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的病去世要不要承擔責任
如果老人在敬老院是正常的得的病去世的是不敬老院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因為是老人自身有疾病的原因
Ⅱ 肖萬世:104歲去世,珍藏皮箱藏50多枚勛章,曾獲10次一等功
2009年4月,四川一位104歲的老漢去世,彌留之際,他留給子女的最後一句話是「低調處理後事」,子女跪坐在病榻前全然答應。然而就在他們收拾老人的遺物時,一個落滿灰塵的皮箱吸引了他們的注意力。
幾位兒女打開皮箱後,一起向內觀看,五十多枚軍功章和戰役章整整齊齊的碼放在箱子里,雖然歷經了幾十年歲月,卻依然金光閃閃。子女們你瞧瞧我嫌裂搭,我看看你,誰也猜不到那個一輩子在糧站工作庸庸碌碌直到臨近退休才一步步升職為站長的父親,為什麼會擁有這么多軍功章。驚愕之中,他們選擇了報警。
在警方的介入調查下,這位104歲的糧站站長隱藏了50年身份,終於被揭開了。接下來,就讓我為您介紹一下,這位老人的傳奇人生。
原來這位老農名叫肖萬世,1905年出生於河北省邢台市由西村的一戶貧民家庭,家中兄弟姊妹一共五個,他排行老三。世代以耕種為生,雖然家徒四壁,身無長物但是一家人的感情很好,大家各盡所能,也能生活下去。
然而好景不長,1937年7月7日,日軍用炮火正式宣告了侵華戰爭的開始,「七七事變」讓河北整個淪陷,國家局勢的動盪和日軍的大肆侵略和掃盪,讓完全依靠農耕生活的一家陷入到了困窘的狀態。為了驅逐日軍侵略者,肖萬世的大哥、二哥都積極踴躍地投身到革命隊伍中,加入當地的游擊隊。在他們的影響下,一心報國的肖萬世也投身於革命運動中。
然而,陰險狡詐的日軍通過在村鎮內散播謊言,對主動投降的村民允諾金錢財物。部分意志不堅定的村民竟與他們串通一氣,出賣當地的武裝組織。日軍在這些漢奸的幫助下,成功地摸清了當地游擊隊的隊伍組成和戰略風格,並展開了一系列針對性作戰計劃。
日軍的裝備和人員數量都遠超於當地的游擊部隊,再加上針對性的攻勢,將本就不擅長正面作戰的游擊部隊打得節節敗退。這些泯滅人性的侵華日軍在擊當地潰游擊部隊後便沖進村子中燒殺搶掠,強搶民女。最後竟一把火將整個村子點燃,在這場熊熊烈火中,肖萬世的父母和妹妹全部被活活燒死。而自己的兩個哥哥也都在與日軍的英勇作戰中壯烈犧牲。
時年三十二歲的肖萬世在一夜之間失去了世間所有的親人,痛苦和絕望充斥著他的腦海,從此之後,肖萬世的人生信條便改成了復仇。他辭別了滿目瘡痍的家鄉,尋找組織參軍報國。
如願加入八路軍的肖萬世被組織編入第三八六旅772團,在部隊中,他每天反復 練習近戰搏鬥 ,學習軍事理論課程。懷揣著殺敵復仇的願望的肖萬世,在其他的戰士早已進入夢鄉的時候,卻依舊在訓練場給自己加練。當時八路軍貧窮落後,還沒有屬於自己的軍工廠,裝備武器均依靠戰爭收繳和組織統一購買下發。
由於戰略物資緊缺,剛剛入伍的新兵,組織並沒有給他們配發槍支派遣他們前往前線,而是給他們配備了一把大刀,讓這群新兵從事較為簡單的戰略偵察和連隊間通訊任務。
作為新兵中的一員,肖萬世自然也沒能如願去往前線,而是被組織安排到偵查連,從事戰前偵查工作。雖然肖萬世因為不能夠親手報雪恨之仇而遺憾,但他知道作為一名合格的士兵必須嚴格遵守組織的安排。
雖然只能做一名偵察兵,但肖萬世卻依舊毫不鬆懈,他盡職盡責地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務,每當有偵察任務,他總芹拿是第一個舉手請命。在連隊的日常生活中,有個別新來的小戰士不熟悉部隊環境,水土不服患上頭疼腦熱的疾病,肖萬世總會毫不猶豫地去幫助他。
