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律上對老年人搭夥過日子年限上有什麼規定
老人搭夥過日子就是看各自的身體健康狀況,沒有什麼年限可言。現在老人真不易,能在一起有個伴兒,互相幫助互相扶持挺好的,兒女要理解支持!祝福老人健康安享晚年!
❷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
這個事情如果是從法律角度上來進行解讀的話,那麼就是對的。因為我國的法律規定,如果自己沒有妻子或者沒有丈夫,那麼同居並不是違法的事情,兩個人搭夥過日子,那麼也沒有觸犯法律法規。不過有一件事情是必須要注意的,就是只是同居關系,肯定不能夠享受到法律上的合法婚姻所帶來的保護性作用,對於兩個人沒有結婚,只是搭夥過日子,那麼婚姻法的約束對於這兩個人來說就沒有任何的約束力,也不能夠在這個搭夥過日子當中進行體現了。
其實領不領結婚證沒有對錯的,在遠古時期沒有法律出台的時候就沒有結婚證,結婚證只是為了保護婚姻雙方的利益,約定雙方的義務和責任,但只要兩個人是真心的為彼此著想,就算沒有結婚證,同樣也可以走完幸福的一生。
❸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
老年人再婚,在心裡已經表明,他們只是在年老時有個伴侶來照顧彼此,他們不會隨便改變主意,所以他們一般不需要靠結婚證來證明什麼。所以沒有什麼對不對這么個說法。
另一個是老年人,他們住在一起,其實目的很簡單,只是想渴的時候有人幫忙端杯水,累的時候有人和自己說話,寂寞的時候有人可以和自己坐在一起,可以有一個聊天的人,他們沒有其他需要,所以沒有必要領結婚證。
❹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呢
我覺得無所謂對與不對。
我有個同學,40歲就離婚了。幾個月後,有人給她介紹了一個鐵路職工。
在旁人眼裡,她是再婚了。她帶著一個女兒,男方帶著一個兒子。
前年,我回老家參加了另一個同學女兒的婚宴,其中她也在場。我們在一起閑聊了一會。得知她還是孤家寡人。
原來,她當年跟鐵路職工沒有領結婚證。只是搭幫過日子。同居了8年,各懷私心——偏愛自己的孩子。各自設防——自己的工資自己存。最終和平散夥,沒有財務糾紛,沒有感情傷害。
40歲的人尚且如此,何況老年人呢?
老年人兒女都大了,多不在身邊。找個伴搭幫過日子,為的是生活中有個說話的人,不至於形單影只太凄涼。而一旦領結婚證,萬一婚姻出現問題,就意味著財產分配,意味著擔當責任。何況領結婚證還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會有兒女出面阻止。
所以,我覺得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幫過日子,無所謂對與不對。只要男女雙方當事人同意就行了。為避免日後有什麼麻煩,最好事先都協商好。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
都是成年人,無所謂對錯,只有利與弊!只是思想觀念道德標准不同而已!
老年人喪偶,想重新組建家庭,這沒什麼不好。現在無論老年人還是年輕人,都比較現實。
老年人再婚,無論男女雙方都會考慮利益因素,再考慮感情需求。如果兩者都無法達成,相信大部分人會選擇獨居。當然也有不少老年人,在未達成共識時選擇同居。
老年人畢竟不是小青年,雙方同意同居原因不外乎這幾點。一:男人好色,女人貪財。二:感覺寂寞無聊,想找一個不打破現有格局的伴。三:財產與面子都不給子女造成困擾。四:無感情可言,害怕孤單。
同居弊端很多!有多灑脫的同居,就有多灑脫的分離。因為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因為同居一開始就無需考慮將來,因為同居財產也不存在羈絆,因為同居感情也比較單薄。所以很多同居的人,到頭來大部分都還是孤獨終老。
許多老年人選擇同居也很無奈,因為害怕孤獨!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要考慮方方面面的事情很多,而同居就沒有如此繁瑣復雜,能對上眼不反感就行。
至於說到搭夥過日子對不對,個人認為還是結婚好。
老年喪偶重新尋覓人生伴侶,更應該慎重嚴肅,認真對待。
只有合情合理的婚姻關系,才能受法律保護,雙方才能一心一意地過日子。善待彼此,感情會越來越牢固。有了婚姻關系,才不至於脆弱到不堪一擊,一拍即散的地步!
