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建民營養老院以盈利為目的嗎
大部分具有盈利性質。
其中,公辦養老院是由國家籌辦,具有福利性質,主要針對人群是社會弱勢群體、三無老人、五保戶老人,特困、殘疾老人等優先,具有區域性,需要當地戶口才可入住。一般都是需要排隊等候,而且排隊時間普遍較長。
民辦養老院與公辦養老院相比,收費會比較高一些,畢竟大部分資金都是企業家自己投資建立的,屬於重資本投資,所以收費會相對貴一些。
B. 敬老院為什麼要公建民營
公建民營作為激發公辦養老機構活力和促進社會力量參與的重要途徑,正不斷受到國家及地方政府的重視,各地區也積極探索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發展的運作模式。.一、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的背景.(一)公辦養老機構功能定位及存在問題.1.功能定位我國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公建民營是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的主要方式。但養老機構改革出現諸多問題,明確公建民營後機構的公益屬性和職能、風險防範措施、設施使用費的計算和收益屬性等,是實現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的重要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對養老機構的管理,促進養老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設立並依法辦理登記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機構。
第三條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條養老機構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應當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相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養老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六條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孤老優撫對象和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第七條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養老機構提供捐贈和志願服務。
第八條民政部門對在養老機構服務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C. 95後大學生畢業後創辦免費養老院還帶電競室,養老院靠什麼盈利
養老院主要靠經營性收入、政府性補助盈利。
一般養老院多是「公建民營」方式。要確保盈利首先成本要計算好。養老院成本主要指護理員工工資,這個是最大的成本。其次,是租金。收入主要來源於老人入住的護理費。所以,盈利只要確保收取的護理費大於租金和員工工資。還有個時間成本問題,可能剛開始入住率並不高,這些都是要考慮的。所以,要確保時間成本回收快,就要加大宣傳,讓更多的老人入住。
D. 公辦養老院和民辦養老院哪個好
公辦養老院成本低,收費低,節約了拿地和建設等方面的成本,工作人員穩定,加之版收權到的補助等因素,養老院自身資金壓力較小,無需考慮開資成本,而許多公辦養老院是在城市發展之前建設的,隨著城市發展,養老院在城市中心位置,地理位置好,老人入住的花費肯定便宜,是帶有公益性的。這種天然的不平衡,又占據了天時地利的優勢,造成了公辦養老院基礎好,硬體好,資金充裕,提供的服務質量較高,最後變成一床難求,很多老人也願意入住。
目前民辦大多都是租賃或是購買土地,政府不會無償補給。建設成本比較高,而且土地都是偏遠地方,交通設施差,周圍配套不齊全。護理人員缺少,沒有專業的教育培訓機構培訓專業的護理人員,很多管理者和護理者多是半路出家,文化程度不高,年齡偏大,工資收入偏低,在護理或是管理時難免出現失誤,在經營的過程中不得不考慮成本,所以導致了民辦養老院價格居高不下,而且服務質量難提高的困局。
E. 公辦的養老院與民營的養老院的區別
公辦養老院多位於市區內,交通十分便捷;民辦養老機構選址靈活,有的在周邊區域,較為偏遠。
2.公辦養老院管理規范,護理人員都受過專門培訓;民辦養老機構的工作人員流動性相對較大,在服務質量上可能出現參差不齊的狀況。
3.公辦養老院有政府資金補貼,屬於社會福利機構,收費一般比較便宜;民辦養老機構自負盈虧,為了維持運作,價格通常要高一些。
4.相比之下,平民化、大眾價的公辦養老院顯然更受生活節儉的老人們歡迎。
拓展資料:
民營養老院,相對於公辦養老院。民營養老院,是由民間團體或這個人主辦,再就是民辦公助式的養老組織、機構。[1上世紀60年代初,軍烈屬殘廢軍人才能入住,那是公辦的,相繼五保戶也可以入住了(改革後)。1988年,全國農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個縣(縣級市)在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辦起了敬老院。
F. 敬老院公建民營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對於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在吃、穿、住、醫、葬方面對這類群體給予一定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五保戶分為散養和集中供養。
法律依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G. 國家關於民辦養老機構的法律政策
一、 興辦民營社會福利機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固定的服務場所;
2、服務場所符合國家建築設計、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國家對老年人、殘疾人
、孤兒的生活和活動場所的建築設計有特殊規定的,還須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分別符合相應的規定;
3、床位數量為30張以上;
4、有與服務項目相適應的宿舍、餐廳、衛生間、浴室、活動場所及供暖設備;
5、開辦經費按床位計算,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6、每一名從業人員平均服務的生活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6人,平均服務的生活不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3人;
7、護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8、機構的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9、擬任的法定代表人無拐賣人口、虐待、遺棄、詐騙、強奸以及其他嚴重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犯罪記錄和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記錄;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需提供的材料:
1、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三、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申請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
8、法律、法規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H. 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如何收取租金
法律分析:1、以公建民營方式運行的養老機構,應採用招投標、委託運營等競爭性方式確定運營方,具體服務收費標准由運營方依據委託協議等合理確定。
2、鼓勵政府通過向民辦養老機構購買服務的方式承擔保障對象養老服務,相關收費政策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3、制定、調整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准,應以扣除政府投入、社會捐贈後的實際服務成本為依據,按照非營利原則,並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核定。在推進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基礎上,逐步實現按照護理服務等級分級定價。
4、養老機構應將收費項目、收費標准等內容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建有門戶網站的同時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養老機構基本設施與條件、服務內容與等級、收費項目與標准等事項。
5、根據實行市場定價的收費標准應保證相對穩定,並提前告知服務對象。養老機構事前應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書面服務合同,確保老年人知情權和選擇權,並定期提供費用清單和相關費用結算賬目。對合同期內退養的老年人,收費結算按照合同約定執行。養老機構不得違反老年人意願強制服務,強制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與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其他扶助協議。 負有扶養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承擔該老年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I. 公建民營養老院的風險
主要涉及長者護理級別的評估與界定、長者家屬的擔保權與代理權問題、長者及其家屬信息的有效性問題、合同有效期限與合同變更問題。
2、開養老院的硬體設施風險
園區內硬體設施應達標,規范其日常管理、使用、維護流程。
3、開養老院的政策風險
及時關注政府政策的更新與發布,如民政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大檢查。
4、開養老院的消防安全風險
消防通道、應急演練、消防設施
J. 有了「公共、公建民營」模式,中國養老院終於開始賺錢,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有了“公共、公建民營”模式,中國養老院終於開始賺錢,這當然是件好事。
養老護理行業以後的發展前景也是非常好的,現在有很多政府也會給這些從業的年輕人很多的福利待遇,這也是很多年輕人選擇投身到這個事業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