偵察兵的一天總是奔波在路上,他們巡邏執勤,守護駐地。某天的下午,肖萬世與其他隊友在河堤附近進行日常的駐地巡邏。一陣嬉笑和說話聲引起了他們的注意,肖萬世立馬下令,帶領隊員在河岸附近的草叢中卧倒, 自己悄悄匍匐前進偵察情況 。河中是一支十餘人左右的日軍隊伍,天氣炎熱,在河中洗澡避暑。軍裝和槍械竟然被他們雜亂無章地隨意丟棄在河堤上。
同行的戰友們看到眼前的日軍,准備返程將此事告知部隊,肖萬世將他們一把攔下。肖萬世看著眼前的日軍目前警惕性極差,且十餘人均未攜帶武器,覺得理應在現在實施抓捕。肖萬世同隊友們據理力爭,終於說服了隊員們。
肖萬世身先士卒源派的匍匐前行到河堤附近,將日軍的槍支偷偷拿走。他把繳獲的槍支分給戰友,率領著一行人一起向水中的日軍進行掃射。然而還沉浸在嬉戲戲水的日軍,就這樣,在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情況下就命喪於此,肖萬世一行人毫不費力便將這一支日軍小隊一舉殲滅。
在入伍後的第二個月便能榮升為作戰班班長,肖萬世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存在了。第一次得知要跟隨部隊前往戰場與日軍侵略者們正面作戰時,肖萬世激動的一晚上難眠,一閉眼,家仇和國恨便在胸中激盪。在與日軍正式作戰時,他憑借著這一腔熱血在戰役中一口氣殺掉了十九名日寇。在戰場上,他先是用槍械對日軍進行掃射攻擊,在子彈耗盡後竟揮舞著大刀,便發起沖鋒,與裝備精良的日軍進行肉搏。他的雙眼怒目圓瞪,仇恨和憤怒讓他忘記了恐懼,手中的砍刀向著敵人的脖頸徑直劈下。
肖萬世這種不要命的打法,很快便傳遍了全連,「肖愣子」的綽號也由此而得名。每次組織在執行凶險的作戰任務時,肖萬世總是第一個舉手請纓。1940年9月,在華北戰區屢屢失利的日軍為了拿下華北平原,調遣三個機械化連隊向我軍駐華北部隊發起猛烈的攻擊。肖萬世所在的部隊臨危受命參與支援,肖萬世再次請纓加入作戰突擊隊並擔任隊長一職。然而日軍派遣的士兵足足是我軍的三倍之餘,裝備也是精良至極。這一仗打得極其艱難,我軍每個士兵手裡的子彈,手榴彈早已全部消耗殆盡,而日軍還在不斷地發起沖鋒。
為了給增援部隊爭取時間,身為突擊隊隊長的肖萬世大聲地喊口號鼓舞部隊中士兵的士氣,號召突擊隊的戰友不懼死亡用大刀與日軍周旋。突然,一枚榴彈在肖萬世身邊炸開,轟地一聲,榴彈碎片撕裂了肖萬世的軍裝,深深地嵌入他的胸膛,肖萬世也應聲倒下。
再次醒過來的時候,肖萬世已經躺在了潔白的病榻上,胸口處纏著厚重的綳帶。在擔架兵將他抬往戰地醫院時,肖萬世氣息薄弱,胸部血肉模糊,醫護人員為他清理傷口時發現,彈片已經深深地嵌入了他的肉中,只能通過手術取出。
戰地醫院條件簡陋,並沒有麻醉葯劑,醫生只好讓兩個戰士死死地按住他的雙手和雙腿,在肖萬世完全清醒的狀態,用手術刀生生地劃開他的皮膚,取出彈片。但由於體內碎片過多,當時的醫療技術有限,在肖萬世去世後,兒女們發現肖萬世的骨灰內,還混雜著兩塊彈片。
肖萬世果敢勇猛,每次沖鋒總是沖在部隊的最前面,率領戰友打過多次勝仗。曾率領兩位士兵潛進日軍炮樓突襲,帶領一個班的戰士,夜間潛伏日軍機場,摧毀日軍戰斗機,先後又在淮海戰役和渡江戰役中身先士卒地沖鋒陷陣。從32歲加入八路軍隊伍到44歲終於迎來解放戰爭勝利 後 ,肖萬世從一名普通的偵察兵到經驗豐富的作戰班老排長,用數百場的戰爭換取的赫赫戰功,用性命作為抵押換來 了諸多 獎章和榮譽稱號。
