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出生率的下降,人口老齡化的逐步加劇,養老問題在中國乃至世界都是前沿課題。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快速發展,人工智慧將完全解放人力資本,老年人的價值將被重新認識、定位和發掘,而不是停留在社會資源的消耗者這個刻板的定位上。
老年人擁有豐富的社會閱歷,仍然可以給社會進步帶來積極的貢獻。一些老醫生、老教授,在多年的學習積累之後,仍能在自己的崗位上,給予年輕人更多的指導。正是那句老話——家有一老如有一寶。最為出名的是84歲的鍾南山教授,還奮斗在消滅新冠肺炎的道路上,為中國今天得來不易的抗疫成果立下汗馬功勞。
老年人可以繼續為社會發光發熱,但是老年人的身體畢竟不如年輕人,身體或多或少的會出現一些問題,而且在應急反應上也會慢半拍,因此也是需要有保險的保障。今天,我們就來聊聊老年人比較關心的養老保險規劃和養老年金的問題。
Ⅱ 怎樣保障老年人獲得養老金的權利
法律分析:我國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Ⅲ 農村老年人養老金政策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
一、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二、個人養老金領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戶口;
3、本人人事檔案;
4、登記照片一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
Ⅳ 老年人如何養老
一、目前老年人養老方式
根據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養老方式主要有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三種方式。其中居家養老比例較高,約為90%,社區養老佔比約為7%,機構養老佔比約為3%,可見大部分老年人都選擇了居家養老。
居家養老的優點是老年人繼續生活在熟悉的生活環境,心情比較愉悅,同時也能得到更多的親情照顧,有更多的親人陪伴也能防止意外的發生。缺點是容易因生活態度、三觀方面與後輩發生矛盾,影響家庭關系,同時如果後輩沒時間照顧老人,老人產生問題不容易解決。
社區養老的優點是老年人有社區人員照顧,能享受貼心的社會關懷,遇到困難也能及時地解決。缺點是社區工作人員責任心有差距,有些人工作浮於表面,使老年人難以獲得更好的照料。另外夜間老年人獨自一人,出問題也會出現一定程度的風險。
機構養老優點是可以為老人提供24小時的專業服務,讓老人舒心,讓家屬放心。缺點是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對養老機構的認可度還不是很高。另外費用高昂也是阻礙其發展的主要原因。
二、國家養老保障政策
養老問題作為一個重大民生問題,國家一定會全力保障,這個是毋容置疑的。
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健全、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養老服務設施也得到了較大的提升改善,為老年人健康生活提供了最大的底氣。
相比於其他國家,我國已成為當今世界社會保障覆蓋人口規模最大、發展速度最快、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幅度最大的國家。
從數據上來看,我國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已從28年前的9800餘萬人增加至今年6月底的10.14億人,總共約3億人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領到了屬於自己的「工資卡」。
雖然有些地方經濟出現下行壓力,財稅出現減收,但是政府都會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盤活國有資產等方式確保養老金足額定時發放。另外中央財政也會給予一定的支持。
所以,從國家層面來看,對老年人的養老政策保障力度是空前的,也是令人放心的,這解決了老年人養老的後顧之憂。
三、個人養老建議
前面我們分析了目前老年人的養老方式以及國家的養老保障政策,下面我們再來說下個人養老的建議。
1、舒心養老,注意健康和飲食
辛辛苦苦了大半輩子,老了,應該著眼於放鬆和舒心,在養老方式選擇上,仍應以居家養老為主,畢竟在熟悉的環境、和諧的關系裡面生活,會令人感到愉快。如果換到新環境,面對模式的老人,難免會感到孤獨和不安。
在生活方面,首要的是注意身體健康。平時有空的時候做適量運動,身體不是很佳的也要多走動,畢竟運動是治療一切傷病的良葯。運動方式可以選擇慢跑、打太極拳、廣場舞等,以舒緩為主,不宜過於激烈,以免造成身體受傷和其他風險。
其次要保證心理健康。老了就不要糾結於名利、錢財、關系,在社會交往和家庭關系中應以平淡心態看待,少執著、少爭辯,保持心情舒暢。多讀書寫作,保持內心安定;多參加和朋友或其他老年人聊天、下棋等活動,讓精神充盈。
在飲食方面,應以清淡食物為主,少吃過葷或刺激性食物,另外宜戒煙戒酒,杜絕熬夜等不良習慣,維持一個良好的身體狀態。
2、快樂養老,預留一部分積蓄
常言道:「久病無孝子,久貧無賢妻」話雖然刺耳,但反映了社會無情的現實。在即將進入老年的時候,一定要預留一定的積蓄,以防不時所需。
社會壓力大,兒女都很忙,他們要為生活和家庭奔波,也許沒多少時間照顧老人,作為老人應給予充分的理解。所以自己能做的事盡量自己完成,能不給他們麻煩的盡量不麻煩他們。
有一定的儲蓄,可以偶爾和老伴出去旅行,領略祖國山川大海的美景;或請個保姆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讓生活過得從容。在生活出現意外的時候,有一定的資金保障,能從容應對。
至於投資方面,不宜強求,應以銀行儲蓄或養老基金為主,畢竟現在針對老年人的詐騙手段較多,一不注意容易上當受騙。
3、積極養老,發揮余熱老有所為
老年人只是一個年齡的劃分,是人生的一個階段,所以不宜過於悲觀和頹廢。
從目前中國人的平均壽命來看,從退休開始,有接近20年的時光,應該在積極樂觀中度過。
國家提倡老年人發揮余熱,多為社會做貢獻,故此老年人退休後應多利用自己的經驗為國家服務,這不僅能引導全社會增強接納、尊重、幫助老年人的關愛意識,而且能培養老年人自立、自尊、自強和自愛。
Ⅳ 90歲老人每月領多少養老保險
六十歲以上的所有農村老人每月可以享受國家財政的80元左右的日常生活補貼,超過80歲。每年增加100元生活補貼,超過90歲每月補貼標准在160元左右。九十歲以上老人補助:90周歲以上的老人,國家政策可以享受高齡津貼。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為了解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問題;中國民政部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困難老人、高齡老人津貼制度。農村養老保險每月能領多少錢你得到的養老金有兩個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領取額,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拓展資料: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Ⅵ 60歲的老人可以買養老保險嗎