婚前財產如何處理,確實是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
不過,如果婚姻中沒有真情,就還不如不結婚;如果婚姻中,一味強調財產,也不如不結婚。好的婚姻是雙方都擁有愉悅心情,願意為對方著想!
再婚的老年人幸福的也不少!而同居的老年人能一起走下去的卻不多!
老年人搭幫過日子同居不屬再婚,倆位老人此行為,只能屬非法同居,不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
我個人認為倆位老人,既然能這么做,雙方都有一定了解,才願意走到這一步。
但此類做法既不不合情合理,更不符合法律規定,他們自認為只要能互相照顧,相互關心扶持就好,其實到頭來,反而會給雙方帶來很多麻煩。
我認為雙方該去民政部門,做好結婚登記手續,才是合法可靠的婚姻。
但婚前雙方對自己的財產,去法律部門做好公證手續,明確繼承權。
並對有關方面的問題,諸如:生老病死,此類問題雙方子女,坐下來預先簽好一個協議,明確責任和義務,把這些事宜處理好,在雙方子女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把位老人的再婚事做好,才是最好的選擇。
都是貧窮和自私的人,雙方沒有愛情可言。一個為解決生理問題,一個為打理生活問題,兩人都心知肚明各揣心腹事,怎麼會長久?
有一對八十多歲的老年朋友,小時住平房區就是好朋友,一個娶妻一個嫁人,兩家一直有來往相處很好。六十歲左右兩人因喪妻和喪夫,兩家的孩子就串掇倆老在一起生活,孩子條件都很好不在本市,兩家的孩子輪班接二老去小住。老人都有自己的房子也都有不菲的收入,衣食住行孩子們全包了。阿姨兩個孩子,男方三個孩子,五個孩子中,男方的兒子最長。那四個孩子都聽他的。他讓老人立了遺囑,老人百年後所有遺產歸老五所有。老五是老太小女兒得過重病,其他三個孩子都尊重大哥聽大哥的。
所以重組家庭,不只是兩個人重組是兩個家庭的重組。不主張登記的,肯定是條件好的一方,N種想法,如果各方面條件都不具備就不要找了,累心。
我考慮,老年單身漢,為了不孤獨,生活方便,臨時找個老伴,搭幫過日子。不談財產,不談死後,不談子女……。一切的羅索事均不談。只談活著的這一段日子。我有一個發小,死了老婆。他是退休老師。找了一個,農村婦女。雙方商定,女到男家,一切生活必須,由男方承擔。包括吃喝穿戴。每月由男方付給女方400元作為女方養老費。直到一方去世,打幫結束。我一個鄰居,他父親去世後,女方回家去了(兒女稱姨)。待女方去世時,男方幾個兒女,念起女方服侍父親一場,每個人牽一隻活羊,前去送葬。跪哭和兒女一樣,傳為佳話。我覺得不錯。
感悟生活比誰都透徹,人生的旅途比誰走得都遙遠。對生活的見解比誰都透徹。 看破紅塵領悟人生,這是老年人對待婚姻的一種狀態。更是老年人們再婚以後一種單純而又質朴的感覺。那就是只要是年紀大的老人想找自己一個老伴兒,想要一個老人陪伴自己共度餘生。那麼兩個人共同的規則就是,不會再像年輕人那樣,非得計較有一個結婚證才好,不會再像年輕人那樣對婚姻有各種各樣的要求。其實對於這些老人來講能夠握手相伴,共度餘生才是非常好的人生晚年的興趣。所以說,對於我們做兒女的應該理解和支持他們的這種做法,這些老人真的就是那樣在搭夥過日子的時候不要求對方在付出什麼,只是要求對方能給自己一點生活費用,能照顧自己一點飲食起居就好。所以說我對老年人的搭夥過日子,兩個人無憂無慮的生活,還是充滿著理解和支持的。
我三叔是老伴兒去世以後變得非常邋遢,而且又生活沒有規律的人。後來兒女們考慮到老人得有一個幸福的晚年就徵得他的同意給他介紹了一個老伴兒。三叔和這個老伴兒過日子就是那種搭夥過日子不領結婚證的那種,用三叔的話來說我們都是60多歲的人了,何必在走那個形式。只要我們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有共同的語言,有共同的愛好,兩個人彼此相愛互敬互愛的就好。現在的三叔衣服被洗的乾乾凈凈,生活起居也被照顧得井然有序。偶爾願意顯擺的三叔還叫我們上他家裡去吃飯,看著這個老太太總是叮囑著三叔吃葯,總是叮囑著三叔少喝一點酒,我們看著這堆幸福的老人心中也為他們高興。
答:完全理解步入生命尾聲那「夕陽余暉下」的互訴衷腸……
1、生活自理的長壽是福,不能自理叫受罪!
