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對關於敬老院這塊有什麼政策
第一,根據《貴州省資助民辦養老院》規定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方式包括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和年度運營補貼。一次性建設補助對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按每張床位3000元的標准分三年給予補助,每年審核一次。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按每張床位2000元的標准分兩年給予補助,每年審核一次。年度運營補貼按養老服務機構入住滿一個月的老年人實際佔用床位數計算全年平均數,每年每張床位給予不低於200元的運營補貼。
《貴州省資助民辦養老院》明確凡符合資助條件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均可在每年的3月,向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一次性建設補助或年度運營補貼。凡獲得資助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要與當地民政部門簽訂協議,五年內不得變更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非營利性質,不得改變養老服務功能,否則須全額退回資助資金。
省級民政、財政部門將定期對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弄虛作假、擠占挪用、騙取省級補助資金的市、縣,將在全省進行通報,並追回資助資金,同時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對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
第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
其中用水、用電、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等費用,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
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第四、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
養老院申辦條件
1、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3、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② 如何建設養老機構及扶持政策問答
一、青島市養老機構基本情況怎樣?
答:截止2014年底,青島市登記養老機構175家,床位3.13萬張。到2015年底,機構養老床位數將達到3.81萬張。
二、辦養老機構需要什麼條件?
答:1、舉辦者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符合相關規范的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5、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6、床位數在10張以上;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辦養老機構要提交什麼材料?
答:1、設立申請書;
2、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5、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5年以上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明;
6、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7、資金來源證明文件、驗資證明和資產評估報告;
8、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到哪裡去辦養老機構登記?
答:養老機構的登記,由所在地的區、市民政局(工商局)辦理。
青島市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機構登記,由青島市民政局辦理。
涉港澳台或外資的獨資、合資、合作養老機構的登記,由山東省商務廳、工商局、民政廳負責辦理。
五、養老機構設施建設有什麼要求和標准?
答:1、養老機構設置應當符合本市的布局規劃,選擇人口相對密集的居民區且交通方便、空氣清新的衛生區域,禁止在污染區和危險區內設置。
2、養老機構所在環境安靜、安全、清潔,室外活動場所不低於150平方米,公共區域有明顯標志,方便識別。
3、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包括建築、綠化、室外活動、停車和衣物晾曬等用地。房屋建築密度不應大於30%,容積率不宜大於0.8。新建養老機構綠地率應達到40%以上,改擴建養老機構綠地率達30%以上,人均擁有綠地面積不小於1.5平方米。
4、每床平均建築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500張床位以上的養老機構,宜分點設置。
5、養老機構應當建有居室、食堂、衛生間、浴室、洗衣房、活動室、醫務室、辦公室等基本設施和室外活動場所;建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排污設施;配備必要的水、電、供暖、降溫及安全設施設備;宜配備供電不低於24小時的不間斷應急電源;公共場所應建有衛生設施,安裝可供老人使用的通訊設備及緊急呼叫設備。
6、養老機構的無障礙設施應當適合老年人的生理特點和生活需求。養老機構應當設符合老年人體能心態特徵的緩坡樓梯。三層樓及以下建築應設坡道。過廳應具備輪椅、擔架迴旋條件。廳室、過道、樓梯踏步面應平整防滑無障礙,界限鮮明。
7、養老機構各類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及時維修保養、更新改造,保證其始終處於正常狀態。
六、建養老機構在土地使用方面有什麼規定?
答:對非營利性老年人社會福利設施,經民政部門審核確認後,按照《劃撥用地目錄》依法劃撥用地。對其他養老服務建設項目用地,按照項目具體建設用途和有關政策規定,以土地有償使用方式供地,並在地價方面給予適當優惠。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村級建設留用地興辦養老服務設施;工業企業因不適應城市功能定位退出的土地,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要優先用於發展養老服務業;城鄉規劃確定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養老服務設施因城市建設需要依法拆遷時,要優先安排同等面積的回遷或易地建設用地。嚴禁改變養老設施建設用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變相搞房地產開發。
七、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有什麼優惠政策?
答:我市對公辦、民辦非營利養老機構實行統一的補助標准。一是建設補助。對新建非營利普惠性養老機構,每張床位補助12000元,分三年補助到位;對改建養老機構,每張床位補助6000元,分兩年補助到位;二是運營補助。對收住本市戶籍老人的養老機構,自理老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失能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標准給予養老機構運營補助。三是保險補助。對為入住青島戶籍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的非營利普惠性養老機構,每人年保費額不低於150元的,政府每人每年給予120元補助。
稅費優惠。對養老院類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線(數字)電視建設費(入網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減半繳納有線(數字)電視終端用戶收視維護費;用電、用水、用暖、燃氣等執行居民價格,使用固定電話、寬頻互聯網費用執行家庭住宅價格。
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養老院佔用耕地的,免徵耕地佔用稅。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繳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在達標排放污染物並經環保部門核準的情況下免繳排污費,適當減免環境監測服務費。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或者區、市以上政府及其部門,向非營利性的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的捐贈,在計算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按規定標准予以稅前扣除。
八、營利性養老機構都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答:土地保障方面。對非營利性老年人社會福利設施之外的其他養老服務建設項目用地,按照項目具體建設用途和有關政策規定,以土地有償使用方式供地,並在地價方面給予適當優惠。
稅費優惠方面。對養老院類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線(數字)電視建設費(入網費),減半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有線(數字)電視終端用戶收視維護費;用電、用水、用暖、燃氣等執行居民價格,使用固定電話、寬頻互聯網費用執行家庭住宅價格。
對經工商部門登記的養老服務組織和機構,還可按規定享受國家對中小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和家庭服務業等其他相應的稅費優惠政策。
九、養老機構的管理人員、護理員按什麼標准配備?
