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院的房屋建築有哪些
養老院的房屋建築有哪些需要滿足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第4條是具體的設計標准規則:
4 建築設計
4.1一般規定
4.1.1 老年人居住建築應按老齡階段從自理、介助到介護變化全過程的不同需要進行設計.
4.1.2 老年人公共建築應按老齡階段介助老人的體能心態特徵進行設計。
4.1.3 老年人公共建築,其出人口、老年所經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設施,以及衛生間和休息室等部位,應為老年人提供方便設施和服務條件。
4.1.4 老年人建築層數宜為三層及三層以下;四層及四層以上應設電梯。
4.2 出入口
4.2.1 老年人居住建築出人口,宜採取陽面開門。出人口內外應留有不小於 1.50m x l.50m的輪椅迴旋面積。
4.2.2 老年人居住建築出人口造型設計,應標志鮮明,易於辨認。
4.2.3老年人建築出人口門前平台與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於0.40m,並應採用緩坡台階和坡道過渡。
4.2.4緩坡台階踏步踢面高不宜大於120mm,踏面寬不宜小於380mm,坡道坡度不宜大於1/12。台階與坡道兩側應設欄桿扶手。
4.2.5當室內外高差較大設坡道有困難時,出人口前可設升降平台。
4.2.6出人口頂部應設而篷;出人口平台、台階踏步和坡道應選用堅固、耐磨、防滑的材料。
4.3 過廳和走道
Ⅱ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人員配備
院長一名
秘書2名 負責接電話並處理一些事務
護工若干,根據老人的情況決定多少
廚師若干,最好懂營養調配
服務員若干
保潔若干
Ⅲ 2017年申辦養老院新政策及標准
養老院的數目有限,所以民辦養老院逐步受到關注,2017年申辦養老院新政策及標準是什麼?辦理養老院又有什麼新政策?我整理了申辦養老院的新政策與標准給大家,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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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申辦養老院新政策及標准基本原則
深化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干預,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激發各類服務主體活力,創新服務供給方式,加強監督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堅持保障基本。以政府為主導,發揮社會力量作用,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加大對基層和農村養老服務的投入,充分發揮社區基層組織和服務機構在居家養老服務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個人承擔應盡責任。
注重統籌發展。統籌發展居家養老、機構養老和其他多種形式的養老,實行普遍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相結合。統籌城市和農村養老資源,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衡發展。統籌利用各種資源,促進養老服務與醫療、家政、 保險 、 教育 、健身、旅遊等相關領域的互動發展。
完善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大力發展養老服務業,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合理的各類養老服務和產品,滿足養老服務多樣化、多層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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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養老院優惠政策社會力量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辦福利機構)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社會福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調動了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的積極性,維護社會辦福利機構的合法權益,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申請社會福利機構時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申請書 、可行性研究 報告 ;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有床位補貼和一次性建築補貼,免徵稅。
民辦養老院優惠政策
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11部委《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 號)中規定社會辦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落實財政補貼,並納入各級財政預算。採取有償方式用地,但適當降低收費標准。減免土地管理費,統一規劃。在社會福利項目、設施工程收費上酌情減免,並在相應稅收上給予優惠政策。與此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加大對社會福利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的貸款力度。各級單位、團體、個人限額內的捐款稅費可以免除。用水、用電採取最優惠價格,相關部門應給予照顧。重視、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為他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暫免公益事業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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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申辦養老院的申請條件及注意事項
一、申辦條件
1、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 通知書 ,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3、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
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補充說明:
現在國家鼓勵民間投資做福利事業,你要先到當地民政部門咨詢,具體要問:用地,貸款,稅務,工商,國家有什麼補貼政策等,這些都是民間投資者應該享有的優惠政策.
國家現在已經頒布了這方面的政策,,但跟當地的地方財政有關.總的說國家,地方是鼓勵,支持民間投資興辦養老院的!