2、老人家找伴不同於半路夫妻,他們只是說說話而已。
3、我們周邊的老人不領《證》沒有後遺症,就是搭個伙,相互照應,今天我教你使用微信,明天你教我製作相冊,既減輕兒女的負擔又不給組織添麻煩。
4、只要不拖累子女,老人家們 健康 平安就好。
老年人搭夥結伴過日子,你情我願,沒有什麼不好。只要兩個孤寡老人能在生活上相互照顧,在感情上彼此恩愛,不再孤苦寂寞就好。
我們這里的老李,老婆病逝時還不到六十歲。也有很多人給他介紹新老伴,無奈他兒子從財產等方面考慮,堅決反對他再婚。為照顧父子關系,他就打消了再婚念頭,每天跟兒子家吃飯,自己單獨居住。就這樣過了幾年,內心十分孤獨,先後患高血壓、慢性胃炎、失眠症、輕度腦梗塞,人變得很顯瘦、萎靡,走路都走不利索了。後來,他提出自己單獨生活、找保姆照顧,兒子同意後,找了一個不到六十歲的單身保姆,陪伴著他生活,為他做飯,陪他說話、散步,兩個月後,他身體和精神狀況大為改善,睡眠好了,血壓也基本正常了,胃病也好了,走路也正常了,與過去萎靡和病態的他簡直判若兩人。
通過老李的獨身生活與有保姆共同生活的前後對比,說明喪偶的老年人,不僅只需要物質生活的滿足,精神生活和生理需要也絕不能被忽略。作為子女,要設身處地的為老年人著想,不能剝奪他們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否則,長期感情壓抑,心靈孤獨,不僅沒有幸福感,還很容易造成心理抑鬱和身體疾病。
對於亟待需要相互溫暖的老年人來說,有無結婚證倒是無關緊要的問題。領了結婚證,也並非就是牢固的紐帶,由於沒有共同子女的維系,如不能情投意合,生活在一起也不會幸福,離婚還涉及財產糾紛。而沒有結婚證,能有恩愛,既解決了兩個老年人的生活和 情感 需求,又照樣可以很幸福的長久相伴。
我也是老人,因孤獨找了一老伴。雙方認可後明言:認識前雙方各自的房屋,存款歸自己所有,與對方無關。我每月拿2千元給女方負責兩人的伙食,房租(公房)水、電氣及雜費都是我出。老伴的退休金自己作主,我從不過問。而她也不主張扯證。我自我感覺良好。表面看起我有點吃虧,但吃虧是福,只要兩人合得來,互相能照顧就行,其它都不重要。
是正確的`我們小區有一對打伙過日子的老人、在一起之前把雙方的子女找到一起約法三章:第一工資放一起花丶到月底了剩多少各一半丶個人支配、弟二條雙方佰年之後通知各自兒女處理後事丶當年老頭75歲`老太太73歲`:老頭今年95了`老太太去年去天堂報到去了、老太太的女兒把後事處理了`老頭還在丶總坐夢`夢見老太太丶這是點形配合比較好的半路夫妻
❺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呢
老年人之間,就算互相傾慕,情愫暗種,想要領證結婚,往往由不得自己主張,多數還是要參考子女的建議。這和年輕人找對象父母有參考權同樣的道理。“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如果老爹娶了個新媽,得不到後輩的接受和認可,那麼這段感情是很難被祝福的。而如果不領證,只是搭夥過日子,子女的態度會更明朗,對黃昏戀的促成更積極些。個中原由,不外乎以下幾點。
老來經濟獨立,身體健康,對老年生活愛情還有著強烈憧憬者。因為經濟獨立,有能力選擇自己想要的人生,就算年華青春不再,依然抱有熱情,希望夕陽絕戀,能塗抹一層亮麗的顏色。經濟不能自足者,有這個想法,怕也難以踐行。
現代的老年人,再婚者算盤也打得賊精。既想互相依靠,又怕遭遇算計,乾脆就同居生活一段時間,合得來則合,合不來則分,不用盡任何法律義務。
