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對養老院的優惠和補貼政策
國家對養老院的補助,一次性建設資金補助
對自建養老機構床位數在50張以下、符合有關部門規定資質條件的非營利性民營養老服務機構,並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不少於4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自建養老機構床位數在50張以上(含50張)、符合有關部門規定資質條件的非營利性民營養老服務機構,並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租賃經營其合同期在5年以上,符合有關部門規定資質條件的非營利性民營養老服務機構,並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給予每張床位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床位運營補助對已建成並投入運營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按實際接收本縣戶籍的老年人數給予運營補貼,運營補貼標准按照不低於每人每月200元的標准確定。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失能失智程度,運營補貼標准分別200元、400元、600元以上。承接政府轉移補助社會辦養老機構和企業、社會組織承接政府供養的保障對象,按規定標准將其生活、醫療費等補助轉入,並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600元的購買養老服務補助。其它專項補貼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床位補貼、上市補助(省級金融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稅收所得稅減免、醫保定點補貼、用地保障、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補助及其它專項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務需求,逐步增加對養老服務的投入。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財政、稅費、土地、融資等方面採取措施,鼓勵、扶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老年人日間照料、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等設施。
㈡ 建養老院國家有補助嗎
凡是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並鼓勵個人興辦養老院。
1、養老院提供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凡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根據規定免繳征地管理費、防雷檢測費、污水處理費,適當減免城建行政事業性收費、防空異地建設費;新建老年服務機構,消防等單位免收相關費用。
2、政府鼓勵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民間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以及外資,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參股等多種形式,興辦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大學(學校)等養老服務機構和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護理等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3、鼓勵創辦家庭式養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動站;鼓勵利用企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組織閑置的房屋、場地、設施改建養老服務機構。
(2)江門辦養老院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入院須知與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願入院。如退院則由本人及家屬提出申請,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屬監護人員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老人乙肝化驗單,說明並無精神病、傳染病。由老人監護人員與院方簽申請表一份、協議書一式兩份。
三、有精神病、傳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單、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帶棉被、枕心、臉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換洗衣服。其他多餘物品,請不要帶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將電器帶入敬老院。若確實需要,經院方同意方可帶入使用,全部費用(包括電費)由家屬擔負。
六、敬老院對老人提供流動服務與呼叫服務相結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項服務,應該與院方協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習慣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費用按天數退還。
㈢ 開養老院政府有什麼補貼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就設立方面: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就經營方面: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國家(指民政部)對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包括民營、個人辦養老院)有優惠政策,但這種政策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存在很大差別。
中國農村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興辦敬老院的。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
許多地區還為優撫對象的孤老興辦光榮院,吸收符合條件的對象入院。敬老院貫徹集體事業集體辦的原則,入院老人的生活費、醫療費喪葬費等的供給,均由集體承擔,統籌解決。
㈣ 建養老院有哪些優惠補貼和政策
法律分析:1、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從事非營利性活動取得的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免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免徵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2、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有關基金;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應減半徵收上述費用和基金。養老機構建設涉及的暫不能免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由當地政府財政購買。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3、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4、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以及企業通過對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12%以內部分,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5、各級政府要積極建設養老服務機構設施投融資平台,通過貸款貼息、直接融資補貼、融資擔保等間接投入辦法,使更多信貸資金、保險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養老服務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㈤ 國家對養老院的優惠和補貼政策
(1)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2)就設立方面: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3)就經營方面: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養老院營業執照好辦嗎?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在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辦理程序
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
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民辦的需要營業執照。設立養老機構有兩種情形:公益性養老機構,僅需取得養老機構許可證就可以從事養老活動;經營性養老機構,在取得營業執照和養老機構許可證後,才可從事養老經營活動。
也就是說,並非所有養老院均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登記後才能從事養老活動,即使未經許可設立養老機構,也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改正,而不是市場監管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㈥ 開養老院國家有補貼嗎
法律分析:有。凡是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並鼓勵個人興辦養老院。
養老院提供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凡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根據規定免繳征地管理費、防雷檢測費、污水處理費,適當減免城建行政事業性收費、防空異地建設費;新建老年服務機構,消防等單位免收相關費用。
政府鼓勵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民間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以及外資,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參股等多種形式,興辦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大學(學校)等養老服務機構和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護理等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創辦家庭式養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動站;鼓勵利用企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組織閑置的房屋、場地、設施改建養老服務機構。
涉及養老服務機構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是收費標准有上、下限幅度的,可按下限收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管道燃氣、通信,按居民使用價格標准執行;其他有關行業,凡是有價格浮動和優惠的,可按規定執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最低價格。
法律依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六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孤老優撫對象和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第七條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養老機構提供捐贈和志願服務。
㈦ 開養老院國家有補貼嗎
有的,在農村開養老院國家有補貼。補貼項目包括:一次性建設補貼、床位運營補貼、小額貸款與擔保、按揭貸款貼息。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管道燃氣、通信,按居民使用價格標准執行;其他有關行業,凡是有價格浮動和優惠的,可按規定執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最低價格。
補貼標准如下:
1、床位必須在30張以上,每張床位資助3000元;
2、撥付方式,三年兩次支付;
3、正式運營滿一年後,入住率達到30%以上,支付首次50%資助金;
4、運營滿三年後,入住率達到50%以上,支付另外50%資助金;
5、市財政給予日常運營補貼,每人每月80元;
6、免徵稅。
開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開辦養老院只需要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這一證件,同時擁有養老院應當具備的基礎設施。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請辦養老院流程如下:
1、辦理機構,申辦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
2、申辦材料,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材料;
3、申辦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證明,籌辦申請書;
4、辦社會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5、個人以合資、合作形式申請籌辦養老服務機構的,提交雙方簽約的委託合同書;
6、辦理程序,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縣級民政部門審查;
7、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8、正式營業。
法律依據:
《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㈧ 私人辦養老院國家會有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內。
1.設立方面:
建設補貼(一次容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經營方面:
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版的補貼,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8)江門辦養老院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是指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
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的一種制度。
2.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權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㈨ 私人辦敬老院國家有哪些補助政策
法律分析: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1.設立方面:
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經營方面:
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版的補貼,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法律依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棄嬰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機構。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擴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結《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