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機構的介紹
養老機構有很多分類:1、敬老院:在城市街道、農村鄉鎮、村組設置的供養"三無"、"五保"老人、殘疾人員和接待社會寄養老人安度晚年的養老服務機構,設有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2、福利院:福利院是國家、社會及團體為救助社會困難人士、疾病患者而創建的用於為他們提供衣食住宿或醫療條件的愛心福利院場所。他們為了社會的和諧貢獻自己的力量。福利院是國家、社會及團體為救助社會困難人士、疾病患者而創建的用於為他們提供衣食住宿或醫療條件的愛心場所。他們為了社會的和諧貢獻自己的力量。(1)社會福利院。社會福利院主要任務是收養市區"三無"老人,孤殘兒童、棄嬰,實行養、治、教並舉的工作方針,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2) 老年社會福利院。享受國家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助,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設置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設有起居生活、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3、養老院:養老院主要是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並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是專為接待自理老人或綜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護老人安度晚年而設置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設有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4、老年公寓:是專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體能心態特徵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備餐飲、清潔衛生、文化娛樂、醫療保健服務體系,是綜合管理的住宅類型。老年公寓是指既體現老年人居家養老,又能享受到社會提供的各種服務的老年住宅,屬於機構養老的范疇。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老年公寓已經很普遍,並且出現低、中、高檔分級。5、護老院:專為接待介助老人(生活行為依賴扶手、拐杖、輪椅和升降設施等幫助的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設置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設有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6、護養院:又稱之為"護理養老機構",或"護理院",專為接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介護老人安度晚年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設有起居生活、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7、護理院:護理院是指的由醫護人員組成的,在一定范圍內,為長期卧床老年患者、殘疾人、臨終患者、絕症晚期和其他需要醫療護理的老年患者提供基礎護理、專科護理,根據醫囑進行支持治療、姑息治療、安寧護理,消毒隔離技術指導、社區老年保健、營養指導、心理咨詢、衛生宣教和其他老年醫療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根據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的愛心護理工程,全國各地均有專業愛心護理院服務各類老年人群。愛心護理院專業為失能老人提供專業護理、生活照料服務。
以上都是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
② 養老機構一般都有哪些服務
隨著行業的不斷發展,養老機構一般都比較健全。
像萬科怡園光熙,就是以醫養結合為主要特徵。引入二級康復醫院,可以為老人提供及時的醫療及康復服務,這樣保證了救治的及時性。
其次,區別於許多養老機構的護工混亂,萬科的護理人員分為兩類:院校畢業生,及已具備多年從業經驗的資深護工,且在上崗前均會得到培訓。
像是日常活動、根據老人的興趣愛好組織一些小活動,都是萬科怡園光熙正在做的。
③ 哪些養老機構是最好的
我知道盛泉這家養老機構他們做得比較好,不但成立了盛泉養老服務中心,而且還建立了23所盛泉老年大學,感興趣的話可以了解一下。
④ 民辦養老機構在養老服務缺口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
民辦養老機構是我國人口快速老齡化的產物,在當前其分擔了居家養老和公辦養老機構的很大壓力,為部分老年人以及有需求的家庭提供了優質的服務,解決了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難題,彰顯了社會化養老服務對老齡化社會下如何養老問題的積極作用。
⑤ 養老機構為老人提供怎樣具體的養老服務內容
養老機構以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管理規范、專業人員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的全人、全員、全程生活服務。養老機構的服務內容有以下幾個部分:
1、日常生活服務。解決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滿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
2、精神文化服務。豐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充實老年人的生活。組織老年人活動,給老年人以家人般的關愛、滿足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3、康復醫療服務。進行必要的生活護理、心理護理、康復訓練。滿足老人醫療保健,疾病預防、護理與康復,心理咨詢等需求。注意觀察老人的身體狀況,為老人們排憂解難,解決力所能及的問題。
4、臨終前關懷服務。做好臨終關懷,陪伴老人走完人生最後的歷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條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築、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開展服務活動。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⑥ 養老機構有哪些優惠政策