❻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沒有對與不對,只有適合與不適合。生活中老年人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的居多。
不領結婚證,作為子女,照顧生病的對方老人和養老是情分,不照顧也是本分。領了結婚證,就有了法律意義的責任或義務,對分配財產問題子女有想法也屬正常現象。
如果雙方子女都已獨立生活,對老人依靠比較小,對老人再婚影響也就會相對限制少一點,生活中老人的困擾也比較少。
不領結婚證,對雙方孩子比較介意老人財產利益的家庭來說,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這不僅對老人好,沒了後顧之憂,對雙方老人的子女也是好事情,子女們不會激烈反對。
2、雙方孩子都能比較體諒父母,領不領證沒什麼影響,也就沒有對錯
作為獨居的老人,孤獨會加劇偏執情緒,變得越來越固執,子女陪不了,老人也無助,這是大多數家庭面臨的現實生活。
搭夥過日子的老人,雙方相處的基礎就是相互照顧、相互陪伴,與對方子女的關系要看緣分,也要看相處,合則聚,不合則少聚。不必太強求雙方相處得很好,客客氣氣、禮貌有分寸就行。
不想領證,最好還是辦個公證,明確雙方的財產歸屬以及一方去世後,老人養老的辦法,避免以後產生糾紛,既傷感情,又耗費精力,雙方會煩惱很長時間,導致身心俱疲。
一般沒有經濟負擔的老人雙方共同搭夥過日子會比較容易相處。
提醒一下老人們:如果女方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男方需要女方生活上給予照顧,在搭夥過日子之前最好有個明確協定。
在女方付出勞動照顧男方的過程中,男方除了提供吃住,最好給對方支付一定的錢數。比如每月或每年給多少錢,約定好就按要求進行處理。
作為經濟補償的方式,能幫助老人解決沒人陪伴的煩惱,有利於老人的身心健康,付出勞動獲得回報也不違反法律規定及道德規范行為。
所以,搭夥過日子沒有什麼不對的。
3、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不牽扯利益關系,老人相處起來也比較簡單
相處之中要求不要太高,也不能要求太苛刻,盡可能相互體貼。
有位阿姨跟老叔相處了二十年,因為癌症老叔交代了後事也安排了產生問題。老叔沒有給阿姨留點什麼,很是傷心,旁人也覺得看不下去。
但有書君覺得,阿姨是為了跟老叔在一起有個陪伴,不圖老叔的財產,自然就不會太傷感。畢竟,有二十幾年的開心陪伴就好,不用圖其它什麼。
相互之間是搭夥過日子的話就要想好,自己也有子女,要靠自己的子女,不可能有繼子女照顧,這是相互的。
明確目的了,關系就很正常,雖然沒有想像的那麼好,但也符合現實的要求。
老年人搭夥過日子的群體中,基本上是雙方子女在飯店裡擺幾桌,舉行簡單的儀式後就住一起,這沒什麼不對的。
不領結婚證適合年紀比較大的老人。年齡越大身體健康越容易出現問題,各家的子女也不願意承擔照顧另一方的責任,還得靠自己的子女照顧。
老人也不會因為利益結合,沒有利益方面的防備之心,晚年生活才能更幸福。
有書君覺得能夠領證結婚是最理想的方式,選擇搭夥過日子不能領證的方式,也不失為是一種解決老人需要陪伴問題的辦法。
老人群體相對於年輕人來說,穩定性更高,搭夥過日子也不會像年輕人那樣可能產生一些相應的問題。
只要雙方老人及子女同意,並有相互的約定,還是比較適合老年人陪伴的需要,以及幫助子女解決陪伴的問題,沒什麼對錯之說,主要看能不能解決問題。
可以避免財產糾紛和家庭矛盾,選擇不領結婚證是目前解決老人想相互陪伴的一種有效方式。
