,還是普通間、豪華間。
2、護理型養老院
理院床位費用在800元到1600元之間不等,具體床位費因房型不同,費用會略有不同。護理費主要指護理和服務老人的費用,護理等級不同,則費用也不同。其他費用主要是根據部分老人的特殊要求來收費,如吸純氧、插導尿管、灌腸等,還有高溫寒冷天氣的空調費用,以及部分老人需求的一些一次性使用用品的耗材費用,如吸痰管、紙尿褲、尿袋等。如果繳納醫保,則可以報銷一部分,參考價格5000元到9000元每月。
3、其他一些養老機構
各區街道或民辦的敬老院基本費用每個月在700元到900元左右,每個級別的護理差價在50元到100元。社會福利院和老年公寓則價格稍微高些,一般單人間每月的費用在人民幣1500元左右,雙人間每月1200元人民幣;四人間每月在1000元人民幣左右,都包括了護理和伙食費。當然,每個城市因為經濟情況有所差異,養老院費用也存在差異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四十三條
設立公益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並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本行政區域養老機構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② 敬老院屬於什麼單位類型
敬老院,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中國的敬老院是在農村實行「五保」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 第三條 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第四條 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村辦敬老院所需經費由村公益金解決。 第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六條 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你如沒與院簽訂合同,就是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均由院決定。目前,養老院一般是公立和私立兩種。
1.公立養老院屬於公益單位
公立資源畢竟有限,現在政府也在鼓勵多建設私立養老院
2.一般來說私立養老院都是盈利性質的,不是公益單位
這樣自負盈虧可保證持續性。
【拓展資料】
但是也有極少數私立養老院帶有公益性質,依靠企業捐助來減免老人的費用,這是一種新的嘗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1、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含本數,下同)以上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商店、市場);
2、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賓館(旅館、飯店);
3、公共的體育場(館)、會堂;
4、建築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3)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室和餐飲場所;
(4)游藝、游樂場所;
(5)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1、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養老院;
3、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上的學校;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1、縣級以上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
2、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四、廣播電台、電視台和郵政、通信樞紐:
1、廣播電台、電視台;
2、城鎮的郵政和通信樞紐單位。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1、候車廳、候船廳的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2、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1、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圖書館、展覽館;
2、公共博物館、檔案館;
3、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1、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2、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灌裝站、調壓站;
3、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倉庫(堆場、儲罐場所);
4、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5、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甲、乙類)且店內常儲存量達500公斤以上的商店。
九、服裝、製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木竹製品、傢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紡織、印染、印刷、打火機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1、國家和省級科研單位;
2、負責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的科研單位;
3、設備價值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科研單位;
4、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甲、乙類)達500公斤以上的科研單位。
十一、高層公共建築、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1、高層公共建築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
2、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築和城市重點的交通隧道;
3、國家儲備糧庫、總儲量在10000噸以上的其他糧庫;
4、總儲量在500噸以上的棉庫;
5、總儲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場;
6、總儲存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
7、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十二、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
1、固定資產價值在1億元以上的電子、汽車、鋼鐵、造船、煙草、航天、鐵路、紡織、造紙等企業;
2、營業廳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證券交易場所;
3、支行級以上的銀行。
③ 北京金泰頤壽軒敬老院的上級單位是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金泰頤壽軒敬老院的上級單位是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民政局是北京市政府的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負責協察物助市政府制定和實施涉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方案,管理和服務社慧汪會福利事業、民政事務、社團組織、志願服務等。敬老院是民政敗碧液部門提供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和照顧的社會福利機構,因此,北京金泰頤壽軒敬老院的上級單位應該是北京市民政局。
④ 養老院的養老護理員部門叫什麼
護理察老神部。護敗虧理工作是養老服務的重要工作,養老院的護理員含塵所在部門一般叫護理部,護理部為老人提供全方位,無差別貼身服務。
⑤ 養老院歸政府那個部門管理
復1、現行相關法律規制定:養老院是指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目前公辦的養老院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
敬自由的原則。
2、養老院的主管單位是所在地地的民政部門,即:民政局等。
⑥ 養老院歸哪個政府部門負責
歸民政部門負責。
辦形式的養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門設立,歸民政部門管理;主管單位是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就是民政局。
養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養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民政部門是養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養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養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
民辦形式的養老院有兩種:
1.由民政部門批准設立,按歸屬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區(縣)一級民政部門管理。
2.在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批准成立,這就歸工商部門管理。單位。
養老院(養老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機構,提供生活照料、保健醫療、康復護理、精神慰問、文體娛樂等多方面服務,經民政部門許可設立的法人實體。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
總而言之,養老院是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養老照料服務的機構。歸民政部門負責。辦形式的養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門設立。提供飲食起居、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養老服務。
法律依據: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⑦ 養老院屬哪個部門管
養老院由民政部門負責。主管單位是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就是民政局。養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公辦形式的養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門設立,歸民政部門管理;
民辦形式的養老院有兩種:
由民政部門批准設立,按歸屬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區(縣)一級民政部門管理。
在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批准成立,這就歸工商部門管理。
法律依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⑧ 請問養老院屬於哪個部門管