但這位機警驍勇的排長也曾犯下過原則性錯誤,然而就是這次犯錯竟徹底地斷送了他的軍旅生活。因雲南地理位置與臭名昭著的金三角地區相鄰,當地的土匪勾結境外勢力勾結,通過運輸毒品大肆斂財,當地的百姓也沾染吸食鴉片的陋習。建國後,我國加大力度對雲南地區進行禁毒整治,但成效微弱,便委派剛剛擔任排長的肖萬世率領精銳部隊前往雲南剿匪禁毒。
肖萬世和手下的士兵們,在一位衣著襤褸的老婦家中翻出了數目驚人的鴉片,肖萬世當即下令全數沒收。這位老婦卻向肖萬世下跪,痛哭流涕地敘說自己吸食鴉片的原因。原來這位老婦身患絕症,發作時全身疼痛,只有依靠鴉片麻痹神經才能緩解痛苦。肖萬世看著嚎啕大哭的老婦心軟了,便偷偷給她留下了一些鴉片。
然而就是這次的心軟,讓肖萬世被居心不良的人誣告舉報為,與農民私通販毒,讓他陷入到了困窘的處境。無奈之下,肖萬世只好主動向組織遞交復員申請,告別心愛的軍旅生涯。組織念及肖萬世在部隊中立功無數,將他分配到了四川大涼山雷波縣糧食站工作。
也許是在軍營中廝殺太久了,突然如願過上了夢寐以求的生活,肖萬世從沉默寡言變得越發愛說笑。就這樣,昔日那個面對敵人毫不退縮的抗日英雄,變成了糧站中一位憨厚老實的工作人員。用耐心和細心,一步步從普通職員做到了糧站站長,在當地娶妻生子,過上了平淡但踏實的生活。
1965年,60歲的肖萬世因早年的傷病復發主動向上級申請退休,回家過上了閑散愜意的晚年生活。2009年4月2日這位忙碌一生的老人在醫院中安詳去世,享年104歲。兒女們在整理父親生前的遺物時看到一個急救箱大小的皮箱子,放在房間的角落,落滿了一層厚厚的灰塵。
然而當眾人打開箱子之後,箱子內的東西卻令所有人為之一振。各種證書和榮譽稱號仔細地展平四角鋪在箱子里,各種樣子的勛章整齊地堆放在箱子內多達50枚,單看一等功勛章就有10枚,二等功勛章也高達12枚。子女們看著盒子里的徽章呆愣在原地,因為父親從未同他們提起過自己曾參軍打仗的事情,更不用說向他們提起在戰場上立下的赫赫戰功了。
他們慌忙之下竟選擇了報警,警察在電話中了解情況後立即趕往現場調查,通過警方和當地檔案館的不懈努力之下,這位老人英勇光輝的過去被一點點揭開,而這一枚枚徽章和一張張證書便是對老人過去無畏精神最好的無聲見證者。
肖萬世低調做人,高調做事,在部隊,保家衛國;到地方,為民造福。在為國家立下赫赫戰功後沒有貪圖國家的獎勵,而是轉身離開軍營,融入群眾。復員回家在糧站任職時,他也未曾向當地人提起或吹噓過自己光輝的歲月,在104歲高齡時,默默的離開了人世,留給後人一個謎。
或許是這位老人經歷了太多的離別,早已將「榮耀存於心,而非流於形」作為個人的信條銘刻在心頭,不願將個人的虛名附加在自己那些在戰場中犧牲的隊友的身上。誠然,在那段充滿屈辱的國史中,無數的八路軍士兵,民間自發的游記隊隊友,他們還未來得及向大家告知姓名便被戰火吞沒了音信,將自己年輕的生命定格交付在戰場上。
在中國人民抗戰勝利70周年紀念章頒發儀式上指出:「包括抗戰英雄在內的一切民族英雄,都是中華民族的脊樑!」而肖萬世正是為我們當代人指明方向的民族脊樑。他用自己的朴實純粹、淡泊名利書寫了自己的傳奇人生,更用自己的行為和精神為我們後人指明了人生道路。
Ⅲ 老人在養老院生病去世,養老院也需要擔責合理嗎
最近一個養老院被人告上法庭,因為養老院的老人因為病情嚴重醫治無效死亡,但是家屬心裡十分氣憤,覺得養老院不負責任造成老人的離世,後來經過兩次審理以後,養老院依舊要付百分之五的責任,這件事情引起大家的關注。
所以老人在養老院去世,只要養老院合理合法,認真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將老人照顧好,那麼養老院自是不會有責任的,如果有失誤的話,那麼必然有責任!
