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關愛老人的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權益的各項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高齡補貼辦理流程
1、本人申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縣高齡津貼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2、村(社區)審查。村、社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後填寫縣高齡津貼發放匯總表上報各鎮(鄉)。
3、鎮(鄉)審核。鎮(鄉)負責對村、社區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和信息錄入,建立老年人高齡津貼信息資料庫,經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縣老齡辦。
4、縣老齡辦審批。對符合條件的對象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將有關材料退回鎮(鄉),由鎮(鄉)告知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5、鎮(鄉)發放。縣老齡辦根據審批情況將津貼劃撥到各鎮(鄉),各鎮(鄉)實行打卡發放。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婚姻法》
第十五條第三款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第二十二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對於年老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國家對退休老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政務服務優待;(二)衛生保健優待;(三)交通出行優待;(四)商業服務優待;(五)文體休閑優待;(六)維權服務優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八條 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九條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
第三十條 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應當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五條 國家鼓勵慈善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老年人提供物質幫助。
第三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與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其他扶助協議。負有扶養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承擔該老年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3. 老年人有什麼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60至69周歲老年人持《老年證》進入收費的公共文化、教育、科技、體育設施和公園(不含園中園)、園林、旅遊景點等公共場所,實行半價優惠,「重陽節」當日免費; 7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持《老年優待證》實行免費。(二)60至69周歲老年人持《老年證》乘坐城市公共電、汽車(不含小公共汽車、快軌、地鐵和旅遊專線車),享受所乘線路普通票價的半價優惠;70周歲以上老年人持《老年優待證》享受免費優待。鐵路、公路、水路、航空客運售票窗口應設置「老年人優先」的標志,並憑證優先檢票、進站。候車(船、飛機)室及城市公交車上應設置一定數量的老年人專座。(三)老年人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就醫,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享受優先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葯、住院的優待。(四)老年人不承擔各種社會集資、籌資、籌勞任務。(五)老年人免費使用收費的公共廁所;各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廁所為老年人免費使用提供方便。
特困老人有什麼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七條 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提倡、鼓勵義務為老年人服務。
4. 政府對老年人的政策措施
法律分析:社會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務政策對老年人予以適度傾斜。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要在保障「三無」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務需求的基礎上,優先照顧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老年人。
法律依據:《關於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辦法》
第七條 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對90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月發給100元的高齡津貼,對百歲及以上老年人每月發給200元的高齡津貼。
第八條 建立居家養老福利服務制度,為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
第九條 大、中型醫療機構對老年人就醫提供"六優先"(掛號、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葯)服務。
5. 老年人有什麼優惠政策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在退休之後可能會得到一些優惠政策,那麼國家對退休老人有哪些優惠政策?相關的規定是怎樣的?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國家對退休老人有哪些優惠政策(一)政務服務優待
1.各地在落實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務政策時,應對老年人予以適度傾斜。
2.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3.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要在保障「三無」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務需求的基礎上,優先照顧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老年人。
4.各地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要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要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5.各地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時,要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優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優先幫助符合條件的老年人進行危房改造。
6.政府有關部門要為老年人及時、便利地領取養老金、結算醫療費和享受其他物質幫助,創造條件,提供便利。鼓勵和引導公共服務機構、社會志願服務組織優先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7.政府有關部門在辦理房屋權屬關系變更等涉及老年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時,應依法優先辦理,並就辦理事項是否為老年人的真實意願進行詢問,有代理人的要嚴格審查代理資格。
8.免除農村老年人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任務。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同意,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納入國家和地方濕地保護體系及其自然保護區的重要濕地除外。