所以雙方老人用搭夥過日子的方式可以相互照顧、陪伴,可以減輕孩子的負擔,又不讓孩子們有後顧之憂,是解決老人需要,要有人陪伴的一種辦法。
實際上這種方式已經得到了許多子女的支持和贊同,說明這是行之有效的解決老年人陪伴需要的辦法。
所以,有書君認為老年人搭夥過日子沒有對錯之說,只有適合不適合。
❼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呢
其實這也並無什麼對錯之分,只要兩個老人過得幸福,子女們不因他們的再婚而鬧矛盾,其實領不領證都是一樣的。只不過不領證的話,可能會讓人覺得對愛人有點不太負責。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的這種做法,其實也並無什麼對錯之分,只要兩個人都同意這種相處方法,並且子女們也同意的話,也是不錯的。畢竟你要讓老人們冒著跟子女決裂的風險,執意要跟愛人領證的話,他們也是無法下定決心的,畢竟他們一輩子都為了子女而活,老了卻因為感情跟子女鬧翻,他們也是做不到的。所以再婚不領結婚證的做法對於他們也是比較適合的做法,只是這種做法對於愛人,卻又顯得不那麼負責,不過只要對方不在意,那也沒多大關系的。
❽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呢
沒有對錯之說,老年人自己覺得開心最重要。人老了不圖別的,就圖身邊有個伴,一起搭夥過日子,活了一輩子,也該按照自己的意願活一回了。婚姻其實就是一張紙,保證不了任何人的幸福,對於老年人而言,那麼不領結婚證,會少很多麻煩。原因如下:
一、老人的子女反對老人領結婚證。
很多老年人再婚困難重重,就是因為子女反對。很簡單,如果老人領了結婚證,那麼他的財產第一繼承人就是配偶,對於老人的孩子來說肯定不樂意,本來財產可以分到挺多的,半路殺出一個女人來分財產,肯定不高興。領了結婚證就會有財產糾紛的煩惱,而不領證卻沒有這種煩惱。
老年人再婚,一般也就是搭夥過日子,也不需要養育孩子,不需要結婚證來保證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他們再婚,只想餘生找個知冷知熱的,自己過日子,也不希望孩子干涉太多,那麼這時候不領證可以規避很多的麻煩。
❾ 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二婚搭夥過日子
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二婚搭夥過日子
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二婚搭夥過日子,在現在這個社會,快餐式愛情是非常盛行的,很少能有一段婚姻能走到頭,很多人結了婚以後都會離婚,特別是一些半路夫妻,下面來看看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二婚搭夥過日子。
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半路夫妻老年該何去何從)
婚姻就是兩個人、三餐、四季的相伴相守。可是,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白頭偕老,有的人走著走著就丟了。
對於人生而言,中年喪偶實為一大痛。失去了伴侶的胚盤,餘生沒了依靠。
本來是兩個人相互扶持的路,突然只剩下自己,茫然四顧、孤獨無依,這種痛是無法言喻的。
經此之後有的人選擇陪伴子女,孤獨終老,有的人選擇找到合適的人,再走一程。
無論選擇哪種生活,心中都不免遺憾與失落。
八旬夫妻相互攙扶去離婚,為何?