還需要說明的就是:所謂資質證明就是說你必須具備辦理養老院的條件,硬體軟體缺一不可!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建築設計規范。
目前我國已有的大型養老機構一般都能按照建設部、民政部聯合頒布的《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和施工,較為科學合理的考慮了消防、通風、內部無障礙交通等問題,以及卧具、飲食、娛樂、醫療等功能配套。
2)醫療護理上的優勢較為明顯。由於大型養老機構具有規模優勢,較為容易吸引一些有專業知識和 經驗 的醫療人員加盟,從而提高了醫療護理的服務水準。特別是對那些有多種疾病的高齡老年人,可以使之有醫療保障的安全感。
3)休閑環境較好。大型養老機構在規劃設計時,一般都會結合自有土地、空間的實際情況,建設一些適合老年人活動的場所, 種植 一些花草樹木,以營造一個幽雅休閑的環境。而這一切又都是老年人,特別城市中生活的老年人和子女最為關注的。
養老機構配套功能完善的重點在兩個方面:
(1)醫療護理服務的配套。民政部門規定養老機構要配套設立醫療室,但醫療室能真正滿足老年人的疾病治療和特殊護理要求嗎?顯然是不夠的。就大型養老機構而言,入住的大都是在70歲以上的高齡老年人。為什麼會出現高齡老年人居多的現象呢?一般是由家庭護理的成本和照顧難度決定的。只有家庭護理成本與養老機構收費相當時,或由於老年人身體狀況需要醫療護理時,子女才會送老人入住養老機構。這就對養老機構的醫療護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簡單的醫療室是無法滿足需要的。試想500多名70歲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有50%的身體都有一些疾病,需要吃葯、打針;至少有25%的老年人需要進行留醫觀察治療,這樣的病患者就診和住院規模,應有一級甲等以上醫院與配套。因此,大型養老機構必須通過合作,或獨立申辦老年病醫院的方式,才能達到醫療護理功能上的配套和完善。
(2)飲食的科學合理套配。
養老機構的食堂首先必須按照衛生防疫部門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裝修,滿足基本的衛生要求和操作流程。其次,要針對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的特殊要求,科學制定營養食譜,合理控制飲食數量和種類。
這條道路好走嗎?不好走,很艱難。主要存在問題有如下方面:
1、投入大,回收期長。
既然養老機構產業化方向是規模經營、品牌經營,那麼投入產出情況如何?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事實是,大家都認為養老行業是一個朝陽行業,是有發展前途的,市場非常巨大,競爭格局尚未形成,總需求大於總供給。可為什麼沒有人願意跨入這行業,特別是一些有實力的企業集團和個人不願意投資呢?道理很簡單,因為投入大,回收期長,無利可圖。我們拿一個同等規模的養老院項目與房地產項目做一個比較,其結果就顯而易見。假設在某市有一塊10000萬m2的土地,容積為3%,建築面積30000 m2。養老院項目扣除減免的征地補償費,建築成本約1770元/ m2,總投資約5300萬元,資金成本為年利率6%。養老院的規模按1000張床位計算,回收資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一次性設備購置費,人均收費約8000元,10年的周轉率為3次,共計約2400萬元;床位費每人每月500元,10年入住率按100%計算共計約6000萬元;其他收入抵扣經營成本。這樣養老院項目回收投資需要10年,而且沒有盈利。而房地產項目的建築成本約2170元/ m2,總投資約6500萬元,房屋銷售價格3500元/ m2,回收資金約1.05億元,包括建設期和銷售期在內大概需要2年半到3年時間。結果房地產項目3年內不僅可以收回投資,還可獲取約4000萬元左右的利潤。
2、租賃經營融資困難。
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投資興建養老機構不符合我國現階段投入產出的經濟效益常規做法。那麼,租賃房屋經營養老機構則是一個較為理想的選擇。這可以把近期的巨大投資,轉化為分期的租金支出。但是,如果是一個完整的房地產項目,他人又怎樣會轉租給別人呢?答案只有一個,那一定是多年的“爛尾樓”。要完成一個“爛尾樓”項目,仍然需要較大的投資。由於是租賃來的房屋,只有經營權,沒有所有權,投入的資金必然被占壓,不能通過抵押貸款等方式,將資金盤活,周轉使用。因此,租賃經營融資困難是必然結果。我們以廣州市良典養老院的經營情況為例。廣州市良典養老院2002年承租了一棟94年的九層賓館“爛尾樓”,建築面積20000 m2,佔地面積8000 m2,租期20年。有200多個房間,可設養老床位650張,每月租金近20萬元,改造、擴建總投資約1500萬元,投資回收期需要6年以上。雖說目前該院經營狀況良好,但是由於股東投資能力有限,不得不放棄原有經營的其他產業。由於經營權不能抵押貸款,為了籌措養老院的流動資金,股東只得向朋友借款,甚至將個人的住宅也做了銀行抵押貸款。這就是養老機構在產業化進程的寫照,是產業化進程中的融資難點問題。
3、醫護人才引進難
大型養老機構的服務重點是醫療護理服務,而要引進有經驗的、中高級專業醫護人員難度較大。在醫院有一套較為完整的專業技術職稱晉升機制,如果某位專業醫護人員到養老院的醫療康復室工作,要想從初級職稱向中高級職稱晉升,這幾乎是不可能。因此,大型養老機構不僅不能吸引專業醫護人員加盟,也很難培養出自己的醫護隊伍。例如,廣州市良典養老院引進一名主任醫師出任院長,由於醫療衛生體制管理的原因,只得被迫辭去公職,放棄近30年的工齡和相應的福利待遇。
4、經營風險大。
隨著人們的法律意識的逐步增強,粗放式的醫療護理已經不適合養老機構規模經營的發展需要。由於大型養老機構的企業規模較大,人們認為其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賠償能力,因此對於醫療護理過程中的失誤和不當,老年人的子女往往不容易包涵和諒解,甚至有意將矛盾激化,向醫療事故糾紛的法律程序方面推進,最終導致養老機構的賠償。當然人們法律意識增強有其積極一面,但養老機構由於醫療條件、人員素質的原因往往處於弱勢狀態。從主觀角度來看,大型養老機構都願意開辦與之規模相配套的老年病醫院,但衛生部門的 規章制度 、審批程序等並不能予以支持,客觀上加大了大型養老機構的經營風險。