Ⅳ 老人在敬老院得病沒有送去醫院治療耽誤一天老人病情加重在敬老院去世,我在外地不能及時趕到責任在於誰
老人在敬老院得病沒有送去醫院治療耽誤一天老人病情加重在敬老院去世,我在外地不內能及時趕到責任在於容誰?你要是給敬老院打款,讓敬老院用這部分錢看病,這個責任敬老院承擔,反而敬老院就沒有責任,只能受到良心上譴責。
Ⅳ 養老院的老人去世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按照供養協議書執行程序,首先通知其親屬,然後在親屬的同意下給老人買傷葬服穿上,在給所在村居委員會通知並開具火化證明,再約好火化車,最後等待親屬和村居委員會到養老院商議後去火化,最後按照三方確定方案把老人入土為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第七條 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提倡、鼓勵義務為老年人服務。
Ⅵ 老人在養老院去世流程
法律分析:1、開具死亡證明(正常死亡如在醫院去世,則由醫院開具死亡證明,如在家去世,則通知轄區派出所到現場,由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打24小時殯儀服務電話,聯系白事專員上門引導服務。
2、為逝者燒倒頭紙,自下而上逐一脫去逝者衣物,用專業凈身用品對逝者進行全身擦拭,清理口腔、鼻腔污物,清理排泄物等完成凈身。(這一步可由專業人員操作)
3、自下而上為逝者穿上壽衣,鋪上壽褥,擺放首飾、蓋上壽被,完成穿衣。凈身穿衣全程,均需用遮蓋布進行遮擋,保護逝者隱私。凈身穿衣這一步是很重要的,通過禮體凈身能讓親人身無穢物乾乾凈凈的到另外一個世界去見祖先。這是最後一次為自己的親人凈身,同時也是盡最後一次孝道的機會。親人經禮體凈身後,禮體更易保存,且不易發臭。
4、殯葬服務人員會取逝者照片,為逝者定做遺像(人過世後,提供證件照做遺像,注意:遺像只能做一張),告知家屬治喪期間殯儀服務流程(基本都是這些殯儀服務人員操作的事,需要遺屬協調的他們會一步步指出來,照著執行就可以了)。
5、遺屬需要注意的是早辦理逝者死亡證蓋章,逝者的一切後事才可以逐條進行。當所有後事都料理完後,遺屬再去當地派出所或社區幫逝者注銷其戶口薄、身份證、社會保障等一系列與逝者相關的個人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Ⅶ 敬老院老人自盡誰負責賠償
柳律說法-老人在養老院期間自殺,如何賠償?