60歲的老人可以買養老保險嗎?這個要看買什麼樣的保險,如果是買商業保險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想要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不可以的。因為已經超過了規定的投保年齡。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男性是60歲退休,女性是55歲或者是50歲退休。一般女工人可以50歲退休,女幹部身份是55歲退休。繳費年限必須累計達到15年才可以。所以如果60歲參保,那麼你得75歲才能退休,所以如果能參保,參加保險的意義也不大。如果是參加商業養老保險那麼是有可能的。因為他這個是有不同的保險規定。如果有適合60歲參保的商業保險可以考慮。如果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這個是可以的,可以一次性交15年的養老保險。
所以如果想參加保險,那麼一定要考慮在規定的適合的年齡參加,要提早規劃。否則有些保險是不能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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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願相結合。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 第二條 保險對象:非城鎮戶口、不由國家供應商品糧的農村人口。一般以村為單位確認(包括村辦企業職工、私營企業、個體戶、外出人員等),組織投保。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鄉鎮招聘幹部、職工等,可以以鄉鎮或企業為單位確認,組織投保。少數鄉鎮因經濟或地域原因,也可以先搞鄉鎮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外來勞務人員原則上在其戶口所在地參加養老保險。交納保險年齡不分性別、職業為20周歲至60周歲。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年齡一般在60周歲以後。
Ⅷ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發展老年事業,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健全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第四條國家保護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步增加對老年事業的投入,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年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採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具體機構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六條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依法設立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第七條全社會應當廣泛開展敬老、養老宣傳教育活動,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
青少年組織、學校和幼兒園應當對青少年和兒童進行敬老、養老的道德教育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教育。
提倡義務為老年人服務。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敬老、養老成績顯著的組織、家庭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獎勵。第九條老年人應當遵紀守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第二章家庭贍養與扶養第十條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第十二條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第十三條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第十四條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第十五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第十六條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姊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姊有扶養的義務。第十七條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組織監督協議的履行。第十八條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第十九條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的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予的權利。第三章社會保障第二十條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二十一條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組織必須按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不得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職工工資增長的情況增加養老金。第二十二條農村除根據情況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外,有條件的還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第二十三條城市的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救濟。
農村的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擔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Ⅸ 老年人社會保障包括哪些
《 老年人權益 保障法》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作了具體規定,主要體現在如下五個方面:首先,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組織必需按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和挪用。根據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的提高和職工工資增長的情況,國家要不斷增加老年人的養老金。如果老年人生活在農村,那麼,農村的集體組織除根據情況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外,有條件的還可以將集體所有的未被承包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如果農村的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贍養人和扶養人沒有贍養能力或扶養能力,農村的集體組織就應當負擔這些老年人的五保供養,即保吃、保住、保穿、保醫和保葬。假如是在城鎮里,這些老年人就應由當地的政府給予救濟。其次,國家建立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