答:養老機構應當做到人員配備合理。行政管理人員不超過全院職工人數的10%;醫、葯、護、技人員不低於全院職工數的 15%。護理員與自理老人的比例為1:10;與半自理老人的比例為1:6;與不能自理老人的比例為1:4。
十、養老機構收費多少政府管不管?有什麼收費項目?
答:為進一步發揮市場在養老服務業發展中的調節作用,由養老服務機構根據市場需求自主制定價格。政府通過規范市場價格行為,促進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公平競爭、有序發展。
養老機構的基本養老服務收費主要包括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冬夏季有空調費或取暖費。
十一、政府對建設養老機構有無總體規劃?
答:市民政局通過購買服務形式,委託有關單位編制了《青島市養老設施布局規劃(2014-2020)》。將於2015年市政府研究通過後發布實施。
十二、養老機構接收老人必須簽協議嗎?合同有範本嗎?
答:養老機構在接收老人入住前,應當與老人、家屬或相關第三方簽訂服務合同,依法確立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養老機構和老年人的合法要求和權益,保證合同順利進行。
養老機構採用青島市養老服務協會制定的《青島市養老服務機構入住協議書》範本。
十三、養老機構要配建醫療機構嗎?按什麼標准配置?
答:規模較大的500張床位以上的養老機構,應內設護理院,有條件的可以申請設置康復醫院等醫療機構,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衛生部門審查,符合條件的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范圍;規模較小的養老機構,應通過依託當地醫院,採取合作方式引進醫療服務機構,也可以通過設立衛生所、醫務室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專業的醫療服務。
對城鄉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農村養老互助幸福院,應通過與周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作開展醫療服務。
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按照衛生計生部門的有關標准配置。
十四、養老機構怎樣申請長期護理保險政策?
答: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按照衛生計生部門要求設立醫療機構。然後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機構資格。獲得定點機構資格的醫養結合養老機構,收住的符合條件的失能老人可以享受長期護理保險政策。
③ 上海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的第二章 設 置
第七條 (設置主體)
境內組織和個人可以出資設置養老機構,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可以與境內組織合資、合作設置養老機構。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養老機構捐資、捐物或者無償提供其他服務。
第八條 (設置條件)
設置養老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市養老機構的設置規劃。
(二)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床位數達到50張以上。
(三)建築設計符合養老機構建築規范和設計標准,並有符合老年人特點的無障礙設施;與居民住宅、單位用房等相連的,有獨立的出入口。
(四)有食堂、廁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室內外活動場地。
(五)有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六)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護理人員。其中,養老機構主要負責人和護理人員符合民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七)配備一定數量的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資格條件的醫務人員。
(八)有規定數額的資金。
第九條 (設置區域)
養老機構應當設置在安全區域內。禁止在污染區和危險區內設置養老機構。
禁止在養老機構內建造威脅老年人安全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第十條 (設置審批)
申請設置養老機構,應當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有關證明材料,並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一)政府投資設置養老機構,按照市民政局的有關規定向市或者區、縣民政局辦理審批手續。
(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置養老機構,應當向養老機構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提出申請,區、縣民政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批意見;其中,設置床位數超過150張或者投資額超過1000萬元的養老機構,區、縣民政局提出審批意見後,應當報市民政局核准,市民政局應當自收到區、縣民政局審批意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三)境外組織或者個人與境內組織合資、合作設置養老機構,應當向市外國投資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市外國投資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會同市民政局作出審批決定。
對批准設置養老機構的,審批部門應當向申請人發放設置批准書;對不予批准設置養老機構的,審批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市民政局設置養老機構,應當告知養老機構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
第十一條 (設置批准書的有效期)
根據養老機構的規模大小,設置批准書的有效期分為1年和2年。
養老機構在設置批准書的有效期內未籌建完工的,應當按照設置審批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 (驗收發證)
養老機構開業前,應當向市或者區、縣民政局提出驗收申請,市或者區、縣民政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的,由市或者區、縣民政局發給執業證書。經驗收不合格的,市或者區、縣民政局應當提出整改意見,書面告知申請人。
養老機構取得執業證書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法人登記。
第十三條 (名稱的使用)
養老機構應當使用市民政局核準的名稱。
第十四條 (名稱、地址、性質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變更)
養老機構改變名稱、地址或者主要負責人的,應當按照設置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變更為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應當按照設置審批程序報養老機構的設置審批部門批准。
第十五條 (合並)
養老機構合並,應當進行財產清算和財務結算,由合並後的養老機構妥善安置原機構收住的老年人,並按設置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 (解散)
養老機構解散,應當在解散的3個月前,向養老機構的設置審批部門提出申請,並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
經設置審批部門批准解散的養老機構,應當依法進行財產清算,並交回執業證書。
④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提高供養服務能力和水平,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是指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主辦機關)舉辦的,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提供供養服務的公益性機構。
