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高齡補貼標准
70歲以上高齡補貼標准如下:
1、年滿70-7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50元;
2、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
3、年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200元;
4、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3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優待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㈡ 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是什麼
高齡津貼是針對高齡老人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現在國家規定的80歲以上的老人可享受到國家高齡補貼。除領取60歲以上老人養老金外,80歲老人還可以每月補貼80至100元不等的補貼。九十歲至九十九歲每月200元;一百歲以上每月三百元。發放方法:一般半年發放一次,每年的6月、12月發放。
㈢ 失能老人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建立困難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制度,對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助金。各市縣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老齡化程度、財力狀況,因地制宜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和失能等老年人的補貼政策,做好新出台的補貼政策與其他老年人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一是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特困人員(以下簡稱特困人員)中60周歲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二是低保家庭中60周歲及以上的失能老人;三是特困人員和低保家庭中8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老年人;四是低收入家庭(低保標准1.5倍以內)中60周歲及以上的失能老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條 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
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㈣ 老年人補貼津貼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高齡津貼發放標准,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准、補助水平和發放對象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准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准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每個省市地區對於高齡補貼的政策都不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6個省有高齡津貼發放。以青海省為例,90至99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80元。廣東省則是90至99歲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50到200元不等的高齡津貼。具體補貼數額需咨詢當地民政部門。
各地流程不同,基本都是要向當地社區和村委會遞交材料,再填一張申請表。
材料通常需要老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免冠照片,以及准備領取補貼的存摺或銀行卡。
相關部門審核之後,會向上一級部門申請。只要申請通過,補貼就會每月按時發到老人的銀行賬戶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㈤ 安徽省70歲老年補貼政策
年滿70-7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50元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200元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3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繼續執行當地已經出台的老年人優待政策。高齡補貼的發放,原則上按人逐月發放。按照個人申請,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調查核實,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審核,縣(市、區)老齡部門審批,設區市老齡部門備案的程序進行,實行三級把關、張榜公示、群眾監督,做到公開、公正、透明發放。各縣(市、區)老齡、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協調金融機構,為發放對象辦理銀行卡(農合卡),通過金融機構實施社會化發放。個別地方不具備社會化發放條件的,可委託鄉、鎮政府代為發放齡老人戶籍跨縣(市、區)遷移的,應在30日內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老齡部門辦理高齡補貼發放變更手續,戶籍遷出的當月由遷出地發放,自遷出的次月起由遷入地發放。高齡老人長期在外地居住的,應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備案,並建立有效的聯系渠道和聯系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㈥ 老齡補貼政策
按照國家規定,高齡補貼政策主要分為80周歲、90周歲和100周歲三個階段,每個階段的補貼金額因為地區和經濟發展的差異而有所不同。比如補貼金額最高的天津市,年滿100歲以及超過100歲的老人每月發放500元的補貼,其次寧夏省,規定9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可以領取450元。
高齡補貼辦理流程:
1、本人申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縣高齡津貼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2、村(社區)審查。村、社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後填寫縣高齡津貼發放匯總表上報各鎮(鄉)。
3、鎮(鄉)審核。鎮(鄉)負責對村、社區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和信息錄入,建立老年人高齡津貼信息資料庫,經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縣老齡辦。
4、縣老齡辦審批。對符合條件的對象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將有關材料退回鎮(鄉),由鎮(鄉)告知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5、鎮(鄉)發放。縣老齡辦根據審批情況將津貼劃撥到各鎮(鄉),各鎮(鄉)實行打卡發放。
國家對高齡補貼政策
目前國家對高齡老人有比較完善的福利政策,高齡補貼,養老保險補貼,農村養老基金都屬於補貼政策。
高領補貼的定義:
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㈦ 高齡老人補貼政策
按照國家規定,高齡補貼政策主要分為80周歲、90周歲和100周歲三個階段,每個階段的補貼金額因為地區和經濟發展的差異而有所不同。比如補貼金額最高的天津市,年滿100歲以及超過100歲的老人液亮每月發放500元的補貼,其次寧夏省,規定9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可以領取45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肢兄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歷埋襲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㈧ 農村老齡補助標准
農村高齡補貼的發放標準是:
1、規定在70到7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110元;
2、規定在80到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120元;
3、規定在90到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140元;
4、規定在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180元。
我國地域遼闊,每個省市的經濟發展水平是不一樣的,所以高齡津貼標准自然也是不一樣的。天津市給予該市百歲老人的津貼為每月500元,標准最高。浙江省高齡津貼標准最低每人30元/月,浙江省出台政策較早,津貼標准也較低,該省在2011年制定相關標准,規定對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人,在享受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的同時,每月給予不低於30元的高齡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㈨ 高齡老人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條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
第三十條 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
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三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