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市農村敬老院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農村敬老院的管理,保障其供養人員幸福生活和安度晚年,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敬老院,是指鄉(鎮)興辦的集中供養五保供養對象的集體福利事業組織。
五保供養對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無法定撫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撫養義務人,但是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
(二)無勞動能力的;
(三)無生活來源的。
法定撫養義務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規定負有扶養、撫養和贍養義務的人。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鄉(鎮)敬老院的管理。第四條農村敬老院的管理應堅持民主管理、文明辦院、以養為主的原則。第五條市、縣(市)、區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各鄉(鎮)政府負責農村敬老院的具體管理工作。
各級農業、城建、財政、工商、稅務、衛生、鄉鎮企業、土地、林業、公安等管理部門應配合敬老院的管理部門做好農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第六條 辦好農村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應盡的義務。第七條農村敬老院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院內生活、醫療、衛生、文化、娛樂等基本設施配套;院區布局合理,生產區和生活區分設;環境綠化、美化;
(二)供養對象住室每間不超過四人,並保證安全、保暖、舒適;
(三)院內床位數量不少於本鄉(鎮)符合供養條件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六十;
(四)具有一定數量的用於供養人員種植蔬菜和畜禽飼料的耕地;
(五)應按服務人員與供養人員不低於1∶15的比例配備服務人員;
(六)設立光榮間,集中收養農村孤老優撫對象;
(七)應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夫妻間、病號間。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敬老院須制定新建、改建、擴建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經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同意後,按有關規定辦理其它手續。第九條農村敬老院不得供養精神病、麻瘋病患者。第十條供養人員須經本人申請、村民小組同意、村民委員會審核、鄉(鎮)政府批准,並報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備案後,方可入敬老院集中供養。第十一條供養人員在院內享有下列權利:
(一)平等享受敬老院的福利待遇和服務;
(二)討論、建議和監督院務管理工作;
(三)選舉或被選舉為院務管理委員會成員。第十二條供養人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社會公德及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二)服從、執行院務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愛護院內公物;
(三)支持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四)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第十三條供養人員的私有財產由敬老院登記造冊,其所有權不受侵犯。第十四條供養人員退出敬老院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第十五條供養人員死亡後,應按殯葬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安葬。第十六條 農村敬老院的管理實行院務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
院務管理委員會由敬老院供養人員和工作人員選舉產生,成員人數由鄉(鎮)政府自定,其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六十。
院長、副院長由院務管理委員會選舉,經鄉(鎮)政府批准任命;副院長中應有一名由供養人員擔任。第十七條院務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貫徹以養為主的原則,全面落實五保供給政策,不斷建設、完善服務設施,提高服務質量;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敬老院發展規劃,討論、決定有關重大問題;
(三)檢查、落實各項院務管理工作,籌集、管理並按規定使用敬老院經費、物資和固定資產;
(四)積極創造條件發展農工副業生產,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五)加強自身建設和對其他供養人員、工作人員的教育,總結經驗,表彰先進,促進敬老院的精神文明建設。第十八條院長的職責是:
(一)召集並主持院務管理委員會會議;
(二)組織實施院務管理委員會議決議;
(三)負責主持日常院務工作。第十九條農村敬老院應採用合同制並按有關規定配備管理、服務、炊事等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及行政、財務、生活、醫療、衛生、生產、殯葬、安全保衛、公開辦事、兼政建設、政治、學習、表彰獎勵等管理制度,實行規范化管理。
2. 怎樣當好敬老院院長
一、鞏固完善敬老院環境硬體和安全設施 辦好敬老院是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核心內容,為了更好落實「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據國務院第141號文的精神,把敬老院改造成為設施完善、功能齊全社會福利中心,同時加強對院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不斷完善和改造敬老院環境硬體建設。從而使院內安全設施建設得到有力保障,更使院內環境得到優化、美化、凈化。 二、加強敬老院內部管理,促進五保供養工作健康發展 寮步敬老院目前住院老人有38人,自費7人,平均年齡已達到85歲,最大年紀有101歲,院內已建立五保老人、自費老人資料檔案和健康檔案。做好五保老人跟蹤服務。全院共有工作人員15人,我們堅持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隊伍進行業務考核,每月組織工作人員進行交叉檢查年中總結評比,使工作責任明晰,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我院根據上級工作會議要求,結合本院的實際建立和完善工作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表卡登記制度,抓好制度的建設和落實。切實履行好崗位職責,做好具體供養服務工作。將責任落實到人,財會人員要做到記帳要及時、准確、不出差錯,每月交鎮會計中心核准後,每日公布一次帳目。醫療方面:辦公室人員每天組織醫生早、晚按時到房內巡查老人情況,每月對老人進行血壓健康身體檢查。對行動不便、重病人送醫送葯到床前,對危險病人及時反映及時送醫院留醫,得到及時的治療搶救,使病人得以恢復。膳食管理方面:熱心為病號老人辦好病號餐、營養餐、煲中葯等優質服務,安排好星期菜譜,做到講究營養、飯熱菜香,搞好伙房衛生,妥善保管食物。廚具要每餐膳後消毒,防止病從口入。護理衛生管理方面:保持老人房內清潔,定期為老人換蚊帳、床被單,房內擺設整齊,對殘疾老人倒茶倒水、端飯菜,要經常給他們洗頭、擦身,要求做到老人房內無異味。保衛管理方面:對老人的親屬、來訪人員、老人出入進行登記制度,同時協助護理人員幫助殘疾老人。每個職工要根據自己的工作分工、做到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程序明確、運轉靈活、工作高效,對存在問題徹底解決。全面提高敬老院整體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使工作做到日趨完善。 三、拓寬老人的聯宣活動,保障老人物質文化生活 (一)邀請鎮內醫院醫生、護士前來敬老院開展老人常見病理知識講座。通過開展活動,使老人更加懂得如何進行預防、保健。 (二)為了保障老人的物質文化生活,拓寬老人的視野,多與兄弟鎮區單位借鑒工作經驗,從而找出自身工作不足之處。 (三)在「九月初九」老人節當天,組織老人參加在院內舉行卡拉OK比賽,從而不斷提高老人對文體活動興趣,還增進老人之間友誼。 (四)每周組織老人學習一次(讀報紙、講時事),使老人了解國內外時政大事,開展「五講」「四美」「三熱愛」活動,每月對老人進行爭先進評比,年終對評比「三好老人」進行比彰。 四、繼續認真做好接收社會捐助工作 每年根據上級部門通知精神,對湖南、湖北、江西等發生自然災害,從救災工作的實際出發,做好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捐贈點接收物捐助工作,每年將收集約1萬多件衣物,做好分門別類打好包裝,送運工作
3.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要求和條件
開辦養老院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養老院內部擁有固定的服務區、生活區、室外及室內休息場所。
第二,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
第三,有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的經費。
第四,有完整的相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
第五,有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人員和醫療人員。
法律依據:
《敬老院管理暫行法》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 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條 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衛生,每周有食譜。
第十四條 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