符合條件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依法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其舉辦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並接受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第四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實行等級評定,具體評定辦法另行規定。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在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第七條農村人口規模較大、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較多的鄉、民族鄉、鎮,應當建設能夠滿足當地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集中供養需要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建設能夠滿足若干鄉、民族鄉、鎮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集中供養需要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第八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的建築設計規范和標准,堅持改建、擴建、新建相結合,充分利用閑置的設施。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建設規模原則上不少於40張床位。第九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為每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提供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的居住用房。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建有廚房、餐廳、活動室、浴室、衛生間、辦公室等輔助用房。第十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配置基本生活設施,配備必要的膳食製作、醫療保健、文體娛樂、供暖降溫、辦公管理等設備。
有條件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具備開展農副業生產所必需的場地和設施。第三章服務對象第十一條對自願選擇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安排,有供養能力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不得拒絕接收。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優先供養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第十二條接收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治療護理能力。第十三條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與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簽訂供養服務協議,委託其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提供供養服務。協議範本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制定,並報上一級民政部門備案。第十四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在滿足當地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集中供養需要的基礎上,可以開展社會養老服務。
開展社會養老服務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與服務對象或者其贍養人簽訂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不得因開展社會養老服務降低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集中供養條件和服務水平。第十五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社會養老服務對象應當遵守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第四章供養內容第十六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向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提供下列服務:
(一)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適合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需要的膳食;
(二)提供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
(三)提供符合居住條件的住房;
(四)提供日常診療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護理照料;
(五)妥善辦理喪葬事宜。
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依法保證其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保障所需費用。
有條件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為集中供養的重度殘疾五保供養對象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第十七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實際供養水平不得低於當地公布的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准。第十八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的供養服務,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符合國家的標准規范,尊重少數民族習慣。
⑤ 養老院員工守則範文
養老院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養老院員工要遵守 規章制度 。下面是我為你帶來的養老院員工守則,歡迎參閱。
養老院員工守則篇1
一、環境整齊清潔、美觀明亮、種有花草;
二、門頭有門牌,如辦公室、宿舍、醫務室、光榮室等;
三、門旁有衛生評比結果牌,如清潔;
四、老人室內有老人守則、五好老人條件、室內衛生規定;
五、老人床頭掛有標識牌,註明姓名、性別、年齡、原住址、入院時間、身體狀況等;
六、室內用品擺放整齊、無灰塵、無雜物(含床下);
七、院內所有工作人員一律掛牌上崗;
八、敬老院應分設醫務室、娛樂室、圖書室、健身室、物品保管倉庫等;
九、各項檔案資料齊全、管理規范。
敬老院建設綜合目標
遵循「老有所養、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醫、老有所樂」的辦院宗旨,加大硬體投入,強化軟體建設,達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規范化、經濟多元化、環境園林化、生活多樣化、服務優質化;把敬老院辦成頤養天年的樂園、、五保服務的中心、老齡活動的場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務上做到「五心」、「四順」、「四服務」、「四輕」:即愛心、誠心、細心、耐心、貼心;順老人言、順老人心、順老人意、順老人味;微笑服務、敬語服務、貼心服務、勤快服務;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開關門窗輕,達到語言親切,動作細膩、體貼入微,視老人為親的效果。
