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現狀老年人多該何去何從
現在農村兩級分化,年輕人都外出打工,而留在村來的都是老年人,並且老年人越來越多。這些老年人隨著年齡的增大,勞動力的喪失,養老就成為一個社會性問題。老年人的自身健康和經濟狀況不同,養老方式不同。一部分老人年輕時混的不錯,已經給自己攢了足夠的養老錢。一部分藉助子女的孝順來養老。條件差的老人只能在水深火熱中養老,這部分人是需要國家來扶持。
最可憐的是第三種來人,自己身體出現問題,喪失勞動力或者是不能自理,經濟上拖累兒女。前提是兒女們自己養活還困難。這樣的老人生活狀態極度困難。養老就成為大問題。這部分老人養老問題是需要社會和國家來支助。進入老年化後,養老難題不但城市面臨,農村也存在,因為年輕人湧入城市,過去的家庭養老已經不復存在。大部分老人農村養老、農作物收入以及兒女補貼來養老。這是農村老人大部分的歸宿。
Ⅱ 農村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社會政策體系不完善我國的憲法規定也充分體現了對所有老年人權利的平等保護和國家承擔權利保障義務,但是在農村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實施,我國除社會保障較完善的「五保」供養制度外,養老保險、低保、計劃扶助、新農村合作醫療等制度的建設還有相當大的差距,[2]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單獨的農村養老法。而在與老年人權利關系最密切的養老保險問題上,現有法律沒有切實從農村的實際出發確定政策方向和改變不合理現狀的步步驟。(如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在農村進展緩慢,舉步維艱,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社會保險立法滯後)我國現有法律對養老問題的規定,不僅分散而且多數在實際運用中缺乏可操作性。(二)單一家庭養老模式存在缺欠現在農村依然以家庭養老為主。一方面,「養兒防老」這一觀念在農村依然盛行。絕大多數家庭把畢生的精力都傾注在孩子身上,沒有為自己將來養老做打算的意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三條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Ⅲ 當代老年人的現狀
當代老年人的現狀如下
首先,勞動年齡人口對老年人的贍養負擔加重。據一項研究測算,2年我國每1個勞動年齡人口只需負擔15.6個老年人,25年則要負擔48.5個老年人。研究認為,在未來5年中,前2年,我國存在一個低撫養比時期,這期間兒童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已經下降,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比重剛剛上升,總撫養比處在從下降到上升的低谷,呈V字形。
其次,社會保障問題突出。浙江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楊建華說:"農村不像城鎮那樣,老年人享有各種社會保障,原先集體供養老人的制度隨著集體經濟的解體而瓦解,農村養老主要通過家庭贍養自行解決,而農村家庭養老受到他們子女本身經濟實力和是否具有孝心兩個方面的影響,老年人贍養糾紛和因贍養引起的自殺事件時有發生。農村老年人口普遍缺乏養老、醫療、照料服務等基本社會保障,因此出現老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最後看不起病的問題。這在我國中西部貧困地區尤為突出,影響社會的和諧發展和小康社會的建立。隨著老年人口的增加和壽命的延長,因疾病、傷殘、衰老而失去生活能力的老年人顯著增加,給國家、社會和家庭帶來沉重負擔,因此急需解決好社會保障問題。"
由於二元經濟結構的存在,社會保障重在城鎮,城鎮職工社會保障基本框架雖已初步形成,但正經歷著未來人口老齡化的考驗。工業化城鎮化發展,使得大批農村人口轉為城鎮人口。根據建設部對城市住房需求的預測,22年將新增城市人口2.6億,25年將再增3.3億。屆時,城鎮化水平將達到7%。在城鎮化進程中,結合小城鎮實際情況和承受能力的養老保險辦法急需研究出台。
第三,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問題。身體健康狀況下降是影響老年人生活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與此相關的心理、膳食和社會因素也不容忽視。研究表明,有大約1/3左右的老年人存在失落、孤獨、抑鬱、焦慮等心理問題。城市部分老年人體重超重,農村部分老年人營養不良。忽視個體在體力和智力上的差異,"一刀切"的退休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老年人才的喪失,使老年人過早處於被"養"起來的生活狀態。
"活到老,學到老",目前我國老年教育和科學發展滯後。拿美國來說,美國從2世紀3年代就開展老年學研究,4年代國際老年學學會成立,老年學很早就引起他們的重視。而我國目前老年學的研究和教育基本上是空白。作為佔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老年人口大國,我國沒有一所正規的老年病醫療研究機構,人口老齡化需要的護理和照料專業人員嚴重不足。1998年我國醫護人員比為1:1.1,遠低於1952年的1:2.26,也未達到衛生部規定的1:2,2年我國護理人員與實際需求相比尚缺336萬。全科/家庭醫生奇缺,康復醫學發展緩慢,衰老機理研究投入嚴重不足。
空巢老人、高齡老人增長較快,老年服務和養老方式面臨挑戰,目前全國約有234萬65歲以上的空巢老人。據調查顯示,京、滬、津等大城市空巢家庭已達3%以上。全國約有14多萬老年人要求進入老年福利機構養老,而目前各類福利院的床位只有一百多萬張,遠遠滿足不了老年人的需要。存在養老機構總量滿足不了需要和養老院利用率不高的矛盾。
Ⅳ 你覺得農村老人是怎樣養老的
在我國的農村地區,主要有以下幾種養老方式:
1、家庭養察判做老
這是我國農村最主要、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沖旁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孝」的集中體現,它具有其它養老方式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在短時期內不會被其它養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們主流養老方式。但是在現代化的進程中,這種傳統的養老方式正受家庭規模縮小、人口流動、失地、老齡化等因素的挑戰,目前這種養老方式的質量有下降的趨勢。
2、集體養老
這是一種在農村很常見的養老方式,它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其主要形敗衡式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但是適合這種養老方式的,只是農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並不能成為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主要形式。
3、養老保險
隨著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增多及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養老保險也是一種好的養老制度來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4、儲蓄養老
這種養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農村老年人採用,他們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一些農村居民對養兒防老已喪失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財是可靠的,因而盡可能省吃儉用,節約儲蓄以備老年需要時用。
拓展資料:
養老制度的變化:
改革開放前
改革開放之前,城鎮家庭的養老功能強大,家庭和單位合力使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資源得到很好的發揮,盡管資源有限,但各盡其力。在農村,政府和集體合力為「五保」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而其他農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時需要求助親戚和鄰里來照顧。中國社會的二元結構特徵在養老服務領域也表現得淋漓盡致。
改革開放後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介入,「單位人」演變為「社會人」,企業辦社會的現象消失了,單位的福利待遇越來越少了。很多企業在轉軌後,職工已經完全失去了享受單位福利待遇的機會,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迄今為止,依靠單位提供各種養老服務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區和企業以及各種組織提供的養老服務。
綜上所述,隨著人口、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動,原有的養老服務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為適應時代要求,重構養老服務體系、制度成為當務之急。
Ⅳ 老年人養老遇到哪些問題
1、養老經濟來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