第十五條 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
4. 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管理,促進敬老院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第三條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第四條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村辦敬老院所需經費由村公益金解決。第五條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六條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
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第二章供養對象第七條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在沒有光榮院的地方可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第八條五保對象入敬老院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經村民委員會)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定入院協議。
符合規定條件的對象,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第九條敬老院供養的各類人員(以下統稱供養人員)應當遵守院內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第三章院務管理第十條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敬強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十一條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點比例不少於二分之一。第十二條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第十三條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衛生,每周有食譜。第十四條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第十五條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地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第四章財產管理第十六條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第十七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物資、伙食、生產經營賬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養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清理賬目,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第十八條五保對象入院,其財產交集體代管,生活用具可帶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對象去世後,其遺產按入院協議處理。第五章生產經營第十九條敬老院可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興辦經濟實體,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條鼓勵供養人員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經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第二十一條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敬老院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優先和優惠。第六章工作人員第二十二條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根據敬老院需要和規模進行配備。第二十三條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採取合同制,實行公開招聘。其基本條件是:熱愛敬老養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第二十四條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比照鄉、鎮、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和職工的待遇確定。第二十五條敬老院應當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5. 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第一,養老院內部擁有固定的服務區、生活區、室外及室內休息場所。
第二,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
第三,有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而且這個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的經費。
第四,有完整的相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
第五,有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人員和醫療人員。
法律依據:
《敬老院管理暫行法》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而且這個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6. 敬老院床位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建立衛生責任制,實行衛生區包干,對綠化區、公共場所、廁所的衛生由專人負責,院民住房內外衛生由院民自己負責,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衛生由護理人員負責。
2、院民房間要通風、無異味、無明顯灰塵、污跡和蜘蛛網,窗明地凈,衣物擺放整齊;公共場所、綠化區做到無紙屑、煙頭、雜物、垃圾等;水溝、下水道要保持暢通、清潔。
3、個人衛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禁止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4、堅持一天一小掃、一周一大掃、一周一小評、一月一初評、一季一大評的衛生評比制度。
5、搞好食堂衛生,嚴防病從口入,食堂要勤打掃、餐具要勤消毒,嚴禁購買和使用腐爛、變質食品。
6、對院民進行定期體檢,建立院民健康檔案。醫務室必須備有常用葯品。
7、組織院民開展文體活動,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娛樂,嚴禁賭博行為。
8、定期給老人和護理人員講授有關心理護理、飲食護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見疾病的護理等有關知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法律依據:《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 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7. 一個縣級敬老院分設哪些崗位及各自的職能是什麼
設置的崗位有:院長、炊事員、物資采購員、現金出納、倉庫保管員、醫務工作員和文檔管理員。
8. 具備什麼條件可以當養老院院長
院長必須是個綜合抄人才,而不一定是專業人才,要具備以下3點,才能更好的管理並運營一家養老院:
1、具備綜合的管理才能。
2、具有市場意識。
3,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
具有綜合管理才能,才能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銜接,找出問題的關鍵並解決;具有市場意識,才知道怎麼掙錢怎麼省錢,為了掙錢就會動腦子怎麼把工作做好;具有專業知識,才能管到點子上。
所以,如果想當院長,應該多培養這些方面的能力。
9. 敬老院老人住院誰負責陪護
法律分析:敬老院工作人員較少,且經費有限,很少有專門的護理人員,特別是生活不能自理或生病住院的五保老人,一般均由五保老人的旁系親屬或村、組負擔。
法律依據:《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管理,促進敬老院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
第三條 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第四 條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村辦敬老院所需經費由村公益金解決。
第五 條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六 條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
第七條 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在沒有光榮院的地方可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條 五保對象入敬老院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經村民委員會)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定入院協議。符合規定條件的對象,入院自願,出院自由。
第九條 敬老院供養的各類人員(以下統稱供養人員)應當遵守院內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
第三章院務管理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