院長職責
一、做好全院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敬老院管理制度。
二、安排好院內生活、生產。
三、抓好 財務管理 的款、物的發放工作。
四、加強兩個文明建設,搞好環境衛生,開展文體活動。
五、發揚民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抓好各項工作的實施。
物資采購人員職責
1、負責全院的物資采購工作;
2、經常了解購物、消耗、庫存情況,堅持按計劃、質量、價格采購供應;
3、做好采購用款的申報、申銷工作,嚴格執行 財經 結算、入庫、驗收規定;
4、臨時和特殊物資的采購,須先經院領導審批再行采購;
5、厲行節約、精打細算,不採購偽劣、變質和冒牌物資,不做人情生意;
6、不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
炊事員 崗位職責
1、負責烹調工作,按食譜配製院民每周的菜餚;
2、每周食譜公布上牆,主副食品多樣化,盡量符合老人的膳食營養要求;
3、負責食堂的室內外衛生和飲食衛生,餐具定期消毒,擺放整齊,不做腐爛變質食物;
4、精打細算,節約用電、用煤、用水,計劃用糧、用菜,愛護公物,管好食堂炊事用具;
5、加強個人和環境衛生,嚴格執行「五四」制,對自己所包乾的區域認真負責完成任務;
6、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院內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
7、做好各類人員的營養和病號飯,不斷提高烹調技術,改進服務態度,按時供應飯菜;
8、定期檢查身體,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治療並向院領導匯報,暫時離開工作崗位。
9、注意安全,隨時關緊食堂門窗。敬老院管理制度。
現金出納職責
1、健全院內各項賬冊,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履行財經手續,賬目有條理;
2、管好現金,每日盤點、結賬,做到帳實相符,無白條抵庫存的現象;
3、記賬憑證一事一單,及時記賬,內容完整、科目規范;
4、管好各類物資、出入庫記賬,做到帳物相符,按規定使用;
5、不簽發空頭支票,不外借賬戶,近期與銀行對帳,嚴格保管好現金,現金支票和各種賬冊、憑證,記賬憑證按時裝訂成冊;
6、嚴格財務制度,把好關口,對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手續補辦完備,對違反財務制度的原始憑證不予以報銷;
7、掌握院內印件、負責文書處理,保管檔案資料,做好財務、基建、農副業生產的規劃、報表工作。
倉庫保管員職責
1、負責全院各種物資的管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工作;
2、嚴格執行進出庫領發制度,按發票憑證清點、驗收、登記,物品憑領料單發放,做到進庫和發放手續清楚,每月負責填報收支結存報表;
3、每季盤庫一次,做到帳物相符,注意庫存物資的使用情況,妥善保管,防止積壓,霉變、損壞、變質,每半年翻曬一次;
4、嚴格管理制度,加強物資的管理,有些物資的領取,要以舊換新,認真落實安全 措施 ;
5、堅守崗位,物資供應及時,搞好室內外衛生;
6、存放的各類物資要放置整齊有序,通風衛生、無鼠、無蠅、無蟲、無毒、無破亂。
醫務人員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醫療操作規程,杜絕醫療差錯和醫療事故的發生;
2、負責全院職工和收、寄養人員的醫療保健工作,抓好衛生防疫和傳染管理工作;
3、負責葯品、醫療器材的采購和管理工作;
4、定期為在院老人及全院職工檢查身體,建立健康檔案,發現病患及時治療,發現服務員、炊事員有傳染病及時向院方反映,勸其隔離治療;
5、定期檢查、清點葯品、器材的數量、質量,保持定位存放,負責損壞、報廢葯品的審核;
6、協助院領導抓好全院的清潔衛生工作;
7、負責衛生知識的宣傳 教育 ,搞好飲食衛生的指導,協助食堂科學管理,配合夥食管理員根據主副食營養成分和老人身體需要制訂 菜譜 ;
8、負責康復器材的保養和維修,宣傳康復治療常識,說明注意事項,及時 總結 ,做好評估工作;
9、隨時了解老人的身體狀況,徵求他們的意見,制訂醫療、保健措施;
10、鑽研業務、提高醫護科學技術,掌握現代衛生知識,不斷提高衛生保健水平和服務質量
服務員崗位職責
1、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態度熱情和藹有禮貌,不準冷言冷語,更不得指責、吵罵;
2、照顧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衛生工作,定期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曬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負責老人房間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窗明幾凈,空氣新鮮,衣物擺放有序、被褥疊放整齊,雜物放置有序,無蠅、無蚊、無異味、無破亂,地面牆壁整潔;
4、關心老人生活,及時照顧護理,對卧床不起、行動不便、飲食有困難的要飯菜端到床前,喂飯、送菜、洗臉、洗腳、處理便溺,不嫌臟怕累;
5、關心老人的餓心理健康,經常與老人交談,了解他們的想法,掌握他們的要求,說服疏導他們的思想;
6、積極動員並幫助老人參加有益與身心健康的 文化 、娛樂、體育活動,幫助他們多運動、多曬太陽;
7、學習掌握有關衛生保健和營養知識、督促幫助老人理發洗澡,幫助老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8、完成工作責任區和衛生包干區的任務。
文書檔案管理制度
1、文件、文書、檔案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凡上級有關單位和部門來文、來函,一律登記辦理;
3、文件須傳閱和執行後,按保管期限分類立卷歸檔;
4、凡向上級部門 報告 或請示的文書,須和答復一起分類歸檔;
5、加強文件、文書、檔案的__,保證其局限性、時間性、永久性的保密和安全;
6、院內的各類印章由專人負責保管使用。
供養人員物資發放制度
1、根據季節變化,及時按計劃、標准發放供養人員生活用品;
2、加強對收養人員生活物資的計劃采購和管理,不能混用,注意防霉、防蛀;
3、嚴格出入庫手續,加強倉庫安全管理,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4、建立收養人員著裝卡片、登記好每個人的衣服、鞋、帽型號和發放情況;
5、按卡片量體裁衣、按型號發放,做到美觀大方;
6、厲行節約,修舊利廢。
老人守則
1、積極參加學習,了解國內外大事,言行一致;
2、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以院為家;
3、加強團結,互相尊重,互相體諒,互相愛護,互相幫助;
4、發揮特長,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為造血補院作貢獻;
5、維護集體利益,珍惜集體榮譽,愛護集體財產,不攀折花草樹木;
6、講究衛生,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整齊;
7、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增強體質,陶冶身心;
8、遵章守紀,厲行節約,艱苦樸素,文明禮貌。
五好老人條件
1、思想品德好:愛祖國,愛社會主義,關心人民利益,維護集體利益;
2、遵紀守法好:遵章守紀,執行守則,不賭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動;
3、團結互助好:互敬互愛,待人接物文明禮貌,院內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習氣;
4、清潔衛生好:講究個人衛生,房間內外清潔,經常參加文體活動;
5、參加勞動好: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發揮特長,獻計獻策,作出奉獻。
自費寄養人員管理制度
1、自費寄養人員需按有關規定,履行一定手續後方可入院,入院後必須遵守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自費寄養 協議書 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准,寄養人員的床位管理費、雜支費和伙食費等各種費用必須按時向院方清交,過期不交者,院方有權終止寄養協議,並在寄養保證金中扣交;
3、不能私自帶外人來院住宿;
4、自費寄養人員因病、事假需離院時,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5、自費寄養人員生病醫葯費用一律自理,住院期間護理工作由寄養人員單位或親屬負責。