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看後心中五味成雜,百般不是滋味。
一對老人相互攙扶著出席離婚案,爺爺89歲,奶奶84歲,一段路兩人相互依靠著走得顫顫巍巍。
可是,到了法院之後,面對工作人員老兩口沒有半句指責對方的話,而是處處說對方的好話。
既然彼此牽掛、互相眷戀又為何執意要離婚呢?
原來,兩位老人是半路夫妻,奶奶與第一任丈夫離婚後遇到了爺爺,那時他剛好中年喪偶,兩個孤獨的人彼此慰藉,就這樣他們帶著各自的孩子走到了一起。
相互扶持的日子過得很幸福,但是隨著他們年齡逐漸增大,這種幸福開始出現裂痕。
年齡大了之後,兩位老人的身體一日不如一日,他們已經無法再生活上照顧彼此,無奈之下他們只好住進了養老院。
在養老院中,看到身邊的朋友相繼去世,兩人心中難掩悲戚,決定回家生活。
可是,回家後,誰照顧他們成了問題。
各自的孩子都表示願意養自己的老人,但是又都不願意同時照顧兩個老人。無奈之下,兩人就想到了離婚。
在調解現場,老爺爺告訴法官,將夫妻二人所剩的3萬多存款都判給妻子,那是他最後能為妻子做的事了。
當再婚夫妻健康不在,養老之路在哪?
老人常說:「半路夫妻,永遠是賊,交身不交心」,可是,半路夫妻,亦如知己,相互體諒、彼此扶持,一起走完人生的後半段。
可是,當他們都老了,無法彼此依靠,需要子女照顧陪伴,無法決定自己的歸屬時,又該如何呢?要弄清這個問題就要弄清楚繼父母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判斷他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標準是繼父母是否父繼子女進行了撫養教育。
根據《民法典》規定:繼父母對繼子女進行了撫養教育的,雙方在法律上和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是一樣的。
所以,如果二老的子女是二老共同撫育長大的,那麼他們就有義務贍養老人。
比起法律的宣判,更讓人心痛的是心中情感的割離。
根據「六普」數據分析,我國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中,男性喪偶老年人佔21.1%,女性喪偶佔46.7%。到203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接近3億人,而空巢老年人家庭佔比或將達到90%。
社科院的某項調查顯示,我國80%的喪偶老年人有再婚的意願,但真正付諸行動而登記結婚的不到10%,有不少老年人選擇了非婚同居的方式來實現其搭伴養老的目的。
為什麼他們會對再婚這件事如此謹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來自子女。
首先,對於子女來說,父母再婚意味著需要贍養一個與自己沒有任何關系的老人,平時無病無痛還好說,一旦身體有點毛病,對方子女們必然會有意見。
畢竟誰也不想吃虧,誰也不想替別人養老人。
加之子女們也有生活的壓力,一遇到需要照顧的情況,子女可能會推卸責任。
再者,父母再婚,難免會觸及到子女的利益。
在電視劇《都挺好》里,蘇大強和蔡根花就是例子,子女總是擔心父母再婚後財產會便宜多方的孩子。
最後,有些子女對自己的親生父母寄託了濃厚的情感,其中一方去世後,無法接受其他人代替她(他)出現在自己的生活中。
父母再婚,子女該如何兩全?
可是,對於喪偶的人來說,子女的陪伴永遠比不上身邊有一個知冷知熱的老伴。
尤其是子女都成家了,老人獨住。一個人面對著空盪盪的家,面對冰冷的房屋想要找個人傾訴的願望會格外強烈。
作為子女的我們該如何讓父母和我們都皆大歡喜呢?