根據國發〔2013〕35號文件「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凡是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並鼓勵民辦養老,實行民辦公助,給予貼補支持。文件規定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投融資政策。要通過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培育和扶持養老服務機構和企業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財政性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金融機構要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積極支持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積極利用財政貼息、小額貸款等方式,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加強養老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增強對信貸資金和民間資本的吸引力。逐步放寬限制,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保險公司承保責任保險。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應統籌考慮養老服務需求,積極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無障礙改造。
(二)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各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將閑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並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嚴禁養老設施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搞房地產開發。
(三)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國家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完善補貼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可根據養老服務的實際需要,推進民辦公助,選擇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
⑦ 養老機構的服務特點
公益即「公眾利益」之意。公益性事業是指直接或間接地為社會公共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部門、企業及其設施。公益性企業是指直接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領域服務的企業。我國絕大多數養老機構是以幫扶、救助城市「三無」、日常生活疏於照料,以及農村「五保」老人為主,且多不以贏利為主要目的,所以其公益性特徵尤為明顯。
與其他服務不同的是,養老服務是一種全人、全員、全程服務。所謂「全人」服務是指養老機構不僅要滿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還要滿足老人醫療保健、疾病預防、護理與康復以及精神文化、心理與社會等需求;要滿足入住老人上述需求,需要養老機構全體工作人員共同努力,這就是所謂的「全員」服務;絕大多數入住老人是把養老機構作為其人生最後的歸宿,從老人入住那天開始,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就要做好陪伴著老人走完人生最後里程的准備,這就是所謂的「全程」服務。
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平均年齡多在75歲以上。增齡衰老,自然使老人成為意外事件、傷害、疾病突發死亡的高危人群。此外,養老服務業又是一個投資大、回報周期長、市場競爭激烈的高風險行業。如果沒有市場意識、經營意識,沒有嚴格的管理和風險防範機制,必然增加養老機構投資與經營風險。
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出席全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會議時指出,養老機構在建設檔次上,一般應當保持非營利屬性,不得片面追求高檔、豪華;公辦養老機構尤其要杜絕檔次偏高現象,避免產生社會福利分配不公問題
李立國表示,在養老機構建設運營上,堅持按標准建設和實際適用相並重。為了發揮對社會養老服務發展的支撐作用,養老機構建設既要符合相關標准規范,又要立足實際適用,實現可持續發展。按標准建設,就是養老機構建設必須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築、社會福利機構、養護院及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標准化要求,實現規范化設計、建設和管理。實際適用,就是養老機構建設必須立足實際,量力而行,不超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在建設重點上,要優先發展供養型和養護型養老機構;在建設區位上,要推行社區化,方便老年人參與社會生活,防止因選址不合理造成床位閑置;在建設規模上,不單純追求超大規模,避免養老機構大而不當、入住率低。
李立國還要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要充分整合和利用現有資源,盤活存量資產,避免盲目發展、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要鼓勵通過置換或轉變用途等方式,將閑置的醫院、企業、農村集體防務及各類公辦培訓中心、活動中心、療養院、旅館、招待所等改造用於養老服務設施。
⑧ 「作秀式養老」正在興起,老人看似在享福,生活卻逐漸崩盤,為什麼
如今的很多老人,年輕時為了家庭奔波,就盼著孩子出息了,自己老了能舒舒服服地安度晚年。
見過父母吃苦的孩子,也是這樣想的:以後一定要讓父母過上好日子。
可真到了兒女盡孝養老的那天,老人的生活真的會有想像中幸福嗎?
⑨ 養老機構的宗旨
法律分析:全國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自律的指導思想是: 以更好地為廣大老年人養老服務為宗旨。