收養人員管理制度
1、入院收養對象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
2、收養人員入院後,其個人所有財產屬個人所有,由敬老院代為管理,其他單位和個人均無權處理;
3、收養人員入院後,應遵守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4、根據收養人員的年齡、身體狀況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程度,區別一級、二級、三級的分級護理;
5、收養人員死亡後,喪事由院方按規定全權處理,其遺產一律歸院方所有,有協議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繼承或干涉。
食堂管理制度
1、實行伙房單獨核算;
2、制訂好食譜,並公布上牆;
3、各類食品由專人采購,伙食收支單據以原始憑證為准,購置的各類食品均由保管員驗收蓋章或簽字後入賬;
4、食堂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健康狀況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調離食堂;
5、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消滅蒼蠅、老鼠、蟑螂及 其它 害蟲,每天的餐、炊用具用完後要洗凈消毒;
6、不得采購霉爛變質食物,生食、熟食分開存放,保證貯藏質量,伙食製作符合衛生要求,嚴防污染和食物中毒;
7、搞好安全衛生工作,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廚房;
8、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況一次。
工作人員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24小時內不得擅自離崗;
2、值班期間負責全院的一切工作;
3、督促並協助各責任區服務員做好服務、衛生、安全等工作;
4、對突發事件要果斷及時處理,努力減輕院方損失;
5、值班期間遇到難以處理的問題,必須在1個小時內報告院長,以便及時採取相關措施。
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敬老院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保護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絕人為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全縣敬老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要求各敬老院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院長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員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採用多種形式對院民進行 安全知識 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 安全教育 。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敬老院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院領導,並按程序逐級上報。
4、實行院領導值班制度,填寫值班登記表。
5、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院長要經常檢查院內安全設施情況,排除安全隱患。
二、門衛的安全管理
院民外出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自覺服從門衛管理,任何人不得強行進出敬老院。
三、設施安全管理
1、院長負責敬老院內設施設備的安全性能。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半月進行一次全院性安全工作大檢查。
3、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照明燈,確定專人管理。
四、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人員和參與飲食的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從事食堂工作。
2、嚴格執行食堂有關操作規范,切實做好消毒工作。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消滅廚庫、倉庫和配食間的害蟲。
3、嚴禁采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嚴格把關,防止疾病傳染、食物中毒。
五、舍務安全管理
1、未經敬老院工作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老人宿舍。
2、嚴禁在老人宿舍點明火,嚴禁使用炭爐,嚴禁個人私拉亂接,防止失火、觸電等安全隱患的發生。
養老院員工守則篇2
一、院長工作職責
1、在上級民政部門領導下,全面領導中心的各項工作。
2、制定中心發展規劃、制定規章制度、管理手冊。
3、督促檢查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執行情況,督促工作人員遵守勞動紀律,加強責任心和安全防範意識,
4、定期參加護理工作,檢查護理服務質量,了解老人需求,及時向老人家屬反饋老人信息,聽取意見,切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5、向老人及家屬詳細介紹本中心的各項制度、服務,與老人家屬簽訂協議,執行告知義務。
6、協調各方矛盾和關系,及時解決重大問題,並做好工作日誌。
7、組織每周科務會、每月例會、每季度座談會,持續改進管理工作。
8、定期組織員工的政治學習、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
9、貫徹勞動制度,關心員工福利;貫徹人事等制度,選拔人才。
10、財務管理,做好中心收支統計、分析工作,為老人服務創造社會效益的同時,創造合理的經濟效益。
11、接待社會各界來訪、參觀、咨詢與zhèng fǔ 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機構保持聯絡。
12、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總結工作。
二、醫務人員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老人的醫療保健工作。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
3、對新入住老人48小時內進行體檢,書寫入院病歷,並對檢查出的情況、處理意見告知老人及家屬。
4、定時巡視老人,全面了解每位老人的身體、精神狀況。必要時通知家屬,根據老人的實際情況給予治療,根據病情及時請會診、轉院。老人外出就診時幫助聯系相關醫院,並和護理員陪同老人去醫院,負責介紹病情;對不積極轉醫院治療的老人,及時與家屬交流並做好書面記錄。
5、對有安全隱患的老人,及時與家屬溝通並做好記錄,指導護理人員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積極參與伙食管理,指導制定營養菜譜和各疾病保健食譜;
7、組織老人每年一次體檢。
8、指導、督促護理員做好卧床老人的皮膚護理,預防褥瘡的發生。
9、做好葯品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做到送葯到手,對思維不清老人應督促將葯服下後方能離開。
10、隨時了解老人生活、思想狀況,宣教保健知識、進行心理交流。
11、組織老人開展各項保健、娛樂活動、康復訓練工作。
12、了解老人和家屬對工作的意見、建議,協助院長做好管理工作。
三、護理員工作職責
1、無專業技能的護理人員應接受崗前培訓,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
2、在中心負責人領導、醫務人員指導下,按照護理等級的要求全面負責老人的健康娛樂、生活照料、心理護理、保健康復等工作。
3、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必要的記錄工作。
4、認真執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按時巡視,加強對刀剪等銳器、電、火源的管理。對有躁動、平衡功能失調等老人必要時使用安全保護措施。工作中注意做好自我防範。