第一,如果是父母中年喪偶再婚,作為孩子既然享受了繼父母的`照顧就有贍養他們的義務。無論對方子女如何,自己做到問心無愧最重要。
第二,如果父母老年喪偶,再婚時可以提前商量好一切事宜。
雙方老人、孩子坐下來,就雙方父母的日常起居、生活費用及日後病痛、養老等事情做好劃分,提前做好打算,好過事發胡亂攀扯。
中國有句話叫「養兒防老」,雖然現在不少人提倡「無恩論」,認為父母養孩子和孩子養父母都應該自發自願。
但是,作為一個人,感恩應該是基本素養。
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這應該是為人子女最基本的。可事實是,生活中有很多人迫於無奈,無法陪父母變老。
隨著父母年華老去,當肉體漸趨衰敗的時刻,他們心裡的孤獨感,會逆向生長,越來越蓬勃,越來越龐大,直至茁壯到先於肉體的衰亡。
作為子女,很多時候無法為他們排遣這種孤獨,所以如果他們有機會遇到那個排遣孤獨的人,別阻止。
畢竟,衰老是每個人的未來之事,到那時,當我們自己也將被孤獨荼毒靈魂,希望那時的你身邊有一個幫你排解孤獨的人。
很少能有一段婚姻能走到頭,很多人結了婚以後都會離婚,就算一開始再美好,也抵不過日後的柴米油鹽醬醋茶,婚姻就是這個樣子。戀愛中可以容忍的小毛病,到了婚姻中,就會被無限放大,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因為他們凡事都要留一手。
首先看看半路夫妻是什麼意思,半路夫妻,是指男女雙方非原配,而是離婚或者喪偶之後的再婚,結為夫妻,屬於「梅開二度」的感情。這種夫妻一看就沒有什麼感情,只是為了孩子,或者為了湊合才在一起的。當兩個人結合後,經常會為了自己的孩子而和對方發生爭吵,別人的孩子再好,始終都不如自己的孩子,所以,最終很難到老。
基本上,這種夫妻是不會交心的,不僅不會交心,而且半路夫妻還會各留一手,一般理解是,兩個人各自有自己的打算和心事,都不肯退讓和遷就,導致矛盾重重,難以白頭到老。再婚夫妻,很多是搭夥過日子,對於金錢就顯得特別的敏感,甚至會問你錢花在哪裡了,每一筆賬都要盤算清楚,這讓人覺得非常低沒有自由,更是讓人覺得煩勞倍增。
頭婚的時候,我們真的以為對方是自己的一生伴侶,所以拚命的對她好,但是等到離婚了,你才會知道原來這只是妄想。再婚心情和頭婚是完全不一樣的。頭婚的時候,我們都抱著美好的願景,許下「執子之後,與子偕老」的承諾,真的相信兩個人會生生世世到白頭。但再婚就不一樣了,已經經歷過一次婚姻失敗,很多人自以為看透了婚姻的本質。
最重要的是,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非常的脆弱。哪有什麼生死相依的感情,有的只是在矛盾面前的相互詆毀,在利益面前的自私自利。可能是因為因為頭婚在心裡留下了創傷,再婚後,沒法做到完全信任對方,總是有意無意防著他什麼,凡事都是先自己留一手。半路夫妻,沒有信任,這樣的婚姻,時間再長,都很難幸福。
一、人老的時候,都需要一個依靠
在人生路上,特別的無奈;每一個人的今天,都不代表著明天;人在年輕的時候,根本就不可能能預料得到,將來的自己會是什麼樣:所以走著走著,自己就變成了一個人;有一些人,因為覺得孤單,因為覺得寂寞,所以又會尋找另一個人,期盼著能有一個說話之人;而這個時候,每一個人,都還能動,還能做吃的,還能賺到錢;可是當不能動的時候,那麼就得要尋找一個依靠。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主要的一個原因,那就是半路夫妻的兩個人,已經有了自己孩子,因為寂寞孤單,才會想著找一個人說話解悶,打發無聊時光;
兩個人還能動的時候,可以生活在一起;但是因為是半路夫妻,沒有共同生育孩子;於是這樣的夫妻,路就走不了多遠;因為當人老了的時候,就得要尋找一個依靠;而這個依靠,男女雙方年紀都大了,想靠也靠不住,於是就一定會分開。
二、最能依靠的人,是自己的孩子