三、政府在養老機構產業化過程中的導向與支持
養老機構長期以來被人們認為是福利機構,是政府和集體的事,是慈善機構的事。要使之企業化運營,走產業化道路,也並非一件易事。特別是規模經營、品牌發展,更離不開政府的倡導、產業發展方向的定位和優惠政策的支持。在此我們衷心希望政府能在如下方面多做一些工作:
1、轉變養老觀念的宣傳。
我國幾千年來,儒家思想一直倡導:“養兒防老,積谷防飢”、“孝道治天下”等。在這些思想意識的引導下,人們普遍認為只有沒兒沒婦的人,才會進敬老院、養老院。如果誰的父母、長輩進了養老院,就會被認為是不孝,老人家進了養老機構也會覺得臉上無光。隨著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細化、家庭結構的變小、子女工作和學習壓力的增大,客觀上已形成養老必須社會化的趨勢,這不再是孝道的問題,而是社會進步的表現。送老人進養老機構是子女孝道的體現,政府支持發展養老機構是對人民群眾的關愛。因此,政府應該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在養老機構養老的好處和必然性,引導和培育養老消費市場的發展。
2、積極培育和支持養老機構的主力軍。
政府的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到,養老的問題不僅是那個家庭的問題,而是一個普
遍存在的社會問題。它直接影響人們的工作和學習,影響家庭的和睦,社會的安定。只有作到未雨綢繆,培育和支持一批大型養老機構規范發展,形成養老集團,成為引導養老消費市場的主力軍,才能制止亂收費和不合理行為。政府工作重點是監督、檢查國家現存的優惠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並協調解決一些實際困難,營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和投資環境。
3、拓寬發展養老機構的資金 渠道 。
在現有各級政府財力不足的情況下,應設法拓寬發展養老機構的資金渠道。可以考慮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民政部門建立專項發展基金。由財政撥款,民政部門管理,但不直接用於養老機構。而是委託銀行向有條件、有可能發展成為養老骨幹企業的機構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由銀行幫助控制資金風險。二是在民政部門主導的慈善機構中,設立養老基金會,通過向社會募集來籌措資金,由養老基金會作為投資代表,參股或控股一批大型養老機構。這樣既可以解決養老機構發展的資金需要,又可以通過養老企業的股東會、董事會來控制和引導養老機構,使之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政策穩健發展。
4、協調解決醫護人員隊伍的建設問題。
醫護人員隊伍的建設是制約養老機構發展的大問題,解決的不好不僅會產生很多醫療糾紛,而且會讓很多投資者望而生畏,影響養老機構的產業化發展進程。本文建議修改有關醫療配套的規定,明確指出不同規模的養老機構應相設不同規格醫療服務部門,分別為醫務室、醫療康復中心、老年病醫院。而且規定民政部門在些機構的設置中享有一定的權威性,衛生部門要予以配合,產並做好業務上的指導和監督。只有這樣,醫護人員有了合適的工作崗位,才會投身於養老事業。同時,還建議在養老行業中建立健全有行業特點的護理職稱體系和晉升機制。
5、改革養老行業的稅收政策。
Ⅳ "養老院有沒有既省錢又實用的設施設備配置技巧
有。具體辦法如下:
1.根據養老機構的規模(床位數)制定不同的配置標准
依據多家機構調研得到的經驗,以10床位為最小護理單元,建議每個護理單元內配置各種設施設備的數量。如:規定每個10床位護理單元至少配置護理床10張,床頭櫃10個,儲物櫃10個,緊急呼叫器12個,洗浴椅2把,電視機1台,體重秤0.5台,制氧機0.2台,等等。養老機構可參照此標准,根據規模進行設施設備配置,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2.依據養老機構的功能分區(自理區、照護區、失智區)制定不同的設施設備配置標准
以滿足不同身體功能老人的照護需求,實現資源合理配置老年人按照身體功能可分為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和失能老人,其中包括一部分失智老人。
自理老人一般不需要過多的照顧,只需保證其正常的生活條件和健康安全,這部分老人可以獨立安排在自理區。
半自理老人和失能老人都需要專門的護理人員照顧和監護,日常生活中需要依賴一些輔具輔助其正常生活,這兩類老人可以集中在稱作照護區的住區以方便照護。
失智老人由於有其獨特的照護需求,參照國際經驗,可將這部分老人單獨劃分在失智區。
通過以上分區管理,可以實現每個區域設施設備的合理有效配置和利用。
3.按照機構的等級制定不同的配置標准
除規定滿足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動需求的基本設施設備外,其他設施設備可根據養老機構運營情況和老人的具體情況選擇配置。根據以上原則,以養老機構生活照料類設施設備為例,建議配置如下:「養老院有沒有既省錢又實用的設施設備配置技巧?」「有」「養老院有沒有既省錢又實用的設施設備配置技巧?」「有」
4.編制《養老機構設施設備配置目錄》
將各類設施設備按照功能進行分類匯編,提供每一類設施設備的名稱、圖片、功能、適用場地和適用人群等詳細信息,為養老機構提供設施設備產品選配指導。設施設備的類別主要分為6類:移動運輸類、適老傢具類、衛生沐浴類、康復器械類、醫療護理類、管理系統類。
(1)移動運輸類:擔架車、移位機、沐浴轉移工具、助行器、輪椅及配件。
(2)適老傢具類:床、床周邊、傢具、標示與扶手、生活小幫手。
(3)衛生沐浴類:沐浴、如廁、臉盆、扶手、衛浴配件、個人衛生。