5、認真執行清潔、消毒、隔離制度,做好環境衛生工作,保持環境的整齊、清潔、安全、舒適。每日一小掃,拖地、抹灰、清污物桶、打掃衛生間(走道及公用場所每日拖地兩次);每周一大掃,清潔消毒漱洗池、浴室、馬桶等,做到無污垢、無異味;每月清刷一次地面、門窗、玻璃窗、牆角牆體,做到衛生無死角;做好出院老人的終末處理。
6、負責保管好老人的被褥、起居用品等並做好登記。
7、熟練掌握各種設備、電器的使用 方法 ,認真維護保養,保持功能完好。
8、觀察老人的身體、精神狀況,有任何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協助老人就醫。按時喂葯。
9、熟知本中心的收費標准和服務項目,熱情接待咨詢、申請入住的老人。
四、廚師職責
1、嚴格執行食品、餐具清潔衛生制度,生、熟分開制,餐具消毒制,室內紫外線消毒制;
2、按照治療要求和老人的飲食習慣及特點,擬訂各類食譜,
3、不得采購霉爛變質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開存放,防止交差污染。
4、采購員與炊事員要有記賬和食品驗收手續;
5、嚴格執行衛生制度,做好衛生安全防範措施,消滅四害,嚴防食物中毒加強環境及個人衛生,分餐前要洗手、帶口罩和帽子。廚房衛生做到: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每月徹底洗刷,做到餐具潔亮,門窗地面光亮,牆角無污垢;餐廳內外保持清潔、整齊。
6、精打細算,節約用糧、煤、水、電,愛護公物,管好物資。
7、深入老人了解對伙食的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五、安全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中心的安全工作(防盜、防火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與預警告示);
2、嚴格執行外來人員(包括探望老人的親屬)的會客登記制度;
3、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不得酗酒、睡覺,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4、對入住的老人單獨私自外出者,應根據中心規定進行勸阻,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處理;請假外出須辦理「暫離手續」。
5、做好值班室及中心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
六、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1、應具備相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2、嚴格遵守公寓管理手冊的各項規章制度。
3、嚴格執行<會計法>,遵守財經紀律,保證公寓的資金安全;
4、負責保管好各類會計憑證、賬目、報表及有關資料,不得丟失或損壞;
5、定期做好資料整理、裝訂和歸檔工作;
6、做好應收款的催還、入賬工作,按規定及時、全面、完整地編制和上報各種財務報表;
7、認真審核每項開支,嚴格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范圍,必須做到手續完整,責任到人;
8、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符合手續的開支,有權拒絕支付;
9、對社會捐助的錢款、物資等手續齊全、賬物相符、專款專用。
七、護理主任工作職責
1、在總護士長及院長的領導下,根據護理部及院內 工作計劃 制定本科具體護理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檢查了解本科護理工作質量,參加並指導危重病人的護理。督促護理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有計劃地檢查醫囑的執行情況,加強醫護配合。
3、負責護理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護理人員加強責任心,改善服務態度,遵守勞動紀律。
4、組織重點老人護理查房,積極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及護理科研工作。
5、組織領導護理人員業務學習及技術訓練。
6、負責管理好護理人員的合理分工,環境的整齊、安靜、安全、舒適,各類儀器、設備、葯品的管理。
7、督促檢查護理員、衛生員、配餐員做好清潔、衛生和消毒隔離工作。
8、定期召開工休座談會,聽取醫療、護理、飲食、服務等多方面的意見,研究改進科室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登記制度。
2、嚴格執行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定期和隨時召開安全分析會,討論分析差錯事故發生的原因,制訂防範措施。
3、實行崗前安全教育,不經崗前安全教育的工作人員不得上崗。
4、各種搶救的葯品、物品、應定位定量,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5、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如:崗位責任制、查對制度及各種護理操作常規。
6、防止老人創傷和墜床。躁動、痴呆的老人要使用安全保護措施。嚴格執行床邊交接班制度。按時巡視老人。
7、嚴格執行氧氣操作規程。做到四防:防火、防油、防熱、防震。
8、經常進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9、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嚴防交叉感染。
10、按衛生部要求加強飲食的安全管理。
養老院員工守則篇3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縣民政局救災救濟股(電話:5536760)
責任人:廖翔鯤、黃廣華、廖雄彪、史文鋒
二、審批權力行使依據
<永興縣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實施辦法>(永政辦發[2012]5號)和<永興縣農村敬老院管理實施細則>(永政辦發[2012]16號)。
三、集中供養基本原則
(一)供養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二)屬地管理、動態操作的原則;
(三)院財鄉管院用的原則;
(四)財政供養為主的原則;
(五)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
四、審批(辦理)條件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對象,應由五保對象本人申請或經本人同意由其監護人或村民小組申請,經村委會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和監護人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組織體檢,由敬老院與五保對象監護人或村委會簽訂入院協議,明確相關責任和義務。入住敬老院的對象必須是農村五保戶,服從敬老院的管理,積極參加敬老院組織的力所能及的活動。患有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的五保對象,不能到敬老院集中供養。
五、農村敬老院供養內容和標准
農村敬老院為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免費提供吃、穿、住、醫、葬(教)等方面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並每月發放適當數額的零用錢。
集中供養標准為每人每月280元,其供養資金通過鄉財縣管專賬直接撥付到各鄉鎮敬老院。
六、申報農村五保供養所需材料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對象在個人申請的基礎上,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永興縣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入院審批表;
(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或復印件和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三)體檢表;
(四)入院協議;
(五)屬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證原件和復印件;
(六)申請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2張;
