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寧波70歲老人免費乘車規定
法律分析:高齡老人免費乘車卡可免費乘坐寧波市區及奉化公交所有安裝甬城通公交POS機具的公交線路。
申領對象:70周歲以上的老人本市戶籍憑本人身份證,非本市戶籍如需辦理,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護照/港澳台身份證/台胞證),並隨帶二寸近期彩色證件照一張辦理;
本市戶籍的老人首次辦理免收卡費,非本市戶籍的老人收取卡押金10元/張;
高齡老人由市區公交企業按照每人每年25元的標准統一向保險公司投保高齡老人乘車險,個人不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條 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2. 寧波高齡老人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凡戶籍在高新區,年齡在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高齡津貼待遇。發放標准:80周歲(含80周歲)至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周歲(含90周歲)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百歲老人高齡津貼即長壽保健補助費每人每月300元,仍按原規定發放。高齡津貼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難對象時,不計入家庭收入。高齡津貼申請登記和核准:(一)申請登記:1、符合條件的高齡老人由本人或其監護人隨帶老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村)居委會(村委會)進行申請登記。上述監護人可以由老人親屬或其他受託人擔任,但須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核准:社區(村)居委會(村委會)根據本人或其監護人申請登記資料,經初審通過並公示後,匯總上報街道辦事處復審,在此基礎上由街道辦事處報區社管局(民政部門)審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3. 寧波老人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1.免費乘坐公交車
高齡老人免費乘車卡可免費乘坐寧波市區及奉化公交所有安裝甬城通公交POS機具的公交線路。
申領對象:70周歲以上的老人本市戶籍憑本人身份證,非本市戶籍如需辦理,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護照/港澳台身份證/台胞證),並隨帶二寸近期彩色證件照一張辦理;本市戶籍的老人首次辦理免收卡費,非本市戶籍的老人收取卡押金10元/張(浙價服[2017]89號);高齡老人由市區公交企業按照每人每年25元的標准統一向保險公司投保高齡老人乘車險,個人不承擔。
2.非高峰期免費乘坐軌道交通
市內外7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在法定工作日早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19:00,以刷卡時間為准)購買半票乘車。其餘時段可憑有效證件(甬城通卡、老年卡、身份證)免費乘車。
3.免費游覽公園、景點
70周歲以上老年人憑有效身份證件(老年卡、身份證、《優待證》)進入寺廟和政府投資主辦或政府控股的公園、文化宮(館)、圖書館、文保點、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紀念館、科技館和旅遊景區(點)以及體育健身等公共場所,實行門票全免。其他老年人(60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享受半價優惠(其中,對市屬的文保點、博物館、紀念館享受門票全免)。(註:景區等門票優惠若有調整,以實際票務說明為准。)
4.醫保個人自負比例降低
享受城鎮職工醫保待遇的退休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珍就醫的,進入統籌基金支付段後個人承擔比例降為8%。享受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的80周歲以上且行動不便的老年參保人員按規定申請設立家庭病床後,將每周不超過3次的家庭病床巡診費列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5.免費安裝老年人「一鍵通」
寧波戶籍,一戶人家戶主或其配偶一方的年齡達到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戶主或其配偶一方達到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患有安全隱患性疾病、有應急求助需求的家庭,每戶可一次性申請免費安裝一部「一鍵通」電話機。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家庭,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社區(行政村)自願申請,並填寫相對應的表格,經批准同意後,發放給老年人家庭。
6.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可享受政府給予的養老服務補貼,標准參照當年度重度殘疾人托(安)養費用補助標准執行。老年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養老服務補貼支付給相應的養老服務機構;居家接受服務的,養老服務補貼支付給為其提供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7.高齡補助
寧波市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其中80周歲(含)—89周歲每人每月50元;90周歲(含)—9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百歲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法律依據:《寧波市優待老年人實施辦法》 第一條 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滿60周歲的公民,不分性別、職業、民族、宗教信仰,均屬優待對象,發給《浙江省老年人優待證》(以下簡稱《優待證》),持《優待證》享受本實施辦法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