(4)康復器械類:物理治療、作業治療、言語認知治療、康復輔具。
(5)醫療護理類:診斷與急救、日常護理、休閑娛樂。
(6)管理系統類:安防與監控、無線緊急呼叫、信息管理系統。
Ⅳ 開個養老院要具備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
一、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凡具備相應條件的申辦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二、是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辦人的資格證明的文件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三、是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暫免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准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三)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准、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Ⅵ 怎麼選擇養老院
1.
醫療保健服務 人到晚年,或多或少都有些疾病或存在突發疾病的可能 。
2.
護理照料服務 護理人員是否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奉獻精神,是否細致耐心。 3.環境設施 既然是頤養的場所,豐富的娛樂社交活動就必不可少。
4.
膳食服務 考慮到不同老人的具體情況,是否能夠根據老人喜好以及醫療、保健上的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營養食譜。
Ⅶ 養老院一般佔地多少畝
現在好的養老院太多了,每個養老院都有自己不同的特色,要說從環境和性價比方面,淳化利安康樂頤養院是個不錯的選擇,這個養老院,佔地面積20畝,建築面積只有1.7萬平方米,整個院內全是綠植,還有設置有開心農場,房間有大陽台,還開設有園藝班,每天還有不同的娛樂活動。養老院收費2930起(含餐食),內設醫務室,有專門的醫生護士為老人提供醫療護理服務,收住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
Ⅷ 養老院室外健身區域有哪些要求
前言:建立一家養老機構應有那些基礎設施呢?本篇文章將為大家介紹在養老機構中可以建設的功能區域及設施,因為各地的建設政策不同,本文僅供給大家參考,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基礎設施
1、老人居室: 老人居室的單人間使用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雙人間使用面積不小於14平方米;三人間使用面積不小於18平方米;合居型居室每張床位的使用面積不小於5平方米。根據老人實際需要,居室應配設單人床、床頭櫃、桌椅、衣櫃、衣架、毛巾架、毯子、褥子、被子、床單、被罩、枕芯、枕套、枕巾、時鍾、梳妝鏡、洗臉盆、暖水瓶、痰盂、廢紙簍、床頭牌等,介助、介護老人的床頭應安裝呼叫鈴。室內傢具、各種設備應無尖角凸出部分。
2、飯廳:應配設餐桌、座椅、時鍾、公告欄、廢紙桶、窗簾、消毒櫃、洗漱池、防蠅設備等。
3、洗手間及浴室:應配備安裝在牆上的尿池、坐便器、衛生紙、衛生紙專用夾、廢紙桶、淋浴器、坐浴盆或浴池、防滑的浴池墊和淋浴墊、浴室溫度計、抽氣扇等。
4、有必備的洗衣設備,應有洗衣機、熨斗等。定時對公共洗衣機進行消毒。
5、建有老人活動室:有供其閱讀、寫字繪畫、娛樂的場所。該場所應提供圖書、報刊、電視機、棋牌。備有教學和告知事物的黑板。
6、健身康復場所及器材:配置適合老人使用的健身、康復器械和設備的康復室和健身場所。
7、有接待來訪的場所:接待室配備桌椅、紙筆及相關介紹材料。
8、室外活動場所不得少於150m2,綠化面積達到60%。
9、公共區域應設有明顯標志,方便識別,危險地域要樹立警示牌,比如:池塘、陡坡、雜草叢生地帶,高壓線下、無護欄保障地點等等……。
10、公共電話:有一部可供老人使用的公共電話。
11 、醫療設備:根據老人健康情況,必須准備足夠的醫療設備和物資,應有急救葯箱和輪椅車等。不設醫務室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應與專業醫院簽訂合同。合同醫院必須具備處理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內各種突發性疾病和其它緊急情況的能力,並能夠承擔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的日常診療任務。
12、及時解決消防、照明、報警、取暖、通訊、降溫、排污等設施和生活設備出現的問題,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保證其隨時處於正常狀態。
13、保證水、電供應,冬季室溫不低於攝氏16度,夏季不超過攝氏28度。
14、生活環境安靜、清潔、優美,居室物品放置有序,頂棚、牆面、地面、桌面、鏡面、窗戶、窗檯潔凈。
15、建立電子會面室:方便老人通過網路與家屬經常見面,了解老人身體以及各方面狀態;特別是方便了經常出差在外地的家屬、國外或者分布在各不相同地點的親屬能夠與老人見面。同時還能夠及時解決養老院通過不同渠道與老人各個不同的家屬、親屬的思想溝通,便於提高自己的管理工作水平,為老人服務。
16、設立:臨終關懷室(太平間)。
17、統一著裝:養老院管理人員著粉紅色幹部護士服,護理人員著淡綠或淡藍色護士服、軟底護士鞋,後勤工作人員著工人裝。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一文中所規定的以上相關硬體外,還必須為養老院中的每一個單元建築群組、層組、樓組配備冰箱、微波爐或者煤氣灶、方便家屬了解老人情況的電話、意見薄、交接班記錄本、大號電飯鍋、室內溫度計、時鍾、接尿器、便盆、榨汁機、飯碗(兩小、一大)。