(七)敬老院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七、辦理程序
(一)本人申請;
(二)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
(三)組織體檢;
(四)張榜公示;
(五)鄉鎮敬老院審核;
(六)鄉鎮審批;
(七)簽訂協議;
(八)符合條件的予以辦理入院手續,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
八、政策咨詢服務
縣民政局救災股電話:5536760,也可到各鄉鎮民政辦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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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國家關於民辦養老機構的法律政策
一、 興辦民營社會福利機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固定的服務場所;
2、服務場所符合國家建築設計、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國家對老年人、殘疾人
、孤兒的生活和活動場所的建築設計有特殊規定的,還須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分別符合相應的規定;
3、床位數量為30張以上;
4、有與服務項目相適應的宿舍、餐廳、衛生間、浴室、活動場所及供暖設備;
5、開辦經費按床位計算,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6、每一名從業人員平均服務的生活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6人,平均服務的生活不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3人;
7、護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8、機構的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9、擬任的法定代表人無拐賣人口、虐待、遺棄、詐騙、強奸以及其他嚴重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犯罪記錄和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記錄;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需提供的材料:
1、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三、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申請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
8、法律、法規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⑦ 上海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2010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
為了促進本市養老機構的建設,加強養老機構的管理,適應本市人口老齡化的需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養老機構,是指為老年人提供住養、生活護理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置、服務及其監督管理。第四條(發展原則)
發展養老機構堅持政府投入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設置規劃)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化養老的需求狀況,制定養老機構設置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六條(管理部門)
上海市民政局(以下簡稱市民政局)是本市養老機構的行政主管部門。各區、縣民政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轄區、本系統內養老機構的管理。
各級發展改革、財政、稅務、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衛生、公安、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環境保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養老機構的發展和管理工作。第二章設置第七條(設置主體)
境內組織和個人可以出資設置養老機構,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可以與境內組織合資、合作設置養老機構。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養老機構捐資、捐物或者無償提供其他服務。第八條(設置條件)
設置養老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市養老機構的設置規劃。
(二)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床位數達到50張以上。
(三)建築設計符合養老機構建築規范和設計標准,並有符合老年人特點的無障礙設施;與居民住宅、單位用房等相連的,有獨立的出入口。
(四)有食堂、廁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室內外活動場地。
(五)有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六)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護理人員。其中,養老機構主要負責人和護理人員符合民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七)配備一定數量的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資格條件的醫務人員。
(八)有規定數額的資金。第九條(設置區域)
養老機構應當設置在安全區域內。禁止在污染區和危險區內設置養老機構。
禁止在養老機構內建造威脅老年人安全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第十條(設置審批)
申請設置養老機構,應當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有關證明材料,並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一)政府投資設置養老機構,按照市民政局的有關規定向市或者區、縣民政局辦理審批手續。
(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置養老機構,應當向養老機構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提出申請,區、縣民政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對批准設置養老機構的,審批部門應當向申請人發放設置批准書;對不予批准設置養老機構的,審批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市民政局設置養老機構,應當告知養老機構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第十一條(設置批准書的有效期)
根據養老機構的規模大小,設置批准書的有效期分為1年和2年。
養老機構在設置批准書的有效期內未籌建完工的,應當按照設置審批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第十二條(驗收發證)
養老機構開業前,應當向市或者區、縣民政局提出驗收申請,市或者區、縣民政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的,由市或者區、縣民政局發給執業證書。經驗收不合格的,市或者區、縣民政局應當提出整改意見,書面告知申請人。
養老機構取得執業證書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法人登記。第十三條(名稱的使用)