在婚姻生活之中,很多的人總覺得,生孩子只是為了傳宗接代;卻不知道,生孩子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那就是養兒防老;因為不管是任何一個人,在年輕的時候,你有多厲害,可是當你老了的時候,你就依然有心無力;你就算有錢,也總得要有人做給你吃,買給你穿;當你動不了的時候,身邊就需要自己的孩子,在自己的身邊照顧你自己;而其他的人,沒有誰會真心對待你。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你們這一對夫妻,不管你們感情有多深,但是你們沒有共同的骨肉,就註定了你們的婚姻,無法走到更遠;因為當你老了的時候,那麼你的愛人也老了,她照顧不了你了;
在這個時候,能依靠的人,那就是你的孩子;而你愛人能依靠的人,也是她的孩子;所以當你們都老了的時候,只能分開,回到自己孩子的身邊,讓孩子服侍你們安享晚年;所以半路夫妻早晚都要散,就是這個原因。
三、別人家的孩子,是不可能會自找麻煩的
在這個世界上,好人有很多,但是有時候,有心也無力;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會承擔著很大的壓力,會遇到很多的事情;每一個人,不管有沒有能力,都會去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
可是自己無力承擔的責任,也自然不會去撿麻煩;所以說,半路的夫妻,其實就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夫妻在年輕的時候,可以自己做自己吃;然而當年紀大的時候,就再也無法自己做了;除了靠自己的孩子,也別無他法。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因為當兩個人走到老了的時候,男人的孩子,只會承擔男人的撫養責任;女人的孩子,也只會承擔女人的撫養責任;
所以當兩個人老了的時候,不管有沒有感情,都會被強迫分開;男人的孩子,不會去找麻煩,去養女人;女人的孩子,也不可能會去找麻煩,去養男人;這就是一個值與不值的問題,因為跟自己沒有關系,自然也不想自找麻煩。
半路夫妻老了早晚要散;首先,人在老了的時候,都需要找一個依靠;不管年輕的時候,兩個人在一起有多好,但是年老的時候,兩個人彼此之間,都是靠不住的;其次,半路夫妻,到老了的時候,最能依靠的人,那就是自己的孩子;也只有自己的孩子,才必須承擔這一個責任;最後,別人家的孩子,不可能會自找麻煩,因為跟自己無關的事情,也不會沒事往自己的身上套。
❿ 老年人再婚搭夥過日子,該不該再領結婚證
老年人再婚搭夥過日子,個人覺得可以領證,不領證叫搭夥過日子,也叫搭伴養老,兩人身體好的時候,能做到到陪伴,驅散孤單寂寞感,可一旦有一方生了重病需要照顧,另一沒有任何約束,自然會撇下不管。
老年人上了年紀,身體機能下降,患病幾率高,兒女忙於工作無暇分身,那麼這種贍養幫扶對老人是有必須要的,再婚領證約束對方,盡到合法伴侶的幫扶義務。
如果子女擔心財產,想保護老人的利益,在保證對方確實能做到陪伴和幫扶的情況下,制定「婚前協議」,解決各自財產繼承問題,但退休金要老人自己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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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搭夥過日子領結婚證的必要性
1、爭取自己的利益。
老年人還是有領證的必要的,如果選擇了再婚,那麼一定要懂得捍衛自己的權益,可能你的配偶打著小算盤,不和你領結婚證完全是不想把他的財產分給你。
2、要有儀式感。
即使再婚也要有儀式感,人老了更應該讓自己嫁的明明白白,如果沒有結婚證就貿然的去別人家住,那肯定很多亂嚼舌根的人會胡言非語。
3、晚年有個保障。
老年人再婚非常有必要領一個結婚證,因為可以讓自己的晚年一個保障,每個人上了歲數都會有身體不好的那一天,如果你沒有結婚證,那對方就沒有義務照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