9.政府有關部門要完善老年人社會參與方面的支持政策,充分發揮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10.對有老年人去世的城鄉生活困難家庭,減免其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或者為其提供基本殯葬服務補貼。對有老年人去世的家庭,選擇生態安葬方式的,或者在土葬改革區自願實行火葬的,要給予補貼或獎勵。
(二)衛生保健優待
11.醫療衛生機構要優先為轄區內65周歲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費體格檢查和健康指導,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定期對老年人進行健康狀況評估,及時發現健康風險因素,促進老年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積極開展老年疾病防控的知識宣傳,開展老年慢性病和老年期精神障礙的預防控制工作。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
12.鼓勵設立老年病醫院,加強老年護理院、老年康復醫院建設,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設立老年病科。
13.醫療衛生機構應為老年人就醫提供方便和優先優惠服務。通過完善掛號、診療系統管理,開設專用窗口或快速通道、提供導醫服務等方式,為老年人特別是高齡、重病、失能老年人掛號(退換號)、就診、轉診、綜合診療提供便利條件。
14.鼓勵各地醫療機構減免老年人普通門診掛號費和貧困老年人診療費。提倡為老年人義診。
15.倡導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之間建立業務協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協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為老年人提供便捷、優先、優惠的醫療服務。
16.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申請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范圍。
(三)交通出行優待
17.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客運,要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
18.交通場所和站點應設置老年人優先標志,設立等候專區,根據需要配備升降電梯、無障礙通道、無障礙洗手間等設施。對於無人陪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給予特別關照。
19.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應為老年人提供票價優惠,鼓勵對65周歲以上老年人實行免費,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覆蓋全體老年人。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優惠辦法,對落實老年優待任務的公交企業要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20.倡導老年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公司對參保老年人應給予保險費、保險金額等方面的優惠。
21.公共交通工具要設立不低於坐席數10%的「老幼病殘孕」專座。鐵路部門要為列車配備無障礙車廂和座位,對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訂票和選座位提供便利服務。
22.嚴格執行《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和《養老設施建築設計規范》等建設標准,重點做好居住區、城市道路、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館、旅遊景點等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優先推進坡道、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適當配備老年人出行輔助器具,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適的生活和出行環境。
23.公廁應配備便於老年人使用的無障礙設施,並對老年人實行免費。
(四)商業服務優待
24.各地要根據老年人口規模和消費需求,合理布局商業網點,有條件的商場、超市設立老年用品專櫃。
25.商業飲食服務網點、日常生活用品經銷單位,以及水、電、暖氣、燃氣、通訊、電信、郵政等服務行業和網點,要為老年人提供優先、便利和優惠服務。
26.金融機構應為老年人辦理業務提供便捷服務,設置老年人取款優先窗口,並提供導銀服務,對有特殊困難、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務或上門服務。鼓勵對養老金客戶實施減費讓利,對異地領取養老金的客戶減免手續費。對辦理轉賬、匯款業務或購買金融產品的老年人,應提示相應風險。
(五)文體休閑優待
27.各級各類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向老年人免費開放。減免老年人參觀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的門票。
28.公共文化體育部門應對老年人優惠開放,免費為老年人提供影視放映、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圖片展覽、科技宣傳等公益性流動文化體育服務。關注農村老年人文化體育需求,適當安排面向農村老年人的專題專場公益性文化體育服務。
29.公共文化體育場所應為老年人健身活動提供方便和優惠服務,安排一定時段向老年人減免費用開放,有條件的可適當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體育服務項目。提倡體育機構每年為老年人進行體質測定,為老年人體育健身提供咨詢、服務和指導,提高老年人科學健身水平。
30.提倡經營性文化體育單位對老年人提供優待。鼓勵影劇院、體育場館為老年人提供優惠票價,為老年文藝體育團體優惠提供場地。
31.公園、旅遊景點應對老年人實行門票減免,鼓勵景區內的觀光車、纜車等代步工具對老年人給予優惠。
32.
老年活動場所、老年教育資源要對城鄉老年人公平開放,公共教育資源應為老年人學習提供指導和幫助。貧困老年人進入
老年大學(學校)學習的,給予學費減免。
(六)維權服務優待
33.各級人民法院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要依法及時立案受理、及時審判和執行。
34.司法機關應開通電話和網路服務、上門服務等形式,為高齡、失能等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報案、參與訴訟等提供便利。
35.老年人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需要律師幫助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依法獲得法律援助。對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要簡化程序,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和指派。各地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度放寬老年人經濟困難標准,將更多與老年人權益保護密切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蓋面。
36.要健全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體系,不斷拓展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渠道,科學設置基層法律援助站點,簡化程序和手續,為老年人就近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條件。
37.老年人因追索贍養費、扶養費、養老金、
退休金、撫恤金、醫療費、勞動報酬、人身傷害事故賠償金等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司法救助,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可依法裁定先予執行。
38.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
二、老年優待證是一個國家、政府為了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按照規定給予老人的一種優惠、照顧,給老年人一種享受和待遇。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退休的話一般是買了
60歲,如果滿60歲是可以辦理老年優待證的,這個就屬於退休老人的一些優惠政策,在我們國家政府服務以及出行上面都是有優惠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