養老機構應當使用市民政局核準的名稱。第十四條(名稱、地址、性質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變更)
養老機構改變名稱、地址或者主要負責人的,應當按照設置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變更為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應當按照設置審批程序報養老機構的設置審批部門批准。第十五條(合並)
養老機構合並,應當進行財產清算和財務結算,由合並後的養老機構妥善安置原機構收住的老年人,並按設置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手續。第十六條(解散)
養老機構解散,應當在解散的3個月前,向養老機構的設置審批部門提出申請,並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
經設置審批部門批准解散的養老機構,應當依法進行財產清算,並交回執業證書。
⑧ 養老院室外健身區域有哪些要求
前言:建立一家養老機構應有那些基礎設施呢?本篇文章將為大家介紹在養老機構中可以建設的功能區域及設施,因為各地的建設政策不同,本文僅供給大家參考,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基礎設施
1、老人居室: 老人居室的單人間使用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雙人間使用面積不小於14平方米;三人間使用面積不小於18平方米;合居型居室每張床位的使用面積不小於5平方米。根據老人實際需要,居室應配設單人床、床頭櫃、桌椅、衣櫃、衣架、毛巾架、毯子、褥子、被子、床單、被罩、枕芯、枕套、枕巾、時鍾、梳妝鏡、洗臉盆、暖水瓶、痰盂、廢紙簍、床頭牌等,介助、介護老人的床頭應安裝呼叫鈴。室內傢具、各種設備應無尖角凸出部分。
2、飯廳:應配設餐桌、座椅、時鍾、公告欄、廢紙桶、窗簾、消毒櫃、洗漱池、防蠅設備等。
3、洗手間及浴室:應配備安裝在牆上的尿池、坐便器、衛生紙、衛生紙專用夾、廢紙桶、淋浴器、坐浴盆或浴池、防滑的浴池墊和淋浴墊、浴室溫度計、抽氣扇等。
4、有必備的洗衣設備,應有洗衣機、熨斗等。定時對公共洗衣機進行消毒。
5、建有老人活動室:有供其閱讀、寫字繪畫、娛樂的場所。該場所應提供圖書、報刊、電視機、棋牌。備有教學和告知事物的黑板。
6、健身康復場所及器材:配置適合老人使用的健身、康復器械和設備的康復室和健身場所。
7、有接待來訪的場所:接待室配備桌椅、紙筆及相關介紹材料。
8、室外活動場所不得少於150m2,綠化面積達到60%。
9、公共區域應設有明顯標志,方便識別,危險地域要樹立警示牌,比如:池塘、陡坡、雜草叢生地帶,高壓線下、無護欄保障地點等等……。
10、公共電話:有一部可供老人使用的公共電話。
11 、醫療設備:根據老人健康情況,必須准備足夠的醫療設備和物資,應有急救葯箱和輪椅車等。不設醫務室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應與專業醫院簽訂合同。合同醫院必須具備處理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內各種突發性疾病和其它緊急情況的能力,並能夠承擔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的日常診療任務。
12、及時解決消防、照明、報警、取暖、通訊、降溫、排污等設施和生活設備出現的問題,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保證其隨時處於正常狀態。
13、保證水、電供應,冬季室溫不低於攝氏16度,夏季不超過攝氏28度。
14、生活環境安靜、清潔、優美,居室物品放置有序,頂棚、牆面、地面、桌面、鏡面、窗戶、窗檯潔凈。
15、建立電子會面室:方便老人通過網路與家屬經常見面,了解老人身體以及各方面狀態;特別是方便了經常出差在外地的家屬、國外或者分布在各不相同地點的親屬能夠與老人見面。同時還能夠及時解決養老院通過不同渠道與老人各個不同的家屬、親屬的思想溝通,便於提高自己的管理工作水平,為老人服務。
16、設立:臨終關懷室(太平間)。
17、統一著裝:養老院管理人員著粉紅色幹部護士服,護理人員著淡綠或淡藍色護士服、軟底護士鞋,後勤工作人員著工人裝。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一文中所規定的以上相關硬體外,還必須為養老院中的每一個單元建築群組、層組、樓組配備冰箱、微波爐或者煤氣灶、方便家屬了解老人情況的電話、意見薄、交接班記錄本、大號電飯鍋、室內溫度計、時鍾、接尿器、便盆、榨汁機、飯碗(兩小、一大)。
另外,由於個別老人不樂意接受床頭牌。他們提出,如果使用床頭牌,那不就是醫院了嗎?我們是來住養老院的,不是來住醫院的。更有老人對醫院倍感恐懼,認為,老年人如果住在醫院裡面,說明離死亡就不遠了,如果真要死也要死在家裡。
因此,床頭牌可以改製成正面是藝術品類的裝飾,反面是可活動的記錄健康常規指標等等觀賞力強的深受老年人喜愛的床頭牌。為了彰顯人性化的服務,保護老年人的隱私,也可以不設置床頭牌,具體記錄則由專人負責管理這項工作。
⑨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流程,應辦理哪些手續
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 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復,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優惠和政策,需要辦什麼證件?
市民政局:申請養老服務機構的優惠政策目前包括:稅收減免、用水、用電、用車、用管道燃氣以及對經審批的民辦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開辦補助和每個床位不低於120元的運營補貼。
申辦養老服務機構程序:首先應申請籌辦,籌辦期限2年,完成籌辦後可申請成立。
申請對象: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只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向擬辦養老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局提出申請。
申辦養老服務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床位數應達50張以上; 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建築設計應當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
有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有食堂、廁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相應的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身體健康;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配套的開辦經費。
申辦養老服務機構應提交下列材料:
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福利機構申請表;
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學歷證明等);
多方合作的應提供合作協議書;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完整的建設、裝修設計方案。
成立(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應提交下列材料:
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須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審批程序: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養老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100張床位以下(不含100張)由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並報市級民政部門備案;100張床位以上(含100張)由市級民政部門審批;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須向所在縣(市)區級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由市民政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