另外,由於個別老人不樂意接受床頭牌。他們提出,如果使用床頭牌,那不就是醫院了嗎?我們是來住養老院的,不是來住醫院的。更有老人對醫院倍感恐懼,認為,老年人如果住在醫院裡面,說明離死亡就不遠了,如果真要死也要死在家裡。
因此,床頭牌可以改製成正面是藝術品類的裝飾,反面是可活動的記錄健康常規指標等等觀賞力強的深受老年人喜愛的床頭牌。為了彰顯人性化的服務,保護老年人的隱私,也可以不設置床頭牌,具體記錄則由專人負責管理這項工作。
Ⅸ 養老院人均面積是多少
養老院人均面積是6平方米。
新標准還對養老機構的空間配置進行規定,要求老年人居室內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積不應低於6平方米,單人居室使用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同時,居室、衛生間、浴室空間應設置緊急呼叫裝置或為老年人配備可穿戴緊急呼叫設備。
1.全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老人吃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
2.半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並幫助老人吃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幫助他們健身以恢復他們的肢體功能。
Ⅹ 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 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 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 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 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 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 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 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 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 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 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 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 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關於養老機構內部設置醫療機構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的通知》
為加快推進醫療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促進醫養結合發展,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醫療領域投資活力的通知》(國衛法制發〔2017〕43號)要求,養老機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養老機構內部設置的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應當符合相應的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見附件1),主要為服務對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預防、老年保健,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療、護理,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急診救護,安寧療護等服務,有條件的可以採取家庭病床、巡診等服務方式。
二、養老機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縣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管理部門,下同)備案,並提交設置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設置醫療機構的決定和設置醫療機構的備案材料(見附件2)。
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後,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應當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備案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及內容。
四、在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衛生計生監督機構每年現場監督檢查不少於2次,在開業後3個月內進行第一次現場檢督檢查。養老機構內部設置的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應當與周邊醫療機構建立轉診協作機制,不斷提升醫療服務能力,確保醫療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