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都是七十多老人發生性關系,被女兒抓住,要男方5干塊錢是否合法
都是七十多的老人發生性關系,只要是雙方自願的,就不違法,被女兒抓住,要男方五千塊錢肯定是違法的,這就涉嫌敲詐勒索,可以去派出所報警。
⑵ 哈爾濱女子強行與老人發生關系,遭拒後暴打老人,女子受到了什麼樣的懲罰
哈爾濱女子強行與60歲老人發生關系,遭拒後暴打老人,該女子觸犯了我國法律,犯有「賣淫嫖娼罪」跟「搶劫罪」數罪並罰,最終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兩個月。
孫某某是哈爾濱市道外區一個橋下停車場的收費員,雖然已經60歲了,但工作上勤勤懇懇,沒有出現過什麼大的過錯,然而在2014年的一天晚上,孫某某經歷了他人生中最離奇的一件事情。
事情要從女子王某說起,孫某某與王某有過一面之緣,知道她是自己同事的鄰居,所以大晚上的,孫某某在值班室看到王某,也沒有選擇忽視,與王某打了招呼,但哪成想,王某竟走了進來,強行「推銷自己」,稱只要50元,可以發生關系。
有人說,錢乃萬惡之源,它能讓人放棄底線,做出非法的行為,不計後果,可一旦犯罪,又怎麼可能不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終不過是害人害己。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本案中的王某也應當尋求到一條正確的道路獲取錢財,而不是靠出賣身體或搶劫非法佔有錢財。
此事的發生,也在親歷者孫某某的心中留下了不小的震撼,報警時都是崩潰的。不過法治社會,我們是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孫某某的做法並沒有過錯。
⑶ 陝西男子與71歲聾啞老太強行發生性關系,該男子會受怎樣的懲罰
尊老、敬老、愛老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孩子在外打工,七旬老太就一個人獨居,一直以來也都還算是生活平靜,可是不料卻在路上慘遭變態男子給凌辱強奸了!
檢方認為,劉某某違背婦女意願,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劉某某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適用從寬處理;其犯罪對象為老年人、殘疾人,應酌定從重處罰。建議對劉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⑷ 哈爾濱女子強行和老人發生關系,稱只要50元,遭拒後毆打老人,結果呢
哈爾濱女子強行和老人發生關系,並毆打老人的結果:作為一個90後,強行和花甲老人發生關系遭拒後還毆打老人,實在是令人震驚。這位女子的真正目的其實是為了搶奪老人身上的錢財,她的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的法律,最終她也受到了處罰,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兩個月,可以說是自食其果。
事情發生的前因後果
這位已經60歲的老人,孫某是停車場的收費員,在某天工作的時候,突然一位90後的年輕姑娘走上前來,稱自己只要50元,想要和這位老人發生關系,但是孫某十分意外,如此年輕的姑娘竟然做這種工作,最重要的是這位女子表示,在事情發生之後,必須要支付他50元錢。
面對這樣的情況,他表示自己並不願意,自己雖然干著停車場的工作,但是工資都是有數的,他也並非是工資太高的階層,況且作為一個老實人,他也無法接受自己身上出現如此離奇的事情,這個女子遭到拒絕之後非常的憤怒。
筆者寄語:
現如今是法治社會,當我們在生活當中遇到很多事情的時候,我們要敢於使用法律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⑸ 哈爾濱女子強行與老人發生關系,還暴打老人,她為何這樣做
哈爾濱一女子強行與60歲老人發生關系,老人並沒有這方面的想法,於是拒絕了該女子的要求,該女子反復強調這筆交易只需要50元。老人認為自己老了,所以不願意進行這筆交易,該女子惱羞成怒,暴打了老人一頓,該女子200斤暴打乾瘦如柴的老頭,並且他搶走了老人身上的錢財和手機,事後老人選擇了報警。
有句話說得好,女孩子出門在外要保護好自己,而隨著女流氓越來越多也延伸出另一句話,男孩子要好好保護自己,此次案件可以概括為老人要好好保護自己。老男人相對而言能力比較弱,沒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在哈爾濱就發生了這樣一起事件,年輕的女子欺負老人。
每個人都應該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好好的生活,要有尊嚴的活下去,像該案件的女子王某這樣拋棄尊嚴去掙錢,會讓人瞧不起。
⑹ 哈爾濱女子與老人發生關系被拒,隨後暴打老人並搶劫,你怎麼看女子的做法
女子的做法,刷新了我的三觀,看到這個標題時候,我就在想,到底是什麼樣一個女子,才能夠做出這樣舉動。90後妙齡女子主動投懷送抱,遭到老人拒絕後,竟然還惱羞成怒,做出暴打搶劫老人的舉動。
從這位女子身上,以及她的行為中,我看不到任何與女性有關的自尊自愛。這位女子不僅法律意識淡薄,對於自己名聲也很不愛惜。尋常情況下,極個別妙齡女子只會對帥哥、富二代投懷送抱,對老人這樣式的,筆者還是第一次聽到。
對於這樣一件事情,你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