條 為了規范對養老機構的管理,促進養老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設立並依法辦理登記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機構。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條養老機構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應當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相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養老機老桐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六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孤老優撫對象和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第七條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
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養老機構提供捐贈和志願服務。
第八條 民政部門對在養老機構服務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服務內容
第九條 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第十條 養老機構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養老機構基本規范等有關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和規范。
第十一條 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服務,應當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握含世協議。
服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經常聯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三)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
(四)收費標准以及費用支付方式;
(五)服務期限和地點;
(六)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八)違約責任;
(九)意外傷害責任認定和爭議解決方式;
(十)當事人協商一致段肢的其他內容。
服務協議示範文本由國務院民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滿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飯、穿衣、如廁、洗澡、室內外活動等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條件的住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衛生要求、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第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狀況評估,並根據服務協議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實施分級分類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組織定期體檢,做好疾病預防工作。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通知代理人或者經常聯系人並轉送醫療機構救治;發現老年人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礙患者時,應當依照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
第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養老機構開展文化、體育、娛樂活動時,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三章 內部管理
第十七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制定服務標准和工作流程,並予以公開。
第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配備與服務和運營相適應的工作人員,並依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
養老機構中從事醫療、康復、社會工作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持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上崗;養老護理人員應當接受專業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養老機構應當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第十九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照其登記類型、經營性質、設施設備條件、管理水平、服務質量、護理等級等因素確定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
養老機構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類服務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依據,並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價格管理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使用捐贈物資,接受志願服務。
第二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消防工作責任制,配置、維護消防設施、器材,開展日常防火檢查,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發生後,養老機構應當立即啟動應急處理程序,根據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職責分工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將應急處理結果報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和住所地民政部門。
第二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降低機構運營風險。
第二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妥善保存相關原始資料。
養老機構應當保護老年人的個人信息。
第二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經常聽取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發揮老年人對養老機構服務和管理的監督促進作用。
第二十七條 養老機構因變更或者終止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應當於暫停或者終止服務60日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方案中應當明確收住老年人的數量、安置計劃及實施日期等事項,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民政部門應當自接到安置方案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民政部門應當督促養老機構實施安置方案,並及時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幫助。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民政部門應當按照實施許可許可權,通過書面檢查或者實地查驗等方式對養老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並向社會公布檢查結果。上級民政部門可以委託下級民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養老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年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服務范圍、服務質量、運營管理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建立養老機構評估制度,定期對養老機構的人員、設施、服務、管理、信譽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養老機構評估工作可以委託第三方實施,評估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條 民政部門應當定期開展養老服務行業統計工作,養老機構應當及時准確報送相關信息。
第三十一條 民政部門應當建立對養老機構管理的舉報和投訴制度。
民政部門接到舉報、投訴後,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三十二條 上級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民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糾正養老機構管理中的違規違法行為。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養老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協議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照國家有關標准和規定開展服務的;
(三)配備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四)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民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真實材料的;
(五)利用養老機構的房屋、場地、設施開展與養老服務宗旨無關的活動的;
(六)歧視、侮辱、虐待或遺棄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
(七)擅自暫停或者終止服務的;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三十四條 民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由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光榮院、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等養老機構的管理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⑨ 去敬老院服務的一些社會組織都有什麼
1. 公益組織: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老年人發展基金會、中國老年基金會、中國老稿頃年發展基金會、中國老齡發展基金會等;
2. 慈善機構:中國慈善總會、鍵蠢陸中國慈善聯合會、中國慈善救助基金會、中國慈善促進會、中國慈檔祥善發展基金會等;
3. 政府部門:民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
4. 民間組織:全國老年人聯合會、中國老齡組織協會、中國老齡學會、中國老年人社會組織聯合會等;
5. 其他社會組織:社會福利機構、老年人協會、老年人服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