案由:生命權糾紛
原告:夏1、2、3、4等四人
被告:XX夕陽紅養老院
案情介紹:
2017年7月,李X英(甲方)、XXXX夕陽紅老年公寓(乙方)、夏3(丙方、擔保人)簽訂一份《入寓協議書》,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二樓12室13床,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住宿等費用1300元;甲方住寓期間發生不屬於公寓工作人員直接責任造成的意外事故(不聽勸阻獨立行動摔倒骨折和老人間發生爭執造成傷害及不可預見的事故),乙方概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本協議履行期內不允許獨自外出,不打招呼及不聽勸阻者,發生一切意外(丟失、摔、碰、車禍、死亡等),乙方概不負責;協議並由丙方代替甲方簽字、蓋章(因入寓者是老、弱、病、殘);因本人原因不慎意外(注:無論何因,有鬧思想情緒,老年痴呆、抑鬱症、精神分裂等),如果發生自殺、走失和其他事故等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在該協議的首頁另有手寫內容「老人不聽勸,好外出,不服從管理,經家屬同意,讓她外出,如不聽勸,出現一切意外,概不負責」,該手寫內容的下方有夏3的簽名。另查,被告出具的《夕陽紅老年公寓制度》第(七)條約定「(七)晚間不得外出,白天有事外出必須請假,請假一天必須由院長批准,並當天晚上8點以前歸院;請假二天及二天以上交院管委會批准確保安全的條件下,同意後方可外出,外出前須辦理好相關手續並與院長保持經常性的聯系,假期完後要按時歸院」
2018年7月14日5時27分許,XXX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有群眾稱在XX市XXX區XX小學南側,有一個老太太躺在樹旁邊,身邊有敵敵畏。出警後到現場經了解,120已將老太太送至醫院救治,其家屬也到達醫院陪護。當日,因急救李X英花費救護車費130元、搶救費元,合計元。次日,李X英去世,《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中「死亡原因」為有機磷中爛滾孝毒。按原告之間的約定,事發當月由夏4照顧李X英,夏4向被告繳納了當月的費用。
原告訴求:
1、依法判決對方賠償醫療費元、死亡賠償金236000元(47200元×5年)、喪葬費元(79741元÷12個月×6個月)、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誤工費元(47200元÷365天×4人×5天)、交通費500元;2、訴訟費由對方承擔。
一審法院認定:
一、根據XXX醫院出具的李X英《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中「死亡原因」為有機磷中毒。結合接處警記錄,在無證據證明具有他殺等其他因素的情況下,李X英對自身的死亡應負主要責任。雖然本案當事人簽訂的入寓協議書中雖約定了入住老人如自殺等夕陽紅公寓不負賠償責任的若干情形以及夏3簽字的李X英老人外出若出現意外夕陽紅公寓概不負責的內容,但上述約定以及夏3簽字內容並不意味著對李X英老人的去向及活動情況夕陽紅公寓可採取完全放任不管的態度。
二、根據《夕陽紅老年公寓制度》第(七)條約定「(七)晚間不得外出,白天有事外出必須請假,請假一天必須由院長批准備脊,並當天晚上8點以前歸院;請假二天及二天以上交院管委會批准確保安全的條件下,同意後方可外出,外出前須辦理好相關手續並與院長保持經常性的聯系,假期完後要按時歸院」的規定,夕陽紅公寓並沒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李X英外出請假及相關詢問登記記錄。故夕陽紅公寓未能完全盡到其管理職責,對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有一定責任。夕陽紅公寓辯稱李X英是自殺死亡與夕陽紅公寓無關的理由不予採納。綜合考慮李X英老人自身過錯和夕陽紅公寓的過錯程度,酌定由夕陽紅公寓承擔10%的賠償責任,其餘的損失由李X英老人自行承擔。
判決結果:
一、XXXX夕陽紅老年公寓於飢稿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原告夏1、夏2、夏3、夏4各項損失元;
二、駁回夏1、夏2、夏3、夏4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910元,由XXXXX夕陽紅養老院負擔。
XXXX夕陽紅老年公寓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二審中,雙方未提交新的證據。
柳律說法: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意味著,當事人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在養老院住院期間受到人身傷害,首先推定為養老院存在責任、應當賠償。但是養老院能夠證明其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2、本案中,雙方雖然在老人入院之前簽署了書面的協議,並限定了養老院的免責條款,但是基於締約合同的最基本准則,當事人之間簽署的限制一方權利或者加重一方責任的約定,本身的效力就是打折扣的。
3、如果老人入院期間發生人身傷害,實務中,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定養老院的過錯責任進而作出相應的賠償。
我是柳律師,
我在煙台!
2021年08月08日
Ⅷ 老人在敬老院得病去世,沒有及時治療需要耽誤病情需要承擔責任嗎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很正常,人老了體弱多病,如果說敬老衡彎院沒有及時治療,耽誤病情,作為家屬你得拿出足夠的證據,神薯否則養老院不會承擔責任咐瞎悶。
Ⅸ 老人在養老院突然去世如果鑒定死亡原因
可以鑒定。
老人在養老院突然去世,子女可以去鑒定老人的死亡原因,如養老院之責,可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