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不同的敬老院入住條件不相同。
一、首先入住養老院必須是長者自願的。退院也是需要本人和家屬提出申請,然後子女和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有精神病、傳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三、幾乎所有養老院都不會接受有暴力自殺傾向、有傳染性疾病的老人。
四、一般的養老院是不會接收沒有子女的長者的,這點很多人都不知道。
服務內容:
1、全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老人吃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
2、半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並幫助老人吃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幫助他們健身以恢復他們的肢體功能。
3、完全不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喂老人吃飯吃葯,每天最少3次幫助肢體活動,按摩、翻身、擦洗污漬等。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瘡床墊,每月擦洗一次身體。對於一些特殊的老人經家屬同意會增加一些服務項目。
B.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要求和條件
開辦養老院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養老院內部擁有固定的服務區、生活區、室外及室內休息場所。
第二,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
第三,有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的經費。
第四,有完整的相戚斗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
第五,有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人員和醫療人員。
法律依據:
《敬老院管理暫行法》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陪迅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 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蘆仔此
第十三條 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衛生,每周有食譜。
第十四條 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
第十五條 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
C. 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開辦養老院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1、開辦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2、開辦個人必須具有合法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有符合養老機構的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且能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數在10張以上;
4、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所,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老年人福利機構基本規范》等國家行業標準的相關規定;
5、養老院總建築面積不低於平均每張床位30平方米,每張床位用地面積20至25平方米,每張床位不少於1萬元的開辦經費;
6、符合建設規劃、建築設計、安全消防、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等方面的規定,且依法取得相關的審批文件或合格證明;
7、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醫療人員、護理人員、康復保健人員、特殊教育教師和社工等專業技術人員;
8、國家、省、市規定舉辦養老機構的其他規范和條件。
一、敬養老院院長的主要職責具體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3、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4、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總之,凡具備相應條件的申辦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養老院內部需要擁有固定的服務區、生活區、室外及室內休息場所,並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同時有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的經費,有完整的相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有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人員和醫療人員。
D. 開辦養老院需要哪些資質條件
開辦敬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敬老院是指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主辦機關)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為五保供養對象提供供養服務,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公益性機構。也就是說敬老院只能是公辦,由主辦機關報經市級民政部門和省級民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舉辦。
需攜帶什麼資料設立養老院?
1.設立申請書(一式一份)和《廣東省養老機構設立申請表》(一式二份)。
2.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資格證明文件(一式一份,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3.核準的機構名稱文件或工商登記的營業執照、章程和管理制度(一式一份,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4.自有產權證明或者租用期限不少於5年的場地(房屋)租賃合同(一式一份,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5.竣工驗收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審查意見,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一式一份,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6.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專業技術工種工作人員的資格證書(一式一份,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7.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該提供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材料(相關的一式一份)。
8.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 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凡具備相應條件的申辦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2、如果是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的文件;批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3、是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暫免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 第六條 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三)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四)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五)床位數在10張以上。
F. 敬老院需要哪些條件
開辦養老院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1、有符合相關登記規定的規范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舉辦者是單位的,應當是依法成立的組織;舉辦者是個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3、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
4、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
5、提供集中居住的養老床位數在10張以上;
6、有完整的相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
7、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工作人員配備符合規定,直接服務於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與生活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10;與生活不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3;
一、敬老院院長的主要職責具體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3、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4、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總之,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申請,申請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年滿十八周歲的人,然後申請時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說明,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最後是需要注意辦養老院的場所標准問題。養老院內部需要擁有固定的服務區、生活區、室外及室內休息場所,並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同時有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的經費,有完整的相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有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人員和醫療人員。
法律依據: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 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照料護理等級的,養老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養老機構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應當經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G. 去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去養老院需要具體條件是:
1.入住老人自願入院。如退院則由本人及家屬提出申請,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2.入住老人沒有精神病、傳染病。
3.入住老人及家屬監護人員必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老人乙肝化驗單。
4.可以適應團體生活;
5.老人或者子女、家屬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且可根據收費標准按時進行交費。
一、辦理步驟如下:
第一步,老人或者親屬、子女向養老院提出入住申請。
第二步,提交老人最近的住院病歷以及體檢報告,如果無法提供,需在養老院進行體檢,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老人身體情況選定護理等級。
第三步,簽訂養老院入住條件,並提供老人的有效證件及一寸照片等材料。
第四步,進行交費並等待養老院通知入住。
入住時需要注意的是老人如想將自己喜愛的花鳥魚蟲等帶入養老院,需要先經過養老院同意,否則養老院有權對其進行處理;然後就是老人在入住時需告知老人的基本情況,如生活習慣、是否有過敏史以及身體健康情況等,否則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後果均由個人承擔,且養老院有權終止協議;再者就是如想帶老人外出,家屬需要提前向養老院進行申請,並按照申請時間將老人按時送回養老院;最後就是在入住期間不允許私自使用電器。
二、開辦養老院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1、有符合相關登記規定的規范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舉辦者是單位的,應當是依法成立的組織;舉辦者是個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3、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
4、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
5、提供集中居住的養老床位數在10張以上;
6、有完整的相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
7、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工作人員配備符合規定,直接服務於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與生活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10;與生活不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3;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條 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第七條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提倡、鼓勵義務為老年人服務。
H. 入住敬老院的條件和程序
不同的敬老院入住條件不完全相同,以下僅供參考。
入院須知與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願入院。如退院則由本人及家屬提出申請,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屬監護人員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老人乙肝化驗單,說明並無精神病、傳染病。由老人監護人員與院方簽申請表一份、協議書一式兩份。
三、有精神病、傳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單、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帶棉被、枕心、臉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換洗衣服。其他多餘物品,請不要帶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將電器帶入敬老院。若確實需要,經院方同意方可帶入使用,全部費用(包括電費)由家屬擔負。
六、敬老院對老人提供流動服務與呼叫服務相結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項服務,應該與院方協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習慣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費用按天數退還。
(8)廣東省敬老院要求擴展閱讀:
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敬老院經常組織一些老人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
入住流程
1、咨詢參觀:有家屬陪同,考察敬老院硬體軟體建設,設施、服務、伙食、收費等詳細情況。
2、受理入住申請:院方同意即可。
3、調查訪問:了解入住老人的反映、老人家屬的口碑。
4、入住評估:即老人試住感受。
5、入住申請:向院方申請入住,同時提交身體檢查報告單。
6、預定床位:向院方提前預定養老床位。
7、簽訂入住協議:甲乙雙方協議,由家屬簽字。
8、繳納入住費用:生活物品自帶,交付少許押金,以後養老服務費用按月繳納。
9、開始入住。
10、正式入住。
I. 進敬老院需要什麼要求
第一點,也是我覺得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老年人是自願的。
其次,家庭中需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畢竟一個稍微好一些的養老院所需要的花費都是巨大的。我覺得只要和老人溝通好,老人自己願意,應該就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