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甘肅省養老金最新政策
第一條 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促進老齡事業發展,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老年人權益保障以及相關工作,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法律、行政法規對老年人權益保障已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三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老年人社會保障制度和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環境,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建立與老年人口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經費保障機制;
(三)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不低於百分之六十的資金用於支持養老服務;
(四)制定養老服務規范和標准,配置轄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養老服務信息網路;
(五)培育和發展養老服務產業;
(六)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老齡事業發展;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第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任務的組織落實,並確定專職工作人員負責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和巡訪制度,開展敬老、養老、助老的宣傳教育活動和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第八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社會各界應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廣泛開展敬老、養老、助老宣傳教育活動,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
青少年組織、學校和幼兒園應當對青少年和兒童進行敬老、養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治教育。
廣播、電視、報刊和互聯網等媒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生活,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和尊重、優待、服務、贍養老年人先進事跡的宣傳,為老年人服務。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老年人組織、侵害人所在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老齡工作機構或者其他職能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單位應當及時受理。舉報人要求回復的,受理單位應當及時回復處理結果。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敬老、養老、助老成績顯著的組織、家庭或者個人,對參與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老年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十一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第十二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應當尊重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權利,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其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十三條 老年人配偶應當依法履行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應當依法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履行扶養義務。
第十四條 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照料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回家看望老年人,通過電話、網路、書信等方式問候老年人,妥善安排老年人生活和家庭勞務事宜。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陪護休假的權利。
第三章 社會保障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第十七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對患病、殘疾、失能(失智)等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政府有關機構應當提供上門服務。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政策,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
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納入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等范圍,給予扶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定額或者全額補貼。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八十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高齡津貼最低標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落實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並加強與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政策的銜接。
第二十條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去世後火葬的,符合國家和本省惠民殯葬規定條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免費提供基本殯葬服務。
第四章 社會服務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優先安排養老服務設施用地。
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第二十三條 新建城區和新建住宅區的養老設施,應當與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舊城區和已建成的住宅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養老服務設施未達到建設規劃標準的,應當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進行配置。
㈡ 老人優待證有什麼待遇
老年人滿足條件之後可以辦理老年優待證,通過優待證可以享受到當地的很多優惠政策,這點大家都知道。那麼具體的優惠政策有哪些呢?很多人都不清楚,這需要我們通過本文來進行了解,才能知道這方面的規定。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㈢ 甘肅高齡補貼2021發放標准
根據甘肅省統計局公布的《甘肅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第四號)》文件我們可知,截止到目前甘肅省常住人口為25019831人,60歲及以上人口為4260991人,佔17.03%,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3147817人,佔12.58%。
2、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59個百分點,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35個百分點。
3、通過兩組數據對比我們也能看出,甘肅省近幾年老齡化趨勢呈不斷加深的趨勢,但是同全國平均水平來看,甘肅省60周歲及以上人口佔比低於全國平均水平1.67個百分點,說明甘肅省的老齡化程度相對並不嚴峻。簡單換算一下,平均每100個人當中,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有18名或65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有13名。
甘肅省針對高齡補貼標准
1、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金額為25元;
2、年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60元;
3、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100元。
作為甘肅省會蘭州市,將高齡補貼劃分為4個檔次,並且在補貼的金額上做了適當的上浮:
1、年滿80-8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50元;
2、年滿90-94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80元;
3、年滿95-9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100元;
4、年滿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160元;
綜上所述,關於甘肅高齡補貼2021發放標準的問題,建議參考以上內容,不同的年齡工資補助的標准也是不同的。建議根據情況而定,我國的高齡補貼還是非常不錯的,給了老人一個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㈣ 養老金65歲以上高齡補貼
對於已滿65歲以上的人員,補貼標准如下:
1、養老金。
大部分地區對65歲以上老人額外增加基礎養老金待遇。比如,長沙地區,對於65歲至75歲的參保人員,每月加發5元;對於76歲至85歲的參保人員,每月加發10元;對於86歲以上的參保人員,每月加發20元。
2、高齡補貼。
目前,31個省市自治區建立了高齡津貼制度。一般要年滿80周歲才能申領,但沒有統一標准。有些地區比如像上海降低了年齡標准,年滿65歲就可以領取,每年可以領取900元左右的補貼。
3、失能老人補貼。
失能老人是指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為三檔。因每個地市經濟發展情況和國家補貼發放情況不同,補貼標准也有所不櫻宏同。
4、免費體檢。
對於65歲以上的老人,國家規定每年提供免費體檢活動一次。
5、免費乘坐公共交通。
65周歲以上老人可以憑借脊宏冊免費乘車卡乘坐市內公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第三十一條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絕碼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第三十四條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㈤ 蘭州公交老年卡乘地鐵怎麼收費665歲老年人怎麼樣才能乘坐地鐵
蘭州65歲以上辦理了老年卡的老人乘坐地鐵可以享受5折優惠。如果是節假日以及工作日的非高峰時段,還可以享受免費的待遇。
㈥ 年滿六十歲辦老年證有什麼待遇
坐標江蘇無錫,60歲的老年人坐公車半價。這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