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院屬哪個部門管
養老院分為公辦和民辦兩種形式,分屬不同到部門管理。
具體如下:
1、公辦形式的養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門設立,歸民政部門管理;
2、民辦形式的養老院有兩種:
(1)由民政部門批准設立,按歸屬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區(縣)一級民政部門管理。
(2)在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批准成立,這就歸工商部門管理。
(1)溫嶺敬老院的單位名稱擴展閱讀
一、民政部職責如下:
1、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3、擬訂優撫政策、標准和辦法,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擬訂烈士褒揚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4、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5、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6、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
7、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8、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二、民政部機構設置
1、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下設:綜合處、福利彩票處、慈善和社會捐助處、老年人福利處、殘障人福利處
2、社會事務司
擬訂婚姻、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邊民婚姻管理;承辦政府間兒童收養政策協調事宜;協調省際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承擔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
下設: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綜合)處、殯葬管理處、兒童福利和收養處、未成年人(留守兒童)保護處、婚姻管理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政部
Ⅱ 溫嶺市民政局簡介
針、政策,制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 二)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向貧困地區捐贈衣被等活動。
(三)管理全市社會救濟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
(四)負責全市軍人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審核傷殘等級,承辦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
(五 ) 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復員、退伍軍人、轉業士官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安置管理工作;指導光榮院和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民間組織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查處違法行為。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推進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九)承辦行政區劃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查和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十) 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工作。
(十三)主管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
(十四)負責全市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
(十五)負責灘坑水電站庫區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工作。
(十六)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市本級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七)負責民政事業計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Ⅲ 敬老院屬於什麼單位類型
敬老院,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中國的敬老院是在農村實行「五保」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 第三條 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第四條 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村辦敬老院所需經費由村公益金解決。 第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六條 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你如沒與院簽訂合同,就是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均由院決定。目前,養老院一般是公立和私立兩種。
1.公立養老院屬於公益單位
公立資源畢竟有限,現在政府也在鼓勵多建設私立養老院
2.一般來說私立養老院都是盈利性質的,不是公益單位
這樣自負盈虧可保證持續性。
【拓展資料】
但是也有極少數私立養老院帶有公益性質,依靠企業捐助來減免老人的費用,這是一種新的嘗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1、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含本數,下同)以上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商店、市場);
2、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賓館(旅館、飯店);
3、公共的體育場(館)、會堂;
4、建築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3)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室和餐飲場所;
(4)游藝、游樂場所;
(5)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1、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養老院;
3、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上的學校;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1、縣級以上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
2、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四、廣播電台、電視台和郵政、通信樞紐:
1、廣播電台、電視台;
2、城鎮的郵政和通信樞紐單位。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1、候車廳、候船廳的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2、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1、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圖書館、展覽館;
2、公共博物館、檔案館;
3、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1、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2、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灌裝站、調壓站;
3、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倉庫(堆場、儲罐場所);
4、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5、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甲、乙類)且店內常儲存量達500公斤以上的商店。
九、服裝、製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木竹製品、傢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紡織、印染、印刷、打火機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1、國家和省級科研單位;
2、負責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的科研單位;
3、設備價值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科研單位;
4、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甲、乙類)達500公斤以上的科研單位。
十一、高層公共建築、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1、高層公共建築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
2、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築和城市重點的交通隧道;
3、國家儲備糧庫、總儲量在10000噸以上的其他糧庫;
4、總儲量在500噸以上的棉庫;
5、總儲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場;
6、總儲存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
7、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十二、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
1、固定資產價值在1億元以上的電子、汽車、鋼鐵、造船、煙草、航天、鐵路、紡織、造紙等企業;
2、營業廳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證券交易場所;
3、支行級以上的銀行。
Ⅳ 養老院歸哪個政府部門負責
法律分析:養老院,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的非營利性組織,又稱敬老院,主管單位是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就是民政局。養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
法律依據:《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
Ⅳ 溫嶺市石橋頭鎮民政部門的通訊地址是什麼
公司名稱: 溫嶺市民政局 更多電話
地 址: 浙江省.台州市溫嶺市萬昌路319號
郵 編: 317500
電 話:
郵 箱:
網 址:
企業簡介: 負責全縣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民間組織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查處違法行為.負責全縣軍人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擔烈士稱號的呈報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縣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轉業士官,傷殘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安置管理工作;指導縣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向貧困地區捐贈衣被等活動;管理全縣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城鄉社會困難定期救濟,臨時補助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組織全縣建立和實施城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工作;負責全縣扶貧幫困工作;指導全縣敬老院,福利院工作,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
經營范圍: 承擔烈士稱號的呈報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縣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