法律依據:國家養老辦公室《全國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自律公約》 第三條 全國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自律的指導思想是: 以更好地為廣大老年人養老服務為宗旨,以促進我國養老服務業發展為目標,以繁榮和規范養老服務市場為責任;做到誠信經營、依法經營和標准化經營,建設打造品質一流的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
⑩ 如何推進基層養老服務質量提升情況匯報
人口老齡化,獨生子女居多等因素已令養老問題越來越受關注。近年來,我國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步入快車道,從中央到地方用於養老機構、設施建設的財政投入持續增加,公辦養老機構、各類養老服務設施數量大增。同時,在養老服務機構建設中,社會資本漸趨活躍,對機構增長的貢獻不斷增大,但是如何提升養老服務質量還是當前發展需要考慮的重點。
多方入手促養老服務業發展
我國老齡化問題從引起全社會關注,並從認識轉到政策性應對,這一過程還相對較短,盡管「十二五」期間養老服務的發展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然而在政策和實務中仍然存在一些偏誤和問題,需要引起重視並加以解決。
第一,對人口老齡化過於悲觀。從需求看,我國2億多老年人並不是都需要養老服務。低齡老年人和身體健康的老年人基本不需要由專業機構提供介護和照料性養老服務。而真正剛性需求人群是那些高齡、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根據現有基數這些老年人總量不超過4000萬人。如果發展養老服務時,混淆了有效需求和潛在需求,就會誇大對養老服務的需求。這無疑跟時下過於悲觀的人口老齡化論調有著很大關系。
第二,養老服務供給側政策乏力。近年來,有關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的政策導向性異常鮮明,比如優先保障用地供應、稅費優惠、財政補貼供方等。這些屬於供給側政策,指向性非常明確,就是引導增強養老服務的市場供給。但是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往往並不取決於決策者的良好意願。現實表明,社會對供給側政策的敏感性沒有預期的高,政策性利好沒有得到有效回應。一方面是政策紅利還不足以產生足夠的利益刺激。另一方面,還沒有形成一個具有規模的養老服務市場。市場的形成首先要有需求,在需求的拉動下才會產生供給,需求和供給在價格機制的作用下,在趨向均衡的過程中實現市場的資源配置。而養老服務作為以「服務」為產品的市場,顯然還處在發育過程中,一般性刺激供給的政策難以立竿見影。
我國現階段,老年人及其子女真正關心的養老服務是護理、照料性服務,而且需求剛性較強,因此支持性政策應更多向這個方向瞄準,突出供給引導的同時,還要注重增強老年人的購買力。
第三,公辦養老機構的定位有偏差。公辦養老機構是政府對貧困老年人履行托底性養老服務職能的重要載體。2014年全國登記養老機構2.84萬家,其中公辦1.36萬家,佔比47.9%,在院對象中「三無」和五保對象佔比59%。公辦養老機構較好地落實了國家設立公立機構的宗旨,使低保家庭、「五保」對象等貧困老年人實現了老有所養。同時,一些地方的公辦養老機構同樣對社會老年人開放,特別是在一線城市,公辦養老機構「一床難求」,排隊輪候成為常態。如果沒有一套科學嚴格的評估制度,如果用「誰付得起誰住」的市場法則,必然造成公共福利分配不公,從而製造社會不公平。從這個角度看,公辦養老機構的定位還有偏差。
第四,公辦養老機構的示範性作用不夠。公辦養老機構是被賦予特殊功能的公益服務機構,除了擔負貧困人口兜底養老保障的功能外,還應該發揮服務的示範性。這種示範性,不僅通過公辦機構一流的服務和管理為民辦機構樹立學習的標桿,更重要的是解決養老服務市場供給「失靈」問題,向社會提供民辦機構不願提供的服務,在服務供需對接上發揮引領示範作用。但在現階段,公辦機構不僅沒有與民辦機構形成合理分工,而且與民辦機構形成了同質化競爭。當前社會對養護型和護理型養老服務的需求較大,而提供這類服務的成本高、風險大,且需要打通醫療資源,導致市場供給不足,公辦養老機構應當聚焦於這些方面,為社會提供示範。
養老服務業發展路徑選擇
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對促進養老服務業更好更快發展作出部署。養老服務業既是涉及億萬群眾福祉的民生事業,也是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朝陽產業。需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讓廣大老年群體享受優質養老服務,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第一,公辦養老機構的功能要精準定位。應該明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養老服務不可能採用財政付費、免費供應的體制,市場供給應該是養老服務的主流。現階段,要進一步精準定位公立養老機構的功能:一是在「為誰服務」上,公立養老機構尤其是公建公營的養老機構應當瞄準貧困無依的老年人;二是在「服務什麼」上,公立養老機構應向社會提供民辦養老機構不願或不能提供的服務,比如,社會亟須而供給不足的護理型養老服務。養老服務發展到今天,在貧困老年人的托底性養老方面,公辦機構定位明確,而且制度安排也相對成熟。問題主要出在向社會開放服務方面,公辦養老機構多數存在錯位,服務不為社會所急需,床位空置率高,資源浪費嚴重。公辦養老機構應該充分利用低成本優勢,把服務定位在風險大、技術要求高的服務項目上,從而有效地彌補市場供給不足或市場失靈。
第二,務實推進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發展。對於體制內的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可以運用行政機制,通過規劃安排、資金投入以及管理體制的改革等途徑,有可能「強力」實現養老與醫療的「聯姻」。對於一方為公立性質,或雙方均為民辦性質,如何實現協同、合作,應該是制訂細化措施的重點,難度也最大。
第三,必須以需求為導向,從許可審批、政府補貼、金融支持、用地指標等制約社會力量提供醫養結合養老服務等方面,加強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不斷推出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與此同時,政府應樹立成功典型、提供學習範例,以此引導社會投資,擴大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的供給。
第四,頂層設計要增強體系性。養老服務是關涉多領域的一項社會事業,決定了我們需要一個系統完整的服務體系。養老政策一定要系統化設計,既要從階段性國情出發,又要跟上人口老齡化的形勢,為養老事業的發展提供良好制度環境。以系統性思維增強養老服務政策設計的科學性,必須從政策出台時,就要進行系統和長遠的規劃和設計。
第五,推行養老服務績效評估制度。養老服務政策要增強執行力,推行績效評估是一項必要措施。只有建立評估制度,才能在不同層級政府和職能部門之間傳遞壓力、激發